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终结者韩非(2)

作者:刘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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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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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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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184字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着、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韩非子·外储说右》)


秦国发生了严重的饥荒,应侯范雎请求打开王家的苑囿让老百姓摘取其中的果实。秦昭襄王反驳说,赈济灾民是使老百姓无功受赏,这是通往动乱的道路。与其给老百姓活路而导致国家动乱,不如死掉一批保持国家稳定。


可见一切都是君主(国家)的,对国家没有贡献的人,不配有生存权。


人类是坏透的


怎样才能让大家尊王尊到这么变态的地步呢?韩非从来都没指望臣僚和民众有这么高的觉悟。恰恰相反,韩非断言: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饰邪》)


臣民们主观上根本就不存在忠君爱国的意愿。韩非对人的看法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趋利避害是人的唯一本能。


当然,任何面对现实的人都会承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而且很可能是最重要的本能。但认为这是唯一本能并因此完全否认人的向善能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韩非眼里,“计算之心”是一切人类交往的总原则。夫妻之间当然是没有爱的。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内储说》)


有夫妻两个祷告。妻子希望老公能多赚一点。老公说:“干吗才求多赚一点点?”老婆说:“切,再多,你就会把多余的钱拿去买小妾!”


同时,老婆自己却很会出轨。


燕人李季好远出,其妻私有通于士,季突至,士在内中,妻患之。其室妇曰:“令公子裸而解发,直出门,吾属佯不见也。”于是公子从其计,疾走出门。季曰:“是何人也?”家室皆曰:“无有。”季曰:“吾见鬼乎?“妇人曰:“然。”“为之奈何?曰:“取五牲之矢浴之。”季曰:“诺。”乃浴以矢。(《内储说》)


有个人出远门,老婆和人私通,老公突然回家,把奸夫堵家里了。仆妇和老婆一条心,出主意说:“让这位公子裸奔出去就行,咱们都说没看见。”


于是奸夫裸奔出门。合法的老公问这是谁,全家上下都说啥也没有,于是老公只能相信是自己神志不清,见了鬼。按那时的观念,见鬼的人,要用牛羊猪狗鸡的屎尿给自己洗个澡,所以这个傻爷们儿就被忽悠到粪坑里面去了。


父母和儿女之间,也好不到哪里去。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於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韩非子·卷第十八》)


生了儿子,当爸妈的就庆祝;生了女儿,却将女儿杀掉。都是亲生的,为什么却重男轻女呢?可见父母看待子女,也是盘算着自己的长远利益。


民间如此,宫廷当然只会更坏。韩非非常冷静地告诫君主说,你的妻子和儿子很可能都是盼着你早死的。


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备内》)


男人到了五十岁,好色心还很旺盛;女人到了三十岁,容貌就不比从前。以衰退中的容貌侍奉仍然旺盛的好色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所以你看看,女人们每天花那么多时间在镜子前。这是在与生命作战,与时间赛跑,这是一场必败的战争,但是一代又一代的女人们仍然前赴后继地战斗下去。想到这一点,你应该意识到,一个女人化妆的景象,其实是何其悲壮!可是,眼角的鱼尾纹再也掩饰不住了,而新生代的美眉是那样的来势凶猛,她怎么敢确定你不会变心呢?


儿子也有类似的担忧。哪个儿子更得宠,恐怕不是取决于儿子的表现,而是取决于你更喜欢哪个女人,就宠爱她生的儿子。这么比,合法的继承人(嫡长子)多半是最吃亏的,因为他妈通常就是岁数最大的那个。他很自然地会想,“我妈是年老色衰了,弟弟的妈,那还是一非主流呢……”


所以他们牙一咬心一横,不如你早点死掉。你一死,做儿子的就可以即位了,做妈的就是太后了。


韩非结论说:“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第二,如果人类显得道德水准比较高,那也是过去而绝不是现在。


古代社会比较美好,先有完美的大同,再有不错的小康,最终堕落成不堪的当下。一代不如一代,这是当时的一般观念。


从某种意义上说,韩非并没有跟这个基本判断过不去。他主张的也是一种退化的历史观。不过他不是强调古代的道德水准高,而是强调古代的物质生活水平比较高。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五蠹》)


古代人的道德高尚,那是假象,是人均资源剩余太多的结果。那时男的不用种地,饿了随手摘点果子就够吃;女的都不用纺织,打几只动物,穿的就都是真皮服装。遗憾的就是大家太无聊,一到寂寞的夜晚,除了创造人类,实在是没有什么追求。所以一个人生五个儿子不算多,每个儿子再各生五个。做爷爷的还健在,二十五个孙子就已经出世了。这样的繁殖速度,生活资料的生产怎么跟得上?所以大家就暴露出本来面目,疯狂地你争我抢了。1


在大家都当强盗耍流氓的时代,你还要玩风格讲道德,这就危险了。所以,推行道德而取得成功的,即使古代确实有,但已经完全不能面对当下的现实了。韩非非常形象地把自己身处的时代称为“急世”,即高节奏的时代,所以绝没有余暇停下来等一等灵魂。他说: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五蠹》)


大意是:如今谈仁政,就好像没有缰绳马鞭却想驾驭狂奔的烈马。换成今天的概念,就是在高速上踩到两百码可是方向盘突然没有了。


至于古代流行过禅让制,那就更和道德无关了。韩非用非常文学化的笔调形容了尧舜的处境——那时当天子纯属当义工,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辛苦得要死却连五毛都没得拿,所以尧舜把天子之位让给别人,纯属想偷懒,恰恰是人趋利避害的表现。如果那时的天子有今天县长的待遇,尧舜就不禅让了。


第三,如果现在还有谁显得比较有道德,那就把他除掉,以保证上述判断的正确性。


不管韩非所说的种种人性阴暗面有多么普遍,也必须看到好人从来都没绝种。哪怕是像孟子所鼓吹的那种大丈夫,相当之道德高标了,可也仍然是存在的。


对此,韩非当然也不能否认,他的应对是:


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奸劫弑臣》)


威武不能屈的人,贫贱不能移的人,富贵不能淫的人,也是不会任由君主摆布的人。这种臣下,存在没有好处。我鄙视他们,而且要把他们除掉。又说: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外储说右上》)


赏他、夸他,他不来劲;罚他、骂他,他没所谓;这种对威逼利诱一概免疫的人就应该让他消失。


所以,按照韩非的逻辑来治理,即使人类暂时还没有坏透,也总是会逐渐走向坏透的。


那么,怎样才能让无限坏的人类,接受无限尊王的事实呢?答案是:


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奸劫弑臣》)


这个“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说穿了倒也简单,就是抓牢权柄(势),推行法治(法),耍弄阴谋(术)。


【段子为证】


韩非曾这样讲述商纣和周文王的故事。


费仲对商纣说:“西伯侯姬昌很贤能,老百姓喜欢他,诸侯归附他,这种人一定要杀掉,不杀,将来就会成为祸患。”


纣王不明白这么也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费仲说:


“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


破帽子是要戴在头上的,水晶鞋是要踩在地下的,这就是上下尊卑的分别。西伯侯这只破鞋现在却做着帽子的事;做臣下的,不把自己的能力用于为主子出力,这是不可以不杀的。再说,“主而诛臣,焉有过?”君主杀臣子,还不是怎么杀怎么有理,您有什么顾忌的呢?


但韩非版的商纣很傻很天真,坚持说:“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我们的舆论导向就是提倡仁义。现在姬昌喜欢仁义,杀他是不对的。


费仲三次劝说无效,商朝就灭亡了。(参见《外储说左下》)


权势高于一切


评价韩非,有一句套话叫“法家集大成者”。


具体说是,韩非之前的法家人物,提出了三个核心观念:商鞅讲究“法”,申不害醉心于“术”,慎到强调“势”,韩非把三者给融会贯通了。


因为这一派被后世叫作“法家”,所以很容易误导大众,让大家以为韩非最重视的是法。郭沫若曾辨析说,其实叫韩非“法术家”更合适些。因为在他的体系里,术的地位无论如何是不低于法的。


但综合起来看,恐怕“势”才是韩非思想的核心。法和术再重要,也都是围绕势展开的。法也好,术也好,都是取得和运用势的手段而已。


而势,就是权力。


要理解势,必须牢记以下几条。


第一,权势大于一切。


因为人是坏透的,所以不要企图用知识去开化他,用思想去启蒙他,用道德去激励他,用情感去打动他,唯一可行的就是用权力去压迫他。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


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难势》)


谁听谁的,不取决于能力而取决于地位。尧,是传说中圣明的君主,可若他不是天子,三人行,必能扁之。桀,就是一混蛋,可是他做了天子,他就能把你折腾个死去活来,你除了骂骂太阳,还真就不能把他怎么着。我由此知道,权力地位才是安身立命之本,美德和智慧都是浮云。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五蠹》)


百姓本来就受治于君主,少有能被道德感化的。孔子是最伟大的圣人,可是追随他的不过七十个人,真的能实践其理想的,就他自个儿。鲁哀公,属于国君里的窝囊废,可是身为鲁国的子民,你能不听他的么?你孔子在鲁君面前,不也是低三下四?鲁定公送给你一条鲤鱼,你不是马上兴兴头头地给儿子起名叫孔鲤了么?


凡夫俗子由于没有势,所以需要一些道德行为来赢得别人的好感换取帮助。但君主不同,国家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车;权势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马。用权势支配国家,君主可以无往而不利。君主放弃权势讲道德,等于放弃车马去和俗人拼脚力,纯属犯贱。


第二,权力之所以如此有效,在于可以用它对所有人威逼利诱。


既然人只知道趋利避害,那威逼利诱自然就是最好的办法。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二柄》)


韩非把杀戮和奖赏称之为君主的“二柄”。就是说,要抡起权势的刀斧,这是两个抓手。他之所以强调碰到“不畏重诛,不利重赏”的少数人一定要除掉,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会使刑、赏二柄失效,对行政安全来说,是增加了不确定性。


儒家不大讲“赏”,因为赏是利诱,他觉得未免显得不够光明磊落。要引导人民做什么,更提倡用爱心感化。当然,仁政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普遍性的赏,不过对所有百姓一视同仁,类似于吃大锅饭,显然是无法产生激励和竞争机制的。


刑罚的作用,儒家不否认;不过总体来说偏于宽缓。孔子提倡“赦小过”,孟子鼓吹“省刑罚”,荀子算是最重视用刑的。比如会导致人终身残废的肉刑,他就认为很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他坚决不信历史上存在过不用刑罚的时代。不过仍然坚持“刑不过罚,赏不逾德”,即量刑要适当。


韩非照例和儒家相反,首先,他强调惩罚当然比爱心管用。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六反》)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五蠹》)


母爱是父爱的双倍(今天的人未必同意这个判断,但母爱至少比父爱表现得更明显、更直接吧),可是老妈苦口婆心地在那里说:“孩子,你听我的,做完作业再出去玩。”你可以一扭脸:“烦死人了!”老爸一板脸:“小子反了你,写作业去,不然我抽你!”好,乖乖认错。长大一点了,爸爸的话也不听了,但是来一城管:“暂住证给我看一下!”不想被打,你就别跟他横。可见溺爱无孝子,暴政有顺民。


事实是,韩非是把仁义惠爱看作统治者的弱点的。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奸劫弑臣》)


他说,给穷人发福利,这是世俗所谓的仁义,结果是无功者受赏;不对坏人下狠手,这是世俗所谓的惠爱,结果是纵容犯罪。


其次,刑、赏抓手中,也是以刑为主导。


这也是商鞅那里传下来的老观点。赏的成本高,赏得越多,君主能留给自己的越少,而受赏者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总有赏到君主破产的时候。


刑则只要抡起屠刀就可以了,看起来几乎是零成本的。而臣民对刑越畏惧,对赏的心理预期也就越少——问一个时刻担忧受刑的人:“你幸福吗?”只要他今天没挨打,就可以得到肯定的答复了——所以最终甚至可以达到只刑不赏的境界。


有意思的是,韩非的这个主张是借孔子之口讲的。鲁国失火,眼看火势要蔓延到国都。鲁哀公亲自率众督责救火,但鲁国人民非常不给国家领导人面子,竟然都趁机去追逐野兽,却没人来管火往哪儿烧。于是鲁哀公只得向孔子问计,孔子说:“追到野兽有肉吃啊,又不受惩罚;救火多辛苦啊,又没有奖赏。这便是没人救火的原因。”


哀公叹服高见。孔子又说:“现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行赏,再说救火的人都打赏的话,财政储备也不够,请只用刑罚吧。”


于是孔子下令说:“不救火的,与投降败逃同罪;追野兽的,与擅入禁地同罪。”命令下达后还未传遍,火已经扑灭了。


韩非又特别推崇轻罪重罚。他认为这样第一可以防微杜渐,第二会让人恐惧,彻底不敢犯法,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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