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天上与人间(1)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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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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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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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710字

因为大清早的离奇性骚扰事件,萧志皓始终脸色难看,偏偏靳辰同学如此聪明伶俐之人,居然七七八八问了一堆不相干的话,完全不得要领,到最后居然不耐烦地嘲了他一句:大姐,你生理周期来了吗?


萧志皓被他气得暴走,几乎想趁着四下无人做了他,替天行道,大不了一命偿一命!


不对,这样看起来怎么这么像——殉情?


算了,还是不要!萧志皓一阵恶寒。


“走啦!去钓鱼,东西都借好了!”靳辰又过来缠他。


据说恶魔和天使一样也有明亮的笑容,只是恶魔背后有一条箭头形的尾巴,但如果他不转身,你就看不到。此刻笑容明朗的靳辰就活脱脱是一只不转身的恶魔。


碧空晴云,一湖如镜,两岸的矮山上长满大叶子的树,天还没有开始冷,叶子只在边缘染上了一轮颜色,十分悦目。


良辰美境啊!


只可惜人不对,萧志皓斜眼瞄向恶劣分子,那小子只将竿子搁在架子上,一手扶了,人则平躺在船里,吹着悠悠的风,晒着柔柔的太阳。


“猪,这么会享受!”


“人生得意须尽欢,将进酒,杯莫停,与尔同销万古愁。”靳辰微微眯眼。


“哈,想不到你居然这么有文化,不是香蕉人吗?”萧志皓自然嘲他。


“其实这几句诗背的是错的。”靳辰神色一暗,“‘人生得意’地下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将进酒,杯莫停’的前句是‘岑夫子、丹丘生’,‘呼儿将出换美酒’的下句才是‘与尔同销万古愁’。”


萧志皓已经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不想搭腔,莫名其妙地觉得有些气闷。


“他很奇怪,会背很多的古诗,说出上一句就知道下一句;还知道许多冷僻的生字怎么发音,我那时总喜欢拿他当百科大辞典来用,看到不认识的就直接发消息问他。但是他居然会一直分不清gucci和lv的logo,教他很多遍,完全没有用。”


“为什么爱他?”萧志皓忽然对这个问题好奇,十分强烈。


“因为他好。”


“这叫什么理由?”萧志皓不满。


“我们说一个人漂亮,有时会说他眼睛大,或者嘴巴小,其实只有当你说不出来她哪里特别美的时候,那才是真的美。我觉得他哪里都好,所以说不出具体理由。”


萧志皓轻叹:“居然有人能让你下这种评论,他简直像长着三头六臂。”


靳辰笑:“相信我,他决不是妖孽,他是一个十全乖乖好人。”


萧志皓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靳辰却只无奈地挑挑眉,爱上一个人能有多少理由?我觉得他好,便是全部。


然而时过境迁,有时连靳辰自己也会疑惑,为何会爱上他,纠结在心,念念不忘。是因为那人从来不提要求吗?他不会向他讨要未来,他令自己欢乐,完全地轻松,没有任何压力。


可靳辰却也坚持相信那人是值得爱的,只因为当他在自己背后站立,用那样欣然的表情说你洗发水的味道很好闻时,自己的心跳如鼓;只因为他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忧虑,然后说会过去的,有我陪你。


只因为他难过时无措的表情,只因为他微笑时害羞的神情。


只因为到现在拿手机,看到那个名字时仍会觉得悸动。


如果,靳辰苦笑了一下,如果他不是那家人的儿子,那该有多好?


萧志皓闷闷不言,气氛顿时尴尬下来,靳辰是怪卡,怪卡的意思就是指他常常可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去管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萧志皓却是正常人,胸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眼看无人救他,他只好自救。


“我饿了……有没有东西吃?”


“这么快就饿?还说我是猪。”靳辰十分鄙视,从袋子里翻出三明治来扔给他。


人类的心情最神奇,可以主宰一切,此刻他心情不佳,三明治也自然不如早上的来得好吃,一口一口咬下去,食不甘味,心不在焉。


“我一直都以为美食是人生是最大享受。”


又有感慨?萧志皓已有三分不耐。


“我那时只要搜罗到美食,总是忍不住第一时间送到他手上,可他总像你现在这般,一言不发,默默吃完,要追问,才会说声好吃。我有一次赌气,在汉堡里夹大把盐,他居然也这样吃下去,问他有什么感觉,只说有点咸。”


“你对着你的历任恋人,也是这样念念不忘地把他挂在嘴边吗?”萧志皓终于忍不住。


“当然不!”


“那为什么在我面前说个不停?”


“但……因为,你不是我的恋人啊!”靳辰疑惑,却又若有所思,“其实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说他的事,都这么多年了……”


萧志皓大震,后面的话已经听不分明,对啊,他在气什么?要他闷什么?那个人本是他逼供似的逼出来的,是他惹得他忆起不愉快的往事,他借出一双耳朵来听倾诉也是应该的,更何况,靳辰说得并不多,他的举止也全不过分,他根本没有任何悲悲戚戚的样子惹人心烦。


那么……萧志皓,你在这里算是生的什么气?


萧志皓一身冷汗,忆起今早那半个吻,是的,他很生气,非常地生气,气得要暴跳。但是从心底上,他可有过半点的恶心感觉?一个男人,被男人非礼,不是首先要觉得恶心别扭才对的吗?


为什么?


萧志皓偷偷看靳辰的嘴唇,忽然觉得刺目,心脏怦怦乱跳,耳根已经烧红。


天……他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你讨厌他?为什么?最多,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提他的事。”靳辰看出他脸色不对,十分疑惑。


“我只是为你不平。”萧志皓强笑,找借口开脱。


“你干吗要为我不平,他又没什么对不起我,他只是最后没有同我在一起,又没做错什么。”


好……伟大……萧志皓直直看进他眼睛里,一双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蓝天,清澈得不见一丝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矫情,如果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人,一定会被这句话感动到哭。但是,同样的原则,他以此要求自己时是伟大,推广开来要求别人照做时,却变成了残忍。


是的,这世界还是普通人来的多,要求别人陪自己一起做圣人,这也是一种过分。


“我还是饿,我们去弄点东西吃吧!”天太蓝,水太静,风太缓,这么小的船,困在这方寸之地,会觉得发疯。


“好吧。”靳辰看着桶里两条不大不小的鱼,颇有点不情不愿。


“另外,他的事,你愿意说,我就听,毕竟是我招惹你想起来,就算被你烦得两耳流油也要奉陪的。”萧志皓的声音里有少见的温柔,靳辰冷不丁听到竟然寒毛起了一身,颇为怀疑地回头看了一眼。


萧志皓对花一向钝感,有人曾与他说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应很久才转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园里,忽然明白为什么人人都拿玫瑰***情的圣物,浓烈、郁馥、带着微酸得几乎要腐败的气息,太像爱情的痴迷沉沦。


怎么会这样,萧志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间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经济人,经手的艺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过分,更恶劣,他从来明哲保身,决不会犯傻到提醒劝告。可是遇上靳辰,忽然就变成冲动新人,多年功力尽毁,只因他想让他变得更好。


太可笑了,萧志皓,你在搞什么?


这个人不是你可以觊觎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无数,那样如梦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随便放弃,你又算什么?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马,相识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多么完美的对像,结了婚,生小孩,养大教大,一生不知道会过得多么充实迅速。


“哎?饿死鬼?吃饭了……”靳辰在房间里高喊。


“来了!”萧志皓努力微笑,扑扑身上的土,还好清醒得早,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每天早上去跑步,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看他们挤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鲜买下,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多看了几次,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不过是煎煎煮煮,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


只有萧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冲动吵闹,靳辰的所有问句,他都会点头称是,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只得说:“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


萧志皓诺诺连声,心里却苦笑。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萧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十八岁在时尚杂志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谓天才也不过是有时间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萧志皓有时会发现,自己贪看他的侧脸,往往看得出了神却不自知,怎么办?要不要回去向老板请辞?孙老怪会不会杀人放火,杀了他,烧光整间杰氏。


这暖洋洋的时光让人沉溺,不知今夕是何夕。所以当靳辰把一张飞机票放在他面前时,他竟愣了三秒钟才认清这是什么东西:“走了?”萧志皓茫然地抬头。


“嗯!舍不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