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为旧作新版写序

作者: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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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文艺·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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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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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436字

天地图书公司打算在香港重新排印、发行我的《激流三部曲》和别的一些旧作,托人来征求我的同意,我愉快地答应了。


我知道在香港出过不少我的著作的盗印本,有的把一部长篇改名换姓分成几册印行;有的集子署我的名字,却收入别人的文章。还有些出版社则是租了国内书店的旧纸型重印,不过他们照付纸型费。


我一向是在版权得不到保障的条件下从事写作的,所以看见盗印本接连出现,我也毫不在乎。而且正是靠了这些盗印本和“租型本”,海外的读者至今还不曾忘记我的名字,甚至在我给关进“牛棚”、押到工厂、农村、学校“游斗”的时候,香港书店还在发卖我的“邪书”。一九八○年我访问日本,四月三日日本电视台安排水上勉先生和我在新大谷饭店的庭园里对谈,水上先生边翻书边向我提问,他翻看的就是绛色封面的十四卷港版文集。我知道有些日本朋友正是靠了这些“租型本”和盗印本听到我的声音的,因此我看见它们反而感到亲切。这次作为中文大学的客人到香港小住,有些读者就拿“租型本”甚至盗印本来找我签名(其中还有新买来的盗印本),我都高兴地在扉页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然而我更希望读者们看到我自己修改过的新版本。我常说我写文章边写边学,边校边改。一本《家》我至少修改过八遍,到今天我才说我不再改动了,并不是我不想改动,只是我不能把时间完全花费在一本书上面,我不是在写“样板”。对生活的感受和认识是无止境的,我的追求也没有止境。我这一生也写不出一本毫无缺点的完美的作品,不可能!不过我一直希望在自己作品中少出现毛病。我决不是害怕被什么领导在讲话中点名批判,我只是愿意让读者靠这些文字更准确地理解我的思想感情。但是我后来才明白,要做到这一点,单单纠缠在一本书上是不行的,最好还是多写。那么我的确可以不再修改旧作了,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天地图书公司愿意照付“版税”,我说:“还是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吧。”我只提出一个要求:新版一律根据作者最近的修改本重排。我并没有改变自己的看法,我仍然主张著作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他有权改动自己的作品,也有权决定自己作品的重印或停版。我一直认为修改过的《家》比初版本少一些毛病,最初发表的连载是随写随印的。我当时的想法和后来的不一定相同,以后我改了很多,文字和情节两方面都有变动。随便举一个例子,一九五七年我编《文集》却让婉儿活了下去,接着又在《春》里补写了婉儿回到高家给太太拜寿的一章,我以为这样处理更接近真实,冯乐山讨一个年轻的小老婆,并不单是为了虐待她,也是为了玩弄她,他高兴时还可能把婉儿当成宝贝。在补写的《春》的第六章里婉儿对淑英们揭露了冯乐山“欺负孤儿寡妇”的“伪君子、假善人”的行为,她最后说:“我初到冯家的时候……挨骂又挨打。饭也吃不下……只怪自己命不好,情愿早死……我真想走鸣凤的路。现在我也变了。既然都是命,我何必怕他们!该死就死,不该死就活下去。他们欺负我,我也不在乎。我心想:我年轻,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我总会死在你们后头。我会看到你们一个一个的结果。”今天重读改订后的《激流三部曲》,我仍然觉得这样写婉儿比较好。她的性格显著了,冯乐山的也更鲜明了。《三部曲》中像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我决不会删去补写的章节,让《三部曲》、让《家》恢复原来的面目。去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编印《新文学大系》(第二个十年),在《专集》中收入我的《家》,他们一定要根据一九三三年开明书店的初版本排印,花了不少功夫居然找到了印数很少的初版本。他们这样做,大概是为了保存作品的最初的面目。但是我的情况不同,作品最初的印数不多,我又不断地修改,读者们得到的大多是各种各样的改订本,初版本倒并不为读者所熟悉,而且我自己也不愿意再拿初版的《家》同读者见面,我很想坚持一下不让初版本入选,但是后来我还是让了步。我想:“不要给别人增加麻烦吧,它既然存在过,就让它留下去吧,用不着替自己遮丑,反正我是边写边学的,而且《新文学大系》又不是给一般读者的普通读物。”作品给选进《新文学大系》,戴上“文学”的帽子,当然要受“体例”等等框框的限制。


但是现在由自己编辑出版单行本,丢开“文学”的头衔,我便感到自由自在了。我希望有一天新的改订本会淘汰掉那些盗印本和“租型本”。


在改订本中最先印出来的不用说就是《激流三部曲》。关于它,我还想讲几句话。也许有人认为我已经讲得够多了,但话总是讲不完的。有人批评我“反封建不彻底”,有人断定《家》早已“过时”,可是我今天还看见各式各样的高老太爷在我四周“徘徊”。在我还是一个“懂事的”小孩的时候,我就对当时存在的种种等级抱有反感。我父亲是四川广元县的县官,他下面有各种小官,他上面有各样大官,级别划分十分清楚,谁的官大,就由谁说了算。我“旁听”过父亲审讯案件,老百姓糊里糊涂地挨了板子还要向“青天大老爷”叩头谢恩。这真是记忆犹新啊!


我当初写《家》,矛头就针对父母包办婚姻、干涉子女自由等等封建流毒,绝没有想到《家》发表后五十三年,又轮到我来写批判“买卖婚姻”的随想。有一件事情我实在想不明白,近来常从新闻报道、广播宣传中听到关于“红娘”的消息,好像许多地方都有“红娘”在做好事。我们从小就熟悉《西厢》的故事:只知道“门当户对”的老夫人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使有情人成不了眷属。小丫环红娘才挺身出来,传书带信,巧计安排,让这一对青年男女实现他们的心愿。红娘能够发挥她的作用,正因为她生活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上面还有一位昏聩、专横的老夫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毒素又深入人心,她“穿针引线”,不顾这一切,她是“反封建”的“战士”,决不是一个媒人。倘使活到今天,她也不会听从老夫人的吩咐,给莺莺小姐介绍“门当户对”的对象。难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男女青年间或者大年龄的男女青年间就没有正常的社交活动,就不能自由恋爱,不能依照婚姻法自由结合,必须求助于“父母”和“媒妁”吗?


不管相信不相信,今天还有不少的崔老夫人和高老太爷,“门当户对”至今还是他们决定子女婚姻的一个标准。听话的孩子总是好孩子。为了“婚姻自主”多少青年还在进行斗争。


十载“文革”期间,有人批评《激流》毒害青年,说我的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多么大的罪名!今天我仍然要说我喜欢这个三部曲的主题:青春是无限的美丽。未来永远属于年轻人,青年是人类的希望,也是我们祖国的希望。这是我的牢固的信念,它决不会“过时”。我相信一切封建的流毒都会给年轻人彻底反掉!


其他,我不想讲下去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