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两棵树的天长与地久(2)

作者: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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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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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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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900字

那天放学,钟紫薇主动找到黄维,低声下气地说:“我爸爸好不容易在出版社买了一套龙门书局的复习资料,听说很难买到,我已经做完了,借给你看看吧!”对于钟紫薇的主动示好,黄维很意外,他冷冷地说:“你不怕我抢了你第一的位置?我现在这样,你不是很开心吗?”钟紫薇第一次没有犯小心眼的毛病,大度地说:“我知道你不是被球打哭了,而是视力下降,心里难受。被球打哭了,我鄙视你、看轻你,可是你的视力下降了,就另当别论,说实话,没有你这个对手在我身后追赶,我还真没有动力。”


虽然是一个班的同学,但是黄维还是第一次听到钟紫薇这么长篇大论地发表看法,他冷冷的表情终于和缓下来,钟紫薇说:“我小姨是个有名的心理学家,我咨询过她,她说你的视力下降是心理压力大的结果,只要适当地调整心情,视力还会好起来的。星期天我带你去找她,我们一起聊聊。”


黄维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说:“钟紫薇,我一直觉得你是呆板、刻薄,只会读死书的女孩,想不到你的心这么好!”


钟紫薇不好意思地笑:“我的优点还多着呢,慢慢你就会发现。”


两只小刺猬,终于握手言和。原来敌对需要力量和勇气,和好却更需要智慧和胆量。


彼此伤害,彼此温暖


文/安宁



沈小白是在我们这个班已经自动地形成几个小团体后才转学过来。


她是个瘦弱的女孩子,又不爱说话,一个人下课的时候坐在角落里,便忍不住让人觉得怜惜。常常是我和另一个有号召力的女生带领的小集团在教室里喧哗打闹、各自为政时,沈小白只淡淡看我们一眼,便又低头看自己的书。


这样淡漠的一眼,时常让我觉得泄气,对手下那些与我一样只知明星时尚的女孩子们,便生出些微的厌烦。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的羡慕沈小白,我宁愿不当十几个女孩子的小头目,只换取沈小白一个人的友情。而我亦希望,沈小白能像我喜欢她那样,把我当成她唯一亲密无间的朋友。


这当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沈小白依然是将大大的背包抱在胸前,独自在站牌下等车。她从一开始,就错过了加入到某个团体的机会,但也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与人为伍的打算。她喜欢安静,就像我喜欢热闹。我们像野外无限延伸下去的两条铁轨,除非发生意外,否则,将永远无法相交。


沈小白成绩优秀,却并不是一个张扬的女孩子。她只有在作文课上,被老师一再要求,才会站起来,轻声去读自己的文章。她的文章如行云流水一样优美,我常常会在她的声音里,浮起一种陌生的忧伤。这是我向往的哀愁,它只属于沈小白;而我,只有在她的文章里,才会与这样美的思绪偶遇,而后擦肩而过。


沈小白是怎样一个让人着迷的女孩子啊,她安静美好得似一朵风中的百合,而我却在她的美丽面前,连丝嫉妒都没有。



我不是学习委员,无法日日走到沈小白的身边收取她的作业,顺便看一眼她在看什么样的书。我也不是劳动委员,可以自私地将她分到我的组下来。我只是一个爱八卦的女生小头目,而沈小白恰恰对此无动于衷。但在绞尽脑汁之后,我还是想到一个可以接近沈小白的办法。


我开始每日向老爸多讨要两块钱的车费,老爸问起,我便找他最满意的理由,说要转车去一个同学家,让她帮忙补习功课。鬼才知道我只是想和沈小白同乘一辆公交,而后再等她下车后,绕个大圈,坐另一辆公交回家去。一个星期后,沈小白才发现,原来每日我都与她坐同一辆车。她开始冲我微笑,在上车后,也会用书包先帮我占一个位子。这样的一份情谊,已是让我欣喜,原来沈小白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讨厌成绩不好又爱吵闹的女生。


但沈小白依然是极少说话,她或者静静地看书,或者将头倚在车窗上,看那些转瞬即逝的高楼和车辆。她看的书很杂,大多我都记不住名字。我曾经试图学她的样子,去书店将她看的书买来,但却是徒劳,因为不过是几行,我就没了耐心读下去。书在沈小白的心里有无限的魅力,但对于我,却像考试一样是种头疼的事。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开口问道:为什么书从来就不喜欢让我看呢?沈小白转过头来笑看我一眼,轻声道:可是,为什么非要喜欢看书呢?有好多的朋友,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吗?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沈小白,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喜欢孤单的女孩子。她一直在遥遥地注视着我,只是她并不喜欢走过来打扰。甚至,对于我主动的介入,她亦不欢迎。因为是在我第三次问她家住哪儿时,她才迟疑地邀请道:如果有空,到我家来玩吧。


我当然有空。对于沈小白并不是太过热情的邀请,我依然是欣然前往。我想象里她该有个至少完整的家吧,而且当是被书香环绕,不像我的父母和亲戚全是精明的商人。但我却没有想到,16岁的沈小白,原来一直都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她的妈妈是个报社的记者,经常出差,狭小的房子里,因为常常只有她一个人,而显得过分的空荡和寂寞。沈小白的不爱言语,只是因为她习惯了一个人与书交流。


我一直记得那天沈小白送我出来,她站在狭窄的楼梯口,眼睛明亮,但神情却是落寞。我说,小白,如果你晚上一个人害怕,打电话给我吧。沈小白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光亮,但随即她又浅笑道:哦,谢谢。她没有拒绝,但我知道,她的心底已是将这样的好意坚决地否定掉了。



天天跟我混在一块的那些女孩子,没有一个人喜欢沈小白。她们谈起她,总是一脸的不屑,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长相娇小,成绩不错,让老师们宠爱吗?值得这么得意,对人也冷漠吗?我听出这样的鄙薄里,其实全是嫉妒。如果有可能,或许她们每一个人,都愿意与沈小白交换这样的孤单和无助。只不过年少时的我们,都是一样的骄傲又敏感,沈小白不肯与我们任何人为伍,那么我们宁肯集体将她孤立。


但我还是在放学的时候,抓起书包便跑到校门口的站牌下去,隐在人群里等着沈小白过来。有时候她会在放学后看一会书,等人走光了再去坐车。我背着大大的书包,一次次向她来时的方向张望,直看到眼睛累了,心底一片失落和茫然。


这样的耐心终于慢慢打动了沈小白。她开始在公交上,给我看她喜欢的书,有时候会与我分享一块绵软蜜甜的巧克力。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只静享这样一段可以并肩坐在一起的时光,且在心里期盼,公交会永远地开下去,没有终点。


有一天下课的时候,我塞给沈小白一张纸条。我在纸条上请求沈小白,如果不介意,周末到我家去做客好吗?我们家在西街21号301室。沈小白没有给我回复,但在周六的傍晚,我百无聊赖地挤在爸妈中间看电视,突然听到有人敲门,起身去开,我“啊”的一声便朝爸妈大叫:老爸老妈,小白来啦!她真的来看我啦!


爸妈是最宠我的,他们对我的朋友也几乎是一样的疼爱和体贴。他们喜欢这个被我每日都要谈上n遍的小巧女孩子,甚至老妈对她的喜爱,连我都有了微微的醋意。那是我记忆里最温情的一个晚上,我曾经有过那么多与我一样没心没肺的朋友,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像沈小白这样,如此轻易地将躁动不安的我温柔击中。



我以为沈小白就这样在心底接受了我这个朋友,那么我当然也要和那帮品位恶俗的家伙们彻底划清界限。我很郑重地开了个团体会议,宣布正式退出这个小圈子,每日只和沈小白同来同往。这个消息,像鸟一样扑打着翅膀飞出去,再飞回来的时候,就完全变了模样。每一个女生都说,原来这样一个悄无声息的沈小白用起心计来,是比任何人都要厉害的,连女孩子的头领都能收买了去,还有谁,她会惧怕?


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喜欢与我迥然不同的沈小白,喜欢她热闹时的孤傲与疏离;喜欢她像那水中的睡莲恬淡又温柔;喜欢她清亮的眸子看过来时,所有的浮躁和烦乱瞬间即会静默无声。如果真的是有心计,那么,也应该是我吧。


但我还是勇敢地和沈小白站在了一起。我在做操的时候,坚定地守在她的身后;课间的十分钟,我再不会与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们吵嚷在一起;我学了沈小白,无事的时候,看书写字,在洁白的纸上画窗外风景的素描。我甚至几次向老师申请做沈小白的同桌,尽管最后,老师严重怀疑我用功学习的目的,只将我调到与沈小白相隔一桌的位置上去。


沈小白是从不关注别人的流言的,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我也一如既往地淡然。直到有一天,那群八卦的女生在路上将她拦住,斜眼问她:嗨,沈小白,告诉我们,你用了什么方法将林落落夺了去?沈小白没吱声,转身走开了。但她却是在一个星期后,我约她去家里做客的纸条上回复道:林落落,我的快乐与忧伤不需要你来分享,那么请你也不要用完美的幸福,将我的心一点点刺痛……



从没有想过,沈小白如我仰慕她一样,深深嫉妒着我的幸福。那一晚妈妈握着她的手送她下楼去,她感觉到的不是温暖,却是丝丝分明的疼痛。而我曾经被那么多女孩子拥护,在顽皮的时候被父母嗔怒,下雨的时候有人来送伞,原来都被她一点一滴地记住,且细细密密地刺伤了她亦渴盼温情的心。


我第一次主动地向人索要一份友情,亦是第一次被人毫不留情地拒绝掉。而且,这样的拒绝,让我连原来的那份嬉笑八卦的情谊也给丢掉了。没有一个团体再肯接纳我,女孩子们纷纷地嘲弄说,沈小白究竟还是不喜欢和你做朋友啊,早知道这样,为什么那么断然地与我们绝交,一点后路都不留?


我开始怨恨沈小白,而且再不绕一个大大的圈子,与她同行一段路。我盼望着沈小白能够突然地走过来,默默牵住我的手;或者什么也不说,只是在迎面走来的时候,给我一个抱歉的微笑。但是,沈小白固执地一路沉默下去。直到半年后,她随妈妈的工作悄无声息地去了另一个城市。


我是在很长时间之后,才发现了沈小白夹在我书本里的信。她说,我伤害了你,你温暖了我,这句话,让我们送给彼此。总有一天,你会像我一样明白,有一种情谊不需要亲密无间;我们平行地向前延伸,但却可以息息相通,懂得彼此……


原来年少时的这份伤害淡淡划过的时候,竟是可以无意中将彼此掌心的温度安然地传给青春。


留白


文/王天宁


“我迟早要离开这里的!”


莉莉姐对我说这话时眼神笃定。风吹来扬起大片沙,她在我黄乎乎的视界中眯起细长的眼睛,似乎在等我的回应。


我咽了口吐沫。七月流火,我在太阳的灼烤下,全身都湿透了。田垄上散发出又潮又黏的热气,一阵阵扑过来。我清醒一会儿,迷糊一会儿,伸出舌尖舔干裂的嘴唇,又瘪紧嘴巴,使劲向下压升到喉口的唾液。


“嗯,莉莉姐,”我含混不清地对她微笑:“你走了要记得回来。我等着你。你回来我捉蚂蚱烤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