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仅仅差一厘米(1979—1987)(15)

作者:王蒙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10:41

|

本章字节:9028字

我至今觉得讲得还算得体,也很关键,也很实在,我还要说,有些领导看了有关材料,予以首肯。后来的实践证明,这样做比动辄变口号变政策好。当然也有匪夷所思的挑剔,如认为要维护的大局是什么什么分子占了上风的大局。


至于当时,周巍峙同志表示对于我的尊重,老同志颇感兴奋。林默涵同志拉住我的手说:“够你戗呀!”我相信他说得很友好。我的心情好了一些。


上任伊始,参加过一次出头露面的活动,是纪念外文版《中国文学》的一个会议吧,那时外文出版局是由文化部管的。我应邀上台讲话的时候掌声热烈,我立即说:“上台的时候不要鼓掌。我希望的是下台的时候能有一点点掌声……”


陆天明给我写了一封信,和悼词唁电差不多。总而言之,他认为一个他唯一寄予期望的中国作家,从此不再存在了。


而最最鬼机灵的信件是河南作家张宇所写,他的一本集《活鬼》即将出版,他要我给他写一个序。他说,有人对他说王某现在当了部长,不会有工夫给他写序了。他说,他不信,他认为,区区一个文化部长,当了也就当了,怎么可能影响王老师的文学活动呢?


这个家伙是太能看穿王某的心思了,明知是变相奉承,是游戏其词,其实是请君入瓮——我还是高兴得大笑起来。知我者张宇也!


一位领导同志找几个刚刚被任命为文化思想宣传部门的领导的人开会,说我们几个是“跨世纪”的干部,我听了,觉得很重压,一直干到下一个世纪?


太沉重了。


朋友给了我一份香港出版的刊物,上有台湾剧作家马森教授的一篇文章,是对王某人担任文化部长的几点期望。马是我在河北高中时的同学,一九四九年初,他已报名参加了人民解放军的“南下工作团”,报到前夕被家人带到了台湾,从此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同时我也听到一些我喜欢的年轻人的议论,他们根本不了解王某的背景与共青团工作的历史,他们认为王某能够官运亨通,是由于王的处世奇术,圆滑应对,最好的情况下是智商与经验的果实。他们不能理解,一个真诚的与并非庸才的作家,能够同时当一个领导干部。我能说什么呢?


而这时的某些香港刊物则在说王蒙是“乡愿”。其实乡愿云云,是“大跃进”


时提出来的,是批判那些跟风太过的人的。这个词的提出在“文革”中被猛批了一通。而一个基本上采取***立场的杂志,从“大跃进”中学到了一个词来批判王蒙。


这倒也说明,王某确是稀有品类,王某担任文化部长也确是中华改革一景,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


五月初,我应邀去烟台参加作协的儿童文学会议,初尝走到哪里都得到部长式的尊敬与完善接待的滋味。后来又去了济南与曲阜。在曲阜,碰到旅居美国的学者董鼎山,董后来写文章,说是在孔子故里人们放鞭炮向新任文化部长致敬,非也。那是是晚在那里举行宴会的一个商人的排场。


而在烟台时,住在靠海的迎宾馆中,在非游泳非旅游季节看到了略显寂寞空旷的悄悄的大海,我有些震动,因为过去一直是看游泳旺季,人头攒动的海。


我写了一首诗《畅游》。


这是我最“牛”的一首诗,我自己至今为之感动。


55我怎么个当部长法


“文革”发生后,文化部作为砸烂单位被取消了,原办公楼给了别的部门,“文革”后,文化部与红旗杂志社共用一个沙滩办公楼。


我上任时,那时的文化部临时用着沙滩灰楼的西面部分。我进到一个套间办公室,办公桌上摆着好几部电话。红机是党政领导机关内部用的,一个电话机是要通过总机(部电话班)使用的,另一个是直拨外线的。外屋有两个秘书,里屋就是我。过了大半年,又搬到了孑民堂,在后院,是很高大的中式房间,中间一个大客厅多用于外事活动。当年,周扬任中宣部副部长时曾住在孑民堂,一九五七年初,他“接见”我时,就是在现在用来会见外国客人的大会客室。


孑民堂与我有这么大缘分,三十年后我在这里办上公了。


每天早晨一到办公室,一定会有一大堆文件等着你的处理,简言之叫做“批文件”。文件是五花八门的,涉及文化文艺者占不到半数,其他多是某次会议的计划,某个项目的兴建,某个活动的举行、规模、参与人名单和经费,此种叫做人财物的问题,非常考验一个人的知识与生活经验面。我是很注意横向尤其是纵向分工的原则的,就是说,该哪一级领导管的由哪一级领导去干,你不要越俎代庖。一个局长处长把事情做坏,你可以批评、处理,直到撤换,但是最好你不要直接指挥局里处里的工作,更不要代替局长处长去做事和做决策。这样,我很少把自己活活累死,这是一。充分尊重原有的干部与规则,这是二。不搞什么上任三把火,不搞什么大呼隆,这是三。什么事都多多商量,避免摩擦更不要顶牛,这是四。


中国办事不兴在党组会议或部务会议上搞什么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就尽量多协商,哪怕有一个人有保留,也等待一番。实际上,依惯例,所谓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还是尊重的,除非你异想天开,做事完全离谱,你想做的事情往往是能做成的,你不赞成的事情,往往是可以至少搁置一段时间的。关键在于,你要一心为工作,不要从你这里就整天价斗心眼,合纵连横外加太极拳和暗器。


为什么有些人官做得那么痛苦,那么压抑!


但同时我也体会到,各个单位,各个方面,已经运行了三四十年了,好也罢,赖也罢,从思路到说法到制度到习惯到程序已经形成了一套,作为新到的人,哪怕是一把手,你能做的仍然十分有限。


上任后处理文件,第一次,我略感生疏,我将我批了的文件拿给办公厅的老秘书们看,他们告诉我:“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我乃放心大胆地处理起文件来了。


此时出了一个不算太大的问题。一位记者写了内参,说到电影的评奖中,尤其说到了评得比较专门、比较细的“金鸡奖”的繁复情状。一位领导同志看了内参后批道,怎么这个奖搞得这样光怪陆离(大意)?恰恰此时,刚刚评出了的最佳故事片,是根据贾平凹的《鸡窝洼人家》改编的《远山》,里面有一个有点通俗的情节,两户农民对待改革开放的态度不同,而每户农家的夫妇又恰恰对待改革开放的态度各走极端,一户是男的开放一点,女的慎重一点,另一户则是男的慎重一点,女的敢干一点。两家之间与各家内部发生了许多纠葛,最后,两个男人换了老婆,两家日子过好了,和睦了,也逐渐发达了。


领导同志看了此片,显然不甚满意,便让一些人看与提意见。


但是这次关于电影金鸡奖的说法却有点难办。金鸡奖包含二十几个奖项,诸如(最佳)导演、男演员、女演员、男配角、女配角、故事片、合拍片、摄影、化妆、美术片、科教片、儿童片,还有剪辑、音乐,等等,并无不正常之处,也谈不到光怪陆离,只是领导同志对之不甚熟悉罢了。


但领导说了话就要当回事,就要贯彻实行,为此金鸡奖拖下来了。


其时文化部已经不管电影了,但是有的领导特别让我去看片子,并强调说王是内行。我看了,怎么办呢?


稍稍再沉了沉,这也是毛主席教的招数,叫做冷处理。然后我起草了一个书面意见,大意是,影片《远山》的主题是积极的,是歌颂农村的改革开放的。


第二是,原著已经得到了好评,作者也是很有成绩的作家。第三,改编成电影后,换老婆的情节显得突出了些,可能放映后有各种说法和反映。


然后我发挥说,评奖并不意味着评出的作品完美无缺,评奖云云,可交由评委会正常操作,评出奖来,应该由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观众评论其得失成败,因此还要“奖评”,即各方人士可以评论评奖,对于获奖作品可以也须要说长道短,百家争鸣,指出不足,以利改进。


这后一段意见其实是受到周扬的一些议论的启发,他多次说过,要搞评奖,还要搞奖评。


我找了高占祥同志联合署名,向领导同志作了报告。我须要注意的是不要突出个人。


领导同志圈阅,此事乃告解决。


人一生要修桥铺路,要搭台阶,要垫平坑坑洼洼,要代遮风风雨雨。要当一个和谐的因素而不是生事的因素,要当一个稳定的因素而不是搅乱的因素。


还有,有时一件事,一上来一开头很难办,你一认真办下去,反而没有事了。


港台有一位歌星,我说的是邓丽君,在大陆颇有影响,于是一再有人鼓动邀请她来大陆演出。一家报纸还公布了该报记者与她通电话的情况,炒得很热。


但是高层领导的意见并不一致,有说不宜来的,有说可以来的,有说文化部外其他方面不必干预的,有说来了没有好处的,这些意见都很有来头,哪个我都得执行。同时,还有一个大城市也跟着起哄,它的某位有关部门领导,也是文艺界的一个资深人物来找我,说是如果文化部不敢做主,可以交给他们所在的城市来出面做。


我的对待是,第一,都是领导,都有理。第二,干脆从源头查起,口说无凭,找出档案为证。此事到底是怎么出现的,怎么引起各领导的注意的,怎么到了文化部,怎么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的。


我调来了全部原始档案,我的研读证明,这其实是媒体炒起来的,从头至尾,没有任何大陆的文艺演出单位或文化单位文艺团体或涉港、澳、台事务部门与这位歌星联系过,没有任何一个有关人士与此位歌星见过面谈过赴大陆演出的事宜。此位歌星也从来没有正式表示过到大陆来演出的意愿,没有任何文艺机构向文化部提出过此歌星前来演出的事宜,没有任何正式的报件、批件……因此,作为政府部门,现在就争论某某歌星前来大陆演出的安排,全无必要。


就是说,这样尖锐的一个问题,其实压根就不存在。我把以上情况给各领导写了报告,建议暂停有关讨论与报道。他们都满意,也都不再说什么别的了。


但是我并非事事模棱两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就在我到文化部上岗的前几个月,一些大报上还刊登着由一些宣传文化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联合公布的告示,严禁举办营业性舞会舞厅。一位年轻一点的作家还向我描绘过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偶然举行舞会的情景。说是工人宣传队的队员在舞会周边巡逻,一面看着翩翩起舞的年轻人,一面严肃阴沉地警告着:“注意舞姿!注意舞姿!”“保持距离!保持距离!”生怕一男一女之间产生了相互爱慕之情之意。


我在与万里同志一次接触中,听到他讲,舞厅的开设,夜晚娱乐场所的开设是人民的需要。我乃起意要开放营业性舞厅。摸摸底,说是有关部门主要担心开放舞厅后会有流氓地痞前来捣乱,核心问题还是怕影响风化。我乃说,那就太好了,各地舞厅应该欢迎执法部门派员前来监督视察,可以穿制服来维持治安,也可以穿便衣前来调研,可以长期蹲点蹲坑(后者是行话,专指缉拿犯罪分子等)。我还说,原来社会上有些流氓无赖,不知会出没在什么处所,使执法部门难以防范。现在可好了,如果他们有进入舞厅捣乱的习惯,那不正好乘机守候,发现不法行为便依法予以痛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