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维·莫雷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1
|本章字节:7604字
救护车的车灯消失了。德克尔转过身来,看到搬运车的前车灯和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笨重的客货两用车之间一片混乱。他看到两个满脸困惑的平民在警察簇拥下朝他这边快步走过来,不禁一阵紧张。难道警察已经抓到了涉嫌这次袭击的人?德克尔撇下桑切斯,怒不可遏地朝敞开的大门走去,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被带到他面前的人。
被带来的是一男一女。当近处的车灯完全照清楚他们的脸时,德克尔认出了他们,他的怒气立刻消了许多。
走在他们两侧的警察来到大门前,脸上显出一副果断的表情。“我们是在路上发现他们的。他们自称是你的邻居。”
“是的,他们住在街对面。”德克尔的耳朵里仍在嗡嗡作响,但不像先前那么严重了。“他们是汉森先生和汉森太太。”
“我们听到了枪声。”留着短胡子的汉森说。
“还有你的警报声。”头发花白的汉森太太说。她和丈夫都穿着皱皱巴巴的便装,看上去像是匆忙之中套到身上的。“一开始,我们以为是弄错了。你的房子里怎么会有枪声呢?我们真不敢相信。”
“但我们还是放心不下,”汉森说,“于是给警察打了电话。”
“你们做了件天大的好事,”德克尔说,“太谢谢你们了。”
“你还好吧?”
“我想还好。”由于过度紧张,德克尔的身体有些疼痛。“我也说不准。”
“发生了什么事?”
“那正是我要问的问题。”有人插话道。
德克尔懵懵懂懂地转过脸去,看见一个人从门外的一片车灯光亮中钻了出来。他高高的个头,十分强健,戴一顶皮制牛仔礼帽,穿着斜纹粗棉布衬衫和褪色的蓝牛仔裤,脚蹬一双脏兮兮的牛仔靴。桑切斯警官用手电筒朝那人照了照,德克尔断定他也是墨西哥裔美国人。他长着一张英俊的瘦长脸和一双忧郁的眼睛,黑头发一直垂到肩膀上。他大约有三十五六岁。
“路易斯。”那人朝桑切斯警官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弗雷德瑞卡。”桑切斯也朝那人点了点头。
来人把注意力转向德克尔。“我是埃斯珀兰萨警官。”他的墨西哥口音把“r”发成了卷舌音。
德克尔突然想起“埃斯珀兰萨”在西班牙语中是“希望”的意思。
“我知道这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你是——?”
“德克尔,斯蒂夫·德克尔。”
“你肯定吓坏了,而且心烦意乱,很惦念你的朋友,她叫……?”
“贝丝·德怀尔。”
“她和你一起住在这儿吗?”
“不,”德克尔说,“她是我的邻居。”
埃斯珀兰萨想了一会儿,似乎得出了合乎逻辑的结论。“好吧,我要尽快查清发生的事情,这样你也就能尽快去医院看望你的朋友。所以,请允许我问你几个问题……”
突然,前门上方测动器的灯亮了。与此同时,门厅的灯也亮了,一束光从敞开的前门照射过来。
德克尔听到正在搜索房子外面的警察发出一片赞许之声。
“看来好像是,”埃斯珀兰萨说,“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的人终于设法把你的电路修好了。你能告诉桑切斯警官外面灯的开关在哪里吗?”
德克尔的喉咙有些发痒,好像吸进了灰尘似的,“就在前门里面。”
桑切斯戴上乳胶手套进了屋。不一会儿,灯光把院墙和通向前门的正门口照得通亮。随后,桑切斯打开了客厅的灯,柔和的光线透过窗户,照亮了院子。
“好极了。”埃斯珀兰萨说。借着灯光可以看到,他腰带上挂着配有皮套的9毫米口径贝瑞塔手枪。比起刚才在车灯和手电筒有限的照明条件下,现在他显得更加瘦削。他的脸饱经风霜,皮肤黝黑,粗糙得如同皮革一样,一看便知道是个经常待在户外的人。他正打算提问,一个警察走过来,朝门外一个人做了个手势。那是个工人,他的工作服上印有“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的字样。“是的,我想同他谈谈。请稍等。”他对德克尔说完,转身朝那个工人走去。
汉森夫妇看上去似乎被这一切搞得不知所措。
“请跟我来一下好吗?”一位警官对他们说,“我需要问你们几个问题。”
“我们会尽力帮忙的。”
“谢谢你们二位,”德克尔又说,“太感谢你们了。”
埃斯珀兰萨经过他们身边走回来。“如果我们进屋谈,你会觉得舒服些吧。”他对德克尔说,“你的脚一定很冷。”
“你说什么?我的脚?”
“你还没穿鞋呢。”
德克尔低头看了看自己踩在砖地上的一双赤脚。“事情头绪太多,我都忘了。”
“你也一定很想把外套脱掉,穿上衣服。”
“卧室里发生了枪战。”
话题的突然改变,似乎使埃斯珀兰萨困惑不解。
“还有可以走进去的壁橱里。”德克尔说。
“是吗?”埃斯珀兰萨审视着德克尔。
“我所有的衣服都放在那里。”
埃斯珀兰萨这才明白过来。“对,检查小组没有完成工作之前,你恐怕不能动那里的任何东西。”埃斯珀兰萨一边做了个进屋的手势,一边更加仔细地打量着德克尔。
“他们是从你住所旁边的电线杆那儿切断电源的。”埃斯珀兰萨说。
他和德克尔坐在厨房的一张桌子旁。这时,警察、法医人员和验尸官正在检查卧室和洗衣间这个区域。摄影警察一次次按动闪光灯拍照。德克尔的耳膜仍在隐隐作痛,但耳鸣已经大大减弱。他能听到设备打开时发出的刺耳摩擦声和嘈杂的说话声,还听到一个人在谈论“交战地带”。
“那根电线杆离砾石路30码远,前面有几棵树挡着。”埃斯珀兰萨说,“没有路灯,住宅又很分散,如果有谁半夜里爬上电线杆把线切断的话,是不会被人看见的。电话线也是一样,他们是在你住所旁边的接线盒里把线切断的。”
尽管德克尔穿着大衣,但由于肾上腺素的作用仍在持续,他还是不停地发抖。他朝客厅望去,看到调查人员在进进出出。他一直惦记着贝丝。医院里的情况怎么样啦?贝丝没事了吧?
“破门而入的人钱包里都有身份证,”埃斯珀兰萨说,“我们将查清他们的背景,也许那将会让我们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可是……德克尔先生,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德克尔想,是啊,问题就在这儿。老天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整个枪战过程中,他只顾竭力控制住自己惊恐的情绪,保护贝丝,根本没有时间细想这其中的秘密。这些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要闯进来?尽管他感到迷惑不解,但有两件事他可以肯定——这次袭击与他以前的生活有关,而且,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他决不能告诉埃斯珀兰萨任何有关他过去生活的情况。
德克尔做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我估计他们是窃贼。”
“入室窃贼通常是单独作案或者两人合伙,”埃斯珀兰萨说,“也有三个人的时候。但根据我的经验,从来没有四个人一起作案的。除非他们想偷大件,比如家具。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们得使用搬运车,但我们并没有发现这种车。实际上,在这个地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停放不当的车辆。再说,他们选错了闯入你住宅的时间。昨天晚上是狂欢节的开始,大部分人都要外出参加庆祝活动。对他们来说,聪明的做法是观察一下你们是否离开住宅,然后天一黑就动手。这伙人很聪明,知道先切断电话和电源线。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做得更聪明一点,选择好他们的最佳时机呢?”德克尔一脸憔悴。为掩饰紧张,也由于疲劳过度,他揉搓着前额。“也许是他们的头脑不够清醒,也许是他们吸了毒。谁又能知道窃贼是怎么想的呢?”
“窃贼携带着一支锯短了枪管的步枪、两支尤兹冲锋枪和一支迈克10型冲锋枪。这些人打算到这里来对付谁?是特种警察部队吗?”
“警官,我曾在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市工作过。我去过华盛顿多次。根据我从电视里听到的和从报纸上读过的,似乎每个毒品贩子和窃贼都有迈克10型或尤兹冲锋枪。对于他们来说,冲锋枪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那是在东部,我们这里是新墨西哥。你在这里住了多久啦?”
“大约一年零三个月。”
“所以你还差得远呢。或许你已经意识到,他们把圣菲叫做‘异邦城’是有原因的。在外人看来,这里有许多方面仍然是野蛮的西部。我们做事一向遵循古老的方式。假如我们想朝谁开枪,我们一般用手枪或者猎枪。在我15年的警察生涯中,我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案件牵涉这么多种攻击性武器。顺便说一句,德克尔先生——”
“怎么?”
“你曾在执法机构干过吗?”
“执法机构?没有。我是卖房地产的。你怎么会想到——”
“桑切斯警官说,他发现你时,你的表现似乎说明你很懂得警察的工作程序,很熟悉警官遇到这种具有潜在危险时的心理。他说,你一再强调你走出洗衣间时会把双手举起来,而且会先把手亮出来给他看。这是非同寻常的举动。”
德克尔揉搓着隐隐作痛的前额。“这不过是合乎情理的举动。我害怕那位警官会认为我是个危险的家伙。”
“还有,我让你穿衣服时,你理所当然地认为你当时不能到卧室去取衣服,必须等到法医小组工作完成之后。”
“这也是合乎情理的。我想大概是因为我看的有关犯罪的电视太多了。”
“还有,你是从哪里学来这一手好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