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十年(1)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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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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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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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774字

有人说爱情的感觉只能维持两三年,萧志皓在回忆,两三年那一阵他们两个在干啥,好像还是很纠缠很荡漾,记得那时候还有个万年冰佛蓝奕小佛爷在他后面比着,令他不爽。不过后来他也想通了,蓝小佛爷如果不下山,那么就不会来跟他抢男人;蓝小佛爷如果下了山,那么就不再是佛爷了,所以应该抢不走他男人。


这么一想,就风自清扬云自流了,更何况自那之后,他就没见过小蓝同志,自然那两兄弟也偶有联络,但是他觉得就算是信不过靳辰的节操,也要相信小蓝那变态的道德观,如果这两人可以搞出什么问题来的话,那还真叫天方夜谭了。


也有人说,爱情会经历七年之痒,于是萧志皓继续回忆,七年那一阵他们在忙什么,嗯,倒真的是很忙。


萧志皓的策划公司当时正搞得如火如荼,本来他是无意从靳氏名下剥离出去的,但无奈靳辰对此事十分坚持,萧志皓在任何问题上一向都拗不过他,也就只能无奈地照办。


当然,他知道靳辰这是为了他好,靳辰希望他能有自己的事业,更多安身立命的本钱。好吧,他承认那小子的确是好心,可是他怎么就不明白呢,他萧志皓同学,偶尔也会有点小人心态,希望让靳辰觉得,如果这该死的男人抛弃了他,他就会活不下去。呃,当然,这话实在是酸得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于是只能作罢。


于是,就这么着,他们在一起磕磕碰碰的,到了第十个年头,靳辰四十一,他三十九。


正所谓男人四十一枝花,靳辰正当他生命中巅峰的光华,眼角虽然起了一些皱纹,却只有平添几份成熟魅力,帅到惨绝人寰。


而萧志皓,怎么说呢,他这一路个子不高,骨架均匀,头发柔软,皮肤细腻的人种,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见老,年轻时看看还不觉得,越是到老了越发水灵起来,如今正经奔四的人了,可是在纽约进个酒吧还常常会被人查身份证。


十年,到了第十个年头,靳辰已经隐隐地有点业内老大的气质,而萧志皓,也已经被剥离了靳氏的标签,成为了一个业内知名的策划人。


一切都很好,萧志皓觉得。


自然这些日子以来也有风有雨,只不过万事有靳辰在,他不必有太多费心。反正靳辰的传闻绯闻他自己会料理掉,他的绯闻传闻靳辰也会帮他料理掉,横竖,他只要安安心心地相信靳辰就好。没有靳辰解决不了的事,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影响靳辰的判断。这只腹黑的狐狸,这些年,越来越有资本也越来越强大。


萧志皓仍然喜欢开小房车,他是沃尔沃家的fan,实在最重要,性命大过天。穿黑西装白衬衫,系丝带领结,全套行头由靳辰一手打造,于细节处精致动人,温和的绅士气质风度翩翩,引得不少新进人物竟折腰,不过折腰归折腰,真正敢动手的毕竟不多,靳&萧黄金拍档多少年,在外人看起来水泼不进,针插不入。


然而示好的人,总是有的,殷勤照顾体贴周到,现在的青年人,多半很会做人。


“ony,你又这么早到!”萧志皓车还没停稳,林克达已经站在旁边等待,萧志皓有点无奈:“明明你到得比我还早。”


“我是设计师,当然要在现场盯好。”林克达的汉语并不十分流畅,很显然他有更为熟悉的语言,只是他不用。


“林生,这是秀场好不好?我的责任比你重多了。”萧志皓笑道。


在这圈子里混,种种好感恶意都要心中有数,直接想拐上床交流的牛人萧志皓都遇上过不少,更别说这种举止间带着些微好感的仁兄,要是这点小事都会被吓到,那么多年还真是白混了,自然是回应得周全又滴水不漏,双方彼此都给足面子,合作融洽又舒服。毕竟跟喜欢你的人做事,总好过同仇敌忾。


林克达,来自香港的女装设计师,三年前,他是新人刚出道;而与此同时,萧志皓刚刚从靳氏的闪亮招牌下剥离出来,也算是个新人。只是此新人非彼新人,有靳辰的光环罩着,大家都等着看他离开靳氏的第一台秀,靳辰在业内的人缘好,很多大佬都赏脸,谁都以为萧志皓的开业大秀,无论如何都会是个一线大牌,可是当谜底揭开——众人都齐齐惊讶了,他选了林克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伙子。


其实这里面有个误会,不是萧志皓挑中了林克达,挑中他的人,是靳辰。


靳辰看过他的样衣,知道此人的潜力,找大牌秀来开业,可靠是可靠,但很难打出自己的名声来,而找一个新人,成了,是他们策划运作得好,不成,是设计师自身分量不足,而萧志皓最多只是个看走了眼的罪名。


林克达的作品本来就有水准,再加上靳辰的人脉加灵感和萧志皓的办事能力,当年那场秀自然是一炮而红,他本人也就此跳入了大众的视野里。而自然而然地,从那之后他的一切商业策划,都全权交给了萧志皓。


“你觉得这一季的东西怎么样?”


看完彩排,林克达从工作人员手里挑了杯摩卡递给萧志皓,借着这个角度,一双充满期待的眼睛转向他,目光灼灼。


萧志皓有点心虚,笑道:“我觉得蛮好的。”


“真的吗?”林克达笑逐颜开。


“哎,我说,你别这么相信我,我的眼光不作数的。”


“怎么会,只要是你喜欢的,总是好的。”


“算了吧,靳辰最怕我喜欢他的设计,如果连我都觉得好看,那多半……”


“他随便说说罢了!”林克达眼一垂,长睫毛闪下去,脸色有点僵。


萧志皓极少被他这样子抢白,一时倒愣了几秒,换一个话题,将此节抹过去。


收工,照例是送到停车场,林克达一手撑着车门,弯下腰来叮嘱:“路上小心点,我就不送你了……”


萧志皓每每发笑:小朋友就不用为大人操心了,你自己小心点就成了。


林克达微微一笑,用力关上车门,对后视镜里的人挥挥手。


萧志皓缓缓发动车子,看着后视镜里的人越来越小。


和萧志皓一样,林克达也常年穿白衬衫,领口开两个扣子,袖子略长会盖过半个手掌,只是他不喜欢外套,反正常年在空调地带生存,实在万一迫不得已要在严寒的日子里外出,最多裹一件单风衣。萧志皓每次看到都为他冷,觉得那种衣服冰得像铁,好在,到底年青,血够热,老这么冻着,居然也不见他生病。


不过,于寒风中看着如此一位美少年冻得嘴唇白紫,抱肩发抖,到底也不是什么美事,萧志皓有时会心软,借出围巾手套,他倒也不拒绝,由此可见,此人纯粹是爱耍帅。


萧志皓仍然记得他们两个第一次在办公室里碰面的情景,记得当时两个人都愣了一下,心里大概都在诧异:呃?好年轻!


但,林克达那时候是真正的年轻,那是一种活力与野心,那种出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有一种人是永远都不会失败的,因为一次不成,他会满不在乎的摇摇头,说:“嗯,再来。”


那一瞬间,萧志皓被这种气势所感染,信心大增。


于是,那个下午,林克达盘腿坐在他办公桌上,指点助手把一件件的样衣展示给他看,顾盼间神彩飞扬,皮肤在阳光下闪着微光,可见是多么的光洁紧绷。


年轻真好,萧志皓心中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