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吕氏传奇(1)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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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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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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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216字

我是一个土匪,在太平年代,做土匪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不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引起人民群众的鄙视。而做一个善良的土匪,就更困难了,不但群众鄙视你,连你周围的土匪也会鄙视你。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土匪,由于群众和土匪共同鄙视,我还是一个孤独的土匪。


我有一个老师,他姓李叫万一,很多人都怕他,不过不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而是因为他的名字,因为有句俗话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父母亡故后,我就跟着万一师父混饭吃,他在庙里当过和尚,在官府当过捕快,据他说,因为本性太善良,都混得不长久,只有土匪这一行,他一干就是好多年。土匪大都很坏,那个时节富人多土匪少,偶尔有个富人运气不好被抢了,都觉得能保命就不错了。遇到我师父,才发现不但可以保命,连老婆的贞操,孩子的玩具也可以保全,只需要随便给点银子就行了。这样的好事谁会拒绝,不但不会拒绝,被抢之后也不会报官,因为所失银两太少,都不够官府备案,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官府一旦参与进来,你的损失也行会比遇到土匪还严重。


有其师必有其徒,受师父的影响,我也很善良。这善良具体表现在抢劫一个人的时候,我师父觉得抢点食物和零用钱就行了,我缺觉得只能抢一样,抢食物就不能抢零用钱,抢零用钱就不能抢食物。你想,被人抢劫是多么不幸的一件事,既然能够减轻对方的不幸,为什么我们不去做呢。勿以善小而不为,很久很久以前,在我的祖先吕布还活着的时候,他认识的一个卖草鞋的都说过这样的话。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土匪,难道还不如一个卖草鞋的觉悟吗?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情,后来我长大了才敢和师父讨论这样问题。


最初我只负责拿东西,没有说话的权利,师父也不会征求我的意见。


再后来,我越长越大了,在师父看来我是翅膀硬了。我们总是发生争执,有时候争执得太厉害,被抢的人要么看不下去来劝我们,要么趁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悄悄溜掉。这很影响我们的业绩,有时候甚至会导致我们饿肚子。终于有一天,在一次大吵之后,师父决定和我分道扬镳。和师父分开之后,我四处游荡,做各种职业,最终在一个叫诺城的地方,安定下来。


算起来快一年了,我一直处在迷茫的状态中。我觉得好的东西总是没有好下场,我觉得不好的东西却常常盛行。人如此,事如此,连赌钱也是如此。


在这种迷茫的状态下,我决定改变我的生活。这改变从立春那天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就不知道了。这时候我依旧在诺城,诺城是一个四面有山,终年无烈日的城市,美女和富翁都很多。我喜欢这里,我觉得既然善良的我喜欢这里,我同样善良的师父也会喜欢这里吧,可惜我在这里混了三年,一次也没有遇到过他。有些人就像流星一样,在你生命中一闪而过,你想再见,却再也不可能。


诺城没有烈日也没有强风,在这里生活久了的人,皮肤会不由自主地变嫩,性格也会变得柔软起来。我本性善良,再加上柔软,走在街上,谁也看不出我曾经是个土匪,如果手上拿一把折扇,估计十有八九会被当成一个闲散的诗人。


我在这里生活的三年多的时间里,一直靠赌棋为生,最近这一年的迷茫状态让我输尽了所有的东西,只剩下一把刀。


我不想做土匪,尽管我曾经是一个土匪,但拦路抢劫这种事情太直接,不适合我这种委婉的性格,尤其到了诺城之后,我更是觉得,我该改行干点别的。刚好到此地不久就认识了几个喜欢下棋的朋友,跟他们混在一起,有输有赢的过了两年多,一年前,他们离开了。


也许是因为祖上出过一个四处征战的英雄的缘故,我从小就喜欢独来独往,喜欢四处游荡。但是这一切喜好都在到诺城之后发生了改变,不知道是那帮下棋的朋友影响了我,还是环境影响了我,或者都有。总之我觉得我变了一个人。当他们选择离开的时候,我却留了下来。如果换做以前,我应该是最先离开的那个人。我喜欢留一个背影给人,不喜欢看着别人的背影,一个人留下。


刀已经生锈了,这刀是我一个叫张辽的祖先传下来的,那祖先和吕布一样,也可算是个顶天立地英雄。离开诺城的时候,我把刀擦了很久,还带在了身上。不过带上这刀不是为了继承祖业,也不是为了重操土匪的旧业,我想我已经没有那个本事了,现在的我杀一只鸡都很麻烦。带上刀,只为防身,或者说是一种心理安慰。


这个世上有成百上千种行业,我一直都在想,干哪一行最有意思。


为此我学会很多东西,吃了很多苦头,离开师父之后,除了皇上之类的曝光率太高权势太大的职业之外,我几乎什么都做过。


也许是曾经做过土匪的缘故,我不喜欢太多人认识我,如果有一个人长久的盯着我看,我会忍不住去握刀,如果周围没有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拔刀相向。我知道这是一种职业病,或者说是强迫症,我却无法改变,我换了各种职业,却换不了我灵魂中的匪气,当然也可以说是英雄气,总之就是喜欢拔刀,或者拔刀相助,或者拔刀相向。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也许哪天遇到个高手,就把我废了,却怎么也没想到,废了我的,会是一个姑娘。


刚才忘了说,我叫吕清明。理由很简单,父母没有文化,又比较懒,在清明那天生了我,就给我取了这名字。我是个知足的人,这名字还算中性偏男。如果父母是在小雪那天生的我,我就只能顶着一个娘气的名字度过一生了。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万一老师那样好运,可以投胎在一个有知识有远见甚至有财产有权利的家庭里。


父母生我的时候住在乡下,邻居也是一对懒夫妇,他们家的女人和我母亲同时怀的孩子,为了避免相亲的麻烦,他们就直接给我们这俩还未成形的胎儿订了婚。邻居家的孩子在谷雨那天出生,没能例外的叫了谷雨。所幸是个女孩,避免了我同性恋的可能。


父母是再普通不过的乡下人,忙时种地,闲时下棋。受他们的影响,我自小就拿着棋子玩,三岁就认识了棋盘上的字,五岁就能和成年人下棋,七岁鲜逢对手,九岁时在村上摆棋阵,百里之内,无人能敌。


按父母的打算,是想等我长大了,把我送到京城,当个陪皇亲国戚下棋的闲散人员,只可惜还没等我长到十岁,天下就乱了。朝廷为了天下的长治久安,要南下灭陈国,打仗自然少不了兵马粮草,于是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征兵,年满十四岁到五十四岁的男人都在征收范围内。我家里就父亲一个劳动力,他去当兵了,我们的日子就苦了,再者祖上也立下过规矩,吕氏后人可以种地,可以捕鱼,也可以放牧,但就是不可以参军。于是为躲避征兵,父亲开始了漫长的搬家生活。


搬家直接导致我要和谷雨分开,间接的让我失去了下棋的心情。


那时候虽然年幼,但是经常和谷雨在一起玩,听惯了邻里的调侃,我也知道谷雨就是我未来的媳妇。也不是我早熟,因为父亲也常说,我性格和外貌都和我那个叫吕布的祖先有点像,勇武有力,却整日喜欢和女孩子玩在一起,小时候抓周,抓的也是胭脂水粉。


搬家的初期,两家的大人之间还有往来,我和谷雨偶尔也还有机会碰个面,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后来我的家越搬越远,越搬越偏,都要住到山里去了。来往起来自然就不方便了,而我的父母和谷雨的父母又都是粗人,不会写字,彼此也不能通书信,久而久之,这门亲事就渐渐的有点不靠谱了。再后来父母亡故,我去找过谷雨,结果发现他们也搬家了,我心里念着谷雨这个名字四处找她,却一直没能有她的音讯,多年过去,渐渐的,我几乎要忘掉她的容貌了,只剩下谷雨这个名字牢牢的刻在了我的心间。


父母亡故的时候,又跟我提起了祖上那个叫吕布的人,说他不但武功好,人长得也帅,活着的时候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死了之后还是有很多人时常提起他祭奠他作诗歌颂他。父亲的意思,是希望我长大了也做一个像吕布顶天立地那样的人。


按父亲的说法,我的祖先吕布死后,只有一个女儿,被他的部将张辽收养,后来吕布的女儿就嫁给了张辽的儿子。吕布的女儿生了两个孩子,为了纪念吕布,张辽就让其中的一个姓吕了。那个姓吕的,就是我太爷的太爷。而张辽自然也是我的祖先,但是父亲主张我学习吕布,母亲却希望我不再参军,不去打仗,最好连架都不要跟人打,免得受伤或者丢了性命。


不过仔细想一想,吕布张辽,那些都是三国时期的事儿了,现在已经到了隋朝,过去几百年了,早已物非人也非了。父亲临死前虽然强调了一下我的英雄血统,却并没有激起我的雄心壮志,我还是在破罐子破摔的混日子。


离开诺城之后,我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只想着先走完脚下的路,翻过眼前的山,再做打算。路上人挺多的,访亲的,回家的,做小买卖的,偶尔还有出嫁的姑娘。可是我并没有多少心情看这些,前面说过,我是输光了,混不下去了,才离开诺城的。我身上只剩下一把刀和两块烧饼,我很饿很饿了,却不敢掏出烧饼来咬一口。因为据说眼前这座山后面有一座更高的山。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我口渴至极,看到不远处有家客栈,我就走了过去。店门口站着个漂亮姑娘,老远就跟我打招呼。我不好意思扫了人家的盛情,就进了店,找个摆在角落的板凳坐了下来。


姑娘问我要吃点什么,我说我没有钱,只想借碗水喝。姑娘的脸立刻拉长了,说没钱你干嘛进来啊,我们这里每一样都是都是要卖钱的。


我说我没想进来的,本来只是想站在门口跟你说的,可是你太热情了,我怕扫了你的兴,就进来了。


姑娘正要赶我走,楼上突然传出了一个妇人的咳嗽声。那咳嗽连绵起伏,显然是装的。姑娘听了那咳嗽声,马上把驴脸变成了笑脸,留下一句客观您稍等,就上了楼。


我虽然武功很差,性格很弱,眼神也不好使,可是听力却超越常人。当年万一师父之所以肯收我为徒,也是因为我听力好,隔着十几里的山路,我都能听到前面的来了几个人,从他们的脚步声,我能听出这些人身体素质如何,有没有练过武功。如果来的是高手,我们就继续在路边趴着,树上坐着。如果来的是普通人,我们就要准备告诉来人,这条路是我们修的,路附近的树是我们栽的。要想从这里过,就给我们一些过路费吧。我们拿了钱也不是白拿的,我们会去修更多的路,方便人们行走。当然更多的是方便我们收费。


因为有这样的听力,所以那姑娘上楼之后和那妇人的对话我听得是一清二楚。那妇女大概是这里的老板。她问那姑娘,为啥要对客人凶巴巴的。姑娘说:“那客人没有钱,是个类似乞丐的人,留着也没用。”


妇人说生气地说:“没有钱怕什么,可以杀了卖肉啊。我不是早跟你说过了,宁可错杀一百,绝不放过一个的吗?”


姑娘委屈的辩解道:“这不等于滥杀无辜吗?我不是你,我对无辜的人下不了手,”


妇人笑了,说:“你怎么知道他是无辜的,这世上的一草一木一人一兔,哪一个敢说自己是清白的,哪一个没干过伤天害理偷鸡摸狗的事儿。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只是前者干坏事没被发现,后者被发现了。”


姑娘说:“可我还是不赞成你这样做,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伤害了你,就仇视整个社会。”


妇人说:“我没有仇视整个社会,我只是看不惯那些行走江湖的人,如果这个人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我就跟他无冤无仇。”


听到这里,我打算抬脚走人,结果还没走到门口,就被三个大汉拦住了。我心说你们真是高看我了,我虽然带着刀,可是两个人就能把我摁倒了。


虽然打不过,可是我也不想示弱,我拔出刀,冷笑着说:“就凭你们几个?如果不是因为我一开始没选择好位置坐到了角落里,如果我一开始坐在门口的话,现在我已经在十里之外了。你以为你们几个能拦住我?”


其中一个大汉操着一口外地口音,阴笑着说:“你在门口也没用,那门是有机关的,我按一下开关,门就锁了。你跑得再快也没用。”


“这么说,你们还真想比试比试了?”说着,我把刀插了回去,我早该想到,这么热的天,这店里却只有我一个歇脚的客人,肯定是黑店的。我早该想到,现在通货膨胀,黑店生意不好做,白天也营业的。


现在一切都晚了,我把刀放在桌子上,坐回原位,说:“我又累又饿又渴,你们三个打赢了我,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有本事拿一些酒菜上来,等我吃饱了,咱们再一比高下。”


我话音刚落,楼上就又传出了那妇人的咳嗽声,几个大汉退下了。


接着那妇人就来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笑声,我心说她这是在表演口技吗?


正想着,大门突然锁上了。那妇人下了楼,看模样有三十多岁,但气质要比刚才那姑娘好,刚才那姑娘笑的时候还蛮可爱,一板起脸,就有点吓人。这妇人长着一张娃娃脸,估计再过十年,也不会老到哪里去。


只见那妇人一脸假慈悲的说:“不是我舍不得那些酒菜,毕竟你是将死之人,吃饱上路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若给你吃了酒菜,等会儿开膛破肚就会多些麻烦。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的苦衷,干我们这一行也不容易。起早贪黑,守株待兔。一个月就是一个客人不来,我们也得一点不少的给官府交税。要怪,你就怪官府收的税太多了吧。”


“你扯远了吧,怎么扯到官府收税了?明明是你跟江湖中人有仇,见我带着刀,就想错杀好人罢了。”我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你偷听我们讲话?”那妇人很惊讶。


“哪里是偷听,我耳朵好使,你们就是在十里之外说,我还是能听到。”我得意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妇人一脸疑惑地问。


“我还想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在你眼里,我难道不是桌上一块烂肉吗?知道我的名字,难道会有助于增加你的胃口?”我故意拽了起来。


“你误会了,我只是对你听力超乎常人这件事感兴趣,天下听力好的人多了,想必你也不会刚好是我要找的那个人的徒弟。”妇人脸上的疑惑消失了。


“你要找的人是谁?”这下换我不明白了。


“为什么我要告诉你?”那妇人也学我拽了起来。


“我马上就要死了,你告诉了我,我也不会说出去,我一个将死之人,你不肯让我吃饱上路已经够残忍了,难道还要我带着疑惑上路吗?”我服软了,我不想死,更不想不明不白地死。


“好吧,多听一句话也不碍事。我要找一个叫万一的土匪,你认识吗?”她说出万一师父的名字的时候,刻意提高的声音,看得出来,师父在她心里很有分量。


“是江湖人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那个万一吗?”我想除了我师父的爹娘,别人也想不出这么独到的名字。


“你认识他?”妇人脸上的疑惑变成了欣喜。


“何止是认识,我就是……”话说到一半,我突然觉得不妥,师父交代过,不要对陌生人暴露太多,否则对自己很不利。


“你就是谁?”那妇人紧追不舍的问。


“先别管我是谁,刚才我听到你们说,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难道你错杀这一百,就是为了不放过那个万一?”我想我有必要先弄清楚这帮人的底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