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征
|类型:耽美·同人
|更新时间:2019-10-06 12:35
|本章字节:1888字
活着,是一个素质不高的小市民;死了,既死得冤枉,又死得糊涂。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
有些语言是某种特殊环境的产物,时代变迁之后,人们已难以弄懂它们。比如——陈经济说潘金莲是“女番子会放刁”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八回中写潘金莲丢了一只绣花鞋,不想被小铁棍儿拾着,又被陈经济要了去:
经济向袖中取出来,提汐着鞋拽靶儿,笑道:“你看这个好的儿(笔者按:应为好物儿,原文刻误),是谁的?”妇人道:“好短命,原来是你偷拿了我的鞋去了!教我打着丫头,绕地里寻。”经济道:“你怎的到得我手里?”妇人道:“……既不是你偷了我的鞋,这鞋怎落在你手里?趁早实供出来,交还与我鞋,你还便益。自古物见主,不索取。但进半个不字,教你死无葬身之地。”经济道:“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刁。这里无人,咱们好讲。你既要鞋,拿一件物事儿,我换与你。……你拿你袖的那方汗巾儿赏与儿子,儿子与了你的鞋罢。”
这里,陈经济用来戏称潘金莲的“女番子”,专会放刁,就是明代特有的言语。据《明史》卷九十五《刑法·三》可知:缉捕罪犯之差役称为“番子”:
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狷巧者乃拔充之。役长日档头。帽上锐,衣青素镟褶,系小僚,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日起数。金日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日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谍,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日乾醉酒,亦日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以上史料说得明白:番子是东厂特务机构的下属吏员。行刺探官民阴事之职,即今之所谓“特务”。这些特务收到告密或举报后,即搞突然袭击,刑讯逼供,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他们因作恶多端,深为老百姓所憎恶。所以,民间把放刁挟诈者比喻为“番子”。陈经济此处称潘金莲为“女番子”,即指她有放刁挟诈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