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

作者:蔡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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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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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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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728字

一个月后,明菁的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quo;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quo;


&quo;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quo;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我走过去,伸出右手:


&quo;可以让我看吗?&quo;


&quo;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吗?&quo;


&quo;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quo;


&quo;村上春树的真的很好看哦。&quo;


&quo;我要看《思念》。&quo;


&quo;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你先拿去看。&quo;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quo;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给你看……&quo;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枝笔,两枝被狗啃过,另一枝则会断水。还有一张信纸,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说这件故事其实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quo;过气的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quo;。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quo;三纸无驴&quo;。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quo;驴&quo;这个字。


&quo;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quo;


&quo;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quo;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quo;等你认真地写篇,我的《思念》才让你看。&quo;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quo;河床演变学&quo;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quo;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quo;


&quo;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quo;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quo;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quo;


&quo;这样就很难决定了。&quo;


&quo;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quo;


&quo;为什么?&quo;


&quo;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quo;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quo;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quo;


&quo;那你呢?&quo;


&quo;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quo;


&quo;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quo;


&quo;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quo;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quo;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quo;


&quo;啊?&quo;


&quo;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quo;


柏森拍拍我肩膀,&quo;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quo;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