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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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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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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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252字

在机场我买了一款香水送给林天,为我的不辞而别道歉。我妈再给我电话,我已在上海的机场,她说“你这浑蛋又爽约”。


手机终于复活。无数条林天的短信如暗涌般爆炸开来。我一边看一边泪流满面。我希望自己有任意门,突然出现在林天身边,看他揉着眼睛,带着眼屎。我想告诉他我很爱很爱他。我要吻他,就算没刷牙也无所谓。


见到了沈念,才发现我真的特别爱林天。人就是这么犯贱。


我冲出出租车,一路狂奔跑到家门口,我再也等不了一秒了,再有一秒我对他的想念就要决堤了。


打开家门,我把钥匙扔在地上,叫着林天的名字,穿过客厅走进卧室,看见沙发前一地的啤酒瓶子。床上的他熟睡如婴儿,我走近他,俯身想要亲吻他的眉眼。突然手腕被钉子似的东西刺痛,我用手抓起那颗明晃晃的钉子,是颗耳钉。小巧、精致,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我一下子整个人都泄了气。


你知道爱情片看到最后发现是恐怖片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走在南京西路上被外星人绑架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你吃了一个芥末馅包子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股票跌停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天崩地裂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婚礼当天遭遇新娘逃跑是什么感觉吗?


我在床上发现我送给苏夕的耳钉,我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就是比我人生遇到所有不如意叠加起来再严重一点儿的恐慌。你知道这种连崩溃都无处下手的感觉吗?我慢慢退出卧室。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脑袋都是空白的,门开开关关,人进进出出,好像有人跟我说话,我都不记得了,坐在沙发上动也不能动。地上歪歪斜斜的全是喜力的啤酒瓶子,我在瓶子堆中翻来翻去,渴望找到漏网之鱼,整整两箱,都被喝得干干净净。我完全恼羞成怒了却无处发泄。


林天洗漱完毕后坐到我身边抽烟,僵持得我都忘了时间。我慢慢把攥成小拳头的右手在林天面前展开,最想破口大骂的时候我放声大哭了。


“林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他继续抽烟,“我没接到你电话,后来打给你的时候都两点多了,沈念接的,说你睡着了。”


“不是这样的。”我急于辩解。


“那我现在说只是和苏夕喝喝酒你信吗?骗子!”这两个字是从林天牙缝里挤出来的,“我光明正大,干了就干了,没什么好说的,你呢?”


我抽了一口气,看着林天说:“你真可怕。”


他拿起香烟,夺门而出。


林天走了以后,我抱着林狗,呆坐在沙发上。我一点儿也不想打电话给沈念让他说清楚,他就是一个下贱的浑蛋,我永远赢不了他,他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为他死一次。


窗外好像已经沧海桑田海枯石烂过好几回了。林狗后来也无趣地跑了。后来天就黑了,我也不知道是几点了,林天回来了。


林天竟然回来了。他回来了外带全家桶,打开电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嘟嘟囔囔地对我说:“你怎么那么懒,就坐在垃圾堆上面也不知道收拾吗?”


我还是一动不动,这种变化让我难以反应。


林天拿了一个巨大的塑料带,把瓶子一个一个装进去,又擦干净了桌子。林天换了新的手机,镜面的,摆在茶几上。我把头凑过去,看见了自己呆滞的脸。


我又去摸我的手机,有三十个未接来电,二十八个是苏夕的。还没有那么糟,至少还有解释的话要说,我舒了口气,反复问自己是否能接受酒后乱性。想来想去本来要决定再次大哭的我,竟然笑了出来。


林天在我面前走过,我拉住他的右手,死死不放。


他的左手拎着黑色塑料带,装满喜力瓶子。绿色的喜力瓶子,带着红色五角星。记忆中的味道特别苦。他说我只是去扔垃圾。我说那我跟你一起去。


我拉着他的手,穿过漆黑的走廊,走下楼梯。我身子轻飘飘的,大概是饿的。我仿佛出现了幻觉,我觉得我们在走一条通往新世界的道路,我抓他越紧反而更真切地感受到了那些无法弥补的距离。


“我没有和沈念上床。”我的声音显得特别突兀。


他点点头。


“我没有和沈念上床。”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我抱着林天,反复重复这一句话,像卡带的黑胶唱片,低沉沙哑。“我没有和沈念上床,我没有爱上沈念,我爱你,我没有和沈念上床,我没有和他上床,我没有和他上床……”虽然这种辩解令我看上去更像犯人,但这种突显自我委屈的方式能让我把压抑胸口的悲愤释放出来,这样也是好的。林天轻轻抱着我,什么也不说。


之后几天,我们装作任何事情都没发生那样生活在一起。这种生活就像浮在锅里的油,你根本不知道它身后藏了什么。


这样别别扭扭地和林天生活在一起我亦十分真心。每当夜晚我抱着他,看着他后背清晰的脊椎,我都感觉自己离他更远一些。这些气味呼吸触觉,很快会与我无关。我承认自己的愚笨,但我至少敏感。我不愿唯唯诺诺地感怀,但我还是忍不住流泪。连流泪都变得无声无息,不计其数地洗涤深沉的黑夜,直至它褪色而变得光亮。


林狗走失了。就在苏夕宣布辞职离开上海开始旅行的同一天。一切仿佛都没有征兆,而又是在劫难逃。


我和林天在小区里到处找遍都没有,后来又在周边找,依旧没有它的影子。直到天蒙蒙亮,我和林天像两个经历过狂欢之后的孩子,精疲力竭地沿着路边走回家。可是我很久没有经历狂欢了。他走前,我走后,天上的星星一颗颗躲藏起来,月亮也变得若隐若现。人字拖的带子磨得脚面起泡,后来泡也破了,血流出来。我刻意不去看伤口,这样会令我更加痛苦,只有黏稠疼痛的感觉,从脚底一次次席卷全身。


我们都不想面对伤口,擦药会令疼痛加倍。我们将之匆匆裹上绷带,假装它不再存在,这样或许会好些。尽管本质上这只会令它难以愈合。


林天转过身子,看我一瘸一拐地走着。他拉住我的胳膊不再让我前行,说我背你。我不肯,说马上要到家了。林天站着不动,说:“我背你,不要任性了。”


我再次贴近了林天的脊梁。大概是错觉,我感觉他背面的潮湿与我的哭泣有关。我不知道多少次在夜里醒来,对着他的脊梁哭泣,我想沉沉地睡去。在这种不平稳地颠簸中,我却没有再流眼泪,陷入了昏迷状态。


后来我们拦到了车。一辆黄色的出租车。林天小心地抱着我,放到后座。他说先去医院吧!我迷迷糊糊地听到,没有应声,也无力拒绝。


林天打开窗抽烟,烟雾模糊了他的脸。我眯着眼看他,我渴望从他脸上依稀的岁月痕迹中回忆我们到底认识了多少年。我想起了第一次见他,那时候的他还是三里屯酒吧里跑来跑去的痞子,永远扬着下巴,看谁都像谁欠他钱似的。我们没有交谈,他的目光甚至没在我的脸上多停留一秒。但我后知后觉,我会和这个男生有段故事,凭我敏感的直觉也只能感知到这儿。而如今出租车里的我,只能紧紧握着他的手,却无法预测那些令我们焦灼的未来。


林天仿佛只适合成为我的幻想,实现了之后,他的价值也渐渐褪色。但我无法否认,我对他的迷恋,深远而又长久。


我在无数次即将睡着的时候思考我和林天的感情,这种思考使我失眠,牛奶和药物徒增痛苦,无法缓解。因为有了林天这样的男生,所以才有了现在这样的我。我可以在高档商店疯狂消费,也可以背包去很远的地方。我对生活是不卑不亢的,我对感情仿佛也是。我通过他打磨自己的秉性,说不出好坏,但的确深刻影响着我。这种息息相关令我困扰,我不想把依赖变成习惯,就像我从不觉得生活一定应该美好,所以我从未觉得生活对我不好。这种该死的依赖会让我们成为彼此日后美好感情的绊脚石。


林天对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人,大概不能用爱人涵盖他的所有定义。


出租车没开空调,我们各自开着窗,我和他的头发都被吹成猫王一样,窗外是路灯和高耸的建筑。司机的唱片放着《东方之珠》。


我小时候住的地方对面是最早起的卡拉ok,天天都有人唱《东方之珠》还有《明明白白我的心》,我家住顶楼,没有电梯。夜晚爬楼梯的时候常常是这两首歌陪伴我,走调的歌声粉碎了我对于灯泡破碎所造成的黑暗的恐慌。


我在这一瞬间与当下脱节了。我握着林天的手,仿佛从还不会系鞋带的时候便已经爱他,爱了许多年许多年。爱到把自己也遗忘了,摔进了时光长河中。


林天说:“医院到了,我抱你下去。”


我睁开眼:“我们儿子丢了。”


林天说:“即便不能照顾你一辈子,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希望能把你照顾好。”


我抓着白色的椅罩说:“不要把我退回给百货公司,你把发票都丢了。”


林天笑了,笑得特别难过。


林天,我认识了你这么多年还是觉得你是陌生的。


林狗走失,我觉得,这仿佛已经是上天安排的一个尽头了。


三天后林天拿了两张机票。


“你看,当时从百货公司把你买回来的发票。”


我笑得不知所措。


我想起了一段和林天的往事,那时候我们还称兄道弟地走在北京的大街上。


那年中央电视台着火了,我刚去过电视台,就着火了。北京遭遇了百日不雨,到处着火,我也有种即将自焚的恐慌。四处约会小妞儿的林天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你来北京了是吧!我说是的,他说那下午我去找你。


当时他比现在更没谱儿,开他爸的桑塔纳,说自己多忙多忙,忙的全是妞儿的事儿,说自己女朋友一车一车的。我说现在北京的妞儿都是受虐狂嘛。


他瞥了我一眼,说:“现在女人好像都挺在乎自己胸部的对吧!”


之后我便看向自己的胸部。


他说:“你别找了,找到了也看不见。”


我好久没听过这么杀人不见血的话了。


我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个,我也不知道。是想证明林天一直都是杀人不见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