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十七岁的那株向日葵(1)

作者: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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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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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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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610字

李耳终于明白过去徐慕给过他的种种难堪,原不过是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不切实际的理想。他与徐慕其实都知道,能够做彼此的朋友是件很难的事,可是他还是很想对徐慕说一声“对不起”,哪怕被他认为自己矫情、虚伪。


朋友


文周海亮


是朋友,才敢放心把钱借给他。想不到,那钱,却迟迟不见还。借条有两张,一张五千,一张两千,已经在他这儿,存放了两三年。


如果他的日子好过些,或者只要还能马马虎虎过得下去,他想他仍然不会主动去要求朋友还钱。可是他失业已近一年,一年中他试着做了点小生意,又把最后的一点钱赔光,这日子过得就艰难无比。自己还好办,一个凉馒头两块咸菜再加一杯白开水就是一顿饭。可是看到妻子女儿也跟着他受苦,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他想现在他应该向他开口了。七千块钱虽然不多,但应该可以让自己,让自己的家,渡过难关。


和朋友是在上中学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同坐一张课桌,很聊得来。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和理想,慢慢地变得形影不离。后来他们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这份友谊就愈加深厚。毕业后他们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打拼,两个人受尽了苦,却都生活得不太理想。似乎朋友比他要稍好一些——虽然朋友只是一个小职员,可那毕竟是一家大公司,薪水并不低。


可是那次朋友找到了他,向他借钱。他猜最多也就两三百块钱罢了,甚至不必还他。可当朋友说出五千这个数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朋友说,虽然这两年来,我只攒下了五千块钱,但我仍然可以全部借给你。不过,你得告诉我你借这五千块钱做什么。朋友说,有急用。他问,有什么急用?朋友说,你别问行吗?最终,他还是把钱借给了朋友。他想既然朋友不想说,肯定有他的道理,那么不追问,对朋友也是一种尊重。朋友郑重地为他打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一年后还钱。


可是一年过去,朋友却没能把这五千块钱还上。朋友常常去找他聊天,告诉他自己的钱有些紧,暂时不能够还钱,请他谅解。他说不急不急。那时他真的不急。那时他还没有结婚。那时,他还能够领到一份工资。


可是突然有一天,朋友再次提出跟他借钱,仍然是五千块,仍然许诺一年以后还钱。于是他有些不高兴,他想难道朋友不知道“讲借讲还,再借不难”的道理?他再次问朋友借钱做什么,朋友仍然没有告诉他。朋友只是说,有急用。他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如果是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说暂时还不能,——你压力大,所以只能我向你借钱。他当然听不懂朋友这句逻辑不通的话。听不懂,却仍然借给了朋友两千块钱,然后收好朋友为他打的借条。为什么借他?因为他相信那份珍贵的友谊。


往后的两个月里,朋友再也没来找过他。他有些纳闷,去找朋友,却不见了他的踪影。朋友的同事告诉他,朋友暂时辞了工作,回了老家。也许他还会回来,也许永远不会。他想朋友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不是说明,朋友想顺便赖掉这七千块钱?后来他感觉自己对朋友的猜测实在有些恶毒。朋友是这样的人吗?凭他们交往了十几年,凭他们十几年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凭他对朋友为人的认知,他想朋友肯定会在某一天回到这个城市,找到他,亲手还了借他的钱。


他等了两年,也没有等来他的朋友。现在他有些急了。之所以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窘迫与贫穷。他想就算他的朋友永远不想再回这个城市,可是难道他不能给自己写一封信吗?不写信给他,就是躲着他;躲着他,就是为了躲掉那七千块钱。这样想着,他不免有些伤心。难道十几年建立起来的这份友谊,在朋友看来,还不如这七千块钱?


好在他有朋友的老家地址。他揣着朋友为他打下的两张借条,坐了将近一天的汽车,去了朋友从小生活的村子。他找到朋友的家,那是三间破败的草房。那天他只见到了朋友的父母。他没有对朋友的父母提钱的事。他只是向他们打听朋友的消息。


他走了。朋友的父亲说。


走了?他竟没有听明白。


从房顶上滑下来……村里的小学,下雨天房子漏雨,他爬上房顶盖油毡纸,脚下一滑……


他为什么要冒雨爬上房顶?


他心里急。他从小就急,办什么事都急,比如要帮村里盖小学校……


您是说他要帮村里盖小学校?


是的,已经盖起来了。听他自己说,他借了别人很多钱。可是那些钱仍然不够。这样,有一间房子上的瓦片,只好用了拆旧房拆下来的碎瓦。他也知道那些瓦片不行,可是他说很快就能够筹到钱,换掉那些瓦片……为这个小学校,他悄悄地准备了很多年,借了很多钱……他走得急,没有留下遗言……我不知道他到底欠了谁的钱,到底欠下多少钱……他向你借过钱吗?你是不是来讨债的?


他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他不敢相信他的朋友突然离去,更不敢相信他的朋友原来一直在默默地为村子里建一所小学校。他想起朋友曾经对他说过,“你压力大,所以只能我向你借钱。”现在他终于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朋友分两次借走他七千块钱,原来只是想为自己的村子建一所小学校;之所以不肯告诉他,只是不想让他替自己着急。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他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竟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想等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他握着他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他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他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他善良的朋友,为他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十七岁的那株向日葵


文王万龙



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了宋小文,一个古灵精怪的男孩。当老师把录取成绩平平的我安排到和他一起的时候,我心里多少有些不悦。因为他不论从穿着还是到长相,都离我想象的异性同桌太远,我实在难以接受与这样的男孩同桌三年。


第一堂课他像个小学生一样把手放到背后,腰挺得笔直,惹得一帮后面的同学偷偷发笑。而我,则在一旁不是翻阅着青春就是发呆。偶尔,他会悄悄地问我一个非常无厘头的问题。例如地理课上刚讲到珠穆朗玛峰,他就问我:“哎,你说要是一只蚂蚁从上面摔下来,会不会死?要是会死,是怎么死的?”对于这样的问题,我经常哭笑不得,难以解释。


他见我不回答,便会嘿嘿地笑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然后接着又郑重其事地重复一遍他的问题,直到我回答为止。我经常是很不耐烦地告诉他:“会死,会死,这么高,那不被摔死啊?”一般问题到此就算我输了,因为他的答案从来都是难以想象。他捂着嘴巴,将头用力地弯到课桌下,假装拣钢笔,可却掩饰不了他因为剧烈发笑而抖动不已的双肩。


“你吹吧你,能死啊?就算死,也绝对不会是摔死,很大程度上绝对是饿死。”他笑过之后,提笔将答案写在了草稿纸上。


大部分的时候,看完答案就是轮到我假装拣钢笔了。这就是宋子文,一个相貌普通,又没个正经的高中男孩。



宋子文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个mp4,整天揣到口袋里,听着对于我来说是莫名其妙的英文歌曲。时不时他会哼上两句,我在一旁打趣道:“小子,你以为你唱唱歌就能成疯狂李阳啦?”他瞅瞅我装没听到,唱得更大声了。


直到第一次口语考试,他和外语老师站在讲台上,把那些不明所以的单词连在一起,说得比我的普通话还要流利时,我才和台下所有的同学惊得目瞪口呆。


我开始贿赂宋子文,用一些好听的糖衣炮弹,恳求他教我说一口流利的外语。他欣然答应着,说什么时间都行。


实质上,我是一个特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或者说是从不会去努力实践。于是,这个无条约的承诺就这么一直安然摆放着,直到第一学年的统考结束。


刚开学,还打算优哉游哉的我就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他一脸严肃地问我:“你高一这一学期都干了什么了?你看你成绩,从刚入学的中等生到现在的倒数,你再这样下去,我只能叫你家长来商量留级的事情了。再说,你不会以你的同桌宋子文为榜样吗?你看看人家,不论哪科成绩都在前茅。给了你那么好的学习资源,你怎么就不懂得充分利用呢?”


最后,老师亮出了底线,要是我这一学期无法冲到中等,只能被迫留级。我怀着极度压抑的情绪走出了办公室,不明白老师为什么非要拿我和宋子文比。


班上已经公布了成绩,贴在黑板旁边。我和宋子文占同一个位置,都是第一。不过他是正数的,我是倒数的。


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周围有许多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甚至我听到有人说:“要是我和第一名坐一起,怎么也不会考全班倒数第一吧?不过这样也挺有意思啊,哈哈,两个第一坐一起。”在一阵闲言碎语之后的哄堂大笑中,我慌忙冲进了厕所,堆积了许久的委屈终于在哗哗的流水声中痛快流淌。


再回到教室与宋子文坐到一起时,我忽然感觉到难以适应。他一如从前地乐天派,与我嘻嘻哈哈,问我一些极端无厘头的问题,可我却再没有心思与他一起开怀大笑了。


他似乎发现了我的心事,主动说要兑现他的诺言。而这些在我觉得却是一种有意的羞辱,我冲着他大声吼道:“别以为考了第一就很了不起!你觉得跟我坐一起很丢脸,你大可以让老师调座位,不用来这儿献殷勤帮我提高成绩。我不需要!”宋子文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一言不发。


我以为,这是我们的最后谈话了。



时不时地他会给我一些笔记,和一些学习心得。由于他的坚持,逐渐地我和他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从前。可不一样的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他了。


他的纯真与善良,永远无忧无虑,给周围的人带来开心。而我知道,我只能把这个秘密紧紧地藏在心底。因为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现在表白,只会是让他为难。我只有努力争取名列前茅,才有机会与他一起奋斗。


高二的最后一次统考在我汗水淋漓备战后的第一百零三个清晨来到。我小心翼翼地做着每一个题目,仿佛它们都是我倾吐心声的砝码。


皇天不负有心人。成绩通知单上,我的名字紧贴在宋子文后面。想起那个掩藏了许久的秘密,我的内心忽然开始一阵狂跳。


我与宋子文第一次外出,是他约的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我脑子一片空白,当初构想千万遍的经典对白全然忘却了。


宋子文在一片向日葵的田野间停下了。我一言不发地跟在他身后,在这整片的金黄里穿梭。最后他在一株将近萎谢的矮小的向日葵前站住了,回头看着我。


“你知道吗?向日葵和人一样,都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来生长。你看它,在这些生机勃勃的景象里,它却快消亡了。因为在最适合生长的时机,它没有努力走好向着太阳前进的每一步。所以,现在只能接受阳光被周围阻挡的事实。”说完,他微笑地看着我。


阳光下,他依旧地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我虽有点怅然若失,却忽然明白了什么。人生的每一个时段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我们不能逾越,因为那不会是一个美丽的结果。


一年后的七月,我考上了两年前我想都不敢想的大学。毕业聚会那天,曾是同桌的那些人都相拥而哭了,唯独我和宋子文在大笑。因为我知道,十七岁的花季该是太阳下最努力拔高的那一株向日葵,而我那段已是最美的十七岁却再没有泪水。


白妞与黑妞


文凉月满天


白妞是妹妹,黑妞是姐姐。黑妞只比白妞大三个月,十三岁以前还互不相识,1983年上中学时成了同桌。


那时候天很蓝,地况却很不好。红胶泥的土路,雨天成了黏黏的一团,人走人陷,车走车陷。中学离家八里路,学生们像蜂蛹,一个挨一个朝前蠕动,人人手里拎一根棍子,用来捅自行车的前后瓦里的红胶泥,推一段,捅一捅,再推一段,再捅一捅。白妞家里穷,连捅自行车的机会都没有。冬天天短,黑妞怕她出危险,就和她一起步行。白妞书包里还放着中午饭——两块煮红薯,掏出来,一人一块,甜得不行,就是凉,冰凉。


两个人性情相反。白妞性急嘴尖,黑妞性情散漫。考试的时候,白妞埋头刷刷地写,黑妞就偷偷地捅她:“哎,这道题怎么做?”白妞就烦:“等会儿!”黑妞就等,很安闲地坐在那里,转圆规玩,无所用心。


有一次,白妞也拿着黑妞钟爱的圆规转来转去,当投枪往桌面上投——嗖的一声,威风凛凛——没投准,圆规那只细脚伶仃的尖针狠狠地扎进黑妞摊在桌上的手掌。黑妞一愣,瞅着还在颤动的圆规莫名其妙。白妞吓得够戗,赶紧倒打一耙,“哎呀,你干吗不躲开?”黑妞也觉得自己不对,很惭愧的样子,一声不吭把这个东西从肉里拔出来。手掌上一个圆圆的洞,慢慢往外渗红红的血珠,好像美人额上点的一粒朱砂痣。十几年后两人见面,白妞说你知道吗?当年那个圆规,我太恶劣了,真是对不起……黑妞莫名其妙,“什么时候的事啊?”


那个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白妞和黑妞一块给白妞家当猪倌,抢猪食。


白妞家里的老母猪产了崽,星期日白妞和黑妞就人手一根柳木棍,“嗒嗒哧哧”地赶一群黑、白、花的小猪崽去村外吃草,喝水,打滚。黑妞采一满把青白的小菊花,一瓣一瓣揪着玩,白妞蹑手蹑脚走到她身后,往她脑袋上撒了一把苍耳子,捂着嘴“哧哧”笑。黑妞顶着一头苍耳,也好脾气地跟着笑。回到家,家里的料笸箩里有给母猪单另煮的盐水大麦仁。这个东西好吃!长长的芒,扁扁的穗,麦粒是粘的,煮熟,加盐,筋道,美味。两个人你一把我一把抓着吃。


白妞知道爱美了,花两毛钱买一盒润肤霜,抹得脸上厚厚一层,头发梳得溜光,再花一毛钱买一面小圆镜,上课的时候偷偷拿出来臭美。太忘情了,数学老师扑过来都没看见,小圆镜没收了。


怎么办?白妞拉着黑妞在操场上转圈:“我就说,这面圆镜是你借给我的,好不好?”黑妞傻乎乎地答应了,老师没还镜,还把两个人一块训了一顿。灰溜溜地出来,白妞居然把自己的谎言当了真:“要不,我买一面镜还你吧?”


黑妞好像也当了真:“好啊。”


两个人就这么傻傻地心意相通。


后来,当那个十八岁的小老师一出现在英语课堂上,白妞就直了眼,那一刹那的感觉就是惊艳。他好白!眼睛好亮!真好看!白妞不错眼珠地盯着看。老师每次转堂,她都准备了好多的问题,老师停步身边,青春气息直逼上脸面。她忘了自己问的是什么,老师也忘了回答,两个人的眼睛都亮如星辰。周围一片乱哄哄。


白妞渐渐成了学校的一大看点。老师,学生,一边看一边指指点点,还有人嘁嘁喳喳:“她呀,不正经……”那一刻白妞想:这个地方,住不得了。脚发软,头蒙蒙的,呆头呆脑地走到课桌旁边,拿一支笔,却不知道想干什么。没等她来得及想给哪个留话,已经写下黑妞的名字:“我走了,不要找我,我会想你的。”


学校面南背北的大门,两箭之地就是柏油路,也就是后来的京广线。她顺着公路往东走,一路上玉米长成一大片的青纱帐。地上有草,有花,天上有云,这个时候,黑妞他们,已经上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