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作者: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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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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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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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144字

因为我们中国所多的是孩子之父,所以以后是只要“人”之父!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九月十五日北京《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署名唐俟。)


三十三


现在有一班好讲鬼话的人,最恨科学,因为科学能教道理明白,能教人思路清楚,不许鬼混,所以自然而然的成了讲鬼话的人的对头。于是讲鬼话的人,便须想一个方法排除他。


其中最巧妙的是捣乱。先把科学东扯西拉,羼进鬼话,弄得是非不明,连科学也带了妖气:例如一位大官做的卫生哲学,里面说——


“吾人初生之一点,实自脐始,故人之根本在脐。


故脐下腹部最为重要,道书所以称之曰丹田。”


用植物来比人,根须是胃,脐却只是一个蒂,离了便罢,有什么重要。但这还不过比喻奇怪罢了,尤其可怕的是——


“精神能影响于血液,昔日德国科布博士发明霍乱(虎列拉)病菌,有某某二博士反对之,取其所培养之病菌,一口吞入,而竟不病。”


据我所晓得的,是koch博士发见(查出了前人未知的事物叫发见,创出了前人未知的器具和方法才叫发明)了真虎列拉菌;别人也发见了一种,koch说他不是,把他的菌吞了,后来没有病,便证明了那人所发见的,的确不是病菌。如今颠倒转来,当作“精神能改造肉体”的例证,岂不危险已极么?


捣乱得更凶的,是一位神童做的《三千大千世界图说》。他拿了儒,道士,和尚,耶教的糟粕,乱作一团,又密密的***鬼话。他说能看见天上地下的情形,他看见的“地球星”,虽与我们所晓得的无甚出入,一到别的星系,可是五花八门了。因为他有天眼通,所以本领在科学家之上。他先说道——


“今科学家之发明,欲观天文则用天文镜……然犹不能持此以观天堂地狱也。究之学问之道如大海然,万不可入海饮一滴水,即自足也。”


他虽然也分不出发见和发明的不同,论学问却颇有理。但学问的大海,究竟怎样情形呢?他说——


“赤精天……有毒火坑,以水晶盖压之。若遇某星球将坏之时,即去某星球之水晶盖,则毒火大发,焚毁民物。”


“众星……大约分为三种,曰恒星,行星,流星。据西学家言,恒星有三十五千万,以小子视之,不下七千万万也。行星共计一百千万大系。流星之多,倍于行星。其绕日者,约三十三年一周,每秒能行六十五里。”


“日面纯为大火。因其热力极大,人不能生,故太阳星君居焉。”


其余怪话还多;但讲天堂的远不及六朝方士的《十洲记》,讲地狱的也不过钞袭《玉历钞传》。这神童算是糟了!另外还有感慨的话,说科学害了人。上面一篇“嗣汉六十二代天师正一真人张元旭”的序文,尤为单刀直入,明明白白道出——


“自拳匪假托鬼神,致招联军之祸,几至国亡种灭,识者痛心疾首,固已极矣。又适值欧化东渐,专讲物质文明之秋,遂本科学家世界无帝神管辖,人身无魂魄轮回之说,奉为国是,俾播印于人人脑髓中,自是而人心之敬畏绝矣。敬畏绝而道德无根柢以发生矣!放僻邪侈,肆无忌惮,争权夺利,日相战杀,其祸将有甚于拳匪者!……”


这简直说是万恶都由科学,道德全靠鬼话;而且与其科学,不如拳匪了。从前的排斥外来学术和思想,大抵专靠皇帝;自六朝至唐宋,凡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现在没有皇帝了,却寻出一个“道德”的大帽子,看他何等利害。不提防想不到的一本绍兴《教育杂志》里面,也有一篇仿古先生的《教育偏重科学无甯偏重道德》甯字原文如此,疑是避讳的论文,他说——


“西人以数百年科学之心力,仅酿成此次之大战争。科学云乎哉?多见其为残贼人道矣!”


“偏重于科学,则相尚于知能;偏重于道德,则相尚于欺伪。相尚于欺伪,则祸止于欺伪,相尚于知能,则欺伪莫由得而明矣!”


虽然不说鬼神为道德根本,至于向科学宣告死刑,却居然两教同心了。所以拳匪的传单上,明白写着——


“孔圣人张天师傅言由山东来,赶紧急傅,并无虚言!”(傅字原文如此,疑傅字之误。)


照他们看来,这般可恨可恶的科学世界,怎样挽救呢?《灵学杂志》内俞复先生答吴稚晖先生书里说过:“鬼神之说不张,国家之命遂促!”可知最好是张鬼神之说了。鬼神为道德根本,也与张天师和仿古先生的意见毫不冲突。可惜近来北京乩坛,又印出一本《感显利冥录》,内有前任北京城隍白知和谛闲法师的问答——


“师云:发愿一事,的确要紧。此次由南方来,闻某处有济公临坛,所说之话,殊难相信。济祖是阿罗汉,见思惑已尽,断不为此。不知某会临坛者,是济祖否?请示。


“乩云:承谕发愿,谨记斯言。某处坛,灵鬼附之耳。须知灵鬼,即魔道也。知此后当发愿驱除此等之鬼。”


“师云”的发愿,城隍竟不能懂;却先与某会力争正统。照此看来,国家之命未延,鬼兵先要打仗;道德仍无根柢,科学也还该活命了。


其实中国自所谓维新以来,何尝真有科学。现在儒道诸公,却径把历史上一味捣鬼不治人事的恶果,都移到科学身上,也不问什么叫道德,怎样是科学,只是信口开河,造谣生事;使国人格外惑乱,社会上罩满了妖气。以上所引的话,不过随手拈出的几点黑影;此外自大埠以至僻地,还不知有多少奇谈。但即此几条,已足可推测我们周围的空气,以及将来的情形,如何黑暗可怕了。


据我看来,要救治这“几至国亡种灭”的中国,那种“孔圣人张天师传言由山东来”的方法,是全不对症的,只有这鬼话的对头的科学!——不是皮毛的真正科学!——这是什么缘故呢?陈正敏《遁斋闲览》有一段故事(未见原书,据《本草纲目》所引写出,但这也全是道士所编造的谣言,并非事实,现在只当他比喻用)说得好——


“杨邨中年得异疾;每发语,腹中有小声应之,久渐声大。有道士见之,曰:此应声虫也!但读《本草》取不应者治之。读至雷丸,不应,遂顿服数粒而愈。”


关于吞食病菌的事,我上文所说的大概也是错的,但现在手头无书可查。也许是koch博士发见了虎列拉菌时,pfeffer博士以为不是真病菌,当面吞下去了,后来病得几乎要死。总之,无论如何,这一案决不能作“精神能改造肉体”的例证。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补记。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四号,署名唐俟。)


三十五


从清期末年,直到现在,常常听人说“保存国粹”这一句话。


前清末年说这话的人,大约有两种:一是爱国志士,一是出洋游历的大官。他们在这题目的背后,各各藏着别的意思。志士说保存国粹,是光复旧物的意思;大官说保存国粹,是教留学生不要去剪辫子的意思。


现在成了民国了。以上所说的两个问题,已经完全消灭。所以我不能知道现在说这话的是那一流人,这话的背后藏着什么意思了。


可是保存国粹的正面意思,我也不懂。


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


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


倘说:中国的国粹,特别而且好;又何以现在糟到如此情形,新派摇头,旧派也叹气。


倘说:这便是不能保存国粹的缘故,开了海禁的缘故,所以必须保存。但海禁未开以前,全国都是“国粹”,理应好了;何以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倘说:这是不学成汤文武周公的缘故;何以真正成汤文武周公时代,也先有桀纣暴虐,后有殷顽作乱;后来仍旧弄出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


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署名唐俟。)


三十六


现在许多人有大恐惧;我也有大恐惧。


许多人所怕的,是“中国人”这名目要消灭;我所怕的,是中国人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我以为“中国人”这名目,决不会消灭;只要人种还在,总是中国人。譬如埃及犹太人,无论他们还有“国粹”没有,现在总叫他埃及犹太人,未尝改了称呼。可见保存名目,全不必劳力费心。


但是想在现今的世界上,协同生长,挣一地位,即须有相当的进步的智识,道德,品格,思想,才能够站得住脚:这事极须劳力费心。而“国粹”多的国民,尤为劳力费心,因为他的“粹”太多。粹太多,便太特别。太特别,便难与种种人协同生长,挣得地位。


有人说:“我们要特别生长;不然,何以为中国人!”


于是乎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于是乎中国人失了世界,却暂时仍要在这世界上住!——这便是我的大恐惧。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署名俟。)


三十七


近来很有许多人,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但那时提倡的,是满清王公大臣,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位分略有不同。至于他们的宗旨,是一是二,局外人便不得而知。


现在那班教育家,把“九天玄女传与轩辕黄帝,轩辕黄帝传与尼姑”的老方法,改称“新武术”,又是“中国式体操”,叫青年去练习。听说其中好处甚多,重要的举出两种来,是:


一,用在体育上。据说中国人学了外国体操,不见效验;所以须改习本国式体操(即打拳)才行。依我想来:两手拿着外国铜锤或木棍,把手脚左伸右伸的,大约于筋肉发达上,也该有点“效验”。无如竟不见效验!那自然只好改途去练“武松脱铐”那些把戏了。这或者因为中国人生理上与外国人不同的缘故。


二,用在军事上。中国人会打拳,外国人不会打拳:有一天见面对打,中国人得胜,是不消说的了。即使不把外国人“板油扯下”,只消一阵“乌龙扫地”,也便一齐扫倒,从此不能爬起。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已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藤牌操法,又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我想(他们不曾说明,这是我的“管窥蠡测”):打拳打下去,总可达到“枪炮打不进”的程度(即内功?)。这件事从前已经试过一次,在一千九百年。可惜那一回真是名誉的完全失败了。且看这一回如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


三十八


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


“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除精神病学上的夸大狂外,这种自大的人,大抵有几分天才,——照nordau等说,也可说就是几分狂气,他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所以愤世疾俗,渐渐变成厌世家,或“国民之敌”。但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所以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多福气!多幸运!


“合群的自大”,“爱国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至于对别国文明宣战,却尚在其次。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不幸中国偏只多这一种自大:古人所作所说的事,没一件不好,遵行还怕不及,怎敢说到改革?这种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虽各派略有不同,根柢总是一致,计算起来,可分作下列五种:


甲云:“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这是完全自负。


乙云:“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云:“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这两种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据张之洞的格言,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人物。


丁云:“外国也有叫化子,——(或云)也有草舍,——娼妓,——臭虫。”这是消极的反抗。


戊云:“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昏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这比“丁”更进一层,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传》中牛二的态度。


五种之中,甲乙丙丁的话,虽然已很荒谬,但同戊比较,尚觉情有可原,因为他们还有一点好胜心存在。譬如衰败人家的子弟,看见别家兴旺,多说大话,摆出大家架子;或寻求人家一点破绽,聊给自己解嘲。这虽然极是可笑,但比那一种掉了鼻子,还说是祖传老病,夸示于众的人,总要算略高一步了。


戊派的爱国论最晚出,我听了也最寒心;这不但因其居心可怕,实因他所说的更为实在的缘故。昏乱的祖先,养出昏乱的子孙,正是遗传的定理。民族根性造成之后,无论好坏,改变都不容易的。法国glebon著《民族进化的心理》中,说及此事道(原文已忘,今但举其大意)——“我们一举一动,虽似自主,其实多受死鬼的牵制。将我们一代的人,和先前几百代的鬼比较起来,数目上就万不能敌了。”我们几百代的祖先里面,昏乱的人,定然不少:有讲道学的儒生,也有讲阴阳五行的道士,有静坐炼丹的仙人,也有打脸打把子的戏子。所以我们现在虽想好好做“人”,难保血管里的昏乱分子不来作怪,我们也不由自主,一变而为研究丹田脸谱的人物:这真是大可寒心的事。但我总希望这昏乱思想遗传的祸害,不至于有梅毒那样猛烈,竟至百无一免。即使同梅毒一样,现在发明了六百零六,肉体上的病,既可医治;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可以医治思想上的病。这药原来也已发明,就是“科学”一味。只希望那班精神上掉了鼻子的朋友,不要又打着“祖传老病”的旗号来反对吃药,中国的昏乱病,便也总有全愈的一天。祖先的势力虽大,但如从现代起,立意改变:扫除了昏乱的心思,和助成昏乱的物事(儒道两派的文书),再用了对症的药,即使不能立刻奏效,也可把那病毒略略羼淡。如此几代之后待我们成了祖先的时候,就可以分得昏乱祖先的若干势力,那时便有转机,lebon所说的事,也不足怕了。


以上是我对于“不长进的民族”的疗救方法;至于“灭绝”一条,那是全不成话,可不必说。“灭绝”这两个可怕的字,岂是我们人类应说的?只有张献忠这等人曾有如此主张,至今为人类唾骂;而且于实际上发生出什么效验呢?但我有一句话,要劝戊派诸公。“灭绝”这句话,只能吓人,却不能吓倒自然。他是毫无情面:他看见有自向灭绝这条路走的民族,便请他们灭绝,毫不客气。我们自己想活,也希望别人都活;不忍说他人的灭绝,又怕他们自己走到灭绝的路上,把我们带累了也灭绝,所以在此着急。倘使不改现状,反能兴旺,能得真实自由的幸福生活,那就是做野蛮也很好。——但可有人敢答应说“是”么?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署名迅。)


随感录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