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0
|本章字节:9046字
北岛出国十几年,回来后满世界打听老朋友的消息。第一次他只有一个月居留期,刚一回来就让我帮忙寻找严文井。他说,老人身体不好,看一次少一次,好不容易回一次国,不能留下终生遗憾。那天去严老家,他一路上像是自言自语地念叨着当年与严老彻夜饮酒谈诗论道的情景。我不禁好奇地想,北岛这一代,与严文井,与蔡其矫,与谢冕,与邵燕祥,与冯亦代甚至与艾青等等,这些有过密切交往的老一代文学家,他们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他们在思想上、艺术上传承的是什么?反叛的又是什么呢?北岛之后的一代诗人们,又是在怎样的意义上承认或者否定了“北岛们”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但还没容我提问,北岛又匆匆地走了。
转眼又是一个冬天,这一次他的居留期仍然只有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要看望十几年没见的亲戚朋友,北岛的日程满得可怜。辗转听说陶家铠身体不好,北岛张罗着和老鄂、李南一起到通县去看他。他病得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可嗜酒如命的老毛病却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家阳台上堆放的几十箱二锅头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陆焕兴原本是老陶的同学,当年他们曾经在一起玩儿得火热,但现在同在北京却早已失去了联系。北岛不甘心,终于把他挖出来,于是我也有了机会走近焕兴。焕兴现在单身,住的是七十年代的房子,用的是八十年代的家具,虽然没有装修但是干净整齐。知道我要去,他事先煎好了带鱼洗好了油菜,十几分钟一餐家常饭就上了桌。比起下馆子,这待遇让我受宠若惊,也可以看出他日子过得很平实。
大家一直都以为焕兴没有子女,其实,他儿子应该已是三十多岁了。与第一任妻子离婚时孩子刚两岁,听说去了香港,又移民到了加拿大,他费尽周折始终没有找到。他离婚又与第二任妻子结婚的原因也与我想象的喜新厌旧不同。的确,灵灵挺漂亮,一九九五年见她时已经四十岁左右,但风韵仍然出众,倒退二十多年一定更是打眼。有一个插曲可以说明当年她的风采。曾经有一首歌曲在知青中传唱:“条条锁链锁住了我,锁不住我心中唱给你的歌,歌声有血又有泪,歌声随着车轮飞……”当年我在监狱时还有人唱过,但并不知道这是一首情歌,作者是山东省歌舞团的萧月甫(音)。焕兴说,灵灵到山东济南去看望姐姐时偶然与萧相识,作者为表达对灵灵的爱慕,创作了这首歌曲并题献给了她。
但是,灵灵的相貌以及她能歌善舞的活泼性格并不是陆焕兴离婚的理由,七十年代的中国还没有那么多男男女女的第三者。灵灵出身于一个右派家庭,“文革”刚一开始全家就被遣送回了原籍,从一九七一年起她开始进京上访,那时她不到二十岁,又没钱又没落脚之地,每天到各级衙门疲于奔命,受尽了委屈。焕兴出于对一个弱女子的同情留她住在家里,有时还接济她一点儿零用钱。妻子无法容忍,怀疑他们有非分之情,无论怎么解释都听不进去,直至家庭解体。
事隔三十多年,我问焕兴,你当时真的那么清白吗?他发誓说:“不只行为,连心里都是清白的。就是觉得她一个人在北京闯应该有人帮助。”其实,爱与不爱并没有明确的界线,但我宁愿相信焕兴的话。那是一个黑白分明的年代,落井下石与侠肝义胆并存,不管是出于爱意还是出于善意,能留她帮她都已经不易。再者,如今已经六十岁的焕兴没必要再掩饰,他的结发妻子连同儿子早已音信杳无,当年的灵姑娘后来的陆太太也已今非昔比。当然,这是后话。
一直到“文革”结束给灵灵家落实政策,她在城市里始终是个“黑人”。离婚后的焕兴顺理成章地成了灵灵名正言顺的保护人。为了躲避查户口,他们有时到北京火车站去过夜,有时为了安全,买两张第二天便宜的车票,两个人依偎着到天亮,再退掉车票,他到厂里上班,她接着去上访。陆焕兴的前妻是大学毕业生,陆焕兴作为技术员每月也有四十多元收入,离婚之前他的三口之家算是当时的小康家庭。和灵灵结婚后,灵灵全家人生活的重担一下子落在了焕兴一个人的肩上。“黑人”的最大麻烦是没有粮票,开始只是灵灵一张嘴还好说,后来她们全家回到北京都成了“黑人”,四五张嘴要吃饭,快把焕兴难死了。加明、北岛这些七十年代就与他交往的朋友,对于把粮票作为礼物送给焕兴都记忆深刻。
那时工厂规定,一个月请假不超过六天不扣工资,焕兴头脑灵活,钻了这个空子,他到别的厂的夜校兼职讲课,每节课可以收入一元左右课时费,每周去两次,每次四节课,即使扣工资也值。为了灵灵一家老小的生活,从一九七三年起,焕兴连续三年每年卖一次血。那时卖一次血才给二十元钱,可见他当时境况之窘迫。这种生活还逼出了焕兴的另一种才华,为了省钱,他不买月票画月票,把带底纹的月份小票画得特别逼真。每到月底月初他特别忙,朋友们都来找他画月票,一画画了十年从来没有穿帮过。因为净是些附庸风雅的朋友,没有钱还想欣赏艺术,于是从画月票发展到画戏票、电影票,只要谁有一张不管什么级别的内部电影票,再加上焕兴画票的手艺,想看电影如入无人之境。
“文革”终于结束,灵灵一家也落实政策有了北京户口,这时大学开始招生,有海外关系的也开始蠢蠢欲动。就是在那一年,灵灵动了出国的念头。在一年后印刷第一期《今天》的那间农民房里,大家又谈起出国的话题,像是真的马上就要分手了,都有些伤感。北岛要了本和笔,即兴写下了《走吧—给焕兴》,然后他给大家朗诵:
走吧,
歌声和我们踏碎
这条冰雪的路。
走吧,
月光和我们升起
这条银色的路。
走吧,
眼睛望着同一片天空,
心敲击着暮色的鼓。
走吧,
我们没有失去记忆,
我们去寻找生命的湖。
走吧,
路呵路,
飘满了红罂粟。
焕兴现在还保存着这个本子,没有一处涂改,落款的时间是一九七七年元月十八日,那天正是焕兴的生日。这首诗发表在《今天》第一期,副标题改为“给l”,诗的前两节几乎是重写的:
走吧,
落叶吹进深谷,
歌声却没有归宿。
走吧,
冰上的月光,
已从河面上溢出。
新近出版的《北岛诗歌集》中所有的诗都没注明写作年代,也略去了诸如“给焕兴”或者“给l”等内容,不知是作者的疏忽还是编者的失误,应该说这是一个遗憾。
这首诗被很多人认为是北岛早期最好的作品之一。北岛在不同的场合对自己早期的作品表示过不满。不断地自我否定,是成功者的前提,也是成功者的悖论。但我相信,即便他否定了自己早期的全部作品,也不会否定那作品中青春的激情和友谊的纯度,即便已经找不回全部,但是,毕竟—“我们没有失去记忆”。
有趣的是,北岛的诗是写给陆焕兴的,但陆焕兴没走,走的是灵灵。再后来北岛也走了,陆焕兴还是没有走,因为灵灵在走了三年之后与焕兴离婚了,他没有非走不可的理由了。在“飘满了红罂粟”的路上,他们各自寻找着“生命的湖”。“走吧……走吧……”北岛一唱三叹,究竟为谁伤感?
我是从《今天》第二期加入进来的。一开始就听说陆焕兴这个人,知道他是最早的参与者之一,而且第一期杂志就诞生在他的家里。因为焕兴的家人不接受灵灵,他们在京城东北方向租了间房子。后来焕兴告诉我说他家的位置就在亮马河边,八十年代后期那里盖起了华都饭店,成为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段。因为是农民房,四周比较空旷,大家觉得那里安全,印刷地点就选在了他家,对此,陆焕兴一点儿也没觉得为难。
我问陆焕兴办杂志最初的费用是谁出的,心里还盘算着怎么也得三五百元吧。一九七八年一个工人的月工资不会超过四十元,这笔钱可也是一个天文数字。焕兴却说谁也没出钱,东西都是大家从各自的单位里“顺”出来的,有的和宣传科的人套上近乎拿些蜡纸,有的干脆把刻蜡版的钢板揣在棉大衣里一裹,最主要的工具印刷机是陈加明从他单位搞出来的。北岛这次回北京说,他发现来我家的路就是当年芒克骑板车从厂里偷纸的路。我认为这不可能,芒克当年工作的北京第六造纸厂在东直门外,在二环路的东北方向,我家在正北,而且远到出了五环。不知是北京变化太大还是振开记性太差,十多年没回北京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鄂复明说,北岛说的应该是到朱辛庄借手摇印刷机那次,朱辛庄在上地西边,骑着自行车去的确不是近路。
现在四十岁以下的人恐怕都没见过那种原始的印刷机,把蜡纸绷在一个沙篦子上,用橡胶辊子沾上油墨滚,“文革”中铺天盖地的传单都是这样一张一张滚出来的。这几位出身都不好,都没加入过造反派组织,好处是没因为写大字报小字报把笔头写臭,坏处是没有印传单的经验。有时油墨不匀,有时没印几张蜡纸就破了,还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刻。金属的刻字笔在钢版上划动,发出丝丝啦啦的声音。他们五六个人躲在屋里日夜兼程地干,第一期杂志在一个农舍里出笼,哥儿几个都蓬头垢面脸发绿眼睛发红。
那天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正是我和陆焕兴第一次见面的时间。我可以肯定那是一个星期六,并不是我有倒背日历的本领,而是正如我在《无题往事》一文中所说,大学一年级时,到赵一凡家去像是我每个周末的家庭作业。那时候的中国像一口快烧开了的大锅,我们这些刚从“文革”的噩梦中醒过来的年轻人则像刚上屉的螃蟹,一个个张牙舞爪活蹦乱跳,捂都捂不住,一个星期足以有一肚子话憋着想对一凡诉说。在朝阳门大街下车,往旁边的胡同里一拐就到一凡家了。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冬天的那个傍晚,冷得伸不出手,我看见几个高个子男人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墙上贴什么,走近前才看清,其中有一个居然是我认识的赵振开。他向我介绍了另外两个人,因为天已擦黑,还因为看他们拎着糨糊桶神秘而急匆匆的样子,当时就被一种神圣感给镇住了,根本顾不得看清楚他们的样貌。后来才知道其中一个是芒克,因为很快就熟了所以一直记得清楚。另一个人就是陆焕兴,难怪北岛说陆焕兴是《今天》早期的重要人物。
他们出师首选政府文化机构,且特意选择周末的傍晚下班以后开始张贴,如果有人不能容忍,《今天》能够拥有至少一个黎明。第一站是被认为皇家出版社的人民文学出版社,接下来是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文化部、中国作家协会,这几个单位都集中在市中心东四一带,最后到了位于虎坊路的《诗刊》杂志社。焕兴说,当时都有一点儿忐忑,出发之前,特意用油漆将自行车的牌号都改过,兴奋也让人产生紧张。第二天他们到了北京的重点高校。记得星期天晚上我一回学校,就听同学们都在议论“学一食堂”门口贴着的油印刊物,中文系的学生自然更加兴奋,我虽然还没加入,但因为认识其中的人便成为权威人物,颇有几分骄傲。从第二期开始我成为北师大订阅杂志的联络人,到宿舍楼走门串户去收钱,虽然才五毛钱一本,但有了几十个订户,特有成就感。
当年他们这么干的时候,是否想到过,如果人赃俱获会有什么后果?是否认为是在成就一个英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