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南·道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01
|本章字节:6548字
我把左轮手枪装上子弹,放在我身后的那个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的滑板飞快地拉到灯的面前,这样我们就完全处于黑暗之中了——我从来都没有在如此漆黑的地方待过。我们能够感觉到的只有被烤热的金属气味儿,灯依然点着,只要一有信号就可以马上亮起来。我安静地等待着,神经紧绷,置身于这样阴冷黑暗的地下室之中,令人备感压抑和沮丧。
福尔摩斯压低声音说:“他们的退路只有一条,就是退回到屋子中去,之后再退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琼斯,你应该已经照我说的去办了吧?”
“现在已经有一个巡官和两个警官在前门那里守候了。”
“那么我们堵死了所有的漏洞,现在只需要在这里静静地等待了。”
时间过得非常慢!事后我们对了表才知道,那时一共等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但我却觉得那简直是通宵达旦,就像熬了整整一夜,似乎马上就快天亮了。因为我不敢做太大的动作,所以手脚都已经开始发麻。我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全神贯注地听着周围的声音,不仅可以听到同伙们轻轻的呼吸,而且连那银行董事很轻的叹息和那大块头琼斯又深又粗的吸气声我都能分辨出来。我越过面前的箱子向前望去,可以看到石板的方向。忽然之间,我隐约发现那里闪起了亮光。
最初,那只是星星点点的灰黄色的光亮在石板地上闪动;不久火星就连成了一条黄色的光束。地面忽然之间似乎悄悄地出现了一条裂缝,从下面伸出了一只手,那只手又白又嫩如同女子,手在有亮光的那一小块地方摸索着。大概过了一分钟左右,那只指头蠕动的手终于探出了地面。之后就如同它的突然伸出一样,猛然间又缩了回去,周围恢复到一片漆黑,只是石板缝里有一点儿灰黄色的火星闪烁着。
但那只手只是消失了一会儿。一种刺耳的撕裂声突然响了起来,地板中间的一块宽大的白石板翻了起来,下面马上显现出一个方形的缺口,缺口处随即投出一丝提灯的亮光。边上露出一张孩子一样清秀的脸,这个人警觉地朝四周观察了一番,之后两手扒着那缺口的边缘向上攀爬,直到肩膀和腰部都到地面上,然后单膝跪在洞边。很快地,他站在洞口一边,将另一个同伙拉了出来。那个同伙同样也是个动作灵活敏捷的小个子,面色有些苍白,生着一头鲜红而蓬乱的头发。
他低声道:“一切都正常。凿子和袋子你都带来了吗?天哪,不妙!阿尔奇,跳,赶紧跳,剩下的我来对付!”
这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跳了过去,将那个偷偷潜入之人的领子一把揪住。另外那个人猛地跳进洞中。这时候我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琼斯一把揪住了他衣服的下摆。一点儿左轮枪管的亮光突然闪现,但拿枪的人随即被福尔摩斯的猎鞭猛然打中了手腕,手枪“当”的一声落到石板地上。
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说:“别再徒劳了,约翰·克莱,你就到此为止吧。”
对方非常冷静地答道:“我看也是。但是我想我的朋友却平安无事,虽然你们抓住了他衣服的下摆。”
福尔摩斯说:“门口那边正有三个人等着他呢。”
“哦,看来你们办事还真是周到。我应该夸奖你们才对!”
福尔摩斯回答道:“彼此彼此。你那个红发会的主意很不错,也很有效。”
琼斯说:“你会愉快地和你的朋友会面的。他进洞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还要快。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戴到我们的俘虏的手腕上的时候,他说:“求你们别用你们的脏手碰我。或许你们还不知道,我可是皇族后裔。另外请你们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先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大了眼睛,忍着笑说:“好吧,‘先生’,请你顺着台阶往上走吧,到上面之后,我们可以叫一辆马车将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行吗?”
约翰·克莱安详地说:“这样还不错。”他向我们三人鞠了个躬,之后就一语不发地在警官的押送下走了出去。
我们跟在他们后面走出地下室,这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我真想不出我们的银行该怎么酬谢你们才好。显而易见,你们采取了最为严谨周密的方法侦破了这件案子;这可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的策划得最精心的一起银行盗窃案。”
福尔摩斯说:“我本身就要和约翰·克莱算一两笔账。为了这个案子,我已经花了不少钱,我想这些钱银行会付给我的。可是除此之外,我还得到了一些额外的优厚报酬,从许多方面来看,侦破这个案子的经验都是独一无二的。单单是听到红发会的那个非同寻常的故事就已经是收获颇丰了。”
我们早上在贝克街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你看,华生,从一开始就能看出,红发会的这个匪夷所思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的工作的唯一目的,恐怕就只能是让那个稀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都能有几小时不在他的店中。这是一种很新奇的做法,确实很难再想出一个比这更合适的办法。从这个办法无疑能够看出克莱的别出心裁,他利用同伙头发的特殊颜色。每周四英镑的诱惑肯定会引当铺老板上钩。而对他们这些想搞到上千万英镑的人来说,这几个钱又算得了什么?他们在报纸上登了个广告,一个家伙负责搞出一个临时办公室,另一个家伙就撺掇当事人去申请那个职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他每天上午都会离开店铺。从得知那伙计只要一半工资的时候开始我就想到了,他去当铺做伙计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但你是怎么发现他的动机的呢?”
“要是那个店里有女人的话,我或许会怀疑他只是要搞些庸俗的风流事。但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铺老板做的是小本买卖,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根本不需要如此精心地策划,又花费那么多钱。所以他们的目标一定不在当铺。那他们要做什么呢?我得知这个家伙喜欢照相,而且还经常出入地下室。地下室!这就是问题所在。接着我调查了那个神秘家伙的情况。这时候我意识到,我这次的对手是伦敦最大胆、最有头脑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里搞了些名堂,而且还连续干了几个月,每天都要干几小时。那就需要再问一下,到底在搞什么呢?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向其他建筑的通道之外,恐怕不会是其他的什么东西了。
“在我们到作案地点勘察过后,我心里就清楚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你觉得很惊讶,我其实是想弄清楚地下室是向前还是向后延伸的。它并非向前延伸。之后我按了门铃,就像我所希望的,是那个家伙开的门。我们曾经过了几招。但在此之前,彼此从未谋面。我几乎没留心他的脸,我想看的其实是他的膝盖。你自己也一定发现了,他的裤子膝盖那里是多么破旧和肮脏。这些情况表明,他花了不少时间挖地道。而到这里唯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挖地道干什么?于是我在拐角那里观察了一番,发现当铺居然紧挨着郊区银行。我觉得问题到此就解决了。当我们听过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我去了苏格兰场,又拜访了这家银行的董事,至于最后的结果,你都已经看到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断定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就动手呢?”
“哦,红发会办公室关门是个讯号: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是否身在当铺,他们已经不在乎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被他们挖通了。而最重要的就是,因为地道有可能会被发现,黄金也有可能被运走,所以他们一定会马上利用这条地道。相对其他日子来说,星期六对他们更合适,这样他们会有两天的时间逃跑。根据这些理由,我推断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动手。”
我毫不掩饰内心的钦佩赞叹道:“这一系列的推理真是太棒了。推理很复杂,但是每个环节都证明了你的推理毫无差错。”
他回答说:“这样才使我得以从无聊中解脱出来。”他打了个哈欠,接着说道,“我发现生活真是无聊透顶。我这一生的目的就是争取不在庸庸碌碌中虚度。这些小案子还真是帮了我的忙。”
我说:“你真是为人类造福啊!”
他耸了一下肩说:“哦,总的来说,这或许还能派上一点儿用场。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说的,‘人是渺小的——着作就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