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学林漫步(4)

作者:季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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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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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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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760字

这样的散文精品,我已经读了七十多年了,其中有很多篇我能够从头到尾地背诵。每一背诵,甚至仅背诵其中的片段,都能给我以绝大的美感享受。如饮佳茗,香留舌本;如对良友,意寄胸中。如果真有“三月不知肉味”的话,我即是也。从高中直到大学,我读了不少英国的散文佳品,文字不同,心态各异。但是,仔细玩味,中英又确有相通之处:写重大事件而不觉其重,状身边琐事而不觉其轻;娓娓动听,逸趣横生;读罢掩卷,韵味无穷。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


至于六七十年来中国并世的散文作家,我也读了不少他们的作品。虽然笼统称之为“百花齐放”,其实有成就者何止百家。他们各有自己的特色,各有自己的风格,合在一起看,直如一个姹紫嫣红的大花园,给“五四”以后的中国文坛增添了无量光彩。留给我印象最深刻最鲜明的有鲁迅的沉郁雄浑,冰心的灵秀玲珑,朱自清的淳朴淡泊,沈从文的轻灵美妙,杨朔的镂金错彩,丰子恺的厚重平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其余诸家,各有千秋,我不敢赞一词矣。


综观古今中外各名家的散文或随笔,既不见“散”,也不见“随”。它们多半是结构谨严之作,决不是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的轻率产品。蒙田的《随笔》,确给人以率意而行的印象。我个人认为,在思想内容方面,蒙田是极其深刻的;但在艺术性方面,他却是不足法的。与其说蒙田是一个散文家,不如说他是一个哲学家或思想家。


根据我个人多年的玩味和体会,我发现,中国古代优秀的散文家,没有哪一个是“散”的,是“随”的。正相反,他们大都是在“意匠惨淡经营中”,简练揣摩,煞费苦心,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的选用上,狠下工夫。文章写成后,读起来虽然如行云流水,自然天成,实际上其背后蕴藏着作者的一片匠心。空口无凭,有文为证。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流传千古的名篇,脍炙人口,无人不晓。通篇用“也”字句,其苦心经营之迹,昭然可见。像这样的名篇还可以举出一些来,我现在不再列举,请读者自己去举一反三吧。


在文章的结构方面,最重要的是开头和结尾。在这一点上,诗文皆然,细心的读者不难自己去体会。而且我相信,他们都已经有了足够的体会了。要举例子,那真是不胜枚举。我只举几个大家熟知的。欧阳修的《相州昼锦堂记》开头几句话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据一本古代笔记上的记载,原稿并没有。欧阳修经过了长时间的推敲考虑,把原稿派人送走。但他突然心血来潮,觉得还不够妥善,立即又派人快马加鞭,把原稿追了回来,加上了这几句话,然后再送走,心里才得到了安宁。由此可见,欧阳修是多么重视文章的开头。从这一件小事中,后之读者可以悟出很多写文章之法。这就决非一件小事了。这几句话的诀窍何在呢?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开头有雷霆万钧的势头,有笼罩全篇的力量,读者一开始读就感受到它的威力,有如高屋建瓴,再读下去,就一泻千里了。文章开头之重要,焉能小视哉!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子,不能篇篇如此。综观古人文章的开头,还能找出很多不同的类型。有的提纲挈领,如韩愈《原道》之“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有的平缓,如柳宗元的《小石城山记》之“自西山道口径北,逾黄茅岭而下,有二道”。有的陡峭,如杜牧《阿房宫赋》之“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类型还多得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列举。读者如能仔细观察,仔细玩味,必有所得,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谈到结尾,姑以诗为例,因为在诗歌中,结尾的重要性更明晰可辨。杜甫的《望岳》最后两句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钱起的《赋得湘灵鼓瑟》的最终两句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杜甫的《赠卫八处士》的最后两句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杜甫的《缚鸡行》的最后两句是:“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这样的例子更是举不完的。诗文相通,散文的例子,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并不难理解。在中国古代,抒情的文或诗,都贵在含蓄,贵在言有尽而意无穷,如食橄榄,贵在留有余味,在文章结尾处,把读者的心带向悠远,带向缥缈,带向一个无法言传的意境。我不敢说,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都是这样。但是,文章之作,其道多端;运用之妙,在乎一心。我上面讲的情况,是广大作者所刻意追求的,我对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


“你不是在宣扬八股吗?”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责难了。我敬谨答曰:“是的,亲爱的先生!我正是在讲八股,而且是有意这样做的。”同世上的万事万物一样,八股也要一分为二的。从内容上来看,它是“代圣人立言”,陈腐枯燥,在所难免。这是毫不足法的。但是,从布局结构上来看,却颇有可取之处。它讲究逻辑,要求均衡,避免重复,禁绝拖拉。这是它的优点。有人讲,清代桐城派的文章,曾经风靡一时,在结构布局方面,曾受到八股文的影响。这个意见极有见地。如果今天中国文坛上的某一些散文作家其实并不限于散文作家学一点八股文,会对他们有好处的。


我在上面罗罗唆唆写了那么一大篇,其用意其实是颇为简单的。我只不过是根据自己六十来年的经验与体会,告诫大家:写散文虽然不能说是“难于上青天”,但也决非轻而易行,应当经过一番磨炼,下过一番苦功,才能有所成,决不可掉以轻心,率尔操觚。


综观中国古代和现代的优秀散文,以及外国的优秀散文,篇篇风格不同。散文读者的爱好也会人人不同,我决不敢要求人人都一样,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仅就我个人而论,我理想的散文是淳朴而不乏味,流利而不油滑,庄重而不板滞,典雅而不雕琢。我还认为,散文最忌平板。现在有一些作家的文章,写得规规矩矩,没有任何语法错误,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中是毫无问题的。但是读起来总觉得平淡无味,是好的教材资料,却决非好的文学作品。我个人觉得,文学最忌单调平板,必须有波涛起伏,曲折幽隐,才能有味。有时可以采用点文言辞藻,外国句法;也可以适当地加入一些俚语俗话,增添那么一点苦涩之味,以避免平淡无味。我甚至于想用谱乐谱的手法来写散文,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添上一些次要的旋律;主旋律可以多次出现,形式稍加改变,目的只想在复杂中见统一,在跌宕中见均衡,从而调动起读者的趣味,得到更深更高的美感享受。有这样有节奏有韵律的文字,再充之以真情实感,必能感人至深,这是我坚定的信念。


我知道,我这种意见决不是每个作家都同意的。风格如人,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决不能强求统一。因此,我才说:这是我的偏见。说“偏见”,是代他人立言。代他人立言,比代圣人立言还要困难。我自己则认为这是正见,否则我决不会这样刺刺不休地来论证。我相信,大千世界,文章林林总总,争鸣何止百家!如蒙海涵,容我这个偏见也占一席之地,则我必将感激涕零之至矣。


论新体旧诗


五四运动以来的白话诗运动,我不认为是成功的。问题不在于白话与否,而在于迄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形式。既然叫诗,必然要有诗的形式,这是一个常识问题。那些反对这些常识的理论,以我愚鲁,听起来介于明白与不明白之间。


我的所谓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数和字数,一是韵律。前者在中国文学史上发展的规律大体上是由少到多,单拿字数来讲,总的趋向是由四言发展到五言,由五言发展到七言。其他字数不同的诗,也是有的,但只是偶一见之而已。为什么没有向九言发展?原因说简就简,说繁就繁,这里暂且不谈。


我个人觉得,形式中韵律更为重要,其目的在给人们的听觉以美感享受。原始民族的歌唱,以及给摇篮中婴儿唱的催眠曲,可以为证。这种听觉享受是人类(还有动物?)的良能。世界所有的民族没有没有音乐的。诗当然不是音乐,但是部分可以具有音乐的功能,这就是诗歌的韵律是熔意义和乐声于一炉的。


现在,我们的白话诗,缺乏的正是这种诉之于目的比较整齐的字数和诉之于耳的音乐性。作者虽然苦心孤诣制作一些迷离模糊的意象,可是至少对我来说是“只堪自怡悦”的,不能使我感动,更谈不到什么美感享受。


我不是什么诗人,但喜欢读诗,中外诗都读过不少,至今虽已至垂暮之年,积习依然难除,快乐仍旧未减。因此才敢斗胆提出我对新诗的看法。简短截说,我认为,白话诗这样下去,前途是渺茫的。现在有人提倡新体旧诗,我看诗人们不妨试上一试。


诗韵是很重要的问题。近读澳门林佐榆教授的《无悔集》,在“自序”中,林教授引程祥徽教授的一首七律:


诗家最忌十三元


戒律无端锁艺魂


未死挺斋录鬼语


狂生季立论人言


地分南北调常异


时隔古今音不浑


濠畔群贤修禊后


中原音韵出笼樊


总的意思是说,十三元这一类中包含着许多古代能叶韵而后来不能叶的字。诗中的“季立”是明代的陈第,他论音韵时说过:“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这种例子,还不限于十三元,“台”和“回”,古代叶韵,现在就不叶。叶韵的目的是为了读起来铿锵悦耳,韵不叶,则达不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今天写新体旧诗,千万不要再胶柱鼓瑟,死死抱住旧韵不放,一定要用今天的新韵,也就是通行全国甚至世界的普通话的韵。字数和行数,则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均可,甚至还可以自创新形式,目的只在诉诸耳目,使读者能得美感享受。


语言与文字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道多端。人类先有了语言,后又有了文字,而禽兽则没有,这是重要区别之一。现在国外有个别的语言学家在研究禽兽的语言,响应者不多。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先不讨论。


我们每个人,除了哑巴以外,总要经常说话。认字的人还要经常使用文字,这和阳光和空气一样,和吃饭与睡觉一样,是离不开的。


但是,有一个现象却往往为非语言学家所忽略,这就是:语言和文字,只要还活着,也就是说还被人使用,就存在不停地变化。中国文字从甲骨文到钟鼎文,到大篆,到小篆,到隶书,到楷书、行书、草书,就是最有力的证明。语言亦然,不必细说。为了更轻易地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某一个时期内,由官方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使文字统一和规范化,这是无可非议的,合情合理的。中外历史上都不乏先例,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一个最有名的例子。我们今天汉字规范化,是经过完备的法律程序通过的,我们全国人民责无旁贷,遵守是我们的义务,是奉公守法的表现。


但是,从长期来看,比如说二三百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语言和文字都必须变化,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除非你把语言和文字都搞成化石。


世界上最关心自己语言“纯洁化”的是法国。几百年来,法兰西学院不断地作出努力,保持法语的“纯洁”,然而法语,同其他语言一样,不断受到“污染”,变得不“纯洁”起来。这件事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


最近我收到一位x(我不知道他是老中青,姑以x代之)学者的来信。他是个有心人,一个有志之士,想努力保持汉语的规范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


但是,他有点“食今不化”,不了解语言和文字都不会停滞不变的道理,想使我们今天的规范化字永垂不朽,变成化石。比如在今天的汉语词典上,“朦胧”和“朦胧”确实分列为两个词儿,前者的解释是“快要睡着或刚醒时,两眼半开半闭,看东西模糊的样子”。对后者的解释是“月光不明,不清楚,模糊”。其实基本的含义就是“模糊”。如果说“朦胧”与眼有关,而“朦胧”与月色有关,那么,对一个瞎子来说,他既无“朦胧”,又无“朦胧”。如果他写文章(当然是用盲文),他应该用哪一个词儿呢?鲁迅先生的《三闲集》中有一篇文章《醉眼中的朦胧》,这确与眼睛有关,然而他却写作“朦胧”,而非“朦胧”。根据我的印象,“朦胧”这两个字,现在很少有人用,它几乎成为汉语词汇中的盲肠。这位学者硬要勉强区分,“可怜无补费精神”。


这位学者还举出了一些别的例子,限于篇幅,我就不举了。他为了勘误,“写了几百封信,连作者面也不得到(羡林按:此句措辞有问题,也应该‘勘一勘’的)……而大量的书一印再印,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册,流向社会传之后代,真是贻害无穷,简直是践踏我们五千年的璀璨文化,使大家都当上不孝之(羡林按:应作子)孙败类。这大概不是各位弄学问的大家所心甘情愿的吧?”这真是石破天惊之论,令我浑身震撼。然而“五千年”中,我们的语言文字变了多少次了?我们全体汉族人民,加上我们的老祖宗,岂不都成了不肖子孙败类了吗?


文章的题目


文章是广义的提法,细分起来,至少应该包括这样几项:论文、专著、专题报告等等。所有的这几项都必须有一个题目,有了题目,才能下笔作文章,否则文章是无从写起的。


题目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不出两端,一个是别人出,一个是自己选。


过去一千多年的考试,我们现在从小学到大学的作文,都是老师或其他什么人出题目,应试者或者学生来写文章。封建社会的考试是代圣人立言,万万不能离题的,否则不但中不了秀才、举人或进士,严重的还有杀头的危险。至于学术研究,有的题目由国家领导部门出题目,你根据题目写成研究报告。也有的部门制订科研规划,规划上列出一些题目,供选者参考。一般说来,选择的自由不大。50年代,我也曾参加过制订社会科学规划的工作,开了不知多少会,用了不知多少纸张,费了不知多少人力,规划终于制订出来了。但是,后来就没有多少人过问,仿佛是“为规划而规划”。


以上都属于“别人出”的范畴。


至于“自己选”,表面上看起来是比较自由的。然而实际上也不尽然,有时候也要“代圣人立言”。就是你自己选定的题目,话却不一定都是自己的,自己的话也不一定能尽情吐露。于是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八股”,只准说一定的话,话只准说到一定的程度。中外历史都证明,只有在真正“百家争鸣”的时代,学术才真能发展。


特别是有一种倾向危害最大。年纪大一点的学术研究者都不会忘记,过去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有某一些人大刀阔斧地批判“从杂志缝里找文章”的做法。这些人大概从来不看学术杂志,从来也写不出有新见解的文章,只能奉命唯谨,代圣人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