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一章 王馨(1)

作者: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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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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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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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124字


《不许时光倒流》


文项斯微


第一章王馨


我从小就在仇恨中长大,隔壁的二婶出门倒垃圾的时候总是碰上我早上帮全家去买早餐。她面对我的时候总是用赞许的目光望着我说:又这么早起来帮全家买早餐啊?可是当我背转身的时候,她就会用垃圾袋指着我的脊梁骨说:喔,可怜。后来我在中学里学了一首诗,终于知道她这个习惯是从哪里来的。革命烈士就有一首诗里写到:敌人指着我们的骨头说:喔,奴隶。我想大概是二婶当惯了劳动人民,心里隐约有一种叛逆。而如今我来到了她的面前,让她终于有可以指手画脚的对象。是的,我确实是一个奴隶。我每天不光帮全家买早餐,我还包揽了一切的家务和精神的发泄。


那一年,我只有十二岁。小学六年级,身高只不过刚好到家里的洗碗池。不过矮也没有办法,我生活在四川的一个小城市里。这个盆地温暖而湿润养育出好吃懒做但善良的人们。可是我那时并不这么认为,我生活在一种可怕的阴影里。我没有爸爸妈妈。每一次我目送同桌小云奔向学校门口骑着自行车的爸爸,我的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来,尽管他爸爸是以那种极其不耐烦斜垮着腿的样子等待着他。上了初中之后他的爸爸果然和厂里的小会计跑了。在那之后我和小云才真正成为了好同桌,好朋友。


你爸爸呢?有时候我会装作大人样问小云。生性腼腆的小云就会默默地说不出话来,但是他从来不会学着班上的那个疯丫头反问我一句你爸爸呢?,甚至再多加一句你妈妈呢?他总是捏紧了拳头低下头,过一会还是顺从的把铅笔、橡皮擦等等一切他妈妈不辞辛苦给他购买的漂亮西瓜太郎文具借给我。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和小姨一家生活在一起。他们说我的爸爸是得病死的。关于我妈,大人的答案更离奇。小姨说是我小时候和我妈一起上街的时候碰到了疯子,那个疯子把我妈推到了马路中央被一辆呼啸而过的卡车压死。可能是我太小所以没有印象。说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是那么残忍,还会故意睁大眼睛问我你不记得了吗?哎呀,你怎么都不记得了。我一点也不相信他们的屁话,可是我已经学会了假装,我故意装成思考的样子好好的想一会儿,然后点点头,用手轻轻地指着小姨说:我想起来了,那是个女疯子,女疯子。不出意料的话,小姨就会和她的狐朋狗友笑成一团,丝毫没有听懂我在骂她。根据她的笑我就更不相信她的鬼话了,她以为我把她的鬼话当作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来思考所以才觉得好笑,那就证明这件事根本不存在。


但是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吃亏的仍然是我。从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了什么叫服从,绝对的服从。我的姨夫曾经是一个军人,家里挂着他在越南打仗时拍的照片,是一个外国记者帮他拍的,把他拍的像个英雄。可是在我心里他猪狗不如。尽管我恨他,可是我更怕他,如果我不听话他随时会把东西向我丢来,有时候是他的拖鞋,有的时候是凳子。只要是看他离什么东西最近。有一次他修电灯的时候要我给他拿电笔我拿成了钳子,他就直接把钳子甩到我的头上。现在我的额头都还有一个小疤,我想我因此而没能获得班级里的阔少爷强少的青睐。


说姨夫曾经是因为他现在是个瘸子,但他不是在战争中受伤而是原于一次事故。我很高兴他是个瘸子,尽管他用拐杖还是走的比我快,但是这毕竟减弱了他的攻击能力,他想丢我拖鞋不是件容易的事,把拐杖丢了他又不好站稳。他最常用的是麻将,他瘸了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麻将牌上,而他从我懂事时就已经是个瘸子了,所以麻将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认为我很荣幸,他竟然愿意用他的生命来打我。


但是姨夫很聪明,他不会丢那些会被打碎的或是贵重的东西,就是怒极的时候也不会。有事例为证:那次我观察的很好,他没有穿拖鞋只穿一条大白内裤坐在电视机柜上,他周围可以被拨起来的东西已经被我预先收好。然后我指着他的鼻子说:王金发,你我受够你了,老子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