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余庆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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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卷七三《庾亮传》:“时(案在咸康中)王导辅政,主幼时艰,务存大纲,不拘细目。委任赵胤、贾宁等诸将,并不奉法,大臣患之。陶侃尝欲起兵废导,而郗鉴不从,乃止。至是,亮又欲率众黜导,又以咨鉴,而鉴又不许。”郗鉴两次不同意藩镇起兵废黜王导之谋,是这一阶段东晋政局得以相对稳定,内战未再发生的关键所在。
王导为政“务存大纲,不拘细目”,是他一贯作风,晚年更是如此。《世说新语·政事》:“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箓诺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此愦愦。’”“丞相末年”就是指咸康中,也就是庾、王对峙最为紧张的时候。王导愦愦为政,主要目的是和辑士族,求得彼此利益的均衡,特别是使庾、王之间相安无事。
王导在建康执政,必须有相当的武力留在身边以为支持,因而不得不罗致武将赵胤、贾宁辈。《晋书》卷五七《赵诱传》,谓赵胤父赵诱“淮南人也,世以将显”,父子历事王敦、王导,为琅邪王氏故旧。《晋书》卷七八《孔愉传》,王导“将以赵胤为护军,愉谓导曰:‘中兴以来,处此官者周伯仁()、应思远(詹)耳。今诚乏才,岂宜以赵胤居之邪?’导不从。”贾宁事迹见《世说新语·赏誉》“何次道尝送东人”条注引《晋阳秋》及《魏书》卷九六《司马睿传》。贾为长乐人,初自结于王敦所属王应、诸葛瑶,后投苏峻为其谋主,又降王导。看来贾宁也是琅邪王氏故旧,他虽曾与人共劝苏峻杀王导等诸大臣,但降王导后仍被重用。王导所保全的降将,还有路永、匡术、匡孝等人。温峤曾反对王导褒显降人之事,见《温峤传》。王导欲引用匡孝,《王濛传》谓王濛致笺王导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不可“令泾渭混流,亏清穆之风。”会稽孔愉与从子孔群本与匡术有隙,王导为了保全匡术,令匡术于座劝孔群酒以释孔氏之嫌。凡此诸事,都说明王导兄弟辈死亡既尽,实力已衰,不得不蓄意庇护武人、降将,以供驱使,虽受到士族名士的强烈反对亦在所不顾。这些人客观上都起了支持琅邪王氏家族地位的作用。其中的路永投降石虎,但那是王导死后的事1。
王导虽以武人、降将为爪牙,但是在战略上所依恃的,却是以京口为屯兵之所的郗鉴。陶侃、庾亮欲起兵废黜王导,都要咨之于郗鉴,而郗鉴则具有举足轻重的否决之权。陶侃、庾亮如果逆郗鉴之意而勉强行事,势必形成内战,当权之辈饱受王敦、苏峻之祸,是不敢贸然一试的。
陶侃、庾亮起兵废黜王导之谋,其情况分别如下:
关于陶侃起兵之谋《庾亮传》亮与郗鉴笺曰:“昔于芜湖反覆,谓彼(案指王导)罪虽重,而时弊国危,且令方岳道胜,亦足有所镇压,故共隐忍,解释陶公。自兹迄今,曾无悛改。”案庾亮以咸和四年(329年)镇芜湖,至咸和九年陶侃死,始并有陶侃的荆、江之地而改镇武昌。“芜湖反覆”云云,自指庾亮于其旧治与郗鉴往复商酌陶侃欲废王导之事。庾、郗终于以“时弊国危”为词,劝阻陶侃;又以“方岳道胜”相约,即方镇联合,以制中枢。当其任的方镇,当然是指居武昌的荆州刺史陶侃,居芜湖的豫州刺史庾亮,居京口的徐州刺史都鉴。这次废王导之谋,是陶侃发动,郗鉴反对,庾亮居中斡旋。
此事具体时间,当在咸和五年(330年),即庾亮居芜湖的次年,也就是郭默擅杀江州刺史刘胤,王导循势以郭默为江州刺史的时候。据《陶侃传》,陶侃致书王导曰:“郭默杀方州,即用为方州;害宰相,便为宰相乎?”陶侃居然以“害宰相”为喻,杀气腾腾1。王导仍曲为解释说:“默居上流之势,加有船舰成资,故苞含隐忍,使其有地。一月潜严,足下军到,是以得风化相赴,岂非遵养时晦2以定大事者耶?”陶省书笑曰:“是乃遵养时贼也。”陶侃遂自起兵斩郭默,兼领荆、江。陶侃既不惜与中枢相抗而弄兵,估计有可能以攻郭默之师顺流下都。下都必经豫州庾亮地界,故有庾、郗“芜湖反覆”之事。庾亮与郗鉴笺续谓“主上自八九岁以及成人”云云。案陶侃杀郭默之年,即咸和五年,成帝正九岁,这是陶侃谋废王导在咸和五年的旁证。而所谓“以及成人”的时候,则是庾亮谋废王导之年,即咸康四至五年,时成帝十七岁至十八岁。
陶侃之谋未遂,郗鉴坚持反对当然是主要原因。庾亮不充分支持陶侃之谋,不给予充分合作,也是原因之一。庾、陶二人在苏峻乱前本不协调,积怨颇深,赖温峤弥合其间,始得共平苏峻。苏峻乱平后,庾、陶在共抗王导的问题上形成了某种共同利益,但庾、陶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陶侃居上游所形成的军事压力,既然可以压王导,自然也可以压庾亮。而且由于庾亮的豫州毗邻江、荆,所感压力比扬州更甚。《陶侃传》侃“潜有窥箭之志”,如果此志得酬,庾亮未必能保全自己。可以说,庾亮无宁是为了自保,才不得不对陶侃废黜王导之谋采取比较现实的态度。
庾亮虽对陶侃“外事推崇”,但陶侃毕竟“望非世族”,自知东晋门阀政治樊篱不是他所能突破的,所以“季年怀止足之分,不与朝权”,曾请逊位还长沙国,死前又要求归葬长沙,并移寻阳父母墓于封国之内,以示谦退。但是陶侃死后,庾亮终于蓄意消灭陶氏后人,咸康五年又杀陶侃子陶称。《真诰》卷一六《阐幽微第二》原注:庾亮咸康六年于镇病亡,“未病时乃独见陶侃乘舆来让之,于此得病而亡。”颜之推《还冤记》:“晋时庾亮诛陶称后,咸康五年冬节会,文武数十人忽然悉起,向阶拜揖。庾惊问故,并云陶公来。陶公是称父侃也。庾亦起迎陶公扶(此字疑衍)。两人悉是旧怨。传诏左右数十人皆操伏戈。陶公谓庾曰:‘老仆举君自代,不图此恩,反戮其孤,故来相问陶称何罪,身已得诉于帝矣。’庾不得一言,遂寝疾,八(六)年[正月]一日死。”《真诰》与《还冤记》中神怪情节自不足信,但是其中反映庾、陶宿怨以及陶侃季年希图弥合并荐庾亮代镇荆、江之事,当是可信的,可以补充正史。
陶侃废王导之谋,王导自然知情,所以他除了依靠京口郗鉴之助以外,还力图加强自己在建康的实力,以备不虞。这又是王导重用降将的背景。
咸和九年(334年)六月,陶侃死,庾亮加督江、荆等州,自芜湖移镇武昌。庾亮离芜湖,建康暂释重负,王导获得部署力量的机会。咸康元年(335年)四月,发生了石虎寇历阳之事。此事疑点甚多,实际内容当是王导利用时机,制造口实,以便进行军事调遣,加强自己在建康的地位1。
《晋书》卷七《成帝记》于石虎入寇下记:“加司徒王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遣将军刘仕救历阳,平西将军赵胤屯慈湖,龙骤将军路永戍牛诸,建武将军工允之戍芜湖。”案此诸人,赵胤为王导亲信,路永为降将,刘仕亦武将为王导所信者,王允之则为王舒之子、王导之侄。他们各自率军,同时溯流而上,把庾亮豫州治所附近要地夺取到手。更值得注意的是《成帝纪》续云:“司空郗鉴使广陵相陈光帅众卫京师。”陈光其它事迹,尚见于《晋书》卷七七《蔡谟传》,曰:蔡谟代郗鉴刺徐州镇京口,“时左卫将军陈光上疏请伐胡,诏令攻寿阳。谟上疏曰:‘……今征军五千,皆王都精锐之众。又光为左卫,远近闻之,名为殿中之军……。’”陈光,《晋书》只此二见2。他本为郗鉴部属,奉派入卫建康,王导不疑而用之,遂成为殿中精锐之师,没有再回归郗鉴徐州建制。由此可见,王导利用时机以加强自己的军事实力,得到郗鉴的大力支持。
关于庾亮起兵之谋《庾亮传》庾亮致郗鉴笺云:“主上自八九岁以及成人,入则在宫人之手,出则唯武官小人,读书无从受音句(疑章句之误),顾问未尝遇君子……。主之少也,不登进贤哲以辅导圣躬;春秋既盛,宜复子明辟,不稽首归政。甫居师傅之尊,成人之主,方受师臣之悖。主上知君臣之道不可以然,而不得不行殊礼之事……。”案:“武官小人”,指赵胤、贾宁、匡孝之辈,已见前。“春秋既盛,宜复子明辟,不稽首归政”云云,指咸康元年(335年)成帝加元服后王导犹不归政于成帝。“师傅之尊”,指咸康四年五月王导为太傅事。“行殊礼”,则成帝一朝多有1。排比上述诸事年月,知庾亮所谋废黜王导之事,当在咸康四年五月王导为太傅至咸康五年七月王导死前。
庾亮致郗鉴笺,《通鉴》系于咸康四年六月,是由于此月王导拜丞相,故以王导它事连类及之。我认为庾亮谋废王导,事体甚大,当有某种机遇可以利用或有某种行动为之准备,像陶侃发兵诛郭默而有顺流以废王导之谋一样。而咸康四年史籍所载,上下游之间并无特殊情况发生。第二年,即咸康五年,庾亮突然从梁州魏兴撤出其弟庾怿所部,千里疾行,远屯江州之半洲,增强了庾氏对建康的顺流之势2。这一异常事态,疑与庾亮废王导之谋有关。所以系庾亮此谋于咸康五年,似更近实。
庾、王矛盾,风传甚广。《王导传》:“于时庾亮以望重地逼,出镇于外。南蛮校尉陶称间说亮当举兵内向。或劝导密为之防。导曰:‘吾与元规休戚是同,悠悠之谈,宜绝智者之口。则如君言,元规若来,吾便角巾还第,复何惧哉!’又与称书,以为‘庾公帝之元舅,宜善事之。’于是谗间始息。时亮虽居外镇,而执朝廷之权,既据上流,拥强兵,趋向者多归之,导内不能平。常遇西风尘起,举扇自蔽,徐曰:‘元规尘污人’”。《世说新语·雅量》“有往来者云”条记此事,注引《中兴书》曰:“于是风尘自消,内外缉穆”;《王导传》亦有“于是谗间始息”之说。这些断语,虽不甚符合历史实际,但庾、王矛盾转缓则是事实。
庾亮废王导之谋不遂,如《庾亮传》之说,也是郗鉴起了决定作用。郗鉴以外,还有不赞同的人士,甚至庾亮征西府内,也有反对意见。征西长史孙盛曾密谏庾亮。《晋书》卷八二《孙盛传》:“时丞相王导执政,亮以元舅居外,南蛮校尉陶称谗构其间,导、亮颇怀疑贰。盛密谏亮曰:‘王公神清朗达,常有世外之怀,岂肯为凡人事耶?此必佞邪之徒,欲间内外耳。’亮纳之。”孙盛所谓王导不肯为“凡人事”,当是庾亮以王导有篡晋之举为起兵口实,而孙盛为之剖辩,庾亮因而纳之。由此推测,庾亮致郗鉴笺谓“彼(王导)罪虽重”之语,除隐寓王导曾助长王敦乱事以外,似尚特有所指。此外,王导在庾亮自芜湖移镇武昌后,已经不失时机地加强了建康上游的防御力量,也使庾亮未得轻举妄动。
庾、王交恶,当时人所共知。王导老谋深算,不事声张,并图杜绝“悠悠之口”,这是王导“善处兴废”的一种表现。但是只靠王导的政治才能并不足以息庾亮之谋。郗鉴拥兵京口,力拒庾亮而助王导,才使咸康政局未生大变,使琅邪王氏地位不坠。《庾亮传》史臣曰:“……向使郗鉴协从,必且戎车犯顺,则〔庾亮〕与夫台、产、安、桀1,亦何以异哉!”咸康五年七月至咸康六年一月,王导、郗鉴、庾亮相继死亡,倾轧始告结束。
论述郗鉴、王导关系时,不能不注意郗鉴在护卫王导之外,还有规王导所短的事实。唐写本《世说新语·规箴》:郗鉴“以王丞相未年多可恨,每见必欲苦相规诫。王公知其意,每引作它言。临当还镇,故命驾诣丞相,翘鬓厉色,上坐便言:‘方当永别,必欲言其所见。’意满口重,辞殊不溜。王公摄其次曰:‘后面未期,亦欲尽所怀,愿公勿复谈。’郗遂大瞋,冰矜(矜)而出,不得一言。”1王导末年愦愦,颇有乱政,郗鉴厉色进言,必有纠其愦愦之政的具体意见。这正是郗鉴不在其位,旁观者清以及郗鉴处乱世而有其方的表现,是王导所不能及的。
东晋初年政局,三五年一大变,变则干戈扰攘,台城丘墟。社会的重心在门阀士族,一族强则思压倒它族,遂成乱阶。本非门阀士族的流民帅,亦思凭借际遇,起兵谋利。螳螂在前,黄雀随后,胜利者要想稳操政柄,是十分困难的。长此以往,江左抗胡政权,势必在内乱中冰消瓦解。所以郗鉴引流民帅以平王敦,助王导以抗衡陶侃、庾亮,得利者不仅在司马家及琅邪王氏而已。苏峻乱平后,江左相对安定,无内战七十年,遂得以拒胡族于淮汉,息斯民于江左,郗鉴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巨大的。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三曰:“东晋之臣,可胜大臣之任者,其为郗公乎!”大臣之任,不重在操持庶政,而重在执道经邦,东晋皇权不振,大臣更应如此。郗鉴南来后,最重要的邦国大计,莫过于协调当权诸门阀士族之间的关系,杜绝觊觎,以稳定一个抗胡政权,使人民得以生存。郗鉴在这方面的作为,与其它门阀士族之居位者相比较,可称述者较多,可指责者较少。王夫之所论,是有道理的。
1冶城公即王导。王导宅在冶城,吴时鼓铸之所。据《世说新语·轻诋》注引王隐《晋书·戴洋传》及《太平御览》卷一七○引《晋书》,王导久病,问术士戴洋,戴洋为言云云,导乃令移冶于石城。
2严格说来,排抑宗室是庾、王合谋。南顿王宗之死,系庾亮遣右卫将军赵胤收之。据《晋书》卷五七《赵诱传》附子胤传,诱事王敦;胤事王敦、王导,为王导从事中郎,又得为护军将军。传称“胤杀宗,于是王导、庾亮并倚仗之。”
1案卞壸所奏王导“无敬”、“不敬”,罪只免官,与“大不敬”罪至弃市者本不相同,但程树德《九朝律考》则将此二科混淆为一。其《汉律考》以涉此二科之例衷辑一处,不加区分;其《晋律考》但有“大不敬”,无“无敬”之例。其实,前于程氏之书的沈家本《汉律摭遗》卷三,已论“不敬”与“大不敬”并非一科,借未用卞壶奏弹王导之事以为例证。
1《晋书》卷八○《王羲之传》略同,惟太傅作太尉。案太尉为郗鉴最后官位,死前一年始受。郗鉴未尝作太傅,大傅盖郗鉴死后赠官太宰之讹。太尉、太傅(太宰)皆以鉴最高官位称鉴,史籍此例甚多,非谓郗、王婚事发生在郗鉴临死前后。
1案上章首过为道家礼法,郗、王均道教世家。
1《晋书》卷八一《刘胤传》。《太平御览》卷三三引《三十国春秋》谓刘胤以疾被徵为右将军,与此异。刘胤货殖,温峤熟知。《太平御览》卷七○四引《语林》:“刘承胤(胤字)少有淹雅之度,王、庾、温公皆素与周旋,闻其至,共载看之。刘倚被囊,了不与王公言,神味亦不相酬。俄顷宾退,王、庾甚怪,此意未能解。温曰:‘承胤好贿,被下必有珍宝,当有市井事。’令人视之,果见向囊皆珍玩焉,与胡父谐贾。”按此当为刘胤为江州以前之事。
2案郭默在北方,原属刘琨系统,见《晋书》卷六三《李矩传》。郭默与温峤有旧,由他来继替温峤江州刺史一职,符合王敦乱平后几个家族划分上游势力范围的原则,这也许是王导允许郭默刺江州的根据。所以《陶侃传》陶侃致书王导反对此举时,只是说“郭默杀方州,即用为方州”之不当,而没有说郭默不具备出刺江州的条件。陶侃杀郭默后吞并江州,破坏了长江流域的平衡局面。
1《北堂书钞》卷六四、《太平御览》卷二三八引《晋中兴书》叙此事,称郭默为“远人”,郭默自谓为右军将军内辅是“更用虚名”。
2陶侃死后又发生庾、王二族中庾怿、王允之对江州的激烈争夺,详见本书第一一九页。
1《晋书》卷七三《庾翼传》,翼于建元元年(343年)七月谋北伐,曾请路永出屯合肥。《晋书》卷八《穆帝纪》水和元年(345年)八月“石季龙将路永屯于寿春。”路永降石氏当即其出屯合肥以后事,时王导已死数年。
1陶、王交恶,陶对王一贯盛气相凌,咄咄逼人。《世说新语·方正》:“梅颐(案当作赜)尝有惠于陶公,后为豫章太守,有事,王丞相遣收之。侃曰:‘天子富于春秋,万机自诸侯出。王公既得录,陶公何为不可放?’乃遣人于江口夺之。”此可与“鲁宰相”语参读。
2“遵养时晦”,晋人习用语,出《诗·周颂·酌》,意谓养其昧以成其恶,然后取之。
1参看本书第一二○页。
2尊经阁本《世说新语》汪藻《考异》“祖士少道王右军”条注引王隐《晋书》及今本《晋书》卷八一《桓宣传》,卷一○○《祖约传》有邵陵人陈光,为流民帅,曾降桓宣,又投石勒,其事迹早于郗鉴遣陈光入卫京师数年,不是一人。
1成帝幼时见导每拜;成帝给导手诏用“惶恐言”、“顿首言”、“敬白”;中书作诏用“敬问”;成帝幸王导宅,拜王导妻;导元正上殿,帝为之兴;咸和六年冬蒸祭太庙,诏归胙于导,等等。参本书第二页及注。
2参本书第一二二页。
1吕台、吕产、上官安、上官桀,均西汉外戚之有逆迹者。
1它本《世说新语》于此条甚多异字。如“……诣丞相,翘鬓厉色”作“……诣丞相,丞相翘鬓厉色”,重“丞相”二字,义不可通。又如“冰矜(矜)”作“冰衿”,亦误。但它本亦有可正写本之处,如“方当永别”作“方当乖别”,“辞殊不溜”作“辞殊不流”,均较写本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