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控制自己的情绪,是控制自己命运的起点(3)

作者: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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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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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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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746字

两个虽然来自于同一个地方(国、省、市、县,视一个人在哪个“他乡”来界定),但以前从未打过交道的人,仅仅因为都在外地,突然之间就弄得很有亲切感,完全是因为,在外地他们始终是“他者”,而“某某地方的人”给了他们一个共同的“自我”。上“老乡”的贼当,就在于这个“自我”蒙蔽了他的眼睛。但是,假如他们两个人都在本地,这个共同的“自我”就消失了。两个广东人在北京,“广东人”就构成了他们的“自我”。但如果他们都在广州,一个是湛江人,一个是韶关人,在不和外省人对照的情况下,“广东人”这个“自我”对于他们来说就毫无意义,他们又会分别与其他湛江人、韶关人寻找共同的“自我”,以此类推。


“xx地方的人”可以构成你的“自我”,但你的朋友、你的亲人、你所崇拜的人,一面国旗、一尊土地神等,也可以构成你的“自我”。那么就有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的这些“自我”,在你的心理结构里各占多大的分量?就是说,当他们发生冲突时,你站在谁的一边?


以你的老乡和你的朋友的冲突为例。两个人先是言语冲突,继而拿刀对砍。你无法调解,而且必须选择站在谁的一边,那么,你帮谁?


情况很明显。除非这个“老乡”同时也是你的朋友,否则你不可能帮他,因为在你心里,和他联系在一起的“自我”,并没有和朋友联系在一起的那个“自我”有分量。


但是,如果是国家、民族间的仇杀,情况往往就颠倒过来了。有一部拍得很不错的电视剧叫《雪豹》,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一个非常牛叉的中国人和一个非常牛叉的日本人在德国学特种作战,他们俩既是同学,也是朋友。


但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后,他们立刻成了敌人。和国家、民族联系在一起的“自我”,远比和朋友联系在一起的“自我”重要,因为前者是一种和人的尊严捆绑在一起的“大我”。


正是如此,政治宣传、商业营销、媒体炒作要引爆“群众”“消费者”“读者”的狂欢就非常容易,使劲刺激那些构成了你的“自我”的东西,让你进入一个局、一个心理情境即可。把自己视为“自由民主”的化身,把对方说成是“专制独裁”的魔鬼,远比喊几句“正义”的口号更具号召力,更能招募到一群至死不渝的“炮灰”。


3、一件事情只要在我们的心理上存在,我们就会频繁地穿行在两个极端:或爽得要死,或活不下去人最终当然不可避免要死,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去死。要生,不要死,这是生命本能的第一铁律。


在心理上也一样,人也要在心理上生存。它是心理的第一铁律。懂得这个铁律,我们就掌握了破译几乎人类一切言行的密码。


在电影电视上,你一定见过一些地痞流氓在高僧面前骂骂咧咧,手都指到高僧的鼻子上了,但高僧看都不看一眼,要在地痞动手几次后,他才会把地痞打得满地找牙。


为什么高僧根本就不愤怒?很简单,地痞挑衅羞辱他这一事实,当然被他看见,但在他心理上并不存在。他已经有足够的理性能力,看穿地痞这一行为的无意义和虚妄。在心理上不存在的东西,就不会激起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地痞这样做马上构成了一个心理上的事实,从而威胁到了我们心理上的生存。为了维护我们的心理生存,情绪马上控制我们对他的行为作出反应,狠狠地教训他。


电影电视上也经常有这样的镜头:在某个集市上,出现了一帮地痞,他们耀武扬威,调戏良家妇女。突然从天而降一位大侠,英雄救美,把地痞打得鬼哭狼嚎。为首的地痞捡起一条命准备要跑,同时摆出一个pose(姿势),回头声嘶力竭地指着大侠喊:“你等着!”


地痞这么干就是要维护自己的心理生存。被大侠打趴下,让他很没面子。为了让自己在心理上能够生存,他必须装,在心理上否定他干不过大侠这一事实。威胁大侠让他重新找回了“自我”。


心理生存的力量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时,一个人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心理上生,他宁愿去死。革命战士刘胡兰为什么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屠刀下不怕死?


就是因为叫她背叛信仰,比杀了她还要难受。一个人之所以把心理生存视为必须服从的上帝,是因为他不仅害怕“我”不存在,而且害怕“我”没有价值。


第一,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一种存在,如果在心理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焦虑、恐惧就会吞没我们。无视一个人的存在不仅不礼貌,而且是与人为敌。


第二,正如吃饱饭并不够,我们还要吃好一样,仅仅证明我们的存在还不够,我们还要在心理上证明自己具有价值、生存得牛叉。这就必须通过和他人的对比,把我们和他人的存在纳入社会价值排序。如果我们比他人低档,那就同样有被虚无化的危险,焦虑和恐惧绝不会放过我们。


打破社会价值排序


一个由外在评价主宰自我认同的人实质上是一个遗失了真实自我的人。从外部世界得到的那个“自我”只要进驻到我们的心理结构,我们就成了外部世界的傀儡,失去了防御打击的能力。


社会价值排序就是一种心理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果他不希望发生的一件事情已经发生,而且无法改变,他就要启动心理保护机制:认命。


假设你的朋友、同事人人都有房有车,你却想当“房奴”而不得,挤住在阴暗的地下室或城中村,每天气喘吁吁地挤公交上班,你能想象自己可以保持平静吗?


当一个人这样问你时,不排除你为了面子,斩钉截铁地回答他:我能!但你的内心马上会告诉你,你在说谎!


另外,你或许可以告诉自己:我能!但别忘了,这是头脑里的那个你在告诉内心里的那个你。这是暗示,是否认,而不是心理的真实状态。


原因很简单,你屈服于社会价值排序。并且很不幸,和别人相比,你排的位置比较低。


一个由外在评价主宰自我认同的人实质上是一个遗失了真实自我的人。


从外部世界得到的那个“自我”只要进驻到我们的心理结构,我们就成了外部世界的傀儡,失去了防御打击的能力。


只要我们屈服于社会价值排序,在心理上就注定要过一种风雨飘摇的生活,并被自卑、焦虑、烦躁等情绪袭扰。如果很不幸,我们没有权,也没有钱,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从外部世界中得到的强大的“自我”,那就更是如此。


要变得心理强大,就必须打破这个社会价值排序,让心灵从它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社会价值排序”绝对是一个非常关健的概念,不夸张地说,它是我们透视社会、人心的一个入口。


我在前面的章节里简单解释过这个概念,现在我把它全面地说明一下,就是:社会从来都狗眼看人低,有一套根据金钱、权力、地位、出身、文凭、容貌、名气、荣誉等来划分一个人牛不牛叉、高不高档,并给大家排好高低不同的位置的评价标准。白领比民工高档,对民工有心理优势;而富人、老板在心理上又可以把白领踩在脚下。在世俗眼里,这不是社会变态,而是天经地义。


那么,社会价值排序这个“暴君”是怎么君临天下的?


摆脱泥土、汗水乃是一个人的永恒渴望


公元前535年,有个叫楚芋尹宇的人说了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瞧,一级压一级,贵贱什么的都排好了座次,而且还拉老天来论证它的合法性。鲁老前辈周树人先生对此表示严重抗议,并悲哀地替没有谁可以“臣”的“台”设想:不是还有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嘛……中国这桌人肉宴席,从来就是这样摆的!


古印度种姓制度与此玩法类似,也是把人分成几个等级,像什么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之类。为了防止低贱种姓玷污高贵种姓的血统,前两个种姓绝不能与后两个种姓通婚,并且还要在生活中保持种姓隔离。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待在同一个房间里。


自然,高贵种姓们平时穿的衣服,低贱种姓们也是不能穿的。你穿的衣服,要让人一眼就看出你属于哪个种姓。高种姓的人戴一个金链,低种姓的你也想戴,就是在破坏种姓识别的政治社会环境,就是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据写了《人类动物园》《裸猿》《亲密关系》这个“裸猿三步曲”的英国人类行为学家莫里斯考证,在1363年的英格兰,议会关注的主要是规范社会各阶级的服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德意志,服装超越她实际地位的女子可能会受到的惩罚是颈上戴木枷;在印度,如何戴头巾以显示种姓是有严格规定的;在亨利八世时期的英格兰,如果男人不能随时奉献一匹轻装马去为国王效命,其妻子是不允许戴丝绒女帽或金色项链的;在美国的英格兰殖民的早期,如果丈夫没有一千美元以上的财产,妻子是不允许戴丝巾的。


为了保持一个在社会价值排序上还有点位置的读书人的身份,你见过只能排出几文大钱的孔乙己先生脱下过他的长衫嘛?


离开了刀剑的庇护,社会等级制能否存在会成为一个大问题。但与社会等级制构成一体两面的社会价值排序,在征服人心上却不费吹灰之力。原因很简单:社会中的低贱阶层,在屈服于高贵阶层的暴力时,同时也屈服于他们的美学标准和价值趣味。


一个社会中的时尚,一般总是从上流社会那儿开始玩的。被社会价值排序俘获的下层社会善男信女们当然也会跟着模仿,从而也显得自己时尚高档,但当流行到他们那儿时,为了不和他们混同,上流社会的时尚达人们早就换一种玩法了。


低贱阶层之所以屈服于社会价值排序,向高贵阶层看齐,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后者离泥土、汗水最远。而摆脱泥土、汗水乃是一个人的永恒渴望!和泥土、汗水混在一起,就会让一个人感觉低贱吗?是的。


首先,泥土和汗水与生命有关,但也和死亡、和一个人无法超越他生命最初的卑微状态有关,这是他最害怕的。


其次,社会等级制、社会分工存在着对身份的歧视。与泥土、汗水混在一起的,从来都是下层,上层们玩的不是生产劳动,而是治国打仗、读书、管理这类玩意儿。“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嘛。


你也许要问:古代中国不是有“重农抑商”,有一套热爱土地的价值观念么?而且,前苏联不是也曾经把工农抬上了天,把沙俄的贵族阶层贬到了地狱,离泥土、汗水近的人在离泥土、汗水远的人面前,难道没有心理优势吗?


当然没有。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果他不希望发生的一件事情已经发生,而且无法改变,他就要启动心理保护机制:认命。热爱土地是因为无法扔下锄头去当官。认命避免了社会价值排序对自己的伤害,并从和土地的关系中找到生存的意义。


不仅是中国,在古代,几乎所有国家的穷人都这样干,也只能这样干。很多地方,干脆有宗教大师出来忽悠,把这种认命上升到宗教的高度,罩上神圣的光环,说人应该受苦,应该忍受自己的命运,以在来生或天堂获得拯救。


就是到现在,据去印度考察过的朋友讲,印度的穷人虽然只能在贫民窟里和垃圾为伴,(出一个“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的几率,和彩票中奖的几率差不多,那是统治阶级用来麻醉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意志的神话,广大革命群众一定要警惕!)但对自己的处境安之若素。为什么?因为他们作为低贱种姓应该忍受苦难,已经变成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生存,这是神安排的,要听神的话,这样神才能罩着他们。


前苏联抬高工农是另一回事。看上去挺像回事儿的政治地位的确让很多人在贵族面前获得了表面上的心理优势,因为他们想象自己站在真理和历史规律的一边。然而,贵族阶层背后的社会价值排序,仍然让很多人感到自卑。所以我们看到,新的组织构架仍然有着等级社会的诸多痕迹。一个人越是因为别人比他有身份、有钱而仇恨别人,他骨子里其实越想变成那个人!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同等五官轮廓和身体形状的情况下,我们为什么认为,一个皮肤白的女人比一个皮肤黑的女人漂亮高档?或许白人很牛、黑人不算牛的现实会影响到现在我们的美学标准。但是,在古代,中国人有这种美学标准的时候,一些地方的白人都还在森林里呢。根本的原因是:白意味着不进行生产劳动,不日晒雨淋,远离泥土和汗水,而黑恰恰相反。空姐显得高档不仅仅是长得好看,不仅仅是有一双黑丝袜腿,而在于她们的职业,她们接触的人,离泥土都非常之远。


正因为人具有摆脱泥土和汗水的永恒渴望,而且喜欢玩心理竞争,所以,哪怕社会等级制度已经被自由、平等的潮流冲击得七零八落,社会价值排序也从来不随着它的玩完而玩不下去。


恰恰相反,它会玩得更厉害。因为在现代社会,没有谁规定你不可以穿只有富人才能穿的衣服,也没有谁规定你一辈子就只能当工人、农民、小职员。它允诺,在成功地爬到上流社会方面,你和其他人的机会是平等的。未来的大门始终向你打开,问题只在于你能不能走进去。另外,一切都具有不确定性,说不定哪天机会就垂青于你。既然如此,认命也就不合时宜,甚至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对此我热烈鼓掌,同时也深表遗憾,因为这意味着,大家一起让社会变得更加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