作者:柳暗花溟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43
|本章字节:26648字
沈氏马场在要塞背后,从要塞出发的话只需半天路程,但是如果从长物镇走,就需要绕过绵延起伏的山脉,至少要走两天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地理环境优越,马场的马早就被图国人惦记上了,哪轮得到去充盈江国七成的马市。而二人快马加鞭地跑了半天,此刻位于一个小山坳里,正在连人带马地就地休息中。
“没有啦,谢谢二爷这番苦心。”方初晴不是不感激沈澜抽空陪她。只是……想到临离开时,雪儿眼泪汪汪的模样,她就有点舍不得。现在她母爱泛滥,别说平时就心软,就是铁石心肠,这会儿也化了。
看到方初晴的神情,沈澜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禁觉得失算了。假如把无思、无我带到北境来,有那两个小子在,方初晴肯定不会稀罕别人的宝宝稀罕成这样。那个齐山论相貌、权势地位、财力,哪一样是他的对手?不过就是比他多了个女儿。切,拿孩子当钓女人的饵,这招数实在太上不得台面了。
他轻蔑地想,可耻地忘记了刚才他自己也想利用无思、无我来着,而且也完全没注意到最近自身行为上的反常。为了让方初晴开心,他精心安排了这三天的出游,完全打乱了他本来的计划。在碰到齐山后,还经常有意无意地要跟人家争风吃醋,争夺方初晴的所有权。他根本没想过这些都是为的什么,因为他的气场向来强大,因而总是会忽略偶尔短路的情况。可有时候,短路往往是致命的。
“我看这边越来越荒凉,是不是咱们方向走错了?”方初晴望着冬季里光秃秃的地貌,有点纳闷,“我之前听说马场并不远哪。”
“直线距离不远。”沈澜无所谓地扔出这句话,把方初晴气的。敢情他也学某些地产商的说法吗?声称小区距离市中心在几公里以内,但实际上远得不得了。细一打听,人家说的就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
“那您的曲线距离有多远?”她耐着性子问。
“不远,还有一天半时间。”
不远?一天半?天哪!她倒不怕骑马长途奔袭,但关键是,晚上怎么过夜?现在他们孤男寡女的身在荒郊野外,那那那……不会出事吧?再偷瞄了沈澜的马背,似乎驮着些露营的东西。
“二爷,那咱们晚上在哪个村落歇脚?”她不死心地再问。
“沿路没有宿头,不过我跑这趟路跑惯了,知道几个不错的山洞。这也就是看在你是皇上秘密信使的分儿上,不然还不让你知道呢。怎么?又不满意?”沈澜“威严”地瞪了方初晴一眼。
方初晴欲哭无泪,怎么总感觉沈澜是故意带她来这儿呢?而且还支开了另两个亲兵?
……
也不知道是老天的意思,还是让张扬的乌鸦嘴给刺激的,早上还晴朗的天空在黄昏时分果然彻底地阴沉了下来,气温骤将,北风也似乎从平地卷起似的,呼啸着掠过低低的山冈。
方初晴期期艾艾地跟着沈澜身后,在天才擦黑儿的时候进了一个山洞。沿路不宜行马之时,沈澜已经顺便捡了不少枯柴松脂负在马背上,此时将马拴在洞口背风处,直接进了洞。
山洞不大,但入口处九曲十八弯的,仅容一人通过,倒真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思。洞中宽敞平整,既干且冷,大概是因为朝向的关系,北风吹不进来。
沈澜熟练地点燃枯枝松脂,把几根儿臂粗的干柴架了起来,再把水囊中的水倒在一个钢盔大小的铁盆子里,水沸后倒入小布袋中的军粮,用一只木勺轻轻搅动着。那军粮像腊八粥一样混杂着各种谷类,还有一些干肉脯和脱水的蔬菜,当吞吐的火苗使食物半熟时,香气就已经弥漫在整个山洞中。尤其是饥肠辘辘的人闻起来,简直觉得人间极致的美味也不过如此。
适时地,方初晴的肚子咕叫了一声。
为了掩饰尴尬,她连忙没话找话,“怎么不把马儿也带进洞来呢?反正这里面够大嘛。”有那两匹在场的话,沈澜应该不会兽性大发吧?
所谓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此情此景,天寒地冻,四野茫茫,可山洞中却宁静温暖,火堆散发着无尽的热力,光影憧憧,伴随着那诱人的香气,仿佛这山洞是怒海中的孤岛,让人没来由的感觉安全,真的是孕育那啥、滋生那啥的温床。可是偷眼看沈澜,却见他神色如常,反衬得是她想得太多了。
“拴马的地方有突岩,能遮风挡雨。”沈澜看了方初晴一眼,心道你爱马,难道我不爱吗?当兵的不爱马,一定不能打胜仗。“再说,马儿很能担当警戒的任务。万一有野兽,它们会示警。”他又瞄了方初晴一眼,发现火光映得她特别好看,苗条又丰满的身段被蒙上了一层光晕,脸蛋儿红扑扑的。
“不愧是常胜将军。”方初晴拍马屁,把赵云赵子龙的外号安在了沈澜身上,“看你生火煮饭的手法就知道了。那样架柴的方式,非长年的军旅生涯是做不出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到方初晴这话,沈澜第三度瞄了她一眼,赞赏她有眼光。不过他马上又看到她咽了咽口水,不知该气还是该笑,无奈地找了一块尺来高的平整大石,搬到火堆边,再把熟了的热粥放在石头上,招了招手。
最后,他还没忘把行军毯和斗篷等物堆在身边,方便方初晴坐上去,以免着凉。这些行为,他都很自然地做了,丝毫没想到自己也能这样体贴入微,因为之前没对任何人这样做过。
方初晴很是知情识趣,没等沈澜开口,看到他的手势就快速移动过来,乖巧地伸出手,谄媚地道:“碗哩,我先给二爷盛一碗。”唉,吃人家嘴短哪!
沈澜摇了摇头,表示就这么一个铁盆子。
“那吃饭的家伙哩?”方初晴一愣。
“有嘴不就行吗?”沈澜不耐烦地说,好像两人凑在一堆儿吃饭天经地义的事。行军嘛,哪来这么多讲究。
方初晴目瞪口呆。这情况……这情况已经很危险了,难道还要用一只勺子在一只盆里吃饭?
“难道你还嫌我脏?”见方初晴犹豫着没有动手,沈澜很快就想到了什么,眉头皱成了一个大疙瘩,“本王还没嫌你脏呢!爱吃不吃,不吃一边去!”
“唉唉唉,又提你的爵位。什么本王呀,这儿也没别人,别端架子啦。我也没说不吃,是觉得同碗而食不够尊敬你罢了。你既然不介意,我怕什么啊?”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眼见沈澜要发飙,方初晴连忙带过话来,她可不想在寒冷的冬夜饿肚子。还暖冬哩,这天说变就变,但愿不要下雪才好,不然还会更冷。而虽然这样吃法会交换唾液,有间接接吻的嫌疑,但这么热的粥,应该有杀菌作用。再者,别说间接了,真枪实弹地亲他们俩也不止一次了。
怕啥!
想到这儿,她抢过勺子,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结果烫得她跳起来,囫囵吞了下去,但就算如此,还是觉得美味异常。
“好吃。”她含含糊糊地说。热乎乎的食物进入饥肠,令人舒服得想叹气,不过也更饿了。可是她才想再吃第二口,沈澜却一把夺过勺子说,“该我了。”说着,也吃了一口,那姿态,实在文雅极了,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像刚才方初晴,吃得像恶狗抢食似的,实在没有美感。
不过都这时候了,谁还顾得美与丑?何况,方初晴在所有人面前都会伪装一点半点,唯独对沈澜,根本懒得装,于是她扑过去,紧挨着沈澜坐下,等他才放下勺子就立即拿起来,舀得满满的,吹了几吹,这才放入口中,然后,叹息着闭上眼。
啥也别说了,食物最能慰藉人的心灵。
沈澜望着方初晴,觉得她特别可笑,但是也……特别特别的可爱,有一种说不清的风情……直率、自然、引诱着别人却还茫然不知。此刻她紧挨着他,差不多是倚在他身上了,令他半边身子都热乎乎的,随即连心也融化开来,好像他这一生都是等这一刻,等这样一个人,能跟他在最简陋的环境中享受最平凡的幸福。这时,他从小到大都盘亘在心头的被排斥感,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全没有了。仿佛这个山洞就是他的家,他真正的家,他一直渴望的归宿。
就这样,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相亲相爱”地把这盆健康美味粥吃下了肚,再加上篝火的烘烤,身子慢慢热乎了起来,再也感觉不到寒冷了。
“可惜我买的东西都在张扬和王强那儿,不然我可以请二爷喝酒。听说哦,那个百安烧刀子酒很够劲儿的。”吃饱了肚子,方初晴心情愉快,自然就口头上大方起来。
不过她随即想到两句谚语:一、饱暖思淫欲;二、酒是色媒人。现在洞内温暖如春,两个成年男女吃饱了没事做,而且互相早有暧昧情绪,再来点酒的话……那不是自动送羊入虎口吗?不行,要转移某些冲动动物的注意力。
她转着心思,连看也不敢看沈澜,支吾道:“怪无聊的,不然你给我讲讲你带兵打仗的故事吧?”
“那有什么好讲?”沈澜对这个提议嗤之以鼻。
“讲嘛讲嘛,我从小就崇拜英雄,一直无缘得见,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了。”她再度大拍马屁。
沈澜没办法,又喜欢她挨着他的感觉,怕如果不同意,她立即坐到别处去。只得磕磕巴巴地讲了些他觉得还算有趣的故事。不过他实在不怎么会讲,通常就是起因,过程,结果,讲过程时还特别简练,所以他哪是讲故事呀,纯粹是做军事学术报告。
方初晴听得哈欠连天,不过她又不敢睡,怕万一被非礼怎么办?倒没想想从和政城到北境的路上,她和沈澜两人一直住在一个帐篷里,她什么不像话的睡姿都被人看过了。
“算了,我还是给你讲吧。”她想到一个主意,就讲《一千零一夜》好了,反正那故事是神魔鬼怪,还一段段的,特别适合孤身男女之间。只是千万不要讲《十日谈》,否则她立即就会被吃掉。她很怕沈澜今晚对她有兴趣,因为她不想拒绝他,可是又不愿意接受。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下,真出点什么事,难免伤人伤己。
“倒不如给我讲讲,这么久了,你真的一点也记不起以前的事吗?”沈澜突然插口道。
方初晴一愣。这身体不是没有残留意识的,而且她个人感觉,桑青的身体留下了太多记忆痕迹,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什么,除非遇到刺激的事,才会在脑海中闪回些破碎的片段。但,那太抽象了,她抓不住。
为此她觉得,桑青一定不是个普通的女人,不然灵魂都仙去了,肉身中哪会暗藏着那么多秘密呢?甚至,她怀疑桑青临死时对这肉身做过些什么。她没有证据,但就是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而这感觉让她时常不安,但由于她鸵鸟且大大咧咧的性格,令她把这一切自动忽略掉了,总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每天活在寻找过去的烦恼里,重生还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哪儿黑哪儿住店吧。
“玩真心话和大冒险呀。”她假装无所谓地摇摇头,借机道,“但是我确实没回想起什么。不过……二爷应该多带我出来走走,尤其是靠近图国那边。你们不都说我是图国人吗?也许熟悉的环境会令我想起些什么。说不定,会有人认识我呢。哦,对,肯定有人认识我这张脸,不然怎么会追杀我,虽然我绝对不是他们要杀的人。关于这一点,我很清楚地知道。”
“去年憋了一年,今年图国很不安生。现在边境到处在打仗,不是闹着玩的。”沈澜目光一闪,拒绝了。
“那我想不起什么,也不打算想破脑袋。”方初晴耸耸肩,“很多事都是有定数的,多想无益。”
你就不想知道你前面的男人是谁?孩子又在哪里吗?沈澜想问,但终究没说出口。
而他的沉默,令气氛一时尴尬,方初晴连忙转话题到沈澜身上道:“别总说我,二爷呢?跟我讲讲你的奶娘和苏味,这两个人貌似是你唯一动过真感情的。”
话一出口,她就感觉沈澜的身子一僵,似乎被戳到痛处了似的。她有点害怕这样,于是想向旁边移动一下,不要离火山口那么近。哪承想才一动,沈澜就伸出手,把她按在原位置上,两人仍是肩碰着肩,甚至感觉肋骨都蹭到了一处。
她心里怦怦乱跳,不敢稍动,却听沈澜幽幽地道:“你说这话,真该打你一顿,说得我好像是个没心的人。难道我不爱我的大哥吗?难道我不是把太太当亲娘看?难道我和皇上之间是没有感情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方初晴否认,“不然你都给我讲讲,我们彼此了解一下,说不定以后不会吵了。”
不吵吗?那倒很好。沈澜想着,而且他想对她说心里话,好像她全能明白似的。这种亲切又亲近的感觉很奇怪,莫名其妙就出现了,令他非常纳闷。他一向喜欢什么事都埋在心里,对大哥和皇上也不讲,但他愿意对方初晴倾诉,仿佛对她说说,就能把心头的重担卸下来似的。
就像今年的除夕夜,他无缘无故就把小时候听太太讲画的事说了,还有自己那无时无刻不在的格格不入感。说完,他感觉轻松极了,又感觉似乎和她共同拥有了秘密,实在话,两人的关系为此而接近了不少。
现在,他对她是亲密朋友的感觉吗?还是……
“一人说自己的一件事。”沈澜很理解“公平”精神。
方初晴暗翻了一下白眼,没想到异时空古人是那么不好糊弄。
“我小时候在沈府里受尽欺凌,是我的奶娘拼上自己的性命保护了我,宁愿自己挨打受骂,也努力让我感到快乐,最后更因救我而死。所以我说,她才是我的亲娘,可惜她走得太早,看不到我的今天,也不能享受我能给她的幸福。”他说到这里时哽咽了一下,然后继续平静地道,“至于生我的那个女人,我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长得很美,不然老爷怎么会看上她?”
他不称沈之道为爹,可见心里的隔阂有多深。但他提起奶娘时,眼神中却闪过痛楚和温柔的神色,显然奶母子之间的感情很深。想来也是,对一个处处被敌视的小孩子来说,那个伟大的女人给了他最初的保护。而如今子欲养而亲不在,他心里一定很痛吧。
“你的奶娘来生会有福报的。”方初晴情不自禁地握住沈澜的手安慰,“来世你见到她,一定要努力还她的恩情。相信我,有机会的。”
“是吗?”沈澜反手握住方初晴的手,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童年记忆的酸楚立即涌上了心头,还有不能报答奶娘的遗憾,那心中永远的伤痛。每当想起这个,他总是不能自持,还好现在他身边有她,从她柔软温暖的手掌中,他感到了安宁。
“至于苏味……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但却是我第一个真心喜欢的。当年我在鬼门关前徘徊,是她救了我。每天我睁开眼睛都能看到她,要我如何能不倾心?可惜,最后她却离开我,因为我不能给她想要的东西,她注定是要高高在上的。”沈澜说得直言不讳,而且声音直白,显然对这段情已经释怀了。
“原来,你喜欢护士型人物。”
“什么护士型?别胡扯,现在轮到你回答问题了。你喜欢皇上吗?”他突然问,话题转变之快,令人无法反应。
“谁能不喜欢?”方初晴故意气沈澜,“他又英俊又文雅,地位高,可没什么架子,心眼儿也还算好。”
“你喜欢景鸾吗?”他又问,跟得很快,方初晴甚至没想到现在应该轮到她来问了。
“他也是万人迷。那么温柔,那么聪明……”
“那……你喜欢我吗?”
天,重磅炸弹藏在这儿呢。
方初晴脱掉了衣服。
虽然只是外面的罩衫,但却令沈澜又惊又喜。惊的是方初晴这种大胆的行为,喜的是她居然用这种方式对他表达感情。他惦记她不是一天半天了,可是却不敢太随便。不知何时,他开始尊重她的人格,把她同其他女人区别对待,平等地顾忌到她的感受,虽然她只是个奶娘出身的人。
不过现在她这样主动,那他当然无须再忍……
可他等了会儿,方初晴却没有另外的举动,只是表情略有尴尬。
“我忽然记起了一点事。”方初晴抓了抓头发,“在我家乡,大家玩一个游戏叫真心话和大冒险,就是这种一问一答的形式,如果有人不想回答对方的问题,基本上就要脱掉一件衣服。”这游戏她在现代时经常玩,习惯了这种方式,所以下意识地就这么做了。
沈澜一听,顿时又是失望又是开心。失望的是他刚才想得太美,结果不是那么回事。开心的是,方初晴不肯回答这个问题,就说明她肯定是喜欢他的,不然为什么不干脆直说?他不禁有点得意,倒没想过也许人家是讨厌他,怕说出来比较伤人呢?
“现在轮到我了。”方初晴摩拳擦掌,“你喜欢梁竹月吗?”
沈澜微皱了下眉头,不明白为什么方初晴问起这个,不过他这人一向公平,因而老实回答道:“她与我们兄弟还有皇上是青梅竹马,不能说没有感情,皇上甚至还喜欢过她。而我大哥与她成亲,固然有政治与利益的成分,并非两情相悦,但婚后对她很是不薄。可惜她后来变得刻薄寡情,还做了很多错事,但我们仍然不愿意惩罚她。说到底,她是个看不开的可怜人,而今死者为大,既然她已经去了,过去种种,不提也罢。”
方初晴只是随口问问,而且设置的问题有报复成分,没想到沈澜回答得这样详细,令她觉得自己实在很不君子。不过事已至此,她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于是问:“你喜欢苏味吗?”
“不喜欢了。”对这个问题,沈澜想了几秒钟,忽然觉得之前横亘在心头的被背叛感,不知何时已经消散了。当年,苏味伤他不可谓不深,以致他决定终身不娶。这倒不是因为对苏味不能忘怀,而是再也不能相信男女之情。曾经以为胸口的那道伤永远也不能消逝,结果它却如春梦,一去了无痕。
这似乎是在方初晴出现后才转变的,难道在两人不断的互别苗头中,他所有的孤凉都得到了慰藉?方初晴那并不温柔的手,抚平了他所有的创痛吗?
“你喜欢花罗吗?”方初晴再问,有点不自在。
这回沈澜毫不犹豫地摇摇头,甚至多一句解释也不愿意说。本来么,花罗只是他的床伴而已,其实花罗也未必喜欢他。在那女人的观念之中,男人是要换来换去才是真正的人生。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呀。”方初晴叹了口气。
沈澜问她喜不喜欢某人时,她的答案全是肯定的。而反过来,他的答案却都是否定的。所以说她的内心阳光灿烂,沈澜则是大阴人,因为他心中无爱,看问题总看坏的一面。不过……
“你喜欢我吗?”这个问题不问,就实在太笨了。
沈澜望着方初晴,漆黑的眸子被火光映得发紫,似乎有火苗在眼神的深处跳动,害得方初晴从头到脚滚过一阵不明电流,也形容不出是冷是热,总之是汗毛眼儿全缩紧了似的。半晌,沈澜才动了一下,但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也脱掉了一件衣服。不过他没有罩衫,脱掉外面的薄棉衣后,就剩下雪白的中衣了。
于是方初晴也产生了刚才沈澜心里的那种想头,认为这行为是默认他喜欢她。
她心里甜丝丝的,不知道他们这样互相问话,算不算一种另类的表白。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办?激情迸发,继而……不,她不想这样,因为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困扰着她,那就是沈澜把她当成什么女人。
有好感,喜欢,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她需要真正的爱,而证明有爱存在的行为,就是他肯不肯娶她。
照理说,沈澜是不会娶她的,因为两人之间的身份地位差异悬殊。而且沈澜除了表示了些对她的好感外,并没有其他更深层次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将身轻许?如果她随便就跟他上床,那么她和花罗、和晴翠又有什么区别?
爱,也需要自尊。
正犹豫着,就听到沈澜呻吟了一声,令她顿时面红过耳。不过再细听……那呻吟不像是动情……倒像是受刑。转头一看,见沈澜捂着肩膀,脸色有点发白,挺直的鼻梁上还挂了几滴汗珠。在这种天气不太可能出汗的,除非是痛的。
“我的天,你旧疾发作了吗?”一瞬间,方初晴心中的绮念一扫而空,凑过去,扳过沈澜的脸,焦急地问,“景鸾说过,每逢下雪,你骨子里的寒毒就会发作,在和政城还好些。北境寒冷,你的疼痛会加重。”
该死的图国!虽然她十之八九是图国人,但她现在真的好恨那个国家。如果不是他们趁着今冬气候温暖,没有大雪封山,结果四处侵扰他国,她和沈澜早回京了,他也不用受这份罪。本来,前些日子一直逼着他泡药浴,按理说病况应该改善了,可最近他常常要带兵打游击战,恐怕伤势又加重了。
“很疼吗?”她再问。景鸾说过,如果冬阴之日,沈澜旧疾发作的可能性加大。今天就是阴天,不过她之前并没有联想到这一层。他这么强大,令人很难想象也会有虚弱的时候。
“可能下雪了。”沈澜答非所问,又摇摇头表示不碍事,可方初晴的心就那么揪着。她跑到洞口去看,见沈澜的旧疾比气象预报还准,阴沉发红的天空中果然飘起了雪花。
怎么办?怎么办?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旧伤发作,要怎么处理呢?景鸾之前并没有告诉她,也许这就意味着,沈澜必须自己挨痛才行。
她返回洞中,看沈澜笔直地坐在那儿,才片刻工夫,冷汗已经浸湿了衣衫。
一定是他脱掉衣服造成的!方初晴立即判断。山洞中不冷,但那只是相对野外而言,她只脱掉罩衫就觉得有些起鸡皮疙瘩了,何况沈澜只穿着中衣?刚才两人挨坐着,守着火堆喝了热乎乎的粥,他可能出了些汗,之后猛然脱了棉衣……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诱发了旧伤反复。
想想他曾经差点被图鲁砍掉半个膀子,她就恨死那个图鲁了。而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这个人名,她忽然很有感觉,厌恶的感觉,像是一下子跌倒在毛毛虫堆里。桑青不是和这个图鲁有什么瓜葛吧?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方初晴迅速跑过去,拉沈澜坐得离火堆进一些,督促他把棉衣穿上,然后再把什么行军毯、斗篷、她的罩衫,全披在他身上。
“寒毒是内里的,这样不管用。”沈澜平静地道,似乎此时痛苦的不是他。
“自己知道,刚才就不要脱衣服嘛。”方初晴急了,眼泪汪汪的。
看着她真切地关心自己,沈澜心头软软,感觉再痛也值得。其实这次的发作已经不很严重了,大概是药浴的功效。可就这种程度她就受不了了,他很庆幸还好没让她看到他以前发病的模样。每次,都像死过一回那样。
“不关衣服的事。”他轻描淡写地说,其实在喝粥时就有痛感了,但他忍着没说。
“可是你的手很冰呀。”方初晴摸了摸沈澜的手,然后又抚在他的脸上,感觉他像是冰雕的男人,又冷又僵硬。环顾左右,再没有取暖的东西了,她一咬牙,忽然坐在沈澜的膝边,紧紧抱住了他。武侠里都有这样的桥段,男主发病,女主脱光衣服为男主取暖,第二天早上男主就会奇迹般地病愈。她一直不能理解女主为什么一定要脱光,难道穿着衣服就不能取暖了。她不信,她今天就要试试!
而沈澜,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即就觉得那渗透入四肢百骸的痛感减轻了很多。原来,心窝暖和,身上就不会难受了。
他没说话,只轻轻环住方初晴。有人跟他一起抵挡那一波波的痛苦,是他从没想到过的事情,就连当年的苏味也不曾这样做过。现在,极致的痛楚和怀中极柔软温暖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令他脑子里一片混乱难明,唯一清晰的想法却又吓了他一跳。
他在想,既然舍不得放方初晴离开,既然知道不能随便把她收进屋里,既然她是个自尊的女人,想收也收不到,既然不想让她和晴翠、花罗,还有他之前的其他女人画等号,那么……也许……他必须想别的办法把她留在身边,让她彻底属于他,比如……娶她。
给她个名分,肯定要解决很多困难,毕竟他们看似是两路人。不过,他会有办法解决,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开口?还有名分究竟是什么?正妻?似乎不太可能。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娶别人,只她一个的话,这些小节应该没关系吧?
他胡思乱想着,心情很不稳定,但方初晴却是一心一意把自己当成热水袋、为他疗伤。在这雪夜,寒冬,空荡的山洞,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拥抱着,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温馨感觉。也不知过了多久,方初晴渐渐睡了过去,醒来时发现两人躺在一起。她整个身子都蜷缩在沈澜的胸前,沈澜侧身怀抱着她,脚压在她的脚上,两人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锁链相连,也不知是谁温暖谁。
一瞬间,她有些贪图这种奇妙的感觉,但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趁着沈澜还没醒,蹑手蹑脚地逃出了他的怀抱。回过头来再细看他的脸,发现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就算现在睡着,那超人的气质看不出来,单只五官就已经很帅了。何况,昨夜的折磨令他有点憔悴,还有那蹙着的眉头,无不让人的心涌上阵阵温柔。
这个男人,无论是谁得到,都值得好好去爱。只是,她有那个福气吗?看来是没有,以他的地位而言是不能娶一个失夫丧子、来历不明的女人。而她,绝不会委身于一个娶不了自己的男人。
不禁,她看着他,想得痴了。
良久,沈澜才动了一下,于是方初晴好像做贼快被抓到一样地跑了出去。而当沈澜也走出洞外时,只见到大亮的天光,心中异常惊讶。他多年少眠,怎么昨夜睡得那样踏实?难道是疼痛消耗了太多体力?又或者是因为软玉温香抱满怀?
可是他身边睡着的女人少过吗?却从来没有这样过。但那熟睡的感觉实在很好,看来他昨晚想的那事要好好计划一下。
两人各怀心思,可谁也不说,吃了早饭后就继续向马场前进。昨夜的雪不大,地面上只铺了薄薄的一层,也正因如此,路才特别滑。好在沈澜的马神骏,方初晴又骑术超群,虽然这是桑青的身体遗留给她的,但足够她使唤了。不过尽管如此,他们赶了一天路,本计划黄昏时分到达马场,可实际上却在天都黑透了后才到。
沈氏马场占地非常大,但是在外围居然用石头和木栅栏混杂成了绵延的围墙,只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经营这马场的功夫来。而方初晴才一进马场的范围,就似乎感觉到了马群的躁动,立即兴奋莫名,很有回家的感觉。
看来桑青很爱马呀,这感觉完全遗留给了她,左右了她的行为,其实她在重生前连宠物也不养。这让她有点怕,怕桑青的残留意识在冥冥中决定她的新人生,那样还不如不重活这一次。比如,桑青左右她的感情,让她爱上江无忧可怎么办?
“王爷您来巡查,怎么也不提前派人说一声,让卑下好准备准备。现在这……还好您的房间是时常打扫的,倒不怕耽误了您休息。”马场的管家姓氏不明,但名叫银子,是个三十来岁,精明强干的男子,看行动做派像是从军队中退下的。
“不必忙碌,本王是偶然经过,过几天就走。”沈澜下马,顺手把方初晴也抱了下来。其实方初晴马术很精,用不着别人帮忙,可他这举动却给了旁人一种暗示:这是他的女人,他是带新情人来逛逛的。
银子一脸了然地道:“那正好,反正您很久没来了,只当是休息休息。明天我给您用新猎的鹿肉炖山菌子吃,就用山上的松木为柴,上回您还夸那味道香呢。还有,最近我又得了几匹好马,王爷给相相?您要看账也成,不过现在天晚了,不如吃点热乎的,喝点带劲儿,完了就先睡下吧?”他一边说一边走,看来很高兴沈澜能来,说到最后一句时,还有意无意地瞄了方初晴一眼,神态有些暧昧。
“这是皇上的秘密信使,就安排她住我那间房,你在隔壁再给我收拾出一间来就是了。”沈澜说得一本正经,“还有,信使大人爱吃菜和水果,你多备下点。我知道这日子新鲜的水果蔬菜不多,不过总会有些吧?”
“王爷放心,卑下绝不会怠慢了信使大人。”银子回答得恭敬,但看样子并不相信方初晴的身份。他认定她是王爷的女人,不过也许出身高贵,要耍点花样、摆摆架子罢了。只是王爷从没带过女人来马场,因为这份特殊的原因在,他决定要好好侍候着。
走了很久,一行人才来到一座巨大的木屋前。这木屋朴实无华,看起来又坚固无比,不管外表还是屋内,都颇具北境的粗犷之美。方初晴被带到的房间里布置得简单大方,有欧式的壁炉,四周还盘着漆成白色的铁管,类似于暖气。拿手一摸,却是冷的。床垫、椅垫和脚垫全是华丽的兽皮,与家具摆设的原始沉重感对称,不得不说,品味超群。
幸好她不是野生动物保护者,不然非得掐死沈澜不可。
银子在一边殷勤地道:“王爷和信使大人来得突然,现在那边才起火,很快就暖和了。”
所谓客随主便,方初晴虽然是染黄(皇上亲封)的信使大人,却没有表现出颐指气使的态度,吃了顿热乎乎的农家饭后,立即就钻进暖和的被窝里。不过她惦记着沈澜的伤,一时没有睡着,想去看看,又没有借口。人家贾宝玉想林黛玉了,还要拿两条旧帕子送过去呢,她需要一些道具呀。
辗转反侧中,突然有东西硌了她的脖子,顺手一摸,不禁心喜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道具吗?”说着就起身穿衣服。她手中握着的,是沈澜曾借用给她的那块能试百毒的宝贝,自上回给了她,一直也没要回去。现在她成天待在要塞中,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这东西就用不着了。反倒是沈澜,经常在外作战,风餐露宿,这宝贝对他来说更有用些。
这么想着,她悄悄开门出屋。不过她还没走到沈澜的房间,就从走廊一侧的玻璃窗看到有一个人站在雪地中。那身影她太熟悉了,不是沈澜又是谁?
她立即冲出屋子,责怪道:“你昨天才发作了旧疾,今天怎么就跑到雪地里站着,还是大半夜的。”
沈澜低下头来,微微一笑。
他很少笑,要笑也是嘲笑和冷笑,可今天这一瞬,他的眼神中却爆发出无比的温柔,是方初晴从没见过的。雪地、满月、视线良好,有一名绝世帅哥对她展颜,害得她小心肝不住地扑通扑通跳,身子忽冷忽热,心底也升起一股犯罪的欲望。希望明天北境早报的头版头条的大字标题上写着:女流氓逆袭,雪地推倒北境之王!
“笑什么笑!快跟我回屋。”她呆了几秒,之后连忙打碎那不正常且不正经的幻想,顺便握起沈澜的大手,小小缓解一下渴望,“景鸾说过,你这病是由伤重而来,却被寒气逼仄,必须保暖。不然,你在和政城过冬怎么就没事?”
“我只是在天气恶劣时才会旧疾发作,今天已经晴天了。”沈澜有一搭无一搭地辩解着,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温软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有这种感觉,似乎她在身边,他就从里到外都不会感觉寒冷。刚才他站在雪地里,是想冷静想想要怎么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还没想好,她就又闯过来扰乱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还长远,他何必急于一时呢?
两人手挽手地进了房间,方初晴立即把沈澜按坐在床上,然后拉开衣领,露出那颗解毒丹。
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装,说点古语就变成了古代人,真正泄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细节,所谓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对于方初晴来说,她和某人熟悉后,经常会忘记纠正自己的一些动作行为,比方:随意拉领口。
这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低胸装都能穿着四处跑,何况只是拉拉领子呢?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毕竟民情等同于中国明清时期的大江国,这举动很有挑逗意义。特别是,她面对的是一个对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对她志在必得,现在只是考虑怎么“得”的男人。
“我刚想起来,这个要还你了。”她什么也没意识到,认真地说。
“你拿着吧。”沈澜瞄着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莹白,“它不仅能试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还能麻痹敌人。”
“可是我现在很安全哪,倒是你,应该防备有人刺杀。”方初晴继续很认真地说,还顺手把解毒丹拉了出来。沈澜站起身,握住那个宝物,感觉上面还残留着方初晴的体温和体香,不禁一阵心神摇荡,轻声道,“早晚我会收回的,但不是现在,等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件事彻底解决……”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领里,无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立即,一股热辣又激烈的电流从他的指尖顺着血管急速传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头,似乎是看拴着解毒丹的绳子有没有扣好,嘴唇却有意无意地触碰着方初晴的耳朵,然后向下,灼热的唇印在她雪白颈侧的血管上。
他的举动太突然,方初晴没有防备之下,自然溢出一声低吟。而沈澜的嘴唇贪恋着她皮肤的温暖与滑腻,一经挨上就没有离开,轻轻啃噬着,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边缘磨蹭着,然后转过那醉人的深沟,从另一侧返回到颈边、耳朵。
方初晴身子后仰,双腿酥软,若不是沈澜紧紧扼着她的纤腰,她肯定会摔到地上。而因为两人紧抱着,她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体上强烈的变化,脑海中一阵迷糊。
这一刻,什么必须要到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要得到她的允许才会碰她,全被两人扔到九霄云外去了,彼此忠实的身体都自然地回应着对方的试探,强烈地渴望得到爱抚与慰藉。理智在这时候没有用武之地,心灵的真实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们,其实早就已经相爱,只是两人还都不明白。
沈澜轻轻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当他才把她的衣领全部拉开,门外,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传来了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