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宁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本章字节:7194字
我始终觉得,人需要电影院,就像是梦需要夜晚一样,总要有个地方,落脚我们的灵魂。哪怕,你在那一束暧昧的光线下,发呆,遐想,睡觉,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地,将湿漉漉的一只手,犹豫着伸向旁边暗恋许久的女孩。当所有的灯光熄灭,宽大的荧幕上,开启一场场华丽缤纷的人生,那些繁杂芜乱的世事,鸡零狗碎的烦恼,尔虞我诈的争斗,且都让它们像电影的一个镜头,隐去吧。
我最怀念的,是读本科时的电影院。当时的大学,坐落在一个远离城市繁华的小城里。一所大学,两家医院,三个超市,几条跑着人力三轮的小街。对着青石板路,你前脚刚过,后面便有人泼出洗脸水来。广场上不到十点,便人影寥落,灯光清冷。几处年代久远的历史遗迹,除了偶尔的几个游客,基本上,被人遗忘。这几乎便是小城的全部。所以当我在读大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发现了那家在不显眼处的电影院时,那种欣喜,绝不亚于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恨不能即刻将这小块地圈了去,归自己所有。
电影院的生意,算不上好。每次去,都是稀稀拉拉地十几个人,东一片西一片的,像是营养不良的一亩田,无人经营,便荒掉了。但于我这类影痴,倒是好事。可以在灯熄灭的时候,偷偷溜到后排的包厢里去,舒舒服服地享受一场视觉的盛宴。若是赶上一个烂片,看得昏昏欲睡,而隔壁恰好是一对热恋的情侣,那倒有幸赏听到另外一场好戏。且不说连绵不绝的亲吻,打情骂俏的引逗,即便是旁边了无声息,只斜眼看底下两只踢来荡去的缠绵的脚,也足够让你心驰神往,不知不觉间,便将眼与耳,全都侧了去。
如果心血来潮,赶去看通宵,那最后两排的包厢,绝对是最好的去处。甚至比宿舍的硬板床,还要舒服,伴着港台片女星发嗲的痴怨,和旁边已经响起许久的男人的呼噜,上下眼皮轻轻一吻,便飞快入了梦乡。常常是两三点左右,电影院会有人,拿了手电筒,挨个照过来,查有没有买包厢的票。我早已习惯查票人的规律,知道那个睡眼惺忪的男人,过不了片刻,便会返回房去休息,所以看他晃动着手电,叽叽咕咕地走过来时,便一猫身,转到前排的“硬座”上去,等他的灯光远了,又一个轻盈的“跨栏”,回到梦还没有消逝的“软卧”里来。
但这也只是淡季的待遇。倘若赶上周末,学校里恋爱的男女无处可去,全奔了过来,我也只有望“床”兴叹的份儿。此时的电影院,像是一个热闹的杂技场,嗑瓜子的,嚼槟榔的,吃冰激凌的,趁着电影开场前十分钟谈情说爱的,街头小混混与校内混世王互相打量着打算干一架的,谁家的小孩走丢了哭闹着找妈的,全在这暂时的舞台上,亮了相。那一刻的荧幕,倒是隐退了,成为可有可无的配角。等到灯光倏然熄灭,舞台便移了位,下面喧闹的一群,终于接到命令似的,集体噤了声。但那嗑瓜子的声音,还是会像一只啃啮的老鼠,无休止地继续下去。
人多自有人多的好处,若是电影精彩,那好,便因了下面的喊叫声,涟漪似的一层层扩散开来。假若电影很烂,女星哭得矫情,男星替身露出破绽,那台下的嘻笑怒骂声,亦会让这部可怜的电影,有要随了男女主角跳楼的羞愧。等到电影散场,白亮的灯光次第开启,女生的脸上一片潮红,男生手心里浸出汗来,木椅翻转,脚下更是咯吱咯吱地如一场好年景的雪。那厚厚的瓜子壳,踩踏上去,将那电影里没有做完的梦,又温暖地延续下去。我喜欢那种寂寥空落的感觉,意犹未尽里,带着一点点惆怅,就像,一个还没有做完,便被人吵醒了的梦。
像是所有俗烂的里的情节,我与男友的爱情,就是开始于电影院。从最初黑暗中种种的试探,犹疑,到不怀好意地专捡火辣的情爱片去看,再到后来,厚着脸皮在漆黑中一双陌生人的眼睛扫视下,公然地学了电影中的男女,亲来吻去,我与男友的爱情,也终于在流转的光影里,瓜熟蒂落。我依然记得我们看过的第一场电影,是韩国小生张东健主演的《让我们接吻吧》,尽管电影纯洁到只有最后隔着玻璃的深情一吻,但两个人依然看得脸红心跳,且没有阻挡住此片的名字,给我们带来的致命的诱惑,于慌乱中,有了人生中的初吻。及至后来看各国浪漫爱情电影,我们早已能够练到从容不迫地边一只眼看着电影,边用另一只眼,含情脉脉地彼此对望着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男友去看了最后一部电影,法国的《新桥恋人》。当男女主角在塞纳河上狂舞的时候,我知道,那舞尽后的怅惘,将不复再来。
而今我来到北京,可以在更豪华的影院里,看更多精美的大片,但昂贵的电影票,也让这种享受,成为月末的奢侈品。于是开始疯狂地买碟,而后在每个晚上,将手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放入碟片,于炽白的灯光下,看到哈欠连连。
是后来偶尔路过小城,看见电影院的门口,懒散织着毛衣的女人,阿猫阿狗,自由地出入,寻着掉落在椅间的爆米花,或者巧克力;墙上的黑板上,依然标着“两元一场∕学生半价∕通宵5元”的字样;而隔音不好的影院里,正传出小马哥义薄云天的呼喊声。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我所怀念的东西,依然在流光溢彩中,如一株树,安静地在角落里生长。
而知道梦还温暖地安放在那里,就好。
一直都想要出逃。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总觉得世界很大,而自己那么渺小。于是我要计划一场浪漫奔放的出逃,来让所有人突然间想起我的存在。我要悄无声息地溜出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庭院,我的书包里没有书和文具,只有我收藏的糖纸,花火,泥人,知了壳。我带着它们,飞奔出小巷,避开有人行走的大道,沿着人家的一排排房子,穿越河沟与树林,走上那条通往外面世界的残破的公路。
我会不回头地走到再也看不见小镇的炊烟,或者听不见那里沸腾的人语。父母当然追不上我,他们的车子速度很快,却与我出逃的方向,背道而驰。所以我不会再惧怕他们的吼叫,喝斥,甚至是巴掌。也不担心父亲会从天而降,站在我的面前,将我的去路蛮横拦住。我漫无目的地前进,却不会觉得心内惶恐。那一刻,我是个没有人能够阻挡威慑的勇敢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计划,却总是被人一次次近乎粗暴地干涉或者消灭。曾经因为考试没有拿到父母期待的奖品,我在他们的讽刺中逃出家门。可是不过走了有十分钟,镇上一个多嘴的女人就飞到我们家去告状,说看到形迹可疑的我,正穿越大片的麦田,朝东南方向而去。父亲即刻跳上车子,呼啸着冲我的方向飞奔。我远远地看到他一脸的狰狞,嘴里气势汹汹地骂着什么,心里便知道这次又逃不掉了,除了羞耻地举手朝大人们投降,我根本无路可去。
后来,我终于凭借着读书,逃出了小城。我以为自己会在城市里自由穿梭来往,不再有想要出逃的欲望。可是,我发现城市依然不是心灵的家园,这里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有疯狂物欲,却惟独没有灵魂栖息的一小片绿荫。我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次次逃出城市,独自去乡村旅行。我任由自己的灵魂,放逐在山野,犹如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儿。我享受这样的孤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扰。
可是依然不能如愿。我要拿毕业证书,要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嫁掉,要有一个以平米来计算价值的房子,要以车代步,要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拼命地向上走。而所有的这些,都不允许我选择出逃。
有一天,我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看见一群人围攻一只跌撞飞行的金丝雀。那是一只据说名贵的鸟儿,不知是被哪个粗心的主人,无意中打开了笼子,于是它忽然与我一样,向往起那片一直透过笼子无聊观望的蓝天,并撞开主人的手,啪一下飞向了梦想中的自由的天空。但它很快遭遇了一场风雨,失掉了继续飞行的力气,而后又路过许多人家窗台上曾经与它一样衣食无忧的同类,它们皆嘲笑它说:瞧那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它以为自己是什么呢,勇猛的雄鹰还是不值钱的山雀?不过是个适应了城市生活的金丝雀罢了!
它起初还坚持着不输掉那点坚强与气节,要将出逃持续到底,直至自己变成一只翱翔的山鹰。可是还没有等它完全逃出这一片喧嚣嘈杂的城市,它就被那些认出它的世俗价值的人类,给兴奋地驱赶着,追捕着,喊叫着。它飞上了电线,却发现电线在大风中摇晃。它站在某个写字楼的窗台上,却被人猛地推开窗户,撞了出去。它想要飞出人的吵嚷,却发现那几乎是一片无处逃脱的声音的海洋。慌乱之中,它撞在一棵树上,若不是有树干靠下来,它几乎毫无疑问会被人类再次捉住,放入笼中。
几天后,我路过那株长在城市中的寂寞的法桐,看到树干上,趴着一只金丝雀,我拿起树枝,试图驱赶它,可是它却丝毫不动。最后,我终于发现它已经奄奄一息,饿死在曾经向往的枝头。
那一刻,我走在城市拥挤的街头,去赶最后一班的公交回家。我的身体,因为一周来的劳累,已经疲惫到极点。除了想要睡觉,我没有了任何出逃的计划。
也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与这只金丝雀一样,再也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