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附录

作者:刘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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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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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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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772字

中国早就有:从酒和盐说起


我刚教书的那两年,文化史这门课的考试,最后往往会附加一道穿越题:假如能回到过去,你希望去哪个时代。


照例,选择去汉武帝时代的孩子是不少的。当然,他们都坚信自己要做改变历史的大事业,于是男生就想着要压倒卫青、霍去病,女生就想着要取代陈阿娇、卫子夫。


几乎不会有谁觉得自己还会是普通人。


也是,还做普通人的话,大概没几个人乐意去当汉武帝治下的子民吧。皇皇大汉,赫赫武功,但于蚁民们而言,切身的感受百姓是什么呢?汉武帝有几项着名的直接关乎民生的政策:推行盐、铁、酒榷,还有所谓算缗、告缗之法。前者大致就是指盐、铁、酒都实行国家专卖。因此这些东西价格都高得离谱,而质量却不断下滑。后者则是说百姓要向国家申报自己的财产,然后缴纳高昂的财产税。当然,你会想到少申报一些,但国家鼓励你身边的人随时检举揭发你,然后就有了抄你家的理由。


一直等到这位伟大的皇帝死了,大将军霍光召集了一批地方上的学者去抨击这些政策的具体执行人桑弘羊。抨击的尺度放得很宽,很有言论自由的样子,看得出,学者们发言时也是真兴奋。但很快大家就发现,大将军的目的与其说是要搞政策调整,不如说就是想整桑弘羊。


桑弘羊后来是垮台了,但政策基本照旧,废止的,只有酒专卖一项而已。


我疑心,酒专卖政策之所以不再继续,原因也不是有意识地向民间让利,而是朝廷本来就在这事上没辙了。


看美剧《大西洋帝国》,讲美国实行禁酒令时的故事。酒当然是禁不住的,一个太平间的地下室,作为造酒车间就绰绰有余。事实是,1920年禁酒令颁布后的十几年,是美国酒精消费量最大的年头。


顺带又想起《三国》里两个有名的故事。


一是曹操禁酒。孔融说,酒固然曾使人亡国,但好色也有一样的后果,干吗不禁止结婚呢?


二是刘备禁酒。一直闹到发现人家有酿酒的设备,就一样判刑。于是简雍随便指着一男人跟刘备说,这人想行奸淫,得赶紧抓起来。刘备问,你怎么知道?简雍说,他身上带着行淫的设备啊。


这两个比方,除了惯常的理解,我觉得可能还说明了一个问题:私自酿酒的情况就像结婚一样普遍;家里就有酿酒工具,也就像男人身上都有行淫设备一样顺理成章,因此实在是抓不胜抓。


古代禁酒也好,实行酒水专卖也罢,政策通常很难贯彻落实,也维持不长久。根本原因,恐怕既不是贤良文学们的猛烈抨击,也不是孔融、简雍们的漂亮反诘。酿酒原料就是粮食,酿酒的设备可能就是个缸。所以这个行业门槛太低,分布太广,禁酒或酒专卖带来的收益,都不够缉私的钱。


不管道德的调子定得多高,人性趋利,老祖宗其实是很早就认识得很清楚的。于是就不怕没有专家学者给君王们出主意:您要保证您的绝对权威就得把利益都拢在自己手里,让人除了照您说的做,没有别的发财机会。概括成一句话,叫“利出一孔”。


战国时代,西有《商君》,东有《管子》,都写下了这四个字。但具体策略,则还有些个不同。


《商君书》的思维是:人发财了就不会太听话。那种地可以发财么?发不了,所以这个可以有;经商可以发财么?可以,所以这个得打击。因此他主张崇本抑末。而《管子》毕竟由工商业比较发达的齐国出品,若是这么跟流通领域过不去,不大现实也太不合算,所以它的态度是这样:既然经商可以发财,国家就应该亲自经商而别让普通人染指,大凡有什么东西对老百姓而言属于刚性需求,国家就要尽量把它垄断起来。


垄断酿酒行业固然困难,所以只好放弃;但另外一些东西,要实现国家专营就比较容易。比如说前面已经提到过的盐。


中国的海岸线漫长,但如果考虑到制盐需要有宽阔的滩涂作为基础,那么最重要的产盐地区,也就只有黄河、长江之间的这一段而已(即习惯上所谓的两淮)。这个范围要控制起来,其实并不为难。至于内地的盐井、盐池,朝廷过去画个圈,也就很自然收归国有了。


既然垄断了盐业,国家怎么给盐定价。就可以完全和盐的生产成本脱钩。接下来,官府自己卖盐也好,授权给特定的商人卖盐也好,总之,收益巨大。据《盐铁论》的说法,卖盐是“百倍之利”,这当然夸张了点。不过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历朝历代,政府在盐业上的获利,往往是仅次于农业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


官府觉得卖盐的名声是很好的,叫“民不增税而国用充实”。比如说,大清号称“永不加赋”,所以一旦朝廷缺钱,往往就要求盐商捐款;盐商捐完款,就又要求朝廷抬高盐价作为回报——这摆明了是欺负老百姓不懂什么叫间接税。


但人民群众可不傻。官盐价格既然常常高得离谱,大伙对私盐的需求也就日益增长。而中国黑社会的一大社会功能,就是贩卖私盐(有学者分析说,《水浒传》里好汉的活动区域,正和私盐泛滥区重合)。读旧,很容易感受到作者和传统读者对强盗的好感。何以故?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强盗、土匪确实是在给老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生活必需品啊。


“计划经济”这个概念,据说是伟大导师列宁的发明。不过事实常在概念之前,“中国早就有”,这话有时确实大可说得响当当。


还以清朝为例。全国的各个产盐区乃至各个盐场,每年的盐产量该是多少,都是事先定好的。照说,该先进行市场预测,盐产量应该和人口数挂钩,所谓“计口授食”。不过,为了多收点盐税,朝廷有时也顾不得。比如顺治年间,人口比明朝少,盐的计划产量却比明朝增多。河南有的地方号称是“两丁销一引(“引”的概念变动很大,姑且按低了算,相当200斤吧)”,也就是一个纳税人一年要消费100斤盐。今天的保健专家建议,我们每天盐摄入不要超过6克;算下来,一年是4斤多。


盐商从指定的盐场收购盐,再把这些盐运到指定地区出售。以什么价格从盐场买,再以什么价格到官盐店卖,都有具体规定,不容自作主张。有的地方离产盐地远,运费高,沿途税卡又多,结果官方定的售价还不够盐商的成本,但这些都被自动忽略了。


然后,什么盐卖到什么地方,更得照规矩行事。比如众所周知,扬州是当时天下盐业的中心,扬州的盐要远销到江西、湖广,不许卖到仅仅一江之隔的镇江。不然,那也算是走私。镇江人,依法只能吃浙江出产的盐。


所以,镇江人民是多么需要长江对岸的走私者啊。


又所以,官盐的销售又是多么离不开行政力量的推动啊。缉私自然是地方官的重要职责之一,官盐的销量更直接和地方官的业绩(考成)挂钩:滞销10%以内,不得晋升;滞销20%~30%,罚俸;滞销40%~70%,降级(一级到四级),若滞销达到80%以上,那就要撤职了。


所以,如果朝廷真规定一个男人要吃100斤盐,官老爷就算不思进取,不也得逼着他起码吃个80斤么?


凌蒙初写得不怎么样,不过他爱在里跑题写评论,倒挺有意思。比如《二刻拍案惊奇》一打开,就看见这么一段。


嘉靖四十三年,吴中大水,田禾淹尽,寸草不生。米价踊贵,各处禁粜闭籴,官府严示平价,越发米不入境了。元来大凡年荒米贵,官府只合静听民情,不去生事。少不得有一伙有本钱趋利的商人,贪那贵价,从外方贱处贩将米来;有一伙有家当囤米的财主,贪那贵价,从家里廒中发出米去。米既渐渐辐辏,价自渐浙平减,这个道理也是极容易明白的。最是那不识时务执拗的腐儒做了官府,专一遇荒就行禁粜、闭籴、平价等事。他认道是不使外方籴了本地米去,不知一行禁止,就有棍徒诈害,遇见本地交易,便自声扬犯禁,拿到公庭,立受枷责。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闭仓高坐,又且官有定价,不许贵卖,无大利息,何苦出粜?那些贩米的客人,见官价不高,也无想头。就是小民私下愿增价暗籴,俱怕败露受贵受罚。有本钱的人,不肯担这样干系,干这样没要紧的事。所以越弄得市上无米,米价转高,愚民不知,上官不谙,只埋怨道:“如此禁闭,米只不多;如此仰价,米只不贱。”没得解说,只囫囵说一句救荒无奇策罢了。谁知多是要行荒政,反致越荒的。


与其草率踩上一只看得见的脚,不如充分利用那只看不见的手。这个观点也是“中国早就有”。不过有了前面那个“早就有”,这个,就是有了也白有了。


儒道墨法关系试梳理


1儒学是贵族学,所谓贵族,具有三种身份:


(1)统治阶级;


(2)剥削阶级;


(3)有闲阶级(雅文化的创造者)。


2传统上贵族垄断政治。虽然面对的是新形势,但需要从旧经验里取材。所以墨、法的统治学都得到儒家那里去学。


21墨子曾学儒。


儒家教平民做贵族:教统治之法术,教有闲之境界,从而给予剥削之资格。


墨家灭贵族为平民:学统治之法术,有闲的境界非所能知,于是愿灭之。理论上主动放弃剥削之资格。


故:墨家反对剥削,也反对有闲,但承认需要统治,所以要建立贤人加公仆的政治。


22法家的人物排列下来则是:


管仲、子产这些法家先行者,皆是孔子称道的人物,很多思想也确与儒无明显分界。


李克为子夏弟子,吴起为曾申弟子,当时其魏国同僚,亦多儒者。


商鞅入秦,先言儒术。耕战明法,是癌变后的“足兵足食民信之”。


即至于理论上集大成者韩非,实践上成大功者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


殆吸收、发展儒家从政之经验,而抛弃其守旧、爱民之态度,即是法家。唯在管仲、子产、李克,仅为理想与现实有限度之妥协,商君则已近失其底线,至韩非,则视理想如寇仇矣。


故:法家反对有闲,但要保留统治和剥削,所以要代贵族以官僚。


23道家


道分两支:


一是老子之道的一个隐含倾向:身在江湖,心在魏阙,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道不过是掩饰。


二是庄子之道:真心实意曳尾泥涂,处材与不材间。在这里,道终得靠养着。


故:道家理论上是只要有闲,不过没有剥削则不能有闲,而没有统治又无从剥削,所以若不能像庄子本人那样死扛,本质上,道家还是三者都要的。


基本上,除老子的情况较复杂,墨家、法家都是儒家的高足却也是孽徒,庄子的道家则可说是儒家的败家子。


3儒道墨法。


31儒道是一路,所重都首在人格之陶冶。


所谓儒家是贵族观点,道家是个人观点。实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贵族乃可从容言个性,而平民个性(主体意识)既立,则精神上已为贵族矣。


可见败家归败家,终究还是一家人。不比孽徒,是抱定弑师之心了。


32墨法是一路,所重都首在权力之把持。


墨是平民观点,法是君主观点,看似天差地远,实则殊途同归。今天的老百姓骂官僚腐败时,往往又难掩艳羡之情,亦是此理。


墨、法皆反对个体人格,文化精神。墨以固陋,不知人格独立之价值;法以刻深,深知人格独立之害于专制。


墨、法皆讲集权,细微处如利用特务,鼓励告密亦同。商鞅变法之后,墨家巨子亦跑到秦国去;《备城门》诸篇以下(尤其是《号令》一篇),和秦法亦若合符节。


墨、法皆重经济,唯理论上墨以养民生,法以奉君欲。以上观点放之今日,殊途同归,亦是自然之理。


人格随时进退,故儒道相反而大可兼容;权力不容分享,故墨法相似而终不两立。


若承认汉以后是阳儒阴法,则墨家绝迹,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