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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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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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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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136字

阿春小我兩歲,所以是在我三年兵役的最後一年他才下到我們的單位來,不過,報到之後,也不知道是他「造型驚人」,還是在中心的時候有過逾假不歸的紀錄,各連竟然沒人要他。


記得那天營部都已經開飯了,人事官還在大聲小聲地打電話協調各連「收容」,最後營長開口了,說:「沒人要就留在營部吧!可以把沒人要的兵帶好,那才叫本事!」


之後,我們就看到一個戴著太陽眼鏡、瘦得像一根籤,卻偏偏穿著一身改得幾乎完全貼身的軍服的傢伙,走進餐廳。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他的行李,除了隨身軍品之外,他還帶來兩個大皮箱、一把吉他以及一個質感看起來相當高級的小箱子,後來我們才知道裡頭裝著的竟然是量「手」訂做的保齡球一顆。


「啥名字?」營長問他。


「Haru。」他恭敬地答。


全場愕然之下,我連忙跟營長解釋,那是日文「春」的發音。


「我操你媽,你當日本兵啊?」營長開口罵,他才緊張地說出他的全名,不過隨後又加了一句:「報告營長,我媽不見了!對不起!」


這話一出,整個餐廳已經完全嚴肅不起來了,連營長都笑著罵說:「你這小子不是傻子就是徹底裝傻。」


後來我們當然知道他不是傻子,也沒裝傻,他說的是實話,包括他說媽媽不見了也是真的。


阿春的爸爸是船員,一年到頭不在家,媽媽呢,則是一天到晚不在家,不是打牌就是到處趴趴走,「善盡母職」的惟一方法就是給錢,要啥有啥;不過,當他入伍進了訓練中心,媽媽卻給他寫了一封信,大意是阿春已經是大人了,她的義務了了,當了一輩子活寡婦之後想過自己的日子了……。


等阿春休假奔回基隆,才發現房子、家具包括他留在家裡的摩托車都被媽媽賣掉了,剩下的就是他隨身帶來的那些家當;至於逾假的原因也和媽媽有關,因為他幾乎南北親戚都找遍了還是沒人知道她到底去了哪裡,以及跟誰在一起?


既然沒有要阿春,而營長偏偏又說過「把沒人要的兵帶好才是本事!」所以最後他就當了營長的勤務兵。


阿春這個人……,說好聽是勤快、機靈,說難聽是很大小眼、超會逢迎拍馬,反正沒多久長官們喜歡他喜歡得不得了,小兵們則當面白眼、背後訐譙,直到他和那個女孩的戀愛事件發生之後,小兵們對他才有了另一種評價,當然,我也一樣。


女孩是一個31的小姐,據說長得非常像當時的電影明星林鳳嬌,所以很多人去排她的隊;不過,「負面評價」也很多,說她「只會笑」,但在床上「沒反應,就一副隨便你啦!」的樣子。也有人說「她會莫名其妙地哭,卻還安慰我說:你做,你做,跟你沒關係!」


有一天,當營部的士官又七嘴八舌聊起31那女孩的種種傳說時,在一旁幫營長擦皮鞋的阿春忽然插嘴了;這一說,不得了,他就像性學大師一般足足開示了我們一整個晚上。


概括地說,反正就是因為從小媽媽幾乎成天不在家,所以三餐只好找鄰居的眾媽媽;也因為這樣,他學會了察言觀色,學會了講好話、施小惠,這樣不但有飯吃,有時候還有額外的零用錢可拿。某一天,當這群寂寞的媽媽發現阿春已經「轉大人」之後,阿春可以做、而且常「吃好逗相報」被要的「小惠」就多了一樁,最後甚至成了重要的任務之一。


那天晚上阿春所講的正是他累積了將近十年的「實戰經驗」,而且,大多數的經驗都是那些「沙場老將」的媽媽們細心調教出來的。


話題既然是從那女孩開始,當然後來也在那女孩的身上結束,有人就建議說:「既然你這麼厲害,那要不要去試試那個女孩?讓她像你所說的某個媽媽一樣,一邊顫抖一邊哭,一邊喃喃地叫你:好孩子……好孩子……。」


後來我們好像都忘了這件事,沒想到有一天熄燈號過後,他走進我臥室,門一關,說:「我去找那個女孩了。」


因為他有外出許可,所以是下午兩點多去的。那時候沒有人排隊,女孩在擦地板,就像大家描述的,她很像電影明星、笑笑的;他說也許軍服改得太窄了,彎腰脫鞋子的時候屁股那邊的縫線竟然噗一聲整個綻開,那女孩就問說:「你是要先做,還是我先幫你把褲子縫一縫?」


阿春說看她針線手藝很熟練,隨口問她說是不是學過裁縫?沒想到她笑笑地點點頭。阿春就問說:「那妳為什麼要來做這個?」她說:「會難過的事,不要問,也說不清。」


阿春說也許沒事找話題吧,就老實地跟她說:「妳是第一個替我縫衣服的女人。」誰知道不知不覺就講起媽媽從小不管他,以及現在媽媽根本不要他的事。


「講到最後,我自己都流眼淚,沒想到那女的也跟著哭,還抱著我跟我說:媽媽不在身邊的孩子一定很可憐。」


「然後呢?」我問:「你做了沒?」


「沒有。因為她也跟我說她的事,說她原本在親戚家學裁縫,被師傅的丈夫騙了,跟他有小孩,親戚告到家裡,她被爸爸媽媽和哥哥打個半死,她生完孩子就出來賺,因為要養小孩,也想存錢以後開裁縫店,說自己反正已經是臭人了,乾脆賺這種錢比較快……。都這樣講了,要是你,你做得下去嗎?」


我聽著,沒當真,其他人知道後也說根本是糊弄;沒想到後來接連發生了兩件事,我們才知道阿春對那女的是真的很認真。


第一件是他竟然在莒光日偷溜去31,被憲兵抓到,關禁閉不打緊,還被營長趕出營部,下放到連上的公差班去打雜。


我問他為什麼莒光日還敢往外跑?他說莒光日女孩休息,這樣他們才可以講話講很久、講很多。


幾個月後,發生的第二件事是瘦巴巴的他竟然和一個壯碩的班長打了一架,聽說要不是被拉開的話,他差點就拿刺刀捅人家。


我帶了泡麵去禁閉室看他,問他為什麼要打架?他說班長竟然當著所有人的面跟他說:「我剛剛去幹了你的女朋友!」


原先我們一直以為他會被送軍法,沒想到有長官出面說:「算了吧,一個人可以為一個所愛的人連不會贏的架都敢打,可見是我們教育成功了,不是嗎?我們不是一直教這些兵要愛國,因為愛,所以才會為國犧牲都不怕?」


軍中三年,這是我聽過所有長官們講過的最動人的一句話。


阿春從禁閉室出來不久之後有一天跑來跟我借錢,說要送那女孩回基隆找工作,說他姑媽願意幫忙照顧她和她的孩子,我借了。沒多久,他又一身汗衝進來,說那女孩在大門口,要跟我說謝謝。我去了,老實說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好奇。


她如街頭所見的青春女子,笑意盎然,一臉自信,而且真的很像林鳳嬌。


這兩個人後來怎樣我不知道,但我絕對相信,她一定會是一個堅毅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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