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坎迪斯·布什奈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5:17
|本章字节:7486字
“我搬到朋友家里,”伯妮说,“两个礼拜之后我在切斯特酒吧认识了达德利。你知道的,东区的酒吧里到处都是富二代。刚看到他时我觉得他挺讨厌的——他穿着拉夫劳伦的套装和牛津低帮皮鞋,戴着一顶软毡帽,嘴唇潮乎乎的。他长得像根竹竿,又瘦又高,没有下巴,眼睛像颗水煮蛋,喉结还特别大。没人邀请他,他就在我们这桌坐了下来,坚持给每个人都点了一杯马提尼酒。他讲很冷的笑话,还嘲笑我那天穿的斑马纹的时装鞋。‘我是奶牛——哞哞——穿上我吧!,’他学着牛的叫声。‘拜托!你的脑子有问题吗?’我反击他道。唉,和他说话真是让我觉得丢人。”
“第二天他果然给我打电话了。他说他从谢尔比那里要到了我的电话。谢尔比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家跟乔治·华盛顿还有点儿什么关系。所以我就冷嘲热讽地说:‘哟,你还认识谢尔比呀。’他说:‘嗯,我们从幼儿园就认识了,但那会儿他就是个小笨蛋。’‘他是个小笨蛋?那你呢?’我又揶揄他。”
伯妮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是我的错,我根本就不应该和他扯上关系的。但在我意识到这一点之前,我已经把我和多米尼克分手的事一股脑儿地全跟他讲了。结果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他送的花,上面写着:‘漂亮的姑娘不应该为分手而伤心。’谢尔比也给我打电话说:‘达德利是个好男人。’我当时就反问他:‘是吗?他哪儿好?’他告诉我:‘半个南塔克特岛都是他家的。’
“达德利特别有耐心。他不停地给我送礼物,都是什么毛毛熊或者佛蒙特的奶酪大礼包之类的。他还一天给我打三四次电话。一开始我烦得要命,但过了一阵子,我习惯了他那种冷幽默,甚至开始期待他的电话了。他认真地听我说话,对我说的一切鸡毛蒜皮小事都感兴趣,比如谁新买了一套香奈儿的套装,我很嫉妒她,因为我自己买不起啦;或者我在出租车上抽烟,被司机扔出去了;或者我除毛的时候又把脚踝给刮伤了之类的。我知道这是他的圈套,但我以为我不会中计的。”
“周末的时候,谢尔比给我打电话:‘达德利请我们去他在南塔克特岛的别墅。’”
“‘门都没有。’我很干脆地回答他。”
“‘他家很漂亮的,是一幢缅因大街上的老房子!’”
“‘哪一幢?’我问他。”
“‘我记得好像是那排砖房子,好像是吧。我挺确定的。不过我每次去的时候都喝得烂醉,所以记不太清楚了。’”
“‘要真是砖房的话,我会考虑的。’我对他说。”
“十分钟后,达德利自己给我打了电话。‘我已经为你买好机票了。’他说,‘对了,是去我的古砖房。’”
达德利跳舞
“我到现在都解释不清那个周末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能是酒精和大麻的作用,或者是因为那幢砖房。我跟别人说,从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我家就喜欢去南塔克特岛消夏。但事实上我们只是待了两个礼拜,住在廉价的分租屋里,我跟我的哥哥们住一间,我父母用电炉煮龙虾给我们当晚饭。”
“所以那个周末我和达德利上床了。我本来一点儿都不想的。我们在旋转楼梯上说晚安的时候,他突然俯下身子吻我。我没有拒绝,我们进了他的卧室。他压在我的身上。一开始,我觉得自己都快要窒息了。那有可能不是幻觉,毕竟达德利身高有62英尺。但紧接着,我又感觉他是个小男孩,因为他的体重连一百六十磅都不到,身上也没有体毛之类的。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上床是一种享受。也许是因为我之前交往的男人中从来没有人真正地对我好过吧。但不管怎么说,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还是不敢看他。我怕我会被恶心到。”
“两个礼拜之后,我们在纽约一起参加了上东区的一次博物馆晚宴。这是我们交往之后第一次公开亮相。结果那天一连串的不顺利。他先是晚到了一小时,然后我们死活打不到车,只好走着去。那天非常炎热,达德利又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他总是不吃饭),到那儿之后差点晕倒,有人给他拿了杯冰水他才好了点儿。他还非要和我跳舞,跳的时候不停地撞到其他情侣。紧接着他抽了支雪茄,结果居然吐了!从那次开始,我们的约会就没有一次顺心的。但即使那样,所有人都跟我说他是绝世好男人。”
“哦,除了我的朋友们。艾玛丽塔会说:‘这也太荒唐了,你能找到比这好得多的啊!’”
“我说:‘但他的床上功夫很棒啊!’”
“她却和我说:‘拜托,再说下去我也要吐了。’”
“一个月之后,达德利向我求婚了,非正式的那种。我答应了。跟他在一块儿我还是会觉得挺丢脸的,但我对自己说很快就会习惯的。何况我一直忙得没工夫仔细想。他一直带我去购物,公寓的家具、订婚戒指、古玩、东方地毯、银饰、酒……周末还要去南塔克特岛和缅因州,见我父母。不过达德利这人天生没有时间观念,每次都迟到,所以我们总是错过班车。”
“当我们第四次错过去南塔克特岛的船时,导火索终于被点燃了。那天晚上我们不得不住在汽车旅馆里。我饿得饥肠辘辘,让他出去买点儿中餐外卖,但他回来的时候只带了一棵生卷心菜和一个长得奇形怪状的番茄。我躺在床上,试着不去想隔壁叫床的声音。而达德利却只穿一条内裤坐在塑料桌子旁边,认真地用他那柄银色的蒂凡尼瑞士军刀削那个番茄。他只有三十岁,却有一些七十五岁的老头子才有的小气的怪癖。”
“第二天早上,我开始宣战了:‘你不觉得你应该去健身房锻炼一下吗?好歹增加一点儿体重吧!’”
“从那以后,我怎么看他都不顺眼了。他那些俗气的衣服、他的气味、他喉结上的那三根金毛,还有他对人的态度,搞得就像每个人都是他的哥们儿一样。”
“我每天都逼他去健身房。我就站在那儿看他做卧推,他只能举起五磅重的杠铃。他那段时间增重了十磅,但我一不看着他,很快又都减掉了。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去第五大道,拜访他的父母。他家的厨子做了羊排,但达德利说他只吃素菜,还对他的父母大喊大叫,说他们根本不考虑他的饮食习惯。厨子不得不为了他跑出去买糙米和西兰花。晚餐整整耽误了两个小时,而饭桌上达德利还一直在抱怨他的失误。我觉得非常丢人,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吃晚饭的时候,他爸爸对我说:‘我们随时欢迎你过来一起吃饭,但别带达德利。’”
“我当时就该快刀斩乱麻的,但那会儿离圣诞节只有两个星期了。平安夜,达德利当着我们全家的面正式向我求婚了,用一枚八克拉的钻戒。但他老是干那种只有他才能干得出来的事,让人哭笑不得。他事先把戒指藏在了一颗高迪瓦巧克力里,然后当礼物给了我。‘这是你的圣诞节礼物,现在就吃了吧。’”
“‘我现在不想吃巧克力。’我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平常这个时候他都会识趣地闭上嘴。”
“‘我觉得你应该现在就吃掉。’他不由分说地要求道,所以我还是吃了。我们全家都紧张兮兮地看着我,怕我崩掉一颗牙或者被噎死。而我再一次答应了他的求婚。”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和错误的人订过婚。一旦你答应了,就像是上了一辆停不下来的列车,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在派克大街上一轮又一轮的派对,在莫蒂默餐厅和比尔博科特一次又一次的聚餐。好多我不认识的女人都听说了那枚戒指,求我让她们开开眼界。人人都说他是个好男人。”
“‘没错,他是很好。’我附和着她们,但心里觉得像身处地狱中一样。”
“这天终于来了。我本来要搬到刚买的公寓里。很奢华的六室一厅,就在曼哈顿东七十二街。行李已经装好了,而搬家工人就在楼下等。我拿出手机,拨给达德利。‘我办不到。’我对着电话说。‘办不到什么?’他不解地问。我只是挂掉了电话。”
“他又给我打电话。他过来找我,然后离开了。他的朋友们不停地给我电话。我出门去喝得大醉。达德利在上东区的那些朋友们都气得要死,恨不得立刻来要我的命。他们编排了一大堆流言飞语,说有人看见我凌晨四点出现在某个人的家里,只穿了一双牛仔靴子;说我在夜店给人***;说我把订婚戒指当掉了;说我只是看上了达德利的钱,一直在利用他……”
“这些谣言没完没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搬到了约克街上一个狭小的旧公寓——我只租得起这样的房子,然后开始找工作。而达德利那边更糟。那年的房地产市场崩盘了,他的那栋公寓卖不出去。都怪我。他离开了纽约,搬到了伦敦。这也是因为我。但我听说他现在过得很好,和一个公爵的女儿在一起。一个很平凡的女人。”
“没人知道那之后的三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比地狱还惨。我没钱,只能在街上的小摊买热狗充饥。我总是想自杀——我还真给自杀救助热线打过电话,但巧的是刚好有人给我留言,邀请我去参加一个派对。我发誓我再也不会搞成那个样子了。再也不会花男人一个铜板。伤害别人比受伤还难受。”
“但你真觉得问题出在他的长相上吗?”凯莉问。
“我也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呢!有件事我刚才忘了提,每次我坐他开的车都会睡着。我就是没法睁开眼睛。事实上,他这个人让我觉得很无聊。”
也许是因为喝了太多香槟的原因,伯妮很没信心地笑了笑。“你不觉得这很糟糕吗?”她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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