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7
|本章字节:11586字
不过他说话很风趣,像顽童一般。见我跪拜,他慌忙起身扶起我说:“见到神仙或者死人再拜,我还活着,不要拜我。”
“您都活了那么多年了,不是神仙是什么?”
“也许是妖怪呢,哈哈。开个玩笑。我的意思是,你不是凡人,不可轻易跪拜,拜谁,就会折谁的寿。我今天无意受你一跪,几十年的寿命就没有了。”
“谨遵师命。”
“师命?我没有收你为徒呀,为何要称我为师?”
“我见到你,就觉得你是我师父,难道你见到我,不觉得我是你徒弟么?”
“你这么一说,我倒真想起一人来,你言谈举止和相貌都很像他。”
“哪个人?”
“项羽,楚霸王项羽呀。”
“师父过奖了,项羽是我的偶像,我哪儿能跟他比。”
“我见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眉目间又有一股子英雄气,这是百年难遇的英雄相。算起来现在离项羽去世时差不多有五百年了。五百年一个轮回。也许,你的前生就是项羽。不过,项羽有称霸天下之志,不知道你的志向是什么?”
“我想有一匹好马,一位美貌佳人。”
“仅此而已?”
“嗯,以我现在的年纪,就只想要这么多。长大之后,也许想要的东西会更多一些。”
“那我不能收你为徒。”
“请师父一定收下我,我父亲在帐外等我,如果知道我没有拜师成功,肯定会痛揍我一顿的。”
“我的徒弟,一定要有称霸天下之心,横扫中原之志。尤其是你,长得又像项羽,如果我收了你,你以后必然要完成项羽未竟的事业,灭了刘邦的汉朝,灭了各路诸侯,一统天下。可不能像项羽那样,为了一个虞姬,整个天下都不顾了。”
“徒儿愿意完成楚霸王未竟的事业,愿意一统天下。徒儿会牢记师父的话,定然不会辜负师父的重托。”
“好,那你出去吧,把你父亲叫进来,我有一些话要跟他说。”
“是。师父。”
父亲见我出了帐篷,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紧张地问:“秦老先生肯收你为徒吗?”
“他答应了。他叫你进去,说有事儿要讲给你听。”
许多年后我回忆起拜秦舞阳为师这件事,觉得这是件倒霉的事儿。
虽然他是武林至尊一代大侠,虽然他曾经还是我偶像的师父,虽然他教会了我武功,告诉我如何隐忍,如果谋取天下。可也正是因为他,我不能再留恋草原,不能在草原上骑马看日落,不能在草原上射鹰捕兔烤羊肉串。能力越强,责任越大。如果不是遇见到他,或许我会无忧无虑的度过平凡的一生。
是无忧无虑碌碌无为的一生好,还是纵马扬鞭沙场扬名好?我到死都不知道,人只有一生,选择了,就再没有退路。
我跟着秦舞阳去了很多地方,高山中的洞穴,大海中的孤岛,沙漠中的绿洲,我们都待过。那带着大漠尘烟的雄鹰,带着戈壁落日余晖的野狼,还有那一日千里的骏马,凶狠无比的鲨鱼、鳄鱼,都是秦舞阳用来训练我的工具。
因为长期严酷的训练,导致我总有一种饥饿感。于是秦舞阳就找那些健硕少妇的奶水给我喝。母亲早逝,我是喝奶妈的奶水长大的。
除了奶妈和其他女人的奶,我还喝过羊奶,牛奶,以及各种哺乳动物的奶。不会哺乳的东西,秦舞阳就让我喝它们的血。后来与人比试,他们都说我天生神力,我觉得不是的,神力不是天生的,是喝各种奶和各种血喝出来的。
鹰的迅猛,狼的凶狠,牛的力量,骏马的气质……集各种动物灵性于一身的我,不怒自威。与人相争,常常是一个眼神,就可以让对方臣服。然而这一切,并不是我想要的。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累。
我不想与任何人相争,在没有遇到貂蝉之前,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但我很清楚我不想要的是什么。我不想要功名利禄,不想要世人畏惧臣服。但秦舞阳告诉我,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尤其是在边疆之地,作为一个首领,如果不够强悍凶狠,很快就会死去。
与功名利禄和世人惧怕的眼神相比,我更不想要死亡。为了使我能尽快的明白弱肉强食这一道理,秦舞阳带着我回到草原,让父亲带我参加了一场和匈奴兵的战斗。那一年我十四岁,虽然此前已经杀死过不计其数的飞禽猛兽,但这一次杀人,还是让我有些紧张。
匈奴兵八千人,汉兵一万人,对阵于草原北部靠近大漠的地方。
这场战斗的起因是女人和钱粮。一千多个匈奴兵骑马来抢百姓的钱财粮食和女人,父亲手下的一员大将带三千人追赶匈奴兵。追出数十里后,遇到了另外一股匈奴,汉将被围,父亲带领兵马倾城而出支援那名将军,只留下老弱妇幼守城。
那是一场血战,没有布阵,没有计谋,全凭勇力厮杀。绿色的草原被鲜血染红,满眼都是战马和兵将们的尸体。你不动手,便会被人所杀。那人并不认识你,如果是太平年代,如果不是两军交锋,也许你们还有可能成为朋友。可是此刻你只能杀了他,只有这一条路。还有那些马,如果不是战争,它们完全可以悠闲地在草原上吃草,奔跑。
此刻却要任凭枪刺刀砍,血流成河。相对于人类的死,我更怜悯那些马。
战斗从中午打到夜幕降临,打得分不清敌我,双方都死伤大半。
天如果迟一些再黑,恐怕两军都要尽亡于此地。收兵回城的路上,我才发现父亲腿上中了一刀,三千余名残兵簇拥着他和满身是血的我,在清冷的月光之下,显得十分悲怆。
满身鲜血,却没有一滴是从我的身上流出的。那时候我还没有赤兔马,也没有方天画戟。凭着一杆长矛,我刺穿了数百个匈奴兵的咽喉。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就杀了那么多。那一站之后,父亲便病倒了。
父亲身上一直有伤,旧伤未愈,新伤又起。但他从来不把这点伤放在心上,这一次,也许是觉得我长大了。也许是觉得他可以放心地把一切交付给我了。病榻上的他显得非常苍老,人就是这样,一旦心中的那股斗志没有了,很快就会老去。
因为我要照顾父亲,秦舞阳没有再强迫我去训练,他对我在战场上的表现很满意,他觉得我差不多已经达到他的要求了,于是连平日里补充体力的鲜血他也不给我准备了。
有一天我去他的营帐里找他,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床上留了一封书信,信上只有一句话——如今你已天下无敌,望你早日一统天下。
父亲养伤期间,朝廷派了新的将军来接替他的职务。父亲原本是希望由我来接替他的职务的,但是朝廷驳回了他的奏表。这几年的皇帝都是小孩子,朝廷大小事务全由宦官和外戚把持着,那些人忠奸不辨,是否不分。随着自己的性子处理朝廷大事,弄得天怒人怨。
各地的诸侯纷纷起兵说要清君侧,诛奸佞。然而这些诸侯又心怀二心,说是清君侧,暗地里却想独霸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
我们被迫搬离了将军府,临时租了两间小屋安身,因为所剩钱财不多。只能遣散了家丁,只留下我一个人在父亲身边伺候着。
父亲临终之时,让我去河内投奔一个叫丁原的将军,他曾经是父亲的部下,现在镇守一方,父亲说如果我去投奔他,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职位。父亲说我还年少,先去军中锻炼一下,谋取天下之事,还需从长计议。
一个人,一匹马,一个包裹,一杆长枪,我离开了草原。离开的时候我以为很快就可以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我甚至想好了功成名就之后要做什么。我要在草原上建造一个空前绝后的宫殿,养起无数匹好马,无数个美女。白天骑马游玩,夜里和美女们纵情享乐。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去,就再也不能回来。
距离草原最近的州府就是河内,快马两日便能到。我并不知道前面等待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所以心里也不着急,走走停停,三日过去了,还没到河内。
第四日的傍晚,我到了一个小村庄上,这村庄依山傍水,风景秀美,我打算借宿一晚,明天再赶路。
一条蜿蜒的小河将村庄一分为二,行至河的下游,我看到几个村姑在河边洗衣,于是我走向前去,想问一问这里的情况。时值盛夏,河水清澈见底。几个顽童在河间洗澡,搞得我也想到跳进河里玩一玩水。
“打扰一下各位姑娘,我路过此地,想借宿一晚,不知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我表面上是冲一群姑娘说话,其实眼睛一直停留在中间那个漂亮的青衣姑娘身上。
“这里是秦妃村,你要借宿的话就去村头张辽家,他家有几间房舍空着,可以留宿你。”回答我的也正是那个青衣姑娘,其他女孩子只顾嬉笑,仿佛这里从来没有来过生人一般。
“可否请姑娘带一下路?”
“我要洗衣服,你不着急的话就等我一会儿,我很快就洗完了。”
“不急,你洗衣服吧,我到下游洗一洗马。”这马被我骑了几天,一身臭汗,看到河水,它早急不可耐了。
洗马之时,我捕到了两条肥美无比的鱼,正好用草绳串起,当作礼物送给留宿我的人家。去张辽家的路上,那青衣姑娘跟我说了张辽家的情况。原来那张辽是汉武帝时大富豪聂壹的后裔。聂壹因为诱歼匈奴的计划失败,受汉武帝的排斥,只好举族改姓张,离开长安,隐居于此。到张辽这一辈,家道已经十分没落。
青衣姑娘说这秦妃村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最初因村中多奇石,名叫石头村。后来秦始皇北巡,路过此地,扎营留宿数日,纳了村上一名美貌村姑为妃,这里便改名叫秦妃村了。
那青衣姑娘是张辽家的邻居,帮我唤开张辽家的门,她便告辞了。
开门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少年。
“在下吕布,字奉先,世居草原之上,因家父辞世,欲往河内府投奔丁原将军,路过此地,想借宿一晚,不知可否。”我一口气把父亲临终前教我的客套话从头到尾背了下来。
“没问题,我家房舍都空着,你想住多久都行,进来吧。”那少年虽然长得粗狂,声音却并不粗,而且面带红晕,也像是不常见客的样子。
“多谢了,敢问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张辽,字文远。父母早逝,家中就我一人。平日里喜欢舞刀弄棒,甚是清闲,我看你带着长枪,想必也是习武之人。”他盯着我手上的长枪看了看,发现并不是什么珍奇宝贝,便将目光错开了。
“嗯,我曾拜过一位秦姓师父,习得一些武艺。”我索性谦虚到底,这是师父教的,不明对方底细时,一定要谦虚。
“那真不错,我都是按祖上留下的兵书练的,无师可拜,纯属纸上谈兵。有空咱们切磋一下吧。”
“没问题,相互学习嘛,随时都可以。”
张辽帮我把马牵进马棚里,然后安排我住下,给我沏了茶水,就要去煮鱼。按他的意思,吃过鱼,我们就到后院切磋切磋。
张辽的兵器一把玄铁巨剑,重一百七十二斤,锋利无比,堪称绝世宝剑。我的长枪根本不敢跟他正面交锋,触剑必断。几个回合下来,我竟没占到什么便宜。
“你的兵器不行,我这里有一把方天画戟,你用它来跟我比,那样才有意思,不然斩坏了你的长枪我还得赔你。”
那方天画戟长一丈二,重八十斤。我从来没用过这么重的兵器,刚上手有些不习惯,舞弄了几下之后,才感觉到这兵器的妙处。画戟所到之处带着一股劲风和阵阵金属声,像是有生命一样,用起来比长枪潇洒多了。
“文远兄弟,你这里怎么有这么多的好兵器呀?”
“这些都是我父亲的,他喜欢收藏兵器和兵书,房间里还有一堆呢,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不必客气。”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随便就拿去。”
“那就作为赌注怎么样?哈哈,你赢了这画戟就归你,输了你就把你的白马送给我吧,我看那马雄姿英发,应该也是匹绝世好马。”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有了赌注之后,我下手便重了一些,毕竟有秦舞阳亲传的武艺,张辽很快就被我击败。于是我们放下武器徒手肉搏,他气力不小,但全是蛮力,不会使巧。我闪转腾挪,趁其不备,单手擒腰,将其举止头顶。
“我输了,不过我好开心,我还从来没有打得这么过瘾过。这画戟是你的了,房中还有各式兵器,看上哪个了你尽管拿去。”
“文远兄弟真是豪爽,要不你随我一同去河内吧,我们一起杀敌建功。”
“我无心求功名,只想在此安度一生。”
“那太可惜了你的一身好武艺。当今乱世,皇帝年幼,宦官把持朝政,诸侯割据一方。你我若能联手,定可夺取一方土地,称王称侯。”
“容我想想,明日再答复你吧。”
当晚,睡至半夜,我被一阵打斗声吵醒,起身推开窗户一看,只见外面火光冲天,惨叫声不断。
“奉先兄不必惊异,外面是一伙土匪,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都要来抢劫。你若有兴趣,我们就一同出去砍杀几个。”
“为民除害,何乐而不为。”
大约有三十多个土匪,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就被我和张辽全部斩杀。
日间为我带路的那个青衣姑娘衣衫破碎,要是我和张辽来迟一会儿,她恐怕就要被土匪糟蹋了。
我和张辽杀完土匪回来,那青衣姑娘也跟来了。时值后半夜,天气仍有些燥热,我和张辽都睡不着,于是就聚在院内闲扯。
“我叫婉儿,壮士若不嫌弃,就带我一同上路吧。”那青衣姑娘望着我,凄婉地说。
“奉先兄好福气,婉儿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姑娘,多少人求之不得,今天却被你得了芳心,哈哈哈哈。”
“我此去河内,势必要投入军营,带上你,恐怕会很不方便。”
“我只想跟着你,去哪里都行。
“奉先兄就不要再推辞了,婉儿和我一样父母双亡,一个人无依无靠的,如果你不带她走,迟早她要落入那帮匪徒之手。如果你怕从军不便,我可以陪你去河内府,你去军中谋职,我到其他行业看看,顺便帮你照顾婉儿。”
“文远兄弟愿意随我前去河内了?”
“我在这里也没有事儿做,也想出去看看,此前只是苦于不知去哪里好。”
“那明日我们就一同上路吧。”
“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