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当友谊已成往事(2)

作者: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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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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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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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74字

无限苦闷不可说,我迷上了读书,我所在的学校是职业高中,学习气氛并不浓厚,大家不是吃喝玩乐,上网聊天,就是乱交女朋友。我一切条件都不具备,没有办法像别人一样乱玩疯跑,除了阅览室和图书馆,哪里还有我该去的地方?


温柔的《红楼梦》、搞笑的《西游记》、雄壮的《三国演义》、残酷的《水浒传》,还有著名的《飘》、《平凡的世界》……我像一个误闯仙境的凡夫,被奇花异草惊呆了,流连忘返,不知归路。真恨自己以前为什么不早些发现这些好书,自误到如今。


读得多了,就跃跃欲试,想写点什么。啊,我想,假如我能写文章,挣稿费,以后的生活不就不用发愁了?而且,说不定一不留神还能成为大作家!


大家看我一有机会就往图书室跑,平时上自习课也抱一大本书啃啊啃,没事还往纸上写写画画,手不停挥,不但个头儿是异类,连行为都成了异类,于是就有人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我袖珍作家,气得我够呛!


骂归骂,书还是要读的,为了写出好文章,我还订了一大摞文学刊物。可是,无论我写什么,投出去的稿子都如泥牛入海,春水化雪,音信皆无。我多想有个人指导我一下啊!假如有一盏指路明灯,我会对老天爷感激得五体投地的。


有一次,我在图书室翻看一本《新青年》,里面一篇文章深深吸引了我,标题我忘了,内容是写的作者和父亲之间的眷眷深情。我读得热泪盈眶,因此也记住了这个作者的名字:花生。把它放在电脑里搜索,惊喜地发现花生的好多文章,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每一个字都是从我的心里流淌出来的一样。或冷酷、或诙谐、或调侃、或深情,步步生莲,踏在我的心上。而且,让我又惊又喜的是,她的照片也被放在网上,我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这个花生和我同城!我们见过不止一次面!


我有个习惯,每个周末都爱到我们本地最大的图书馆去读书。只要花上少少的钱,就能办一个阅览证,然后在里面泡一整天,想看什么看什么,想记什么记什么,碰到好书我就一下子拿两本,看一本,胳膊肘下压一本——当存货。这里又安静,又清透,是读书的好环境,人坐其中,如沐春风。几乎每次我都可以见到一个个子高挑的女人,穿一件长风衣,直发素脸,不施粉黛,三十多岁,气质安静,她就是花生。虽然比我大着十好几岁,但是从心里,我却固执地认定,她就是我永世难觅的知音。


我给她的邮箱发信,她不理,加她的qq,没音信,到她的家门口,被她家人挡住,说她正在创作一部长篇,足不出户,几乎断绝和外界的所有联系。


怎么才能结识她呢?怎么才能让她知道,她还有一个铁杆粉丝,热切地期待她的回应?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能吞吴。要想攻破她的堡垒,还得靠我的功夫。


又是星期天,小风轻轻吹,我早早赶到图书馆,拿一本书慢慢看,心不在焉。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老人,小孩,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出出进进,始终不见花生的身影。终于,门“吱呀”一声,又一次响起,抬头看,是花生!个子高挑,神情淡定,大脑门,大眼睛,额发已经有了两根银丝,脸上也有了细细的皱纹,可是气质却很远,很静,生在红尘,却出离红尘,春山不闻花鸟喧的那种静。她对这里很熟稔,进门就直奔古典文学区,手指从一整排的《二十五史》上轻轻划过,然后拿起一本,坐进角落,静静翻看。一边看一边还记着什么。可能是为她创作长篇攒资料吧!


我的脑瓜飞速转动,不知道该怎么办。上前打招呼,请她给我签名?不好,她只会把我当成一个文学爱好者,说不定一转头就把我给忘了。不行!我得让她对我产生深刻印象!


有了!


我看着她对着厚厚的一本《汉书》,一边查一边记,眼看就要看完了,也就是说,马上就轮到下一本。我赶紧站起来,抢在她之前,把《后汉书》从架子上抽下来,然后坐回来,装模作样地翻。说实话,我对这些艰深的文言文并不精通,只能囫囵吞枣,但是这并不妨碍实现自己的“大计划”。


果然,她把《汉书》快速翻阅一遍后,起身把它归到书架,顺手想抽取《后汉书》。我本来就一只眼看书,一只眼觑她,一见她愣在那里,不由自主“咦”一声,就马上起身,把《后汉书》原模原样放回去,而且装作很淡然,对她毫不认识,也毫不在意的样子,轻轻抽取紧邻的《三国志》,然后转身回到座位,继续做苦读状。


她用目光送我回座位,我估计她看见一个小孩模样的侏儒读这样艰深的古书,一定惊讶坏了。


就这样,她取第一本,我取第二本,她还前一本,我还后一本,终于,她《魏书》没翻完,就坐过来了,主动搭讪:


“你好,小朋友。”


我抬起头,龇牙一乐:“十年前是小朋友,现在你可以叫我‘文学青年’。”


她有点窘:“对不起,对不起。”


我很大度:“没什么,一般来说,见到我之后称‘小朋友’的,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轻轻笑起来了,这一刻,我看着她那满盛着笑意的眼睛,心里好温暖,好温暖。


原以为从事写作的人都很清高,原来不是。她很平和,也挺喜欢说话。不过她也很孤独,每天泡在书山文海,疲于奔命,很少有机会能够放松放松,和一个不相干的,哪怕十八岁的小青年呢,谈谈讲讲。


就这样,靠着这套深蓝皮封面的《二十五史》,和我用聪明机巧创造出来的机会,如今,我和花生已经成了忘年交。我叫她花生姐,她叫我小友澜涛。她甚至还写了一篇小文章,名字就叫做《叫我怎么不“爱”他》,主角就是我,发表在我们本地的报纸上。我也在她的指导下,发表了好几篇文章,拿到几百块钱的稿费。爸妈高兴坏了,我在学校也成了“名人”,大家见了我不再视若无物,或者心怀怜悯地给我一个大“俯角”,而是开始“仰视”。老师还委托我把花生姐请过来给我们班专门上了一堂写作课呢。


一直到现在,花生姐都不知道,我和她的不期而遇,其实是我下的“套”。就算她知道了,我想,她大概也不会怪我吧?没办法,谁让我喜欢她和她的文字呢!


我还有一件东西没带走


文沈嘉柯


大学分别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醉生梦死。因为天天的酒席饭局。看从前的毕业学生走的时候,酒桌上嬉笑打骂热闹非凡,自己也到了这个时候,忽然能够体会了,原来都是表面上嬉嬉笑笑的,为了掩饰心里的难以割舍。


于是商量说,送别的时候谁也不许哭。吃完喝完,就直接到火车站去。因为上下都还在闹“非典型”,站台不让上,就每个人都买了一站最近地方的车票进去。北京、广州、成都……那些开往目的地的地名,在广播里报着,在耳朵边上回荡。挥着手,强装着笑,叫嚷着我们要一洗从前历史上的哭鼻子,不做那么大的人还哭哭啼啼的事。我们要欢乐送。欢乐送,像是贝多芬的那首证明的乐章“欢乐颂”……但是在火车开起来的时候,一伙人都安静了。旁边陌生的送别的人,都放开了哭起来,我们却彼此都不敢对看,先前不是一起说好的?要欢乐送。


送到了最后,就剩下唯一的一个小子,他要去南方的广州。当然只有我来送别他了。我发现自己前所未有的难受,也不想去送别了。仿佛人都有点虚脱。早知道自己就不留在这个城市,那就让别人去给我送别,而不是我一个人送他们到最后。


我是最后一个,你可要送完啊,他依旧是从前贼兮兮的笑,却有些勉强。我抬头也笑:你这个家伙没什么重要的,不是什么大人物,我就不送了,你自己走吧!顺风,顺风!


真的吗?他似乎一脸的惊讶。


真……的……


他还是笑。手上拎着一个大包。


都是什么东西?他打开来,是一件一件的珍贵“遗产”,四年来呀他一直带着的,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一堆小杂物。这是一幅画,我挂了四年,要不要?这是我的球拍,真是舍不得……这个是糖,冲咖啡的,赶紧用了吧!这是香精,你老是写文章,大脑要注意保护啊!这个香精可以安神,帮助放松,休息的时候用非常好。


我背过身大叫,好啦,都是认识四年的老家伙了,跟生离死别似的,恶心不恶心啊!幸好你跟你女朋友去一个地方,要不你们分手,你还不爬到火车上跟着走啊!他忽然不说话了,特别安静。平常这样一个毛躁的家伙。


我奇怪地回头,他看着宿舍,说,还有件东西没带走呢!


我说,你这里不是还有几个大口袋吗?带走啊!


他摇头,声音黯淡,装不下,我想把你也打包带走,行不?


我感觉自己的眼泪就要控制不住了,低着头,慢慢地说:看你平时连个论文都写不顺溜,哪里学来的煽情啊!


他呵呵笑了:哦,还有,这是我全部的联系方式。


好,我说,打包是不可能的,放假了我主动送货上门,找你去玩,你可要准备好大笔的资金,我要挥霍奢侈一把。


行,谁说话不算数谁没义气。一起用力地对了一掌,一定。


最后,所有的人送别了,我一个人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始终,我还是没哭的。送别最后一个也没哭。够坚强的一个人。以后通过电话联系,在网络上说话,他们都说自己一个人在火车上真的哭了呢!我一个劲夸耀自己的坚强,从头到尾,眼泪没流下来,不像他们这些家伙,平时伪装得像铁人,其实都是纸老虎。


只是,半个月后,一个人打的回家,手上顺手翻一篇文章,是在央视做主持人的阿忆,回忆自己大学的同学。我忽然想起那些曾经熟悉到不能够再熟悉的面孔,同一窗户下的人,刹那,泪流满面。


青春的孤单有你相陪


文安宁



林小北穿着肥大的校服,拼命向我挥手告别的那个瞬间,我听见青春,呼啸着与我,擦肩而过。


我转学到这所学校之前,关于我的种种,便传遍了整个校园。譬如说我不仅没有来过北京,就连县城,也没有出过。譬如说我连坐公交该如何打卡在哪一站下车,都不知道,至于地铁,更是没有见过。譬如说我肯定理着朴实的平头,穿最土气的校服,走到哪儿,都有一股子让人掩鼻的葱蒜味。


所以当我以一副公子哥的模样,漫不经心地走进教室的时候,下面女生高分贝的尖叫,很明显,是发自肺腑的。我很满意这样的效果,又故意将一只手,放入裤兜里,目不斜视地,穿越男生们那重重诧异或者嫉妒的视线,直接坐在老师指定的位置上。


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镜头,我早已演练了许多次。在家里,一个人,对着镜子。镜子的一角上,可以看见我与父母的照片,正挂在墙上。那张照片,有十年了吧,那是我第一次来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前面,被舅舅抓拍下来。而今再看,这张照片上的人,早已没有了昔日单纯幸福的微笑。似乎,它们随了岁月,被我日益蹿高的个子,遮住了;或者,是躲进父母的皱褶里,找不到出口。不过是短短的几年,父母便各奔东西,且有了新的归宿。而我,这多余出来的一个,当然,要被他们像废品一样,便宜处理掉,丢给北京的外公外婆。


我在知道自己即将去北京的那个暑假,骗了他们的一笔钱,沿着在网上查好的路线图,独自去了北京,且在开学后就要入读的那所中学附近,逗留了一个星期。而教室最后一排的林小北,就是在这时,闯入我的视线。


她是个孤僻的女孩子,至少,是孤单。我从来没有看见她与其他学画画的女生,一起出入过。甚至,在有女生故意地与她搭讪时,她不仅不会搭理,还会挤一丝嘲讽的微笑,淡漠地奉还回去。


但我还是被裹在肥大校服里的林小北,坐在石凳上画画时,专注安静的神情,吸引了去。当她坐在那里,脸上,没有刻意的悲喜,像一朵从容绽放的花朵,并不因为,有人看了一眼,便瞬间光华照人。她,那一刻,只是她自己,没有谁,能够改变。


包括,我出其不意的那一声招呼。



那时的我,即将弹尽粮绝,手头除了买一张回山东的票钱,剩下的,便只是一把毛毛角角的零钞。我坐在校园的紫藤架下,攥着那把发热的钢镚,想,到底,该不该,买一支雪糕,送给因为在日光下画得太久,而鼻翼渗出细密汗珠的林小北?犹豫之时,看到林小北正好起身,朝旁边的冷饮店走去。


就在林小北拿了一杯可乐,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不小心,“恰好”碰到我的身上,而那杯可乐,不偏不倚,也洒到我的白色恤上。本应该是林小北先开口,向我道歉的,我却忙不迭地向她介绍自己:我叫安树声,九月份开学后就会转入高二文科班,不知,你在哪个班里?林小北显然被我还没有接受她的道歉,便急匆匆来一通自我介绍的话,给弄糊涂了。又或许,她本没有打算朝我道歉的,是我太自作多情;因为,她不过是轻描淡写地“哦”一声,便咬着吸管,漫不经心地走开去了。


所以当我在转学后的第一节课结束后,林小北从画室里回来上文化课,不经意间与前排的我视线相遇,我依然不计前嫌地上去要作介绍,而林小北,却是头也不抬地在我开口之前,就淡漠问一句:安树声同学,麻烦你能把椅子朝前抬一下吗?抱歉我的画架太大,放不进去。


林小北竟是记住了我的名字,这让我几乎欣喜若狂,但并不知道,她不过是一瞥眼,看到了我胸牌上的名字,而至于我究竟是不是新来的,很少来教室的她,其实从来就没有关心过。


我在几天后放学的路上,再一次遇到了林小北,只是,她不知为何,竟是背着画夹,一个人在路上狂奔,似乎在逃避着什么;而她的后面,是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跑得也是气喘吁吁。我看了当即逞起英雄,以百米的冲刺速度,追上了那个男人,而后,又用刚刚学到的拳击技术,一下打在那个男人的眼睛上,直让他发出一声悲壮的惨叫。


林小北听见男人的哀号,猛地停下来,扭头看过来。我以为她至少会长吁一口气,而后感激地朝我笑笑,但不想,她却是一步步走过来,愤怒地朝我喊:安树声,谁让你多管闲事?!还没有等头脑发晕的我明白过来,那个捂着脸的男人即刻抓住了林小北的胳膊,而后便拉着奋力要挣脱的她往前走,边不忘回头对我喊:谢谢你帮我拦住女儿!


那一刻,我一下子知道,我究竟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林小北迟到了。她的眼睛通红,班主任冷冷看她一眼,道:如果实在不想读书,干脆别来,不要每次你一个人迟到十分钟,影响全班40个同学400分钟。


林小北默不作声地走到课桌前,却并没有坐下,而是收拾好书包,从后门径直走了出去。全班一片哗然,而班主任的脸,则霎时变成难看的绛紫色。


下课的时候,听邻桌几个人的聊天,这才知道,原来林小北习以为常的迟到旷课,已经招来了班主任的警告处分,他曾经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如果再有下次,除了将她遣送回已经离婚另娶的父亲家,他别无他法。或许,班主任不过是气愤之语,他明明知道学艺术的学生,会因为画画晚了,经常迟到,而且,他是没有一点权利,开除学生回家的。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班主任没有认真,林小北,却是当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