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子夜初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54
|本章字节:12132字
芷珊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脑海里还是不断地浮现出他的声音来:
“芷珊?”
“芷珊,是你吗?”
“芷珊……你是乔芷珊对不对?”
他问得那样的小心翼翼,却又是那样的言辞灼灼,可是她却回答得那样的言不由衷。
——撒谎都不会,乔芷珊,你真是笨死了。
还是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要不是刚才忽然看到郑凯志从酒店里走出来,她一定不敢再否认。她没有那个底气,撒谎会长长鼻子的,她害怕……怕得要命。
“你没事吧?”郑凯志试探地看了芷珊一眼。
芷珊摇了摇头,看着身边的人说:“对不起,刚才我……”
“为了躲一个人嘛。”他笑了一下,很没有当一回事的口气。
“其实刚才那个人……其实他……”说不清来龙去脉,还是说重点好了,“我刚才那样鲁莽,是不是得罪了你的朋友啊?”
“不要紧,方教授人很好。”
可是她还是感到万分内疚,不禁低下了头。
“其实你不用跟我解释。”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只要你没事就好了。”
她的心微微一荡,他的笑容像是一阵微风,顿时使她整个绷紧的神经都松弛了下来。
“谢谢你。”她是真心谢谢他的,谢谢他帮了她这么多次。
“不过我现在要去一个地方,恐怕暂时不能送你回去。”
“没关系。”她忙说,“你随便在哪里放下我就可以了。”
他摇了摇头,故作认真地道:“这个时候,我怎么能放下你呢?”
这句玩笑参半的话,让芷珊听得登时愣住了,他却又笑了起来。
“开玩笑的。只是你刚才在我老教授面前那样说,我现在要是把你放下,他一会儿肯定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
“那——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恐怕是的。”他打量了她一下,说,“不过,要先换件衣服。”
她看看自己,又看看他。
他是一身燕尾服,她是一身职业套装,不说有多坍台,总之跟他很不搭调。
于是,他临时把车开到礼服店,不知道对店员说了什么,而后将她交给了店员。她被推进琳琅满目的更衣室,店员递过来几套礼服给她一一换上,最后自己挑了一件宝蓝色深v领长礼服,首饰鞋子手袋一应俱全地配好了。
郑凯志在外面边翻着杂志,边很淡定很惬意地喝着咖啡。
芷珊走出来的时候,脚踩着三寸高跟鞋,小心翼翼的,像是怕惊扰了谁。他忽然抬起头看见了她,眼神里闪过一道光,像是被什么照亮了一样。她有些紧张地抿住嘴唇,直到他略微点头一笑,说:“可以了,就这样吧。”
她大概明白是要去什么地方了,坐在车上忙补起妆来。
就算她再不济,也不能给“救命恩人”丢脸啊。
其实芷珊长得很标志。五官精巧,皮肤白皙,微微透着一点红晕,在日光的照耀下会闪闪发光。叶长卿说过她的唇很美,莹润饱满,鲜艳欲滴,像是朝露下成熟的红樱桃,会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吞下去。
芷珊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都还凑合,只是腮红有点淡,礼服的颜色又很深,略显得脸色苍白了一点。
她用力拍了两下面颊。郑凯志不禁问道:“你干吗打自己啊?”
“我没带腮红,这样是不是看起来气色好一点了呢?”她把脸凑上去。
“嗯——”他笑着扬眉道,“还可以再好一点。”
车子开到会场,有服务生过来开车门,搀扶她下车,她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以前只在电视新闻里看过这地方举行什么仪式,没想到自己今天会真的来到这里。芷珊忽然觉得两条腿都有些发软。
郑凯志走下车将钥匙交给一旁的服务生,向她伸出手臂。
她当然也懂这些礼仪,以前也有陪叶长卿出席过这类的宴会,于是挽着他的胳膊,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会场。
一进会场,立刻就有人热情地走来向他们打招呼,满脸堆笑地说着客套话,最后看见了她,就有人笑着调侃道:“原来郑医生今天带了女朋友来,早先还神秘兮兮地不肯说。这么高兴的事,当然是想要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了。”
她被说得抬不起头来,什么心爱的人,她是总给他找麻烦的人才对。
但他真是万能的,什么事情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
进入会场之后才发现并不是什么酒会,而是一个颁奖典礼,他带她对号入座,一旁有工作人员来为她加座。所有的位子上都贴了名字,她认得其中的几个。当看见那个名字的时候,她立刻就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刚才见过的那位老教授就坐在他们旁座,看见郑凯志带她入座,不禁笑道:“总算来了呢,怎么也不介绍一下?”
芷珊忙起身向老教授略欠了欠身,道:“您好,我叫乔芷珊。”
老教授微微点着头,笑着看她。
郑凯志说:“这位是我的导师,方景言教授,现在是xx科学院的院士。”
她连连点头,那几个头衔震得她如坠梦中。
一旁的两个年纪和郑凯志差不多的男子不禁调笑道:“原来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啊,怪不得满‘院’花香都关不住你呢。”
“就是就是,舍不得带出来给我们看,是怕我们横刀夺爱吧。”
郑凯志只是笑,略作介绍后,附耳低语:“他们爱开玩笑,别介意。”
芷珊摇摇头说:“我不介意。”只是觉得有些百口莫辩。
司仪上台,她才知道今天这个学术颁奖典礼颁的就是那个如雷贯耳的xx奖。这个颁奖典礼她在电视上看到过很多次,奖金当然不少,但获得的名誉和地位更重要。有很多人一辈子努力也就是为了拿这一个奖而已。
没想到他竟然是来参加这种颁奖典礼的。
“下面我们要颁发一个杰出贡献奖。这位学者还很年轻,但是在医学界的地位却牢牢不可撼动。他是方景言教授的得意门生,同时也是英国xx大学的优等生,他是我们华人的骄傲,也是医学界的后起之秀。去年他的一篇论文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多争议和关注,今天,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的观点……”
芷珊听着听着,隐隐地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得奖者是,xx医科大学副教授,郑凯志先生。”
她忽然看向身边的人,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是——震惊。
为什么他之前都不说呢?忽然让她卷入这巨大的旋涡中,她一时有些辨不清方向了。
本来以为只是作陪,没料到陪着陪着就陪出个主角来了。
郑凯志却已经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那副淡定的模样更让人震惊。一旁的同伴同他握手拥抱,然后转过来看向她,她还没能很好地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礼节性地抱住了。而后看他大步流星地走上领奖台,芷珊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郑凯志已经站在台上,闪闪发光的奖杯在他手里一闪一闪的,他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有点不真实,但依然沉稳动听。
“首先要谢谢各位同仁对我的肯定……其实我资历还很浅……不过最近我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真的需要有人分享才会更快乐。比如说学术成果,比如说医学的进步,又比如说个人取得的成就。能得到认可我很高兴,但是更高兴的是,今天能有一个很重要的人跟我一起分享这个奖……”
芷珊顿时感到周围灼灼的目光纷纷向她投来,那些目光像火把一般将她照得通亮。
她只能更矮一些地缩进椅子里去,却不料一旁的老教授伸出手来拍了拍她说:“看来ken真的很在意你啊。”
芷珊肌肉抽筋地笑了一下,可是那个“很重要的人”,也许不是她呢?
他可能说的是他的家人朋友,或者……女朋友。
“ken那个人就是不太懂得表达自己。”老教授凑近了一些,低声道,“不过那孩子是个天才……”老教授开始细数他的“前科”。芷珊只能点头附和,但其实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最后老教授凑近她耳旁道,“其实他这么多年都不交女朋友,我还以为他有问题……”
芷珊刷地红了脸,她其实什么都不知道,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今天看到你我就放心了,我可是一直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乔小姐,我也没有把你当外人。”老教授笑了笑,又说,“凯志以后交给你我很放心,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姑娘。”
她是个好姑娘?
不,她不是。
她一定不是的,不然她为什么会失去叶长卿呢?
这是惩罚。
一定是的。
2
回程的路上,芷珊一直沉默不语。
然而心里却反反复复地重播着刚才的情景……对他来说,重要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呢?不是她吧……他怎么会喜欢她呢?才见面不过两三次,他看来绝不是那样轻率的人。可是,他为什么要陪她打点滴,为什么要三番四次地帮她,又为什么总是对她这样温柔呢?
车子开得很慢,郑凯志看她这样一路冥思苦想,嘴里念念有词,不禁好奇道:“你在念叨什么?”
芷珊不禁怔了一下,抬起头来呆了一秒,抿起嘴唇,木然地摇了摇头。
抿起嘴唇是她的习惯,因为总也说不过叶长卿,自己又容易说漏嘴,所以遇到紧要关头她会不自觉地抿起嘴唇。
她发呆的时候眼睛微微睁大,漆黑的瞳人像是明镜湖的水面,映出周围闪烁的霓虹。她这样一个干净清透得像是无色琉璃般的女子,在五彩缤纷的霓虹中像一股清灵的泉水,流经心底的时候,会发出叮叮的声响。
他忽然就有几秒钟失神了,幸而她一声高喊:“红灯!”他才猛然踩住刹车,车子卡在了横道线前,险些就闯了一个红灯。
她伸手抵住前挡板,忙看着他说:“你没事吧?”
难怪叶长卿说她这样老是发呆,总有一天会害死人的。
“没事。”他一只手仍然握着方向盘,看着她说,“你呢,撞到没有?”
芷珊摇了摇头,拢起额前散落的一缕头发。
后面有车按喇叭,他才重新踩下油门。
他忽然觉得车里空调开得很高,于是伸手去开车窗。外头的冷风又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吹得有些头疼,于是便只能再次关上。
他减慢车速,慢慢地将车停在路边。
芷珊愣了一下:“怎么了?”
“有点闷,出去散散步好吗?今晚的天气还不错。”他松开安全带说,“我来上海这么久,还没有好好看过上海的夜景。”
她也舒了一口气,抬头看到车停在靠近南京路的地方,于是说:“去外滩吧。”
上海其实是一座很奇怪的城市,它没有很独特的自然风光,却依然魅力十足。人文建筑总是被各路游客塞得满满的。它汇集了各国的建筑和各族的风情,却唯独没有什么地方特色,只有一条黄浦江,许多年来始终默默地流淌着。
妈妈第一次带她来外滩时,便指着那滚滚江水说她是喝着黄浦江的水长大的。芷珊探出小脑袋一看那黄黄的浑水,立刻说:“哎呀,这么脏的水,怎么能喝呢?怪不得妈妈总是生病呢。”于是,妈妈就笑了。
外滩总是很热闹,到了傍晚不是游客就是情侣。对岸的霓虹灯映在水里,像是被搅碎了又重新拼凑在一起的璎珞,美得让人心碎。
“能在这个地方长大,还真是幸福。”
他们站在江边的围栏旁,这时候已近午夜,江边的人不多,风更大了。
但芷珊不算是在上海长大。她八岁时才跟着母亲回到这里。刚来的时候,喝不惯这里的水,总觉得味道怪怪的,她每天哭着闹着不肯喝。可是后来,每次喝到这里的水,就会不自觉地落下泪来。
“你在哪里长大的呢?”芷珊问。
郑凯志认真地想了一下,说:“应该算是香港吧,不过我十岁的时候去加拿大待了几年,后来离开家就去了英国,在美国读的医科……毕业后去欧洲待过几年,然后跟着医疗队的时候又去了非洲、澳洲,近几年才回国,说起来就是对自己的国家最不熟悉了。”
芷珊听得满脸黑线,他简直就是一本世界地图嘛。
“你呢?”他看着她说,“一直在上海吗?”
“不。”她略微低了低头,说,“其实我在香港出生,后来才跟妈妈来到上海。”
他轻声应着。
“你为什么当医生呢?”
只怕再提及她的过去,于是芷珊先下手为强。
“也没有为什么,就是机缘巧合吧。”
人家一般不都是什么家里有亲人得了怪病去世,然后立志当医生之类的吗?他倒是说得痛快,好像只是不小心填错一个志愿,结果今天就拿了人家梦寐以求的杰出贡献奖。
他说:“其实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个杀手。”
芷珊简直就要喷血了。杀手……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吗?不过,哪个少年血气方刚时不崇拜一些盲目的东西呢?他笑着看她,说:“那么,你呢,你的理想是什么?”
理想?
她曾经的理想是每天为叶长卿洗衣服做饭,早晨起床后可以看到他,晚上睡觉前还可以看到他。
可是现在,那个理想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我的理想就是……过平静的生活,工作稳定,和相爱的人结婚,生几个健康的孩子。等我们都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光了,他还会牵着我的手过马路,还会跟我说‘老婆,整条街最漂亮的那个姑娘就是你了’。”
平静的生活,是啊,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叶长卿说:“你不是阿联酋公主,我也不是埃及王子,还有什么不平凡的呢?”
可是,终究还是无法平息那风浪,他们终究还是驰向了不同的方向。
夜色中,她的五官有些模糊,但嘴角的笑意却荡漾开来,微微泛红的面颊,水盈盈的眸子,就像江水上的倒影一样,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也许……”郑凯志忽然说道,“不那么容易。”
芷珊怔了一下,抬头看着他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只是微微地笑着,转过身去看着江面的风景。
他的睫毛很浓很长,眼睛里闪着柔柔的光:“这里真的很美,赛过维多利亚港。”
江风呼呼地迎面吹来,他已经摘掉领结,衬衫领口微微敞开。
芷珊忽然忍不住就笑了。
幸好,只是自己想多了。
像他这样的男子,伸手翻云,反手覆雨,若要女孩子的芳心,就像摇动成熟的苹果树一样简单,自有一堆芳心落在他身边。
所以,他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她忽然有些眩晕,原来他眼睛里真的有星星,看了会让人头晕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