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转身忘记不值一提的眼泪(1)

作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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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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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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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312字

我住的公寓楼里,有一个有钱的暴发户养了一只狼犬,体型硕大,牙齿尖利,暗夜里它的眼睛还会发光,犹如草原上一只饥饿的公狼。有时候熬夜写字的晚上,听见它临窗发出的悲凉苍远的叫声,总会恍惚,好像置身于一片茂盛的原始森林,秋风吹过,树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切都笼罩在神秘莫测的氛围之中。


所以我对这只狼犬的存在,并没有生出多少的恨意,反而有无限的同情,想着一只本应属于山野的动物,因为一个财大气粗的老板,便被自此拘囿于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没有同伴,也无天敌,更没有森冷的苍柏的气息,犹如被软禁的一个皇帝,不缺吃喝,却有无处排解的忧愁。


但是同楼的一些人,尤其是跟狼犬相邻的上下左右几个人家,却是恨透了这只狼狗。他们大约都是早出晚归的上班族,时间便是金钱,夜晚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睡眠,才能让神经衰弱的自己,不至于在重压之下垮掉。但这只狗,偏偏喜欢夜间嚎叫,而且叫声凄厉,似乎有什么不白之冤,听了让人恐惧不安。对于我这类倒头便睡的人,这样昼伏夜出的叫声,并没有妨碍,反而衬得夜色愈加静谧,更宜睡眠。但这群神经紧张的上班族,却在这只狼犬入驻之后,便再也无法安眠。


有些人的指责里明显带着嫉妒,说不过是一只狗,却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比人的享受级别都高,这世道真他妈不公平。也有的由狗及人,说,听这狗的叫声这么凄惨,它的主人也不会得意太久,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狗招去了魂,家产全部充公。更有人嚷嚷着要写诉状,告到地方法庭去,要求狗的主人给予他们精神赔偿。


这只狗当然不知道周围人对它的这些非议,它照例每日跟着主人或者主人的老婆儿子,在饭后闲闲地溜达。据说它是一种跟藏獒一样的名贵品种,有着野生的粗犷天性,如果放归山林,大抵会成为狼一样的动物之王。


它走路的姿势始终保持着狼的警觉和机敏,所以小区里那些哈巴狗、鹿犬、吉娃娃们,看见它常常觉得害怕,会远远地就躲在主人的后面,不敢靠近。但它并不会如想象的那样,欺负同类中的弱小者。事实上它有狼一样的孤单与高傲,不搭理人,与那些被视为宠物的同类,也保持着距离。


别的狗在散步的时候,会乖乖地跟在主人的后面,听见主人唤它,即刻吧嗒吧嗒地跑上前去,讨好般地舔着主人的裤脚。而它却是始终如一地昂头走在主人的前面,所以看上去倒像是它牵着胖胖的主人散步,那发了福的暴发户,常常就跟不上它的步伐,呵斥着让它停下来,或者慢点走,但它却不听主人的喊叫声,眼睛四处逡巡,好像在寻找可以随时发起攻击的猎物。


它果然寻找到了一个猎物,是公寓楼三层的一个男人,一日不知是出于嫉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它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朝它丢了一个石子,它即刻狂奔出来,一口咬在男人的大腿上。男人当即一声惨叫,幸好它的主人在家,及时止住,并将男人送去了医院。


这件事让小区的人们个个惶恐不安,好像它随时会出来袭击路人。那个被咬伤的男人,在出院后写了一纸诉讼,并挨家挨户寻求签名支持,很快小区的人都联合起来,将狗和狗的主人告到了法庭。但是狗的主人显然早有防备,拿出养狗证和给够打过疫苗的证明书,并花钱买通了对方律师。


这场官司就这样无疾而终。小区里的男人女人照例对狗和狗的主人又恨又怕,而狗和它的主人,也照例每日在小区里骄傲散步。似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就像那个被咬的男人腿上的伤疤,渐渐看不出痕迹。直到有一天,这只狗的尸体,突然出现在清晨小区门口车来车往的马路上。


狗的主人悲痛欲绝,说无论如何都要将凶手捉拿归案,他花几万块钱买来的这只狗,待它如自己的亲生儿子,让它住两室一厅,每日好肉不断,就这样白白地死了,他怎么也不会心甘。


警察首先将这起事件列为仇杀,因为在狗死的前一天,小区里曾有人听到叫骂声,说迟早要毒死这只狗。但警察在历经许多天的调查之后,却始终无法找出那个放言说要毒死狗的男人,作案的确凿证据。而也就在同时,警察的另一支分队,终于找到了沾染了狗的血迹的汽车。


司机与唯一一个经过现场的路人,所说竟然如出一辙。司机说他正开车经过小区门口,突然就从斜刺里窜出一只狼狗来,这只狗冲着他的车头就撞过去,那样决绝的相撞,让他来不及刹车,而且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滞怠了他一贯娴熟的动作。他说那只狗眼里的孤寂和苍凉,让他觉得像是一个义无反顾要自杀的绝望的男人,除了它自己,没有人能够阻止它内心要死的欲望。


这起事件,最终被定义为自杀。狗的主人不服,想要上诉,但想来想去,觉得终归是一条狗,有钱还可以再买一条,况且这只狗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忠实于主人,所以还是罢了,全当自己倒霉。


而小区里的人们,却拍手称快,说终于死了,这下夜晚再也听不到让人讨厌的叫声了。但我却在一个寂静的夜晚,突然地很怀念这只自杀的狗,就像怀念一个回归山林的狼。它的叫声,那样苍凉悲壮,除了山野中的同类,没有人能够懂得它死去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无助与忧伤。


她怎么也没想到,再遇见他,这个昔日曾经因为过度热情,而被她厌弃的男人,胳膊里温柔挽着的,竟是一个比她还要妖艳明媚的年轻女孩。他眼底的丝丝柔情,犹如一把锋利的刀片,哧一声划开了她对他冷硬如冰的心。


当初是他先开始追求她的。两个人同在一个媒体圈里,只不过她的声名显赫,追求她的男人因此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当然她也懒得去数,一路走来,她美艳的容颜和耀眼的光芒,犹如一盏华丽宫殿里的灯,无数只飞蛾,为了这一点光亮,从窗外一次又一次地碰向那根本无法通向她的玻璃。所以她对这些为自己牺牲生命都心甘情愿的男人们,从未有过珍惜。她弃之如敝履,并将他们当成宴会后的残汤剩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将之扫入垃圾桶里去的。这之中的男人,当然也包括他。


那时她不只是不喜欢他,甚至于因为他狂风骤雨似的热烈痴缠的爱与追赶,而一度厌恶于他。他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打电话给她,有些絮叨地,问她在做什么,有没有想他,肚子饿了没有。她总是极简单地回复于他,像打发一个要饭的叫花子,语气里带着厌烦。有时候她甚至连看也不看一眼,便删掉他的短信。这时的他就像个困兽一样地,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发短信,如果不是工作繁忙,怕是早已打车从这个城市的最南部,赶到她上班的最北部来疯狂找她,只为证明她还活着,而且好好地活着。


她因此便瞧不起他,觉得他简直是一个囚徒,被爱情捆缚住的囚徒,逃都逃不掉。所以再发短信,她总是出于同情,而额外地多赏赐他几个字。对,就是赏赐。如果他能够感觉到她对他一丁点的好,那也是她可怜他这个被爱缠住的男人,而像一个主人赏赐仆人一样地,施予他的。


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过他。在他自以为是相爱的那段时间,她还同时和另外的几个男人,保持着暧昧的来往。她甚至在接着他的电话的时候,在网上跟别的男人开热辣的玩笑。他问她在笑什么呢,她随口撒谎:笑你说的话好玩哦。


她用谎言为他勾勒的这一段爱情,维持了只有短短的一年。就是这样的一年,将这个蓬勃向上的男人,变成一个焦灼易怒、神经过敏的爱情狂。这样精神上的折磨,几乎整垮了他。终于有一次,在她关了手机,三天没有搭理他的时候,这个可怜的男人,火山一样爆发,主动跟她提出了分手。


这当然是她求之不得的结果。所以即便是之后她辗转听说他一度精神低迷到患上抑郁症,她的心里,都没有丝毫的同情。尽管在此后的时日里,她再也不曾遇到过像他一样毫不掩藏对爱情痴狂的男人,那些给她说好话请她喝咖啡的男人,大多流星一样一闪而过,不过是沾些她的小便宜,便倏忽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