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个人怕死,是因为他还没有真正体验到生活的价值(1)

作者: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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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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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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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514字

一个牢牢地吸附在“现实”之上的人是一个切断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的人,也就是说,是一个拒绝了“永恒”的人。在与死亡的角逐中,在心理上他比那些感觉自己在思想和心理上活在一个前后延伸的时空结构的人,会更早地失败。


对付死亡恐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让我们先看人们动用了哪些方法,又是如何操作的。


我把它们概括为六种:找到平衡、蔑视死亡、接受死亡、把死亡宗教化、把死亡哲学化、不害怕生活。


1、找到平衡


找到平衡这一招的经典名言是“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人们平时最喜欢玩心理竞争。假如一个人看到别人比自己混得好,心里就不舒服,他心里实际上期待这个混得好的人倒霉,这样才能找到心理平衡,让自己在心理上生存下去。


在克服死亡恐惧上,也可以玩这一招。找到平衡的本质就是把心理竞争延续到死亡问题上。细细考察,它有两种表现手法:


第一种,既然大家在死亡上是平等的,都要死,那么,谁如果在生前占有更多社会上的东西,谁来世间一趟的价值就更高一些,一比,也就赚了。


如果2012年真的就是世界末日,大家一起完蛋。富人只要一想到比起穷人来,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占有太多、享受太多,相形之下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太多的遗憾,比起他来,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得不到什么,还被榨取了太多呢!


第二种,比较极端的,就是不再比谁占有更多社会上的东西,而是比谁毁灭更多的生命。电视电影上经常有这样的画面:战士a在挥刀砍翻几个敌人后,毫不畏惧地说:“xxx,来吧,老子够本了!”既然a知道自己肯定会死,那么,杀死一个人,死就获得了平衡;而杀死两个人,在他看来已经赚了。死这一档生意,值得做!


没有直面生和死的勇气的缩头乌龟,最喜欢用精神胜利法和疯狂的物质追求来武装自己,比如q哥。对于很多人来说,找到“平衡”这一克服死亡恐惧的方法,比较契合他们的精神结构,是很有效的。但问题在于,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只适合在面临死亡真实威胁的情境下用,毕竟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既没有战争,也没有持续的大规模灾难,2012年和过去基督教所说的“末日审判”,只是一个预言而已。


2、蔑视


人害怕死亡,就是人在死亡面前处于心理劣势。所以,如果能够找到一种方法,让一个人在死亡面前保持心理优势,那好像就可以战胜它。


一般来说,一个人在他所害怕的人或物面前要保有心理优势,有几种情绪可以用:愤怒、仇视、蔑视。愤怒和仇视有一个特点,就是一个人把心理能量集中贯注到他指定的对象上,意在毁灭这个对象。但死亡并不是一个可以毁灭的实体,所以愤怒和仇视无效。那就只剩下蔑视了。所幸,蔑视和愤怒、敌视不同,它只是把一个人的心理能量投注出去,目的是为了说明这个人多么高尚、牛叉、有勇气,并贬低心理能量投注的对象,而不是毁灭它。


在克服死亡恐惧时,蔑视这一方法可以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就是人全凭自己的情绪调动个人表演,单打独斗。比如,有人要来取自己的命,或面临死亡时,便对对方和死亡表现出极大的蔑视,或在心理上战胜对方,从而战胜死亡。


有个叫成瑞龙的杀人狂魔就是这样干的。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不是命案本身,而是出庭受审时的“斯文靓仔”形象。


成瑞龙,广东连州人,公安部a级通缉犯,2010年11月2日在广东佛山被处以死刑。此人曾经流窜多个省市,杀人如麻,历经13年,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识破身份抓获。死在他刀枪之下的不仅有男人、女人、孩子,还有4个警察。


据说,直到他落网后,他哥才松了一口气,说:“终于不再有人遇害了”。


成瑞龙这个狠角色虽然在心理素质、凶狠程度上可能不如当年北京的白宝山,但也差不了太多。他还让我们想到了邱兴华、石悦军这类杀人如麻的主儿。


“杀人狂魔”“冷血杀手”这类角色在我们眼中好像都显得面目可憎,残忍至极,极为猥琐。对这类人我们很害怕。但是,只要他们被抓住,只要他们被押到法庭上进行审判,他们就没有什么心理优势了。无论他们在法庭上如何咆哮,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都绝不是什么强者。想通过“藐视法庭”来显示自己不怕死,反而给人留下垂死挣扎、色厉内荏的印象。


所以,当一个“冷血杀手”被押上审判台,为了战胜死亡,要么就不表演,痛快承认杀人事实,表明敢于担当,另外不理会公众的存在,只求快死;要么就不展示“冷血杀手”形象,而把自己打扮成另外的人种。成瑞龙选择了后者。


他很清楚,他已经被解读成面目狰狞的“杀人狂魔”,在法庭上,他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还要受到围观人民群众的唾弃。而这也就意味着,他无论是在国家机器,还是在人民群众那儿,都不再有心理优势!


特别重要的是,他有一种“英雄”情结,自视甚高,认为当年如果他能够当兵的话,肯定是一个英雄。从骨子里,他就瞧不起邱兴华、郑民生之类低层次甚至显得猥琐的杀手。如果公众指控他残忍并把他和邱兴华、郑民生之流相提并论,那无异于摧毁了他的“自我认同”,对于他来说将是一个噩梦。


所以,要保持心理优势,成瑞龙就必须反抗这种解读。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以语言、表情、外貌包装等来颠覆“杀人狂魔”的形象。在这个媒体时代,成瑞龙非常懂得什么叫做表演,什么叫做“公众形象”,又如何利用媒体来塑造这一形象。


2009年6月,成瑞成被押解回佛山时(他原来在佛山杀了几个警察),公众从媒体上注意到,那时的他满脸憔悴,皮肤黝黑,身材干瘦,甚至显得有点秃顶,典型的落网杀人犯的形象。但是,在2010年1月8日第一次开庭他露面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他皮肤白皙,穿着时尚,面带微笑,头发整齐,还打了水摩丝,戴着黑框眼镜,侃侃而谈。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从语言上,他看上去都太不像一个“杀人狂魔”了!


这一“转型”,经过了精心的策划。首先,落网后,在看守所不用晒太阳,他皮肤变白了,不用擦什么增白霜之类;然后,据说他喜欢吃牛腩、叉烧,还指定佛山市最好最贵的一家,每斤要20多元,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警方出于“人性化考虑”,满足了他的要求,于是长胖了;另外,他要求看守所给他提供了全新时尚的运动服,也叫他哥给他送来了黑框眼镜。在出庭前,也就是2010年1月8日早上,他7点就起床,花了不少时间打扮自己,尤其对头发打了“水摩丝”,并用木梳子把它定型。一个“斯文靓仔”就这样出炉了。


成瑞龙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死定了。但为了在公众面前保持心理优势,并通过这种表演来让自己克服死亡恐惧,他采取了五个策略。


1故作轻松,面带笑容,且老实交代他的一些罪行一个人如果怕死,就无以证明他的心理强大。铁板钉钉的事实在法庭上都还抵赖,不能说明一个人多么聪明,相反只能给别人他怕死的印象。成瑞龙知道这一点,所以关于他杀人的事,他都痛苦地承认,并且有些细节还是首次披露,表明他敢于担当。只是,他还要掌握主动权,对某些案情的认定提出了异议,他想用这种表演传达出这样的信息:他可以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担当,但是,他绝不是一个被动地让人主宰自己命运的人。


2提出精神病鉴定这一招可能连成瑞龙都觉得好笑,他是精神病吗?但是,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他一定要玩这个表演。这等于向观众表明,他绝不是层次低的混混级或粗俗的罪犯,而是熟知法律程序,有明确“权利意识”的人。


3否认自己“残忍”他杀了那么多人,显然属于“杀人狂魔”。但是,他争辩说,这完全是公众的误解:“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当自己有生命危险时才杀人,自己的生命最大。”他想强调的是,他只是自私,只是为了保命。尽管辩解是无效的,因为事实是他连读初二的小女孩都不放过,并且还是奸杀,这一招确实毒辣,因为“残忍”“杀人狂魔”这样的词语指称,都包含有“心理变态”的意思,但“自保”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获得“理解”的,且没有说一个人在心理上怎么样。


4通过外在形象包装解构“残忍”的形象公众并没有亲眼见到成瑞龙杀人的场面,他们所获知的事实是媒体报道出来的。也就是说,成瑞龙很可能明白这一点,就是他“杀人狂魔”的形象是媒体告诉公众的。既然如此,他也可以通过媒体,让公众看到他是什么形象,只要他以“斯文靓仔”的形象出现,那么即使不能颠覆公众关于他是“杀人狂魔”的形象认知(毕竟是事实),那也足以造成视觉形象与观念的反差:这么一个“斯文靓仔”可能是杀人狂魔吗?而这样,成瑞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公众的判断力只要一被扰乱,成瑞龙就会感觉到他操纵了这一切,也就获得了心理优势!


5有“礼貌”,通情达理成瑞龙受审时,礼貌性地向法官问候“新年好”,这与很多“杀人狂魔”完全不一样,让人感觉很有教养。同时,面对受害者家属的索赔,他表示,家属提出多少都不为过,不过,他十多年来一直处于逃亡之中,根本没有能力赔偿,不要说几十万,就是几千元都没有,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这番表白几乎无懈可击,让人感觉通情达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成瑞龙说自己之所以轻松自然,是因为“把生命都放下了”。这当然是一个谎言,他所有的这些都是装出来的。但是,恰恰也是通过以上这五个策略,在不可抗拒的死亡面前,他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蔑视,并且还在观众面前获得了心理上的优势!


用蔑视来对付死亡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就是不再是个人单打独斗,而是请一套社会仪式来帮忙。


2005年1月9日晚,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安德烈斯·拉亚携带一支半自动步枪来到斯坦尼斯洛斯县的一个便利店,随后与赶来的警察展开激战。一名39岁的警察身中数枪,惨死在拉亚的枪口之下。而另一名50岁的警察也多次中弹,但侥幸活了下来。随后,更多的警察闻声赶到现场,拉亚拒绝缴械投降,又同他们展开枪战,最终被警方击毙。


负责调查此案的斯坦尼斯洛斯县警官比尔·海涅对新闻界透露:“从嫌犯(拉亚)在(枪战)现场说的话来看,他就是想被打死。”后来的尸检显示,拉亚的血液里含有大量的可卡因。巧合的是,加利福尼亚警方在侦破一起中学抢劫案时,曾经搜查出一盘录像带,上面有拉亚的身影。他一边吸食大麻,一边吹嘘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录像带中,还可以看到一面美国国旗被剪碎,并被用来拼成咒骂美国总统布什的话。


比尔·海涅可谓一针见血,准确描述了事实。可以想象,拉亚在伊拉克一定经历了生与死的炼狱。休假后还要回伊拉克去打仗,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比死更可怕的噩梦。当他作为一名军人却必须这样做时,那就宁愿去死。


但是,如何战胜死亡恐惧仍然是一个问题。自杀不足以让他产生勇气。


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借助一个仪式死去。这个仪式就是枪战。一方面,他向警察开火,象征着他向逼迫他去伊拉克的抽象国家暴力体系开火;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被打死。


仪式是对死亡的超度。个人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毫无畏惧地去死。一个群体也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战胜死亡恐惧。


有一个非洲原始部落,每当男人们要去打猎,面对野兽的威胁,或者要去和别的部落作战时,出征前都有一套巫术仪式,巫师又跳又唱,大家也按剧本配合表演,祈求神灵能够给男人们以力量和护佑。而因为这种仪式,男人们在死亡面前将不再害怕,因为他拥有了部落和神灵的力量,他是在部落和神的注视下出征的。死亡和对手,都足以让他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