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羡林
|类型:诗词·散文
|更新时间:2019-10-06 10:21
|本章字节:11692字
大奶奶
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共十一位兄弟。老大、老二,我叫他们“大大爷”、“二大爷”,是同父同母所生。大大爷是个举人,做过一任教谕,官阶未必入流,却是我们庄最高的功名,最大的官,因此家中颇为富有。兄弟俩分家,每人还各得地五六十亩。后来被划为富农。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老八、老十,我从未见过,他们父母生身情况不清楚,因家贫遭灾,闯了关东,黄鹤一去不复归矣。老七、老九、老十一,是同父同母所生,老七是我父亲。从小父母双亡,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祖父母。贫无立锥之地,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九叔也万般无奈被迫背井离乡,流落济南,好歹算是在那里立定了脚跟。我六岁离家,投奔的就是九叔。
所谓“大奶奶”,就是举人的妻子。大大爷生过一个儿子,也就是说,大奶奶有过一个孙子。可惜在娶妻生子后就夭亡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因此,在我上一辈十一人中,男孩子只有我这一个独根独苗。在旧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环境中,我成了家中的宝贝,自是意中事。可能还有一些别的原因,在我六岁离家之前,我就成了大奶奶的心头肉,一天不见也不行。
我们家住在村外,大奶奶住在村内。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早晨一睁眼,滚下土炕,一溜烟就跑到村内,一头扑到大奶奶怀里。只见她把手缩进非常宽大的袖筒里,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半块或一整个白面馒头,递给我。当时吃白面馒头叫做吃“白的”,全村能每天吃“白的”的人,屈指可数,大奶奶是其中一个,季家全家是唯一的一个。对我这个连“黄的”(指小米面和玉米面)都吃不到,只能凑合着吃“红的”(红高粱面)的小孩子,“白的”简直就像是龙肝凤髓,是我一天望眼欲穿地最希望享受到的。
按年龄推算起来,从能跑路到离开家,大约是从三岁到六岁,是我每天必见大奶奶的时期,也是我一生最难忘怀的一段生活。我的记忆中往往闪出一株大柳树的影子。大奶奶弥勒佛似的端坐在一把奇大的椅子上。她身躯胖大,据说食量很大。有一次,家人给她炖了一锅肉。她问家里的人:“肉炖好了没有?给我盛一碗拿两个馒头来,我尝尝!”食量可见一斑。可惜我现在怎么样也挖不出吃肉的回忆。我不会没吃过的。大概我的最高愿望也不过是吃点“白的”,超过这个标准,对我就如云天渺茫,连回忆都没有了。
可是我终于离开了大奶奶,以古稀或耄耋的高龄,失掉我这块心头肉,大奶奶内心的悲伤,完全可以想象。“可怜小儿女,不解忆长安。”我只有六岁,稍有点不安,转眼就忘了。等我第一次从济南回家的时候,是送大奶奶入土的。从此我就永远失掉了大奶奶。
大奶奶会永远活在我的记忆中。
我的母亲
我是一个最爱母亲的人,却又是一个享受母爱最少的人。我六岁离开母亲,以后有两次短暂的会面,都是由于回家奔丧。最后一次是分离八年以后,又回家奔丧。这次奔的却是母亲的丧。回到老家,母亲已经躺在棺材里,连遗容都没能见上。从此,人天永隔,连回忆里母亲的面影都变得迷离模糊,连在梦中都见不到母亲的真面目了。这样的梦,我生平不知已有多少次。直到耄耋之年,我仍然频频梦到面目不清的母亲,总是老泪纵横,哭着醒来。对享受母亲的爱来说,我注定是一个永恒的悲剧人物了。奈之何哉!奈之何哉!
关于母亲,我已经写了很多,这里不想再重复。我只想写一件我决不相信其为真而又热切希望其为真的小事。
在清华大学念书时,母亲突然去世。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赶回清平,送母亲入土。我回到家里,看到的只是一个黑棺材,母亲的面容再也看不到了。有一天夜里,我正睡在里间的土炕上,一叔陪着我。中间隔一片枣树林的对门的宁大叔,径直走进屋内,绕过母亲的棺材,走到里屋炕前,把我叫醒,说他的老婆宁大婶“撞客”了我们那里把鬼附人体叫做“撞客”,撞的客就是我母亲。我大吃一惊,一骨碌爬起来,跌跌撞撞,跟着宁大叔,穿过枣林,来到他家。宁大婶坐在炕上,闭着眼睛,嘴里却不停地说着话,不是她说话,而是我母亲。一见我(毋宁说是一“听到我”,因为她没有睁眼),就抓住我的手,说:“儿啊!你让娘想得好苦呀!离家八年,也不回来看看我。你知道,娘心里是什么滋味呀!”如此刺刺不休,说个不停。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按理说,听到母亲的声音,我应当嚎陶大哭。然而,我没有,我似乎又清醒过来。我在潜意识中,连声问着自己:这是可能的吗?这是真事吗?我心里酸甜苦辣,搅成了一锅酱。我对“母亲”说:“娘啊!你不该来找宁大婶呀!你不该麻烦宁大婶呀!”我自己的声音传到我自己的耳朵里,一片空虚,一片淡漠。然而,我又不能不这样,我的那一点“科学”起了支配的作用。“母亲”连声说:“是啊!是啊!我要走了。”于是宁大婶睁开了眼睛,木然、愕然坐在土炕上。我回到自己家里,看到母亲的棺材,伏在土炕上,一直哭到天明。
我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但是希望它是真的。倚闾望子,望了八年,终于“看”到了自己心爱的独子,对母亲来说不也是一种安慰吗?但这是多么渺茫,多么神奇的一种安慰呀!
母亲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我的婶母
这里指的是我九叔续弦的夫人。第一位夫人,虽然是把我抚养大的,我应当感谢她;但是,留给我的却不都是愉快的回忆。我写不出什么文章。
这一位续弦的婶母,是在1935年夏天我离开济南以后才同叔父结婚的,我并没见过她。到了德国写家信,虽然“敬禀者”的对象中也有“婶母”这个称呼,却对我来说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一直到1947年,也就是说十二年以后,我从北平乘飞机回济南,才把概念同真人对上了号。
婶母(后来我们家里称她为“老祖”)是绝顶聪明的人,也是一个有个性有脾气的人。我初回到家,她是斜着眼睛看我的。这也难怪。结婚十几年了,忽然凭空冒出来了一个侄子。“他是什么人呢?好人?坏人?好不好对付?”她似乎有这样多问号。这是人之常情,不能怪她。
我却对她非常尊敬,她不是个一般的人。我离家十二年,我在欧洲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她在国内经历了日军占领和抗日战争。我是亲老、家贫、子幼。可是鞭长莫及。有五六年,音讯不通。上有老,下有小,叔父脾气又极暴烈,甚至有点乖戾,极难侍奉。有时候,经济没有来源,全靠她一个人支持。她摆过烟摊;到小市上去卖衣服家具;在日军刺刀下去领混合面;骑着马到济南南乡里去勘查田地,充当地牙子,赚点钱供家用;靠自己幼时所学的中医知识,给人看病。她以“少妻”的身份,对付难以对付的“老夫”。她的苦心至今还催我下泪。在这万分艰苦的情况下,她没让孙女和孙子失学,把他们抚养成人。总之,一句话,如果没有老祖,我们的家早就完了。我回到家里来也恐怕只能看到一座空房,妻离子散,叔父归天。
我自认还不是一个混人。我极重感情,决不忘恩。老祖的所作所为,我看到眼里,记在心中。回北平以后,给她写了一封长信,称她为“老季家的功臣”。听说,她很高兴。见了自己的娘家人,详细通报。从此,她再也不斜着眼睛看我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互相尊重。我们全家都尊敬她,热爱她,“老祖”这一个朴素简明的称号,就能代表我们全家人的心。
叔父去世以后,老祖同我的妻子彭德华从济南迁来北京。我们一起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从没有半点龃龉,总是你尊我敬。自从我六岁到济南以后,六七十年来,我们家从来没有吵过架,这是极为难得的。我看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也不为过。老祖到我们家以后,我们能这样和睦,主要归功于她和德华两人,我在其中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以八十多的高龄,老祖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操持家务,全都靠她。我们只请了做小时小保姆。老祖天天背着一个大黑布包,出去采买食品菜蔬,成为朗润园的美谈。老祖是非常满意的,告诉自己的娘家人说:“这一家子都是很孝顺的。”可见她晚年心情之一斑。我个人也是非常满意的,我安享了二三十年的清福。老祖以九十岁的高龄离开人世。我想她是含笑离开的。
老祖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我的妻子
我在上面说过:德华不应该属于“寸草心”的范畴。她借了光。人世间借光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我因为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十八岁就结了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不在话下。德华长我四岁。对我们家来说,她真正做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有时候还要含辛茹苦。上有公婆,下有稚子幼女,丈夫十几年不在家。公公又极难侍候,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只是偶尔对我流露一点,我实在说不清楚。
德华天资不是太高,只念过小学,大概能认千八百字。当我念小学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过许多旧,什么《西游记》、《封神演义》、《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等等都看过。当时这些书对我来说是“禁书”,叔叔称之为“闲书”。看“闲书”是大罪状,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不但我,连叔父的女儿秋妹都偷偷地看过不少。她把中常见的词儿“飞檐走壁”念成“飞腾走壁”,一时传为笑柄。可是,德华一辈子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别的书更谈不上了。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她根本拿不起笔来。到了晚年,连早年能认的千八百字也都大半还给了老师,剩下的不太多了。因此,她对我一辈子搞的这一套玩意儿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意义。她似乎从来也没有想知道过。在这方面,我们俩毫无共同的语言。
在文化方面,她就是这个样子。然而,在道德方面,她却是超一流的。上对公婆,她真正尽上了孝道;下对子女,她真正做到了慈母应做的一切;中对丈夫,她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爱护。她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孝顺媳妇,贤妻良母。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忠厚诚恳,从来没有说过半句闲话。她不会撒谎,我敢保证,她一辈子没有说过半句谎话。如果中国将来要修《二十几史》,而其中又有什么“妇女列传”或“闺秀列传”的话,她应该榜上有名。
1962年,老祖同德华从济南搬到北京来,我过单身汉生活数十年,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个家。这也是德华一生的黄金时期,也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我们家里和睦相处,你尊我让,从来没有吵过嘴。有时候家人朋友团聚,食前方丈,杯盘满桌,烹饪往往由她们二人主厨。饭菜上桌,众人狼吞虎咽,她们俩却往往是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脸上流露出极为怡悦的表情。对这样的家庭,一切赞誉之词都是无用的,都会黯然失色的。
我活到了八十多,参透了人生真谛。人生无常,无法抗御。我在极端的快乐中,往往心头闪过一丝暗影: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家这一出十分美满的戏,早晚会有煞戏的时候。果然,老祖先走了。去年德华又走了。她也已活到超过米寿,她可以瞑目了。
德华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光彩的文明
最近几年来,我提倡一种“送去主义”,意思是,我们祖先发明的许多好东西,比如造纸、印刷、火药、罗盘等等,早被外国人“拿去”了。今天我们仍然有许多好东西。但是,西方人自产业革命以后以“天之骄子”自居,受过我们的恩惠一事,他们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认为我们什么都不行,这些好东西他们也不来拿。中国的饭菜,他们觉得味道还不错,忙不迭地拿去了。我们的文学作品,特别是现当代的,他们却不大肯垂青。我个人觉得,这现象并不正常。外国文学作品译为汉文,帮助了我们新文学的成长与发展,我们的文学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范围,与国际接上了轨。今天我们的文学也能帮助国外文学的繁荣与发展,投桃报李,他们不来拿,我们只有“送去”,这就是我的“送去主义”。
幸而外国的文艺界不全是“排华派”。他们出于不尽相同的考虑与动机,有时候也重视一下中国现当代的文学作品,认为优秀的,也授予文学奖。现在这一套丛书就是中国作家获得外国文学奖作品的集成。这些作家可以说是为我们伟大祖国增了光,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促进中外人民的理解与友谊立了大功。我们由衷地对他们表示敬佩,并诚挚希望中国有更多的作家能够获得外国的奖,多多益善。
外国给中国作家颁奖这一事实,按照我上面的说法,可以说是外国的“拿来主义”。而在中国方面来说,则是“送去主义”。总之,可以说是“拿来”与“送去”相结合的行动。我也希望这样的行动能够继续不断,多多益善。
我在这里想作一个重要的补充说明。获得外国文学奖的中国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是优秀的,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谈过,不必再赘述。那些没有获得外国文学奖的中国作家和作品怎样呢?这些作家的数目大大地超过前者,在这些作家中有鲁迅、茅盾、沈从文、老舍、曹禺等等。谁能说这些作家的作品不优秀呢?因此,我们可以说,不管外国文学奖意义有多么重大,它仅仅是对一个中国作家进行评论时的参照系,不能是主要的标准,更不能是唯一的标准。这一点,我想大家是能够同意的。至于赫赫有名的诺贝尔文学奖,国内有很多的膜拜者。但我有自己的看法。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刊登在《外语教学与研究》杂志上,读者如有兴趣,请参阅。我认为,对中国文艺界来说,诺贝尔文学奖只能起到一个反面教员的作用。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一些原因,我们的潜力还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如今之计,我国人民,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的作家,应当自强不息,建立信心,不排外,也不崇外,埋头苦干,争分夺秒,我们的国家总会强盛起来的。外国某一些领导人和老百姓,既患了红眼病,又患了白眼病。红眼的就让他们红下去吧,白眼的终会垂下青来的。至于我们作家在下一个世纪能起什么作用,常言道:“真金不怕火炼。”只要我们努力不辍,我们文学的光彩终会照亮全世界的。
回忆
回忆很不好说。究竟什么才算是回忆呢?我们时时刻刻沿着人生的路向前走着,时时刻刻有东西映入我们的眼里。即如现在吧,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清浅的水在水仙花盆里反射的冷光,漫在水里的石子的晕红和翠绿,茶杯里残茶在软柔的灯光下照出的几点金星。但是,一转眼,眼前的这一切,早跳入我的意想里,成轻烟,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再看起来,想起来,说起来的话,就算是我的回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