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反读《通鉴》(一)

作者: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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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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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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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6650字

《资治通鉴》:这是一本只能在深夜的书。——题记



商鞅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赵良对他说:“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秦人以商鞅为仇寇,商鞅亦以秦人为仇寇。独夫民贼其实也挺可怜的,整天惶惶然不可终日。然而,没有万无一失的保护措施,凯撒以降,死于刺客之手的独裁者数不胜数。人们往往谴责刺客搞“恐怖主义”活动,殊不知,“恐怖主义”的根源乃在于专制体制本身。后人痛惜作为“改革家”的商鞅惨死于车裂,但有谁记得那成千上万被商鞅诛杀的无名的民众呢?商鞅有句名言:“智者作法,愚者制焉”——从此,中国与法治社会绝缘。



宋康王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射天挞地,斩社稷而焚灭之,以示威服鬼神。为长夜之饮于室中,室中人呼万岁,则堂上之人应之,堂下之人又应之,门外人又应之,以至于国中,无敢不呼万岁者。天下之人谓之“桀宋”。


在中国历史上,“万岁癖”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也许中国人的血液里多多少少都遗传有宋康王的毒素。金庸在《笑傲江湖》中所描述的日月神教其实就是赤县神州的缩影,中国的历史自古以来便是东方不败与任我行之流长袖善舞的舞台。


近来从报上看到这样的消息,南方某富豪起巨宅雇奴仆,让奴仆叫自己“老爷”。我不禁毛骨悚然,耳边又回荡着宋国宫中“万岁”的呼声。



宋康王只是一个小国的诸侯,他的变态心理也就止于呼喊万岁的游戏。到了秦始皇的时代,阴暗心理大发作便蔚为大观。


始皇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能渡。上问博士日:“湘君何神?”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葬此。”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中国皇帝名为“天子”,其实他们并不怕天。连天都不怕的统治者对百姓歹毒过于洪水猛兽(无独有偶,二十世纪也有一个革命领袖洋洋得意地自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西方的君王怕上帝、怕议会,中国的君王则自以为是恐龙,张口便吞噬百姓。秦始皇的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观”,我却不以为然: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只能由埋在地下的帝王陵墓工程来作为见证,这究竟是这个民族光荣还是它的悲哀?


基于相同的理由,我对壮观的埃及金字塔也充满了厌恶之感——金字塔再伟大,也仅仅是法老们肮脏的尸体的存放地。



始皇到梁山宫,从山上见到丞相的车骑众多,很不高兴。身边的人立即告诉丞相,丞相便减少了自己的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捕时在旁者,尽杀之。


法国大革命中有人尝言:“宫殿乃是人间地狱。”此说不诬。历代皇帝与丞相(或者太监、将军)的勾心斗角,最伟大的戏剧家也无法淋漓尽致地再现。丞相买通皇帝身边的侍从,一有风吹草动便能了然于胸。而皇上做得更绝,干脆把这些侍从统统杀掉,看你还收买谁!看谁还敢被你收买!



刘邦夜行泽中,有大蛇当径,拔剑斩蛇。有老妪哭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赤帝子杀之!”因忽不见。刘邦亡匿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数有奇怪;沛中子弟闻之,多欲附者。


许多爱国者常常以中国有悠久的“史家传统”而自傲,我却颇为怀疑,因为我在许多堂皇的正史中读到数不胜数的像《山海经》一样荒诞不堪的故事。这样的荒诞派也给搬入史册中,史册本身岂不成了一部荒诞集?


这段记载里,大蛇已经被刘邦杀死了,老妪也突然就不见了,于是刘邦成了这个故事的亲历者、言说者及证人,而且是惟一的。可惜,关于汉高祖的来龙去脉,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就是元代散曲家雎景臣写的《高祖还乡》,其中有这样几句:“你身须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盏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捽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历史”。可惜的是,从古到今,这样出色的文字太少了。



李斯要秦二世杀赵高,二世日:“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洁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


秦二世说这段话后不到一年,先是李斯被杀,然后赵高就派遣部将来杀他了。此时,秦二世想见赵高而不得、想得一郡为王而不得、想封万户侯而不得、想与妻子为黔首而不得,被迫自杀。


这出喜剧比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还要精采,统治者们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聪明,愚昧如秦二世胡亥者比比皆是。



刘邦死后,吕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召帝观之。帝见,问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岁馀不能起。使人请太后日: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


孝惠帝的两句话道出宫廷的秘密,他居然说自己的母亲为“非人”,在以孝为标榜的中国的确有点不可思议,更何况他的谥号是“孝惠”。其实,千百年来,宫廷和官署中哪里居住过“人”呢?他们不过是一群残忍的豺狼虎豹而已。于是,心眼好的孝惠帝只好短命,迅速“崩”了。



汉景帝减笞法,更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笞令:笞长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


对此,司马光的感叹是:“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司马光自己生活在优待士大夫的宋代,却嫌汉代对老百姓的生刑太轻,这家伙的心理也太阴暗了。我若是造物主,一定要把他送到明朝去,让他尝尝廷杖的滋味。明朝的廷杖在朝堂上杖毙了千百计的文人士大夫,它的“生刑”的程度大概会让司马光先生心满意足吧。我想,训练有素的锦衣卫能够测量出司马光先生的屁股有多厚。


自古以来,那些帮忙与帮闲往往比主人要残忍苛刻数十倍,司马光即是这样一个典型。


我又想起了一个叫新加坡的岛国,它是号称用儒家文明来创造经济奇迹的,而它的鞭笞之刑则是低犯罪率的保证。因此,新加坡成了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堂。


我还想起了抗战中一出著名剧幕的名字——《放下你的鞭子》。这句话更应该对虚伪的汉景帝、阴毒的司马光以及新加坡人和新加坡的崇拜者们说。



周亚夫一举平定七国之乱,殊不知功高震主。景帝乃赐其食,独置大块肉,无切肉,又不置筷。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筷。上视而笑日:“此非不足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


这段话是君臣鱼水情的最好注释。景帝设下一席比鸿门宴还要鸿门宴的酒席,以观察亚夫的举止。亚夫在战场上能指挥千军万马,却避不开皇帝的陷阱。这位心直口快的将军果然沉不住气了,他要去取筷子——可见他对皇上心怀不满!皇上希望看见的是,即使碗里是一团粪便,周亚夫也应当恭恭敬敬地吃下去,然后三呼万岁,这才是大汉帝国忠心耿耿的大功臣!


于是,周亚夫必死无疑。不久,他的儿子为他买用于葬礼的甲盾,结果被诬为谋反。上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耳,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亚夫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这个廷尉的话足可开创一门新的逻辑学——说你反,你就反,不反也是反;地下反,地上反,一样都是反!文革思维并不是始于文革,它潜伏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深层无意识里,时时都可能爆发。


专制主义对大小官吏都一律实行慷慨的“拿来主义”——给你权势,给你俸禄,给你压迫别人的力量,给你收取贿赂的机会,给你一家老小乃至“鸡犬升天”的荣誉……但是,这一切都有可能突然被收回去。为了避免遭到“被收回和被拿走”的命运,奴才们便拼命地往长城里挤,竭尽全力把自己变成一块坚硬的砖头,为巩固长城奉献自己的一生。盼望“拿来”,害怕“拿走”,这是奴才们心中相辅相成的两种感情。周亚夫的命运没让任何人觉悟,这出戏还将一代代地唱下去。



武帝立钩弋夫人之子弗陵为太子,他对钩弋夫人说:“引持去,送掖庭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赐死。武帝认为自己立子杀其母的做法非“儿曹愚人”所能理解:“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骞,***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


我不知道新旧各派大儒们会怎样解释这段惨酷的历史。儒家不是最讲究人伦和孝道吗?孝是儒家用来作为稳定家庭家族、稳定社会秩序的道德和法律基础。我不知道可怜的太子怎么办才能实践他的“孝道”——他该孝敬母亲,那么,就要为母亲报仇,就要杀死杀害母亲的凶手、他的父亲;同时,太子也该孝敬父亲,但是父亲却是他的杀母仇人。他比哈姆雷特还要尴尬。看来,就连“奉天承运”的天子都不知道该怎样去“孝”,那三纲五常岂不都是骗人的鬼话?


在白云观游览的时候,我看见墙上有用白玉雕成的“二十四孝图”。仔细一看各个故事,我简直厌恶到了极点,全是一些血淋淋的吃人的情节。时下不少老先生又把这些“传统美德”大树特树,然而,他们自己的子女、孙子孙女却全都在大洋彼岸过着自己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不是说“父母在,不远游”吗?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危险的事情莫过于用道德评判来代替体制建设。那么,这个国家永远是一个虚伪而残暴的国家。汉武帝杀钩弋夫人时洋洋得意的神态,至今依稀浮现在国人的脸上。我每每看到类似的神态,便恨不得一巴掌打过去,但想到自己是一个甘地的信徒,又住手了。还是鲁迅说得好:“中国的社会,虽说‘道德好’,实际却太缺乏相爱相助的心思。便是‘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在这样社会中,不独老者难于生活,即解放的幼者,也难于生活。”新儒家的大师们斩钉截铁地认为,儒家学说是让人好好生活的。那么,就让他们去给武帝的太子当老师吧——他们能让父母互相残杀的太子最终解决伦理困境并变成一代圣哲吗?


十一


汉成帝修昌陵,久而不成。连皇族刘向也看不下去了,上疏说:“及徙昌陵,增卑为高,积土为山,发民坟墓,积以万数,营起邑居,期日近卒。功费大万百馀,死者恨于下,生者愁于上,臣甚愍焉!”群臣也议论说:“卒徒工庸以臣万数,至然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贾,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


中国的统治者对治国一向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只喜欢做两件事:一是迷信佛道,以求长生不老;二是大修陵墓,以求永垂不朽。上面两段皇族和高官的言论,想来不会有多少的夸张,而只会有相当的缩小。昌陵地势低,成帝想填高,便从东山取土,居然使得泥土的价格同谷物相同!这些正是中国史书中最为精采的地方。国学大师们大概又找到了沾沾自喜的论据:你们快来看,中国在汉代就多么繁荣富强,谷物像泥土一样多!


修筑陵墓,使泥土价比粮食,皇帝的本领就有这么大。恐怕连齐天大圣孙猴子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变这么稀奇的戏法。谁叫“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呢?我又想,越是残暴的独裁者,越对“身后事”感兴趣。近来读到一篇苏联医学专家的采访记录,他是负责处理斯大林尸体防腐问题的首席专家。他一往深情地回忆起当年如何挑灯夜战、绞尽脑汁,解决防腐的技术难题,开创了科技新纪元,从而使得领袖的尸体在水晶棺中栩栩如生。而今,这个专家失业在家,昔日辉煌不在,真是黯然伤神!我忽然想起金字塔中那些制作木乃伊的奴隶来,惊出一身冷汗:历史在流逝,人类为何没有一点的进步?二十世纪的科学家与古代埃及的奴隶,为何精神境界竟是如此的同一?不过,还是有了一点进步:在今日极权主义垮台的俄罗斯,这名科学家毕竟失业了,再没有领袖的尸体让他“防腐”了。


十二


王莽篡位之前,群臣奏曰:“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庙,享祭群神,赞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自称曰‘予’。”


这段文字暴露了汉语及汉语思维的本质,一言以蔽之:虚伪。“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不过在一步之间而已,谁都当不得真、也都当不得假。所谓“假皇帝”,早已把“真皇帝”捏在手心里。


《封神演义》中任何神仙的法宝,也不具备汉语的魔力。


十三


王莽末年,“关东人相食”。中国的史籍上,“人相食”比比皆是,为什么唯有鲁迅才发现历史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呢?


“人相食”不足为怪。我感兴趣的是下面的一段记载:“莽又多遣大夫、谒者分教民煮草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费。”由此可见,王莽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家,他是“代用品”的发明者。我不知道王莽发明的“草木酪”是不是比观音土更好吃,但我听说过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又在津津有味地咀嚼各种神奇的“代用品”,他们中自然有我的父老乡亲。


今天,在京城及其它城市里,餐饮业和色情业生意兴隆。在摆满飞禽走兽的餐桌上,官员们的肚子日渐膨胀,有如孕妇。


读晚清笔记,陈康祺《郎潜纪闻》载:“同治三、四年,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卖三十文一斤,后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惨矣。”读至此,不禁毛骨悚然。吃人的行径其实是我们历史中的“常态”,这样的历史,并非没有重现的可能。


十四


刘秀的部将耿弇被誉为一代名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


屠城三百,究竟杀害了多少无辜的老百姓呢?我无法统计。读至此,我恨不得把《通鉴》扔进茅坑中去——司马光之流,自诩为大儒,何尝有一丝悲悯之心?居然用这样的文字来为刽子手歌功颂德!


十五


和帝邓皇后为贵人时,“独尚质素,其衣有与阴后同名者,即时解易,若并时进见,则不敢正坐离立,行则偻身自卑,帝每有所问,常逡巡后对,不放先后言。”帝叹曰:“修德之劳,乃如是乎!”而阴后在和帝患病时则密言:“我得意,不令邓氏复有遗类!”吓得邓氏差点饮药自尽。


宫廷内外,人人都是“偻身”之人。邓氏的作为全是假装出来的,目的是受到皇上的赞美。皇上却认为这就是“德”,而阴后与邓氏有生死一线之争,故能洞悉邓氏内心的隐秘,乃生杀心。整个帝国就像是一间冲洗胶片的暗室,容不得一丝光明。


十六


汉代经学,走向虚伪的极端。做学问与做人都是一样。陈留仇香,“虽在宴居,必正衣冠,妻子事之若严君;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见其喜怒声色之异”。


最不幸的人就是做这个伪君子的妻与子的人。倘若要我一生侍候这样的一具僵尸,我宁可一头在墙上撞死。大奸大恶如曹操者,有一二分率真,倒还让人感到“人气”扑面而来。最可恨的是那些僵尸们,谁是僵尸呢?古有这名一代大儒,今有言必马列毛的教条主义者(李锐先生的女儿李南央笔下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马列主义老太太)。


十七


董卓大军所至,“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捉到俘虏,“以猪膏涂布十馀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这一切,居然在礼义之邦堂而皇之地发生了,也许是董太师不读圣贤书的缘故吧?


董卓被杀后,暴尸于市,“天时始热,卓素充肥,脂流于地,守尸吏为大炷,置卓脐中燃之,光明达曙,如是数日”。此乃一大怪事也。对待所有食民而肥的肥胖官吏,是否也可如法炮制吗?那样,我国的电力大概就不会紧张了。


用残酷的方式杀人的人,立刻又被他人用更加残酷的方式屠杀了。在黄河一样流淌的血泊中,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一双仰望星空的眼睛呢?


以暴易暴是中国历史的主流,而爱在中国却难于上青天。暴力将所有的人都变成囚徒和凶手,杀人者同时也是被杀者,吃人者同时也是被吃者,这才是最可怕的结局。


要改变这样的历史循环,让我们倾听一下马丁·路德·金在一九六七年的一次演讲吧。那种无条件的爱给他带来了怎样的一种自由,这是一种能将恶毒的敌人转化成兄弟姐妹的自由,这是一种任何残暴凶狠的外部力量都无法摧毁的自由。马丁·路德·金说:“我已经经历过太多的仇恨而不想再仇恨下去……不管怎样,我们都必须能够站起来对我们最冷酷的敌人说,我们将用我们忍受痛苦的能力与你们施加痛苦的能力相抗衡。我们将用精神的力量和你们肉体的力量进行较量。不论你们如何对待我们,我们都仍然热爱你们。我们不可能问心无愧地在你们不公正的统治下遵循那些不公正的法令。因为不与邪恶结伙同只与美德为伴一样都是我们处事的道德标准。把我们投入监狱吧,摧毁我们的家园吧,伤害我们的孩子吧,我们仍然热爱你们。即使你们派出打手,在半夜里把我们打得半死扔在路边,我们仍然爱你们。即使你们让遍布全国各地的媒体四处宣扬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如何如何不可靠,我们仍然爱你们。但有一点你们必须记住:我们对痛苦超凡的忍耐力最终会使你们精疲力竭,我们最终会赢得自由,赢得不仅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自由;我们将在挖掘你们良知的过程中,赢得你们。到那时,我们的胜利就将是双倍的胜利。”


后来,马丁·路德·金虽然被一名邪恶的“爱国”的警察暗杀了,但他的精神却在美国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杀手威尔逊在内心痛苦的煎熬中死去了,他的儿子成了一名牧师。这名牧师公布了父亲的罪孽,并沉痛地表示:“我必须洗清我的灵魂,我必须卸下这个灵魂的十字架。”马丁·路德·金拯救了黑人,更拯救了白人,跟华盛顿一样,他也是美国的父亲。


十八


刘备的出场。


《通鉴》一开始便介绍说:“中山靖王之后也。”我暗自感到可笑:一个卖草鞋的穷小子,究竟跟中山靖王有什么关系呢?刘备先生硬要拉起一张虎皮来,能骗谁呢?他的“皇叔”称谓就像婴孩的尿布一样。紧接着,史书描写其外貌,所谓:“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对此,我询问过学生物的朋友,他们都说可能性不大。可是,这样的描述居然一本正经地被写进了史书,那么我们的史书完全可以当成笑话来读。


刘备的出场,为什么不能是刘备自己昂首挺胸地说:“我是刘备”呢?


十九


曹操在许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日:“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通鉴》如此记载曹操的反应:“操失色,俛仰求出……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目后不复朝请。”我不知道史官凭什么写下这些细节(他是亲历者吗?显然不是),我也不知道曹操有什么害怕的——在曹操眼里,汉献帝不过是一团泥巴而已。曹操是泥人张,泥人张捏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这段记载之后,紧接着便是曹操杀董后的情节: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日:“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死;所生二皇子,皆鸩杀之,兄弟及宗族死者百馀人。这段情节颠覆了前面的细节。由此可见,曹操在献帝面前哪里会汗流浃背呢?他***皇帝的老婆如同***家里的奴婢,他对皇后想骂就骂,想杀就杀。丧失了权力的皇帝只好默默看着自己的妻子被拖出去杀害。史官本来想给皇帝脸上贴点金,然后自相矛盾的内容,却弄巧成拙。


谁是皇帝并不重要,谁有权力才重要。汉献帝确实很可怜,但是如果他有祖辈那样的权力(如武帝),他也不会对谁有怜悯之心的。


二十


吴国的末代之君孙皓恶人视己,群臣侍见,莫敢张目。丞相陆凯曰:“君臣无不相识之道,若猝有不虞,不知所赴。”孙皓乃听凯自视,而它人如故。


独裁者往往都有些怪癖。孙皓是个典型的妄想狂,我想,他的面目大概非常丑陋,不然他不会这样害怕别人看到他的长相。于是,在他的宫廷中,“看”也是一种权力。说到底,中华文化就是一种权力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