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29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作者: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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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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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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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544字

匆匆又匆匆,行过了多少急流,多少险滩,避过了多少礁石、多少漩涡?


在同一艘舟中的人也会写出迥然不同的文字,俞平伯与朱自清相伴同游秦淮河,写了同题的两篇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不同的眼睛,看到的是不同颜色的忧郁;不同的耳朵,听到的是不同音调的寂寞。


灯影加浓了忧郁,桨声添深了寂寞。


俞平伯说:“小的灯船仿佛初次在河中荡漾;于我,情景是颇朦胧,滋味是怪羞涩的。”朱自清说:“我们默默地坐着,静听那汩一汩的桨声,几乎要入睡了。”在没有大波的时代里,即使在舟中,也躲避不掉那几分无聊,那几分无奈,何况是敏感的、优雅的、爱惜的心呢?


少年人是读不懂这两篇散文的。


少年人能欣赏的是“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少年的梦想里,总以为舟是长了翅膀的鸟。


只有到了“天凉好个秋”的年纪,才会爱上“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要真的进入“舟中”,只有等到中年以后。


有一个腼腆的湘西人乘舟进入我的视野里,他的故乡叫凤凰城,有吊脚楼,有舟,有自主自为的乡下人。


他就是写《边城》的沈从文。


《边城》是一个关于渡船的故事。


静静的河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见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都可以计数。


河边泊着一艘方头渡船。


七十岁的祖父,二十岁便守在小溪边,五十年来不知用船来去渡了若干人。


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


孙女翠翠触目清山绿水,一双眸子清亮如水晶。


祖父有时疲倦了,船在临溪大石上睡着了,人在隔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起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一切溜刷在行,从不误事。


翠翠长大了,镇上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都爱上了翠翠,尤其是老二傩送。


王团总想以一座新坊召傩送为女婿,按照常人的想法:“渡船是活的,不如碾坊固定。”但傩送却说:“我不要得那碾坊,想要那只渡船”。


因为“我命里注定要撑个渡船。”渡船与碾坊的对立,是沈从文对现代社会困境的最深刻的阐释。


生命具神性,生活在人间,两相对峙,纠纷随来。


渡船代表着困窘却浪漫的生存,碾坊代表着富足却庸俗的生活,《边城》的笔调是忧伤的,因为选择渡船的傩送越来越少了。


雷雨之夜,过渡的那一条横溪牵定的缆绳,被涨起的山洪淹没。


第二天早上,翠翠发现崖下的渡船,已不见了。


而祖父在雷雨将息时自睡梦里死去。


自然万物间的神秘联系是我所不能破译的。


以后,翠翠同黄狗摆弄渡船,等待着傩送的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从文说:“我还得在‘神’之解体的时代,重新给‘神’作一种赞颂,在充满古典庄严与雅致的诗歌失去光辉和意义之时,来谨谨慎慎写最后一首抒情诗。”在这最后一首抒情诗中,他把渡船作为主角,显然寓有深意。


最美好的人和最美好的情感都在舟中,是舟让人更加纯洁,还是纯洁的人赋予舟诗情画意?


我们失去了舟,也就失去了祖父、翠翠和傩送们,失去了人性最接近神性的那一面。


当诗人们认识到人生的实质是“逆旅”的时候,那颗并不怎么坚定的心便开始了对幸福孜孜不倦的追求。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是一句大白话一样的古语,但所有的道理都包含在其中了,没有那么多的桥供我们轻轻松松地走过去,我们不能不乘舟,在舟中咀嚼生命的轻与重,在水声和星群里让眼睛放光,舟驶得越远,看到的景象就越丰富,体验像金箔一样延展出宽广的幅度,几乎有可能覆盖在屋中所获得的所有体验。


走进舟中,便意味着开始一场前途叵测的精神跋涉。


我喜欢这样。


5秋瑾故居的柚子树


在二十世纪所有的中国女性中,我最推崇的是鉴湖女侠秋瑾。


来到绍兴,不能不到秋瑾故居。


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秋日,我带着一本绍兴旅游指南前往这心灵的圣地。


上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我说去秋瑾故居。


司机想了想,不好意思地说:“我还真不知道在哪里。”我掏出旅游手册,翻到乘车提示,告诉司机说:“就在海港大酒店旁边。”司机恍然大悟。


一个酒店,比秋瑾的故居还要知名,这个事实让我感到有些不舒服。


但转念一想,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秋瑾难道会在意于后人是否记住她?


司机见我沉默不语,便一边开车一边自我解嘲地说:“本地人往往不去本地的地方。


我每天都会送客人到鲁迅故居去,可是我自己一次也没有进去过。


天天开车,谋生不容易,哪里还有玩耍的功夫呢。”然后,司机又告诉我,我们很快就要经过轩亭口的秋瑾烈士纪念碑,到时候可以在纪念碑前稍停片刻。


一听“轩亭口”这三个字,我的鲜血为之一热。


这正是秋瑾烈士就义的地方,也是无数清末民初的革命者们提到过的地方。


鲁迅先生在若干文章中都明确或者隐讳地写到它。


在我心目中,轩亭口是个阴风惨惨的处所,就像某些武侠中描写的场景。


没有想到,今天的轩亭口已经成为绍兴市中心的一片闹市区。


纪念碑孤零零地矗立在闹市当中,矗立在车水马龙之中。


方形的碑座分两层,正面刻有辛亥元老张静江手书的“秋瑾烈士纪念碑”七个大字,碑文则是由蔡元培撰、于右任书。


岁月静静地流逝着,纪念碑之类的东西,其实与秋瑾本人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


秋瑾最关注的还是后人们的日常生活,她的同胞尤其是女性同胞是否过上了真正称得上“人”的生活?


但是,今天的人们,有几个感知到了秋瑾的生命与我们今天的生活状态息息相关呢?


终于到了故居的门口。


这是一处平凡的江南水乡的建筑。


白墙黑瓦,层次分明。


白与黑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白与黑的对照使整个建筑具有了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这也正印证了鲁迅的说法——绍兴非藏污纳垢之地、乃报仇雪耻之乡。


我尊重这种平凡人家中的庄严感,而厌恶皇城那种由红墙黄瓦营造出来的森严感。


如果说鲁迅的故居堪称大富人家,那么秋瑾的故居就是典型的小康之家。


秋瑾故居由三间平房和一间小楼组成。


西首的一间是秋瑾的书房兼会客,陈设简单,窗明几净,素雅有致。


少女时代的秋瑾就是在这里开始了她的和思考,曾经写下豪情万丈的诗句:“肉食朝臣尽素餐,精忠报国赖红颜。


壮哉奇女谈军事,鼎足当年花木兰。”东首的小楼是秋瑾当年的卧室,离婚以后她一人独居于此。


床头还放着她男装的小照。


这间卧室看不到丝毫的脂粉色、闻不到丝毫的脂粉气,让人惊叹的是卧室后面居然设有秘室,隐藏了相当数量的文件和枪械。


这里留下了秋瑾的豪情,大通学堂的学子们络绎不绝地前来与她商讨起义事项,其他的革命领袖们也前来与她交换意见;这里也留下了秋瑾的寂寞,她有战友,也有学生,偏偏没有一个爱她并值得她爱的男人——是她走得太快,还是与她同时代的男人们走得太慢?


是她的眼光太高,还是与她同时代的男人们都长得太矮?


就在小小的院子里,生长着一棵挺拔的柚子树。


柚子树的高大,反衬出院子的小来。


碧绿碧绿的叶子之间,一颗又一颗硕大的柚子已经成熟了。


看到树上那浅黄色泛着柔和的光芒的柚子,我才知道现在正是柚子成熟的时刻。


江南温和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透下来,在我的身上留下跃动者的斑斑点点。


空气中散发着柚子诱人的清香,清香中有玉石的温凉。


闻着这清香比吃着柚子还要舒服。


没有一丝风,院子角落的青石板上长着青苔。


我干脆就坐在已经被磨得溜滑的门槛上,数着树上的柚子。


一边数,一边想,当年年少的秋瑾大概也经常坐在这儿数柚子吧?


从照片上看,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儿,正适宜于过这种安谧、祥和又具有诗意盎然的生活。


但是她放弃了这种生活,而选择了另一种生活——刀光剑影的生活。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仰望着满树的柚子,我终于明白了鉴湖女侠的心思。


秋瑾在《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中写道:“我还望我们姐妹们,把从前事情,一概搁开,尽力做去,譬如从前死了,现在又转世为人。”每个人理所当然地应当拥有自己的柚子树、拥有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个小天井里的温馨是不够的,还要扩大到更加广大的外面的世界去。


那一刻,她的眼睛仰望着诱人的柚子,她的双手紧握着寒光闪闪的匕首。


秋天,不仅是柚子成熟的季节,还有“秋风秋雨愁煞人”。


她不愿意一个人享受前者,她心甘情愿地去承担后者。


我想,就在秋瑾就义的那一刻,她的心灵深处一定摇曳着一棵青翠的柚子树。


柚子还在散发着清香,而当年那个深情地仰望着柚子、贪婪地嗅着柚子香的女孩儿,已经隐没在历史幽深的隧道里。


我走出很远的路了,还频频回望秋瑾故居,灰瓦上,伸出柚子树的叶子来,像小孩子没有被污染的手。


人见人爱的“尼尔斯”在瑞典,谁享有最大的名气、谁受到公众一致的喜爱?


是国王和王后,是政府首相,还是“爱立信”公司的老板?


瑞典人会告诉你说:不,不是他们,是“尼尔斯”。


大人物们在公众中有褒有贬,而一个偏远地区的农民没有必要知道他们。


只有“尼尔斯”,不声不响地进入所有人心灵深处,他是一位家喻户晓、人见人爱的人物。


当我从斯德哥尔摩机场入境的时候,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一些瑞典克郎以备零用。


瑞典克郎上面,印刷的多是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作家、艺术家以及美丽的自然风情。


有一张二十克郎的钞票,背面是一幅有趣的图画:一群雪白的鹅在天空中飞翔,最近的一只大鹅,背脊上骑着一个戴小红帽的男孩。


下面是棋盘般翠绿的田地和森林,还有点缀其间的红瓦白墙的农舍。


这个小男孩就是尼尔斯,是瑞典女作家格拉洛芙的长篇童话《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尼尔斯。


看到钞票上的这幅图画,我在从机场到市区的出租车上,陷入美好的回忆之中。


我的童年是跟着尼尔斯一起长大的。


那还是二十年以前、刚刚上小学的时候,中央电视台每逢星期天晚上六点半便放映一集动画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那时电视还不很普及,父母没有钱买电视,而伯父自己组装了一台黑白电视。


于是,每到周末晚上,父亲便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和弟弟到两公里外的大伯家去看。


父亲庞大而破旧的自行车上,前面坐着弟弟,后面坐着我。


我们都在嚷着“快点!


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