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终结者韩非(1)

作者:刘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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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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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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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788字

韩非是先秦诸子中的最后一位,他也确实是个总结性的人物。有人说,诸子思想如条条江河,到韩非这里汇入了大海。我觉得不对,这哥们儿怎么看都不像大海,而是截断众流的大坝。


(引子)


关于韩非,《史记》的介绍很简单,不过和其余几位比起来,写得相对还算清晰。


开篇介绍,“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所谓诸公子,意思是韩国国君庶出的儿子,但也可能是指庶出之子的后代。至于韩非的父亲到底是谁,不确定。


韩非给韩国国君提过治国建议,没有被接受——可能跟他不善于口头表达有关,司马迁说,“非为人口吃”。


于是韩非只好埋头创作。这些书流传到秦国,秦王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看了很着迷,说了句规格高得吓人的赞誉:“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听说韩非是韩国人,就特意发兵攻打,让韩王把韩非交出来。


于是韩非到了秦国。事实证明,钱钟书“吃了好吃的蛋,不用见生蛋的鸡”的理论是对的。秦始皇得到了韩非后,却也没太当回事。


当初跟韩非一道在荀子门下的李斯,嫉妒韩非水平比自己高,就和一个叫姚贾的一起去跟秦始皇说,韩非是韩国贵族,说到底是要为韩国考虑的。您又不用他,放回去总是个祸害,不如找个罪名把他杀了算了。


于是韩非被丢进大狱,李斯派人给韩非送了一杯毒药。后来秦始皇有点后悔,想放了韩非,但韩非已经死了。


秦始皇开始对韩非追求得那么疯狂,追到后却那么冷淡,这是恋爱故事中常见的套路,尤其像网恋的见光死。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但最后一秒营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一边是手捧特赦诏旨往牢狱中赶的宦官,一边是拿起毒药一点点送向自己唇边的韩非……读史至此,很容易脑补出这种平行蒙太奇的画面来,结局又大有低回痛悼之意。


太史公叙述的这路剧情其实是有点狗血的。不过几乎没有其他材料可以佐证(《战国策》里还有一点点),所以也只能假定他说的为真。


能留给学者去辩论的问题不多,最重要的一个大概是:李斯说韩非怀揣着一颗韩国心,到底是不是诬陷。


据现有的材料,这个问题也不足以定论。不过随便怎么判定,对司马迁这个故事的煽情效果都会有很大的破坏。


若确实是诬陷,则韩非就是真心想为秦国服务的,是打算向秦始皇献计灭掉自己祖国的。于是韩非的悲剧就是一个卖国无门的悲剧。当时的平民士人普遍不爱国,所以李斯赞同灭楚,可以不算大的道德污点;但贵族和国家命运结合得比较紧密,韩非也如此,就有点说不过去。


若韩非爱韩国属实,那么李斯揭发韩非,就是为了忠君而不惜出卖朋友,至少符合韩非本人的价值观;而韩非是为了报效韩国而不惜虎穴犯险,失败了也是死得其所。如是,则要煽情也该往悲壮的路线上走;与现在这种细腻伤感的情殇风格,相当不对路。


韩非的理论土壤


韩国这个国家,有些特点,值得一说。


第一,韩国是个弱国,也是一个富国。


韩国的国土面积,号称“方九百里”,七雄中最小,到了韩非生活的战国末期,由于不断丧权失地,仅相当于秦汉时的颍川郡加上南阳郡的一部分。


韩军的战斗力,可以和燕国争一争倒数第一。不过燕国好歹当过黑马,有下齐七十余城的辉煌战绩;韩国除了欺负欺负周天子,单独打仗几乎没赢过。所以还是韩国垫底的可能性大一点。


但燕国弱且穷,韩国却是当时天下最富庶的国家之一。


古代看富庶程度,最重要的指标就是人口。西汉末颍川郡221万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千米192人,是都城长安地区的两倍以上(京兆是每平方千米955人)。1逆推一下,战国时的韩国人也少不了。


而且,韩国是以工商业发达着称的,拥有可以傲视诸国的是冶铁工业。说起来很讽刺的是战斗力最弱的韩军,武器装备可能是各国中最好的。


不少介绍韩非的书都会说到,正因为韩国弱,所以韩非对祖国的命运有很深的忧患意识。我倒是觉得,韩非鄙视工商业,鄙视思想文化,而特别崇尚“气力”,倒或许跟韩国富庶却只能忍受强国掠夺的处境有关。这样的国运似乎证明了一个现实:重要的是要有本事去抢别人,不然,经济文化再发达也是为别人做嫁衣。


第二,韩国这个国家,有法术传统,而且是术重于法。


史籍当中,经常管韩国叫郑国,管韩王叫郑王。这是因为韩灭了春秋时代的那个老牌郑国后,把都城迁到了郑国的首都新郑。这道理跟魏国把首都迁到大梁后,就叫梁国一样。


韩国人在秦国搞水利工程,修了有名的郑国渠。《史记·河渠书》说,这么命名是因为主持工程的专家叫郑国。一个水工起这么个名字实在太古怪,所以也有学者怀疑司马迁搞错了,既然韩国也叫郑国,郑国渠的意思,就是韩国人修的渠而已。


从文化、习俗的角度看,韩国作为“晋之别国”,和晋国的作风相去较远,倒和郑国有更多一脉相承的东西。


公元前536年,郑国铸刑书,在列国中第一个颁布了成文法。但郑国的法律似乎和后来秦法之类不一样,并没能提高国君的权威。以邓析为首,郑国民间跟国法抬杠,抢夺司法解释权乃至立法权的风气很快兴起。1一直到到汉朝,“颍川好争讼分异”的习俗仍然存在。(参见《汉书·地理志》)这种形态的“法律热”,和韩非的法治理想其实刚好相反。


但这种玩弄法条的本事,却正是“术”的精髓。韩国接手了郑国的地盘,作风上也仍然如此。


韩非之前,韩国已经出过一位用术大师,叫申不害。申不害和他的主子韩昭侯那些故弄玄虚的花头经,《韩非子》里就讲了好多。


申不害的主张,韩非子曾批评说是只用术不用法,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学者据《申子》残留的一些片段,反驳说申不害对法也不见得忽视。我看,这些学者是由纸面文章下的结论;韩非的话,却是针对韩国的实践结果而发。


总之,从郑国到韩国,一以贯之的传统,是阴谋诡计很发达。但法制总体来说缺乏权威,体系也很混乱。韩非重法也重术,将二者比之人的衣食,缺一不可。但细读韩非的书,会发现他对二者的认识水准并不一样。对术,韩非讲得非常细,精彩生动的事例、直指人内心隐秘的议论层出不穷;对法,韩非很向往,但理解比较空洞也比较僵硬,有时,也把刑罚的效力想象得过于神奇。


这大概也和韩国这种大环境提供给他的现实和理论资源有关。


第三,韩国贵族势力很大。


韩昭侯之外,其余的韩国国君很少有可称述的事迹。公仲、公叔、侠累等韩国贵族,倒是在《史记》《战国策》里频频露脸。


所以韩国被灭后,贵族们特别缅怀往昔的好时光。在秦完成统一大业前,韩地区一直叛乱不断;统一之后,打响刺秦第一枪的也是韩国贵族。李太白诗云:“沧海得壮士,椎秦博浪沙。报仇虽不成,天地皆震动。”干出这番事业的张良同学,他们家“五世相韩”,再贵族不过了。


但这都是国破家亡之后才意识到了祖国的好,缅怀起了本国体制的优越性。做亡国奴之前,贵族们忙着内斗以致于秦灭韩,轻松便利得不像话。那次率兵的人叫内史腾,只是一个负责行政的官员,连将军都不是。


韩非子写书,一大主题就是批判“重人”“重臣”“当涂之人”“祸国殃君”,则很大程度上都是在骂掌权的贵族。


第四,韩国外交上爱耍花招,最终结果是自己吃了亏。


地理上处于天下之中,夹在几个相互敌对的大国之间,外交选择很重要是自然的。


从郑国到韩国,原则都是不明确和谁靠近,谁拳头硬我就跟谁。


当初,郑国的滑头,各大国都印象深刻,所以国际上有“郑黠宋狂”(郑国人耍流氓,宋国人偏执狂)“郑昭宋聋”(郑国善于看风色,宋国只会认死理)之类的名声。1


但狂而聋的宋国,固然一度被楚国欺负得“易子而食,析骸以爨”,但也使晋国知道了这个小弟靠得住,楚国知道了这块骨头不好啃,后来反而安稳了;郑国的黠与昭却没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虽然每次它似乎都把自己的损失控制到了最小,但也导致了没有哪个大国把郑国当自己人,没事就来欺负它一回,累积下来一算,混得实在比宋国还惨得多。


韩国接手了郑国的地盘,也延续了郑国的态度。一会儿合纵,一会儿连横,一会跟着秦国打楚国,一会加入齐魏打秦国,一会儿又回到秦国身边打齐国……区别是,当年郑国的决策者是郑国贵族,还不至于完全不介意国运;韩国的外交政策却很大程度上是听张仪、苏秦这些纵横家的忽悠。这拨人,只关心自己的成功,捞一票就走人。至于你听了我的主张会导致什么后果,他们才懒得操心。


身在韩国,对纵横家的这种行事作风,韩非认识很深刻。同样是对他们开骂,孟老师对张仪只会进行道德批判,韩同学就能把他们心里那点小九九说得清清楚楚。


韩非学术上的对手,诚然是儒墨。但涉及到具体政治,他批判最狠的就是“当涂之人”和“纵横之党”。说这是促成韩国困境的主要原因,大致也不错。


【段子为证】


《史记》和《战国策》都提到,韩国的铁制武器特别锋利。文学性的形容,有“陆断牛马,水截鹄雁,当敌则斩坚甲铁幕”云云。


而韩国的弩,一则产量大,所谓“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二则射程远,史载是“六百步”。步是长度单位,一步相当于六尺,当时一尺大约折合今天的231厘米,也就是说,六百步达到骇人听闻的800米以上。


可以作个比较,14、15世纪威震欧洲的英格兰长弓,抛射的极限一般认为是不足300米。但这未见得就是古史夸诞,大型的蹶张弩、床弩达到这样的射程,技术上确实是可能的。


人性是坏透了的


韩非是荀子的学生。


荀子讲尊王,也讲人性恶;韩非则认为尊王是绝对的,更讲人类是坏透了的。


这算是印证了荀老师的另一句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老师给人感觉就比较冷峻,而韩非子的议论无疑是先秦诸子中最冷的。


尊王是绝对的


同样是讲尊王,韩非和荀老师的区别显然不在于尊的程度,而是立场就有根本差异。《韩非子·忠孝篇》中说:


今有贤子而不为父,则父之处家也苦;有贤臣而不为君,则君之处位也危。然则父有贤子,君有贤臣,适足以为害耳,岂得利焉哉!


一个做儿子的,很有才华,但是他不为做父亲的考虑;于是,做父亲的要管好这个家,反而会更操劳。


一个做臣子的,能力很高,但是他不为做国君的考虑;于是,做国君的在位置上也就危险了。


一般说来,臣不为君考虑,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关心他自己,这很坏——你不是我的好跟班,甚至你可能要谋我的位子了;二是他关心老百姓,这更坏——我做主子的还没操这个心,你一个奴才多什么事?这么一来,人心归附你,即使你没什么其他想法,老百姓可能也会给你来个黄袍加身之类的。


韩非总结说,由此可见,做儿子的不为父亲考虑,做臣子的不为君主考虑,再贤能的儿子和臣下,也只会带来灾难而已,又有什么好处呢?


显然,他这里所谓的“有利”和“有害”,都是对君父而言的。比如周文王的作为是不是确实对百姓有利,韩非根本懒得关心;反正既然对君主有害,那就该否定。


荀老师尊王,因为王是手段,他认为没有一个有权威的王,就不可能有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韩同学尊王,王本身是目的。《韩非子》这部书,几乎全部内容都是在讨论怎样把君主的利益最大化;至于君主的利益凭什么就该最大化,韩非根本不关心,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


按照韩非的逻辑,尊王应该尊到下面这个地步。


第一,桀纣不可反。


还看《忠孝篇》。天下人都拿尧舜汤武当作理想君主的典型,其实当今天下之所以会这么乱,就是因为这四位带了很坏的头。


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尧舜的糊涂,就是搞禅让而弄乱了上下级关系。身为君主,尧不应该放权,这是错误的统治术;身为臣子,舜不应该上位,这刺激了后来者的权力欲。


商汤和周武王那就更不象话。不但要上位,而且要了君主的性命,要了性命还不罢休,人家都死了你还要“刑其尸”!据《史记》说,商纣自焚而死,周武王还不罢休,对他烧焦的尸体射了三箭,然后抡起剑剁,接着取出大黄斧子砍下头,再把头悬挂在大白旗的高杆子上。


现在社会上歌颂的都是这种人,这种行为,就是天下至今大乱的原因。


反感汤武倒不算新鲜的观点。儒家推崇“不食周粟”的伯夷,就鄙视他们“以暴易暴”;孔子对周武王,也不是没有微词。但像韩非这样,把桀纣有多少暴行放着不管,强调臣弑君无论如何都不对,是法家的创举。


第二,淫暴不为非。


齐景公太奢侈,孔子跟他说,“政在节财”,你这么骄奢淫逸是不对的。韩非说,孔子这一套是“亡国之言”。


要知道,儒家的政治主张从来不包括要求君主艰苦朴素。大套大套的周礼总是强调要给君主最高的物质待遇,但他们也会强调待遇到此为止,别搞得太过分。


韩非连这个都看不过眼。他说:


齐国方三千里,而桓公以其半自养,是侈于桀、纣也。然而能为五霸冠者,知侈俭之地也。(《难三》)


齐国地大物博,齐桓公把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拿来用于个人消费,比桀纣还要更奢侈。但这不影响齐桓公是五霸之首,因为他知道该在哪省钱。


在哪里省?关键就在于“使人无私”,让广大臣民都勒紧裤腰带。


《说疑篇》又讲,有一个赵敬侯,怎么看都是个人渣。冬天打猎,夏天漂流,聚餐狂饮一连几十天,对不会喝酒的,就用竹筒对着嘴巴往里灌;有谁胆敢对他有一点不恭敬,当即杀死,绝不含糊。起居饮食像这样没有节制,处罚杀戮像这样没有标准,但赵敬侯在位几十年,国内臣民服帖,对外从不吃亏。而赵敬侯的反面就是燕王子哙,道德上那么严格要求自己的一个人,最后怎么被人玩死的都不知道。1


可见,只要抓住统治的关键,君主再胡作非为也是没关系的。


第三,人命不足惜。


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八说》)


打了一场大胜仗,但是己方军队也损失了三分之一,军备损失了,士卒死伤了。这个问题该怎么看?


提到这种残酷的战争,其余诸子的反应比较一致。墨子是要强调“非攻”的;孟子是要骂“善战者服上刑”的;老子会说,胜利了也是要办个丧礼的。


但韩非说,赢了就是赢了,国君们照例要庆祝,这才是正常的。因为这是付出小损失,赢得大收获。死那么多人,就好像洗澡掉头发,动手术伤血肉,属于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因为怕死人,所以不打仗,那叫犯浑。


这当然也算是一种“理性”的态度。不过这种理性发展下去,自然就是视人命如草芥。


有这么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