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作者:帕特里克·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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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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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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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9774字

鉴于过去有时在她种的不成功的杂乱无章的花草中甚至会迷路,艾米·帕克再栽花种草时便格外当心——不再种已经长得遮挡了这所房子的那些过分茂盛的灌木丛。这些灌木丛本身就是一片“林莽”。它们散发着让人窒息的、枯枝败叶的气味和寂寞冷清的花儿的香气,引人钻进某种隐秘的、柠檬色的光和肥硕的树叶中去。她不再种这些了;而是在这所房子门廊周围种植一些花草。这是一些种在花盆里面的、更为娇贵纤弱的花草。她经常一边给它们松土,一边唉声叹气,并且仔细察看,直到看见趴在花上的昆虫和那黑乎乎的叶子上面的气孔和圆形的疙瘩。她用表皮板和纤维板给她喜爱的这些花草做了一些潮乎乎的凉篷。她的花草几乎都是枝叶肥硕、颜色暗绿。当然是些“无名氏”,她向来叫不出这些花草的名字。大部分日子,她都在自己种植的这些花草间绕来绕去,摩挲着它们,希望看到安滋生活的种种迹象。或者眺望着远方,看外面那个世界的生活,看那些手挽手的年轻人,看陌生人一张张没有表情的脸。那脸上,什么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空洞的思想和牙齿。她还看着她那位四处走动着的丈夫,试图把他从那种完全合乎自然的形态中,拉回到自己身边。她喊道:“你该回来一会儿,歇一歇,斯坦。待在这些花草中间晒晒太阳很不错呢!”然后,这位皮肤黝黑的妇人就坐在那儿,在好像要爆炸似的寂静中倾听着。“在这儿待着也不错,”丈夫说。“我坐不住。我得趁有亮的时候再四处走动走动,到处刨刨挖挖。”他就那样眯细一双眼睛,微笑着,四处溜达。这位胖老太太知道怎么过活,她坐在那儿,在花草间喘息着。她坐在一张破旧的藤椅里,椅子在她身下吱吱嘎嘎地响着。这把椅子已经散架许多年了,可是坐着舒服。那轮红日似乎是斜倚在她的膝上。有时候,她和自己周围那些她最喜爱的花草溶为一体,感到心满意足。大约这个时候,帕克太太接受了两次来访。一次让她心烦意乱,另一次则让她精神振奋。但是她将在若干年内认真地审视这两桩事情,因为有些方面她已经全然忘记。经过这样的审视,她便会在一片光辉中看清它们。事物的本来面目被照得通亮,清晰可见。那些尖刻的或者滑稽的活就像印在灰颜色的硬纸片上,一清二楚。当她坐在那些静静的花草中的时候,她确确实实看见了它们。第一个来访者是个男人。他沿着那条小路走过来,头上戴着一顶还挺新的棕色帽子。他低着头,因此她没看清是谁。可是她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见钱、皮靴和一个嘹亮的嗓音。她还听见那个男人说的话。因为他边走边和一个小男孩说话。那是一个喜气洋洋、脸色红润、胖乎乎的小男孩。他蹦蹦跳跳,不时跑回来,揪掉身旁含苞欲放的花。小男孩不像这个男人这样是专程来访。他像平常孩子们那样,是碰巧来这儿逛逛,而且要见识见识、尝试尝试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可是这个男人却心事重重。他对自己在这里的出现过分敏感,尽管他有意识地跟那个小男孩嘟嘟哝哝地说着什么,一双手似乎很随便地拨开叶片尖尖的夹竹桃。妇人一动不动,继续坐在她的花木中间,等着瞧发生什么事情,瞧她是否知道该做些什么。她的心已经因这个男人而激荡起来了,不管他到底是谁。陌生人靠得近了就会显得大得吓人。因此,她不无恐惧地等待他抬起头来。他的头抬起来了,碰得倒挂金钟直晃荡。这个男人原来是雷。在他看见她之前,她打量着这个她曾经爱过的服饰浮华的男人。她的两片嘴唇张开着。就像某些买卖人一样,他确实衣着华贵。“哦,哈罗,妈妈!”雷说。“没看见你在这儿坐着。”他的声音像是突然爆发出来似的,一只脚吱吱嘎嘎地向后蹭着,就像照上了什么东西——一只鸟或者一只猫。艾米·帕克在她的花草间张望着。“有时候我下午在这儿坐坐,”她说,“晒晒太阳。”小男孩已经跑到前面,找人去了。他并不指望跟这人谈话,就像他不和草或者石头谈话一样。“这是个好主意,”雷说。他为了讨好老太太,也许情愿变成个温柔的大孩子。“冬天晒晒太阳,是吧?”“我没想到会见着你,”母亲似乎是从衣服的包裹之中说。“你又要啥东西来了?”“哦,别胡扯了,妈妈,”雷说。他还试图摆出那种华而不实的大人物表示友好的架势,打着哈哈,充满自信。然后,他想起该说什么了。“我干嘛就该老是跟你们要东西呢?我就不能来这儿闲住几天?我想再来看看这地方。我一直想这件事呢!就这么回事儿。”但是她的脸还是阴沉沉的,目光顺着花草黑乎乎的叶子望过去。不过,他还要继续说下去。“我简直认不出这地方了,”他说,讲话时还意识到自己的衣着。“你们让花草长得太茂盛了,都快把你们给挤走了,妈妈。那你们该怎么办呢?你记得那个燕子窝吗?有一年我掏了窝里的蛋,用一根玻璃管吹着玩,垫着棉花放到一个硬纸盒子里,直到打破了。打破了,”他说。“你还记得吗?”“不记得了,”她说。不管是记得还是不记得,她微微拾起了头。男人朝那一丛丛倒挂金钟吐了口唾沫。他看起来很暴躁,精神处于一种崩溃的状态。在某种情况下,记忆也是罪恶。就像个买卖人,她心里想,很为此忿忿不平。她不让自己想这桩事情,也许过些时候,私下里可以想想。我不想雷,也不想别的任何人,她对自己说。于是她就这样在那儿干坐着。“我还以为能跟你谈谈,”他说,就好像那个男孩不在跟前,“可是现在不能了。”“哦,我们已经谈过了,”她说。“经常谈。”实际上并不经常。她擦了擦嘴唇。“我没给你带回什么东西,”他说。尽管他几乎带了礼物:一大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红色的缎带扎着一个蝴蝶结。送上东西的时候,你总可以为自己找到更好的借口。现在,他两手空空站在那儿,手足无措。真他妈的,他心里想,我从来没杀过人,可我们落了个什么下场?落了个什么下场呢?这周围的一切都在冬天稀薄的阳光下打瞌睡。野鸽子,那些好像泥捏的鸟儿,都站在那儿,晃晃荡荡。一切似乎都在逃避他。这里的阳光太纤弱了。老太太的目光一直追寻着那个小男孩,他正趴在窗玻璃上瞅里面有什么东西。“这就是那个男孩,”雷说。“哪个男孩?”母亲问。“罗拉的孩子。”“谁是罗拉?”她明知故问。雷讲给她听。祖母看着这个小男孩,或者看着他那热烘烘的后脑勺。“过来,小家伙,”雷说。“过来让奶奶看看你。”男孩走了过来,抬起头看着这个老太太。他现在长得非常漂亮了。但是正看着的则是让他感到害怕的什么东西。“这孩子不是我的孙子,”老太太说。“另外那个男孩才是我的真孙子。”“这是个健康漂亮的小男孩,”男人说。“健康不健康跟我都没关系,”老太太边说边站了起来。她向屋里走去。“你最好走吧,雷,”她说。“我不想看见你。也不想看见这男孩。我得去给你父亲准备晚饭了。”她关上那扇棕色的门。“这是我的儿子,”雷·帕克大声叫道。“他跟我长得一模一样!”为了这个原因,她本来应该吻吻他,可是她已经跑开了,正在房门那边颤抖着。她一定要爱另外那个孩子,而且确实爱他。尽管他很瘦弱。她曾经把那块传家宝似地保存着的红玻璃给他。因此,她颤抖着。他听了一会儿母亲喘粗气的声音,骂了她一句就从门口走了。“那么,过来吧,”他对男孩说。穿着最漂亮的衣服,他们慢慢地向那个水坑走去。这个水坑在尚属帕克家地产的边缘地带。那些已经来这儿的人们看起来傻乎乎的;在这个男人想自己心事的时候,他们在这里踯躅徘徊。小男孩听了不少大人们说的话,这天下午也变得若有所思。“另外那个男孩是谁?”他问道。“瞧,”父亲说,“咱们看看你打水源能不能赢了我。”男人拣起一块扁平的石头。“怎么扔?”男孩问。“往水上扔,”雷·帕克说。他扔出去的石头在水坑的水面上溅起棕色的水花,然后擦过水面,又激起一朵水花。他玩得颇内行,但是累得气喘吁吁。他的呼吸也显得疲惫不堪。男孩一直对着坑里的水皱眉头,现在变得兴高采烈。他拣来大把大把的石头,样子十分贪婪。等拣来一大堆之后,就开始学着父亲的样子扔了起来。只是他的石子都扑通扑通地沉到水底。他继续扔着,甚至把失败看成了成功。石头沉底的时候,他大笑着说:“差不多比你都强了,爸爸。”“你接着扔吧,”父亲说,“要是一直练下去,一定能扔好!”可怜的家伙,他心里想。然后,这个衣着时髦的、肥胖的男人——他还是气喘吁吁,若有所思——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罗拉的孩于继续扔他的石头子儿。这里,树木和篱笆的轮廓是那样明晰,在雷·帕克看来,反而模糊不清了他已经到了意识到自己原来一无所有的年纪了。这位置身于陌生景物之中的男人被它的寂寥吓住了。那淡蓝色的、可爱的天空从他身边逃遁而去。一丛丛古铜色的冬天的衰草静静地挺立着。小时候,他曾在这草丛中闲逛。这儿什么都没有,他说,呲开满嘴黄牙,扯下一片草叶。然后,他的思想又开始超越这个清冷的所在,在他曾经熟悉的那个世界里寻觅,好像既有见识,又有钱财。这时候,罗拉闹完头痛病,正在起床。他们要吃一块牛排,或者两块羊排。他喜欢吃上面的肥肉,爱闻飘荡在蒸汽之上的肉香。这股香味飘得很远,甚至一直飘到楼顶他喜欢晚报那股油墨味儿,喜欢晚上所有的气味。当华灯齐放的时候,沿着海湾和有轨电车线路,所有夜晚的气味都和紫色的火星一起飞溅。像热橡皮条一样,长长地、无止境地伸展开来。只是有时候,深夜时分,当她那张丰腴的脸又变得瘦骨磷峋,当她的意识又处于混沌之中,她身上散发出一股小屋与热烘烘的床单那种让人绝望的气息。于是,夜晚灰蒙蒙的面孔隐隐呈现出来。灰末纷扬而下。她说,是该死的头痛病又犯了,不过吃两片阿斯匹林就好了。床在灰白色的大腿之下呻吟。牡蜊受着长时间的煎熬。“爸爸,”小男孩开始抱怨起来,过来拉他爸爸。“我们于嘛不回家呢?我饿了,爸爸。”“说得对,”父亲说。“你想美美地吃一条鱼吗?”他开始竭力使自己从一种不自然的状态中自拔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已经变得僵硬了。他吐了一口唾沫,手指在帽子上捏出一个回痕,为进入一种新的状态做着准备,或者让那先前的状态变得热烈起来。“鱼?”男孩说。“哪儿有鱼?这儿又没鱼。”“哦,我们会在路上找到的,”雷·帕克说。“路上某个地方。”他们已经开始沿着那条通往林瑞尔盖的大路走了。脚上穿着擦得锃亮的黄颜色的鞋子。“我累了,”小男孩在后面磨蹭着。“你最好还是快走吧,要不然吃不着鱼了,”父亲瞅着自己那双鞋说。“鱼?我不想吃鱼!我累了,”罗拉的孩子哼哼说。艾米,帕克从那个金色的窗口望着外面发生的这一切。屋子里一片昏暗,只有滴答的钟声回响。我该出去吗?她想。他们走得很慢。飞扬的尘土也很慢。那舒缓的、滴答滴答的钟声像是在她的血液里跳动。那个男人和小男孩在她的喉咙里越爬越高,她却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男孩的嘴巴和爸爸的嘴巴一样,他吻着大理石座钟的钟面,或者正在睡觉。她依旧站着。然后,雷真的走了。或者是暮色降临了。炉膛里什么东西在燃烧。在寂静的冬天的下午,当她坐在她侍弄的那些花草中间想这桩事情的时候,总是纳闷自己做得到底对不对。在不同的下午,她总是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年冬天,艾米·帕克接受的第二次访问和雷的造访性质完全不同。这次访问虽然没有伤害谁的感情,但也让人心神不安。这是件意料之外的事情——艾米·帕克不再喜欢这种意料之外的事情了,除非她自己扮演出人意料的角色。甚至出乎意料地被镜子里面自己的映像看着,她也不愿意。我难道就是这个样子?她问自己,然后就试图回想起自己从前那副模样。但总是模模糊糊。不管怎么说,塞尔玛来了。她是在某天下午开着汽车来的。平常她就是这个时候来。塞尔玛进来,问道:“你好吗,亲爱的妈妈?”就好像她以为妈妈正在生病。“我很好,谢谢,”老太太说,开始变得尖刻起来。塞尔玛穿得很漂亮。她的衣着从来不怎么引人注目,虽然她衣服的质量很讲究,但并不扎眼。现在,在她的母亲看来塞尔玛打扮得特别漂亮。“我带来一位朋友,”塞尔玛·福斯迪克说。“她非常想见见你。”老太太觉得,这一定是个最不诚实的朋友。“什么朋友?”她不无疑虑地问。“是一位太太,”福斯迪克太太说,“是我的朋友菲希尔太太。”一位不诚实的太太,这就更糟了。老太太一直很不明智地坐在那张很深的椅子里,现在站了起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就连这样站起来,她都累得气喘吁吁,觉得十分困难。“哦,你不用着急,”女儿说。她很想给母亲套上枷锁,喜欢把别人置于她的控制之下,然后,恩威并施。“我带来一盒小糕饼,用不着这么忙乎了,”她说。艾米·帕克说:“到了我的家,我就该烤一炉嘛。你看她是喜欢吃南瓜饼,还是喜欢吃一般的烤饼?”“我可说不上,”塞尔玛·福斯迪克说。“其实根本就用不着烤嘛!”“可她是你的朋友。”“友谊不是建筑在烤饼之上,妈妈。我们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这可叫人大惑不解。而且这位菲希尔太太显然正走过来。从容不迫,充满自信。“我可以进来吗?”她问道。她走了进来。菲希尔太太已经很老了,或者也许并不怎么老。很难说清她到底有多大年纪。反正她不年轻了。“帕克太太,我们打搅你了,”她说,脸上现出一丝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微笑。“我看得出,你不喜欢出乎意料的事。我也不喜欢。至少在小事上是这样。不过,如果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喷发,浓烟滚滚,火焰熊熊,那就让它出乎意料地喷发吧。这是令人振奋的。”她的嘴唇很红。这情景让塞尔玛·福斯迪克不快。她先前的疑虑又袭上心头。她知道她原先的疑虑被证实,很不高兴。她情愿牺牲她的母亲,而不愿牺牲她的朋友。“那么,你请坐,”艾米·帕克说。“我去弄点茶。”“谢谢,”菲希尔太太说。“要多喝好茶。这一点我敢于承认。我自个儿待着的时候——在我这样的年纪,有时候会发生这种事情的,我总能把那一壶茶都喝光。”一副不大的裘皮手套掉在她椅子旁边的地板上。实际上这副手套是紫貂皮的,可是菲希尔太太故意做出一副忘记了的样子。塞尔玛却不能视而不见。她跑过去拣起来,用刷子刷了几下。她为朋友的大胆和她自己的缺乏勇气而激动得发抖。当然了。对于菲希尔太太,这种把戏早已是轻车熟路。而且,她的派头比富有者还要富有,她是可以担得起这种“忘记”的。“我去弄些烤饼来,”艾米·帕克说,她不再瞅自己的房间了,而是望着某一个舞台。舞台上令人销魂的女演员们一边说着一出戏里的外文台词,一边各就各位。菲希尔太太熠熠闪光。“烤饼?我们还敢吃吗?”她问福斯迪克太太。可是塞尔玛已经忘了该怎样回答。在这间屋子里,她似乎扮演了两个角色,在掷骰子玩。她手足无措了。“怎么?”帕克太太问。“莫非不允许你们吃烤饼吗?”“哦,”菲希尔太太说,“这是身材问题,人总是要考虑身材的。”她的皮肤于巴巴的,有半边脸不时抽搐几下,上面有一片显得很粗糙。不是粘了锯末,这是不可能的;更像是脂粉和汗毛在某个痒痒的地方粘在了一起。不过菲希尔太太没有什么侥幸心理,她甚至在福斯迪克太太的母亲面前也总是把没毛病的那半边脸冲着人家,而将这个“瑕疵”隐蔽起来。这样一来,她看起来就宛若一尊易碎的侧面像,活像她胸口别的那只鹦鹉——那是一枚非常精巧的旧式金胸针。鹦鹉的尾巴镶着闪闪发光的珐琅,眼睛则是红宝石。一条拴在小腿上面的金链子连着一根黄金做成的“栖木”。帕克太太看见这枚胸针,就像许多孩子那样,走上前,说道:“啊,天哪!这真是枚漂亮的胸针。太可爱了!”菲希尔太太抬起眼睛。那眼睛依旧清澈明亮。在这种赞美的影响之下,她的皮肤又充满了活力,嘴唇也变得湿润润的。那种魅力又开始起作用了。她对帕克太太微微一笑。“胸针?是呀,”她说。“不过说起烤饼,我还真喜欢吃呢!哦,吃许多许多你做的烤饼。”因为她早就懂得调情卖俏,对方的性别并不很重要。艾米·帕克想,这样的热情可能会传染给别人。“你知道只是一般的烤饼,”她说,转动着她那只很不秀气的戒指。福斯迪克太太颇为尖刻地笑道;“你会成为我妈妈的终生朋友了。”这位皮肤像白垩一样的妇人对自己的优雅不满起来。她变得肩头瘦削,两手修长,一双脚则无懈可击。任何人对于她的赞美,在她看来都是当头一棒。因此,她坐在那儿,用舌头舔着嘴唇。她的头发在帽子下面露出一个个发卷。由于年纪大了,这些发卷好像洒了一层粉末,而那顶帽子又使她显得很不入时。她的皮肤变成乳白色,不是不健康,而是有点神经质。而所有这一切并没有惹得她不快。“去吧,”她急匆匆地说。“烤饼去吧,我来找几只杯子。”“我用不着别人帮忙,”艾米·帕克说。“什么忙也不用帮。”她突然生起气来,尽管连她自己也说不上为了什么。“古怪的老东西,”母亲走后,福斯迪克太太说。“相当可爱,”李希尔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她已经松弛下来。她正在这所属于别人的房子里四处张望着。“还有这所房子。这才是真正的房子。看到人们实实在在地生活,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亲爱的,你带我来这儿,我太感谢你了。”塞尔玛·福斯迪克不禁纳罕。她可一点儿也不高兴。“这是间极其简陋的小屋,”她说。“没有简陋这回事,”菲希尔太太说。“可是我曾一度憎恶这种房子。”“当然,人们对自己熟悉的东西总是横加指责,”菲希尔太太说。她歪着脑袋。她对她的朋友几乎是正中要害。“丑陋的家具也可能最为有趣,”她微笑着继续说。“因为有一种真实感。”“你莫非对什么都感兴趣?”塞尔玛生气地问。“哦,可不是,”菲希尔太太说。?人必须对周围的事物感兴趣,否则就要生出厌烦。”福斯迪克太太被这位令人赞美的朋友的喋喋不休搞得连气也喘不过来。她说,尽管母亲发布过不用人帮忙的“命令”,她还是要到厨房去看看饼烤得怎么样。她被那个并不存在的自我驱赶到走廊里。她非常不快活,因为她出卖了自己的母亲。她站在一张桌子旁边,桌子上面放着一只带条纹的和面粉用的盆。她身上沾满了面粉。艾米·帕克没有说话。她和着做烤饼的面粉。喘息着。她独自待在自家厨房的这一小段时间里,一直拼凑着这位来访者留给她的那些闪闪发光的零碎印象。这些由她的言谈以及珐琅胸针造成的印象如同细雨飘洒下来。可是她正揉面团,没法对此做出反应,只能把那块揉面用的木板弄得很响。这块木板的最引人注目之处显示出岁月慢慢磨光的痕迹。有一次,她打翻了家里用的筛子。那筛子发出哐啷声。她把它拣了起来,结果裙边不知怎么和里面套的衣服钩在了一起。可是有时候,她更愿意是某个傍晚,在仁立着一簇簇已经日久年深的山茶花的房子那边,她的思想相当巧妙地前后流动着:重访幽暗的洞穴,或者眼下,替丈夫解决些问题——如果他提出来的话。她常常站在那儿,咬着山茶花嫩嫩的花瓣。如果听见诗的话,她会辨认出来。“我木明白她干嘛来这儿,”她对女儿说。她已经看见她走进厨房。“我对你说过,我们不希望给你带来任何麻烦,”塞尔玛闷闷不乐地说。“话虽如此,”母亲说,“有什么目的,也是合乎人情事理的。你认识这位太太时间长吗?”“不短了。就是说,已经认识好几个月了。这已经相当长了。人们都是来去匆匆。”“在这儿,我们对人们都认识一辈子,”艾米·帕克说。塞尔玛说,“我的生活跟这儿的生活可不一样。”艾米·帕克在心里琢磨着她这位客人。这当儿,她会在那间屋子里看什么呢?只是那么干坐着。百叶窗放下一半,屋子里现出一片幽幽的绿色。有的人只剩下自个儿待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总是那么静悄俏的。他们闭上眼睛。可是这一位却会呈现出一种全新的状态。如果她不是一束耀眼的亮光,不是一声悦耳的丁当声,她还会是什么呢?老太太把手放在炉灶上摩挲着,忘了女儿还在那儿站着。她现在经常把人忘记,除非是正想着的人或是正看着的图片里的人。“我不明白,”她说,“人们于嘛要戴那么多的珠宝。自己又看不见。我喜欢放在盒子里瞧,瞧完了再放起来。那是属于我自己的珠宝,豪华贵重。可是这么漂亮的一枚胸针别在胸前……”“你会因此而被人赞美。菲希尔太太不就因为她的珠光宝气而被人赞美吗?”塞尔玛无可奈何地说。她自己不敢戴首饰,生怕丢了,或者被人偷了。艾米·帕克生气了。“呸!”她说。她为她的羡慕和渴望而生气。她没见过什么世面,不认识枝形吊灯,见了醉鬼就逃开。可是,另一方面,菲希尔太太却见过大世面。她坐在那儿,但并不是在等待什么。在这间屋子里坐着就足够了。这屋子就好像为她创造了一条口袋,她早说巴不得钻进去。她见世面是从对男人的了解开始的。她喜欢过那些像马一样健壮的男人,那些散发着烟草和润发油气味的长得很结实的男人,直到她开始怀疑那躯体实际上是虚弱的。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和挑挑拣拣,她嫁了一位有钱的布商。他还收藏家具、稀奇的小古董,以及画着蔬菜的画。他总是充满了渴望。她虽然后悔,可是已经毫无办法了,那是他的生活方式。菲希尔太太继续去了解男人。她曾经和一两个科学家睡过觉,并且爱听他们讲的那套理论。她还认识一位音乐家,经常仔细地跟他谈论巴赫。如果与什么人之间有鸿沟要填平,谈话是绝对必要的。而年纪的老迈,那不过是倒数第二条沟壑。菲希尔太太学会了这个道理。现在,她可以站在她那幢房子的阳台上,妙语连珠,跟人们做相当出色的谈话。到了夜晚,可以用三寸不烂之舌把她的客人们留在自己的身边。她双眉微蹙,用手赶走那些误入歧途,飞到她那张精心修饰过的脸上的飞蛾,或者拂掉荣莉柔嫩的卷须。有的男人——外国人——仍然吻她的手。而她常常报之以甜言蜜语。或者去和那些有着拜伦式头发的年轻小伙子呆在一起。她最善于处理自己和那些爱好艺术的年轻男子们的极有意思的关系。人们请他们来是为了装装门面。当他们在她周围形成一个小圈子时,她把他们的俏皮话再拿来讲给他们听,那些年轻人笑得几乎瘫倒。这老东西。他们简直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不过,这门对她大加赞美的学问和技巧也有让菲希尔太太受不了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到一家与那种有拱顶的走廊相连的店铺里买些小糕饼——那儿有一种别人还没有发现的糕点。她趁她的朋友福斯迪克太太转身称赞那糕点的时候,逃离了那个地方。菲希尔太太两条细弱的腿跑得挺快,在淡黄色的光线照射下,一直跑进那条仿佛是玻璃毛毛虫似的长廊里。那样子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她保护似的。有好一阵子,这两位朋友一直拿这桩事情开玩笑——菲希尔太太买东西的时候,东游西逛,居然迷了路。现在独自待在这间只剩下一些家具的屋子里,她又想起这个插曲,以及她的两条腿曾经为之奔忙的一幕幕的往事。我希望我能清清楚楚地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她心里想,可是我够诚实吗?她坐在那儿,闭着一双眼睛,皱着眉头,这使她鼻子以上的部分显得十分阴郁。她试图记起自己少女时代的样子,可是能够想起来的只是一条镶了圆珠的缎子长裙。是镶了珠子吗?是的,她总是打扮得很漂亮。她还试图记起向生活投去的第一瞥。因为总是有最初的一瞥。对于这一瞥,日后的经验是无法代替的,除了张皇失措。现在就是这种张皇失措模糊了她的视觉。她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尽管在某一个时期,她曾经说出过些天真无邪、漏洞百出的话。这些话甚至已经对此做出了解释。烤饼端了进来,还有上面画着三色紫罗兰的杯子和一把一边有个回痕的电镀茶壶。菲希尔太太连忙睁开眼睛,目光向屋里扫视,而且身子也开始转动起来,活像一盏颇为专横的探照灯,向四周照射着。“帕克太太,”她目光一闪一间地说,“我坐在你的屋子里……顺便说一句,这屋子可是极好的,我把你仔仔细细地琢磨过了。我已经非常了解你了。”“要那样,你了解的可就比我多了,”帕克太太说。她很高兴手里有这些杯盘碗盏摆弄,于是就摆弄起来。“告诉你的母亲,克里斯廷,我天生是个性情直率的人,”这位浑身闪耀着光彩的菲希尔太太命令道。“克里斯廷?”艾米·帕克猛地抬起头。这是什么意思?她心里想。塞尔玛脸红了。这自然是她的母亲不曾知道的一个秘密。就像小姑娘们隐藏的秘密一样,这是她们的一种消遣。信呀,夹在书里的花儿呀,还有自己起的名宇。这个名字其实没有什么可羞愧的,只是当它赤裸裸地暴露在那些一直不知内情的人们的面前时,有点不好意思罢了。这个名字她是为那些朋友,或者不过是熟人取的。这些人突然间继承了某个地位较高的封号,使她对他们觉得害怕。生怕人家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跟她断绝来往。因此,作为一种更为亲密的保证,她让她们称呼自己为“克里斯廷”、此外,在加诸她身上的所有东西里,她最讨厌的就是“塞尔玛”这个名宇。这种赤裸裸的自我,是最让人讨厌的。“是个名字,”瘦削的福斯迪克太太边咳嗽边说。“有些朋友这样称呼我。”“哦?”母亲疑惑地问,降低了说话的声音。可是,塞尔玛就是塞尔玛。可怜的塞尔。老太太坐在那儿,自己都觉得脸红。这些奇怪的事惹她发笑。奶油从做得很好的烤饼里流出来,一直顺着手指缝流下来。傻姑娘,她心里想,然后她舔了舔手指,而且很欣赏自己这一做法。吃烤饼的时候,两位来访的客人牙齿露得十分艺术。这当儿,她们开始议论梅珀尔。她嫁了一位什么勋爵。老太太认她们讲的只言片语中听出,这位梅珀尔尽管有好几辆汽车,实际上挺穷。“因为他对她简直太坏了,”菲希尔太太说。“不过,那地方蛮漂亮,”福斯迪克太太小心翼翼地说。因为不了解梅珀尔,她对她进攻的“炮弹”便射得很胆怯,甚至包含着冒险。可是她就爱玩这种觉得担心的游戏。“哦,她那个地方呀!”菲希尔太太说。“上次我们聚会之后,开车去看过他们。可怜的梅珀尔的自尊心一定受到了伤害。她那个地方,嘿!你能想象出是个什么样子吗?尽是些橡木家具和楼梯。或许你喜欢橡木。”福斯迪克太太本来并不讨厌橡木,此时却只能随声附和,冷冷地用鼻子哼了一声。“不过现在他们在安泰伯斯,”她说。实际上,她是从报上看到这个消息的。“在安泰伯俾——”菲希尔太太拖长声音说道,“在蓝鸽区。哦,是在那儿。可怜的梅珀尔。那些有名的书信中有一封写到过这地方。那些信读起来就像一张公共汽车时刻表。很美妙。不管怎么说,那些可怜的人在那儿。在蓝鸽区!”她尖叫着,“这简直是发疯了。冬天蓝鸽区简直是天堂。纯朴、自然。可是夏天,我们都知道,那儿可是臭气冲天!”福斯迪克太太已经缩回来了,明白她永远不会超过她的朋友,永远不会知道内情。在这种可怜巴巴的时候,她开始想她的丈夫。福斯迪克夫妇为什么一直没去欧洲旅游是一个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的问题。反正他们就是没去。因此,谈起这种事情,塞尔玛·福斯迪克经常陷入窘境,或者落进圈套。她简直是摇摇晃晃地从那困境中走过来的。“当然,”她说,“夏天法国南部的气味确实不好。不过,给我一片凉爽的、干净的海滩就够了。我想,这大概是我的英国血统所致。”但是非希尔太太关上了她的话匣子。她太生气了,不想再说什么了。此外,她那张嘴也暂时变得虚弱无力了。等再有了说活的力气,她拢着头发——这头发开始生出来的时候是红颜色的,现在因衰老而要掉光的时候更红了——很小心、很和善地说:“对于可怜的帕克太太,这些话题没有一点是很有趣的。”老太太拿不出像样的理由说明不是这么回事儿,最后变得坐立不安,面对跟她坐在一起的这两个乏味的女人,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的女儿,按照常理可以说是了解的——即使事实上并非如此。这第二个女人却很使帕克太太恼火,就像使人恼火的梦一样,第二天早晨总不能清清楚楚地浮现在眼前。现在就是这样一场五光十色的梦,带着微笑、故事和突然生出的和善逗弄着你,可是你要察看那其中包含的秘密时,它就不会老老实实在那儿待着了。帕克太太在她那张热烘烘的椅子里挪动了一下身子,说:“我很高兴你和塞尔玛有那么多共同的东西可以在一起谈论——共同的朋友和别的话题。”“不过,你也很可能认识我们一直谈论着的这个人,”菲希尔太太很周到地说。“我们说的是梅珀尔·阿姆斯特朗。他们从前就住在这个区。他们的府础叫格兰斯顿伯里。”菲希尔太太似乎因为讲出这件事情的原委而疲乏。她找她的手套,而且现在很高兴能有这块裘皮供自己摩拳。这间丑陋的屋子不过是她短暂停留的地方。“我当然认识阿姆斯特朗一家了,”帕克太太怀着一种优越感说。因为她说的这个区和那些往事她最有发言权。“阿姆斯特朗先生是我最了解的一个人了。而那几个姑娘我常见,还跟她们聊天。”“那真是一所漂亮的房子,”菲希尔太太说,她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了。她打量着自己那两条瘦骨磷峋的腿,腿上套着的那双长统袜完全是虚伪的装饰。“现在可是一片废墟了,”艾米·帕克有点蛮横地说。她觉得出自己鲜红的嘴唇在丰满、仍然富于性感的脸上向后撇着。“早就没人管了。你该去看看那地方,”她说,这位妇人现在谈及的话题对于她可算是“得心应手”了。“到处是一把一把的葡萄藤,树根把地板都顶破了。”她好像正从废墟里走过,使房子震颤了一下。“太惨了,”塞尔玛说。她站起来,又一次意识到自己对自己并不欣赏。除了对能够限制自己的期望这一点尚且满意外,她从不自我欣赏。“那么富丽堂皇的一所房子。菲希尔太太做姑娘的时候常在那儿住。是吧,马德琳?”马德琳从一堆死灰中升起来。艾米·帕克从牙缝里急促地吸了一口气。“啊——”她说,“这么说是你,马德琳!”菲希尔太太没有人帮助,就已经站起来了,做了一个她因之而闻名的姿势,说道;“怎么?我们以前见过面?”“没有,”艾米·帕克说。“确切地说没有。你骑着一匹马沿着大路走。一匹黑马。你穿着一套女式骑装。我想是墨绿色的。反正是深色的。”“我确实有套深绿色的骑装,”菲希尔太太兴致勃勃地说。“穿上它显得非常潇洒。我骑着马到处游逛,也经常应邀到乡下别墅里住些日子。可我对你提到的这条路役有特别的印象。一个人不能把一辈子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情都记住,帕克太太。”“我就能,”艾米·帕克说。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我想,我能。”“这该是一桩多么可怕的事,”菲希尔太太反驳道。艾米·帕克站起来的时候,往事的回忆使她的动作变得迟缓起来,也显示出她的一种思想风貌和高度。“你还记得那场大火吗?”她得意洋洋地问道。“那场丛林大火?那幢烧着了的房子?”这两个女人似乎被用符咒召唤而来的火的音乐激动起来。“记得,”菲希尔太太说。艾米·帕克的情绪本来还会更加炽热。从青年时代以来,她就不曾这么激动过了。可是那另外一个女人却情愿事情赶快过去,生怕她被烧成灰烬。“那大火燃烧的样子也有让人振奋的一面。”她说,竭力摆脱往事的回忆,“你知道,我差点儿烧死在那场大火里。幸亏有人把我救了出来。”“我想,我刚能记住格兰斯顿伯里那场大火。那时候,我还很小,”塞尔玛·福斯迪克说。“你应该慈悲一点儿,别把这个事实说出来,”她们被迫走出来的时候,菲希尔太太笑着说。艾米·帕克没来得及换鞋,穿着拖鞋跟在她们后面。她想起那个头发被火烧焦的丑姑娘。总之,她怎么也不能把马德琳一直留在她脑子里的那个可爱的形象完全排除掉。可见,已经消耗殆尽的诗意,必须从体内排除出去。如果需要,一定把那形象作为苦涩的东西除掉。“格兰斯顿伯里在那边的什么地方?”菲希尔太太站在台阶上说。在这个清冷萧索的花园旁边,她蜘橱不前了。“我们能从这儿看见它吗?”从后面看她要更老些。“现在看不见了,”塞尔玛说,“树都长得很高了。”菲希尔太太似乎要踮脚尖,就好像她的肌肉还像先前那样结实。福斯迪克太太连忙伸出一只手,扶住她的胳膊肘,她觉得还是不这样看为好。塞尔玛·福斯迪克已经变得相当温和了。她可以爱那些依赖于她的人,她可以从弱者身上承袭一种力量。天空下面——那天空像朵丁香,是淡紫色的,云霭还未退尽——女人们沿着那条破砖头铺成的小路慢慢地走着,小路上生出一块块黑天鹅绒小垫子似的苔藓。除了几只叫声清脆的小鸟,花园像这三个女人一样寂然无声。一方面是这两个要离去的女人,她们似乎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不过,如果时间允许,或许会意识到的;另一方面是一个还要留在这儿的人。与别人相伴,她虽然很不自在,可是此刻,甚至连这种不自在也不能放弃了——她就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养成了这个习惯。不一会儿,一个老头从花园那边走了过来。他在树枝下面弯着腰,还不时分开灌木丛的枝叶。他穿一条蓝颜色的裤子,裤脚皱巴巴的,身上的衣服宽松而舒适。他满脸皱纹,在阳光下现出桔黄色。这位皮肤粗糙的老人跨过潮湿的土地走过来。从他踩过的泥土中,升起一股潮湿的气味,但并不难闻。艾米·帕克伸长脖子。她的眉毛闪闪发光。奇怪的是,这眉毛仍然密而黑。“这是我的丈夫,”她说。老头走过来的时候,塞尔玛吻了吻他。因为她总是尽最大的努力使自己做得像个女儿。菲希尔太太将那只戴手套的手向他伸了过去。他们都站在已经变得微弱的金色的阳光下面。斯坦·帕克似乎并不想看这个陌生的妇人,却把这一点归罪于那落日的余辉。“你上哪儿去了?”妻子生气地问,脸上却挂着一丝微笑。“在那儿,”他说,朝太阳眨了眨眼睛。显然,他的意图是不想多做解释。“我在烧一堆垃圾。”确实有一缕青烟正冉冉升起,还飘来一股烟味儿,几条淡淡的火舌在树枝背后摇曳。“我的丈夫点火是一把好手,”艾米·帕克说。“我想大多数男人都有这种嗜好。一旦点起来,就站在火堆跟前,瞪着眼瞅那燃烧的火。”她本来想从中挑点儿毛病,可是想起丈夫的优点,便作罢了。于是他们一起站在这位陌生人面前。他们在一起。她心里想,这人还像先前一样,让我捉摸不透。“这味儿可真好闻,”菲希尔太太真诚地说。“这是冬天的气味。这儿的一切都是可爱的,简直没有穷尽。”“你养蜂吗?”她突然向老头转过脸来问道。那一轮火球似的落日和那小小的跳跃着的火舌在他们身上抹上一层柔和的金色。“不养,”斯坦·帕克说。“说实话,我甚至从来没想过这事儿。”他看了这个女人一眼,因为觉得很奇怪她居然会向他提问。他打量着她那张皱巴巴的脸。那脸上,一双眼睛仍然很灵活。“我真希望能养蜂,”菲希尔太太说。“我知道这事儿不大合乎道理,可是我喜欢走出去,打开蜂箱,瞧里面那些熙熙攘攘的蜜蜂。我知道它们不会加害于我,哪怕它们都飞到我的手腕上。我不怕它们,那简直是可爱的、黑色的活的金于。可是现在太迟了。”这说的是些什么话呀!艾米·帕克问自己。金色的火焰所表现的力量太强烈了,她感到一种折磨。不过没有理由设想斯坦把这个女人误认为火光,或者把她的说话声误听成是蜜蜂的嗡嗡声。尽管他站在那儿微笑。“蜜蜂养起来费事,”他说,“会得病,还会死呢!”“这么说,你是那些人中的一位了,”菲希尔太太说。尽管她到底怎样看他还很难说。塞尔玛·福斯迪克把衣领竖了起来。她说:“要是总这么站在潮湿的空气里,我们也都会得病死掉的。”那是对离她而去的人们说话时的声音,有一种甜甜的娇嗅。说完,她便领着她的朋友走了,生怕她们此次来访最终是一次成功,而没有她的份。菲希尔太太坐在汽车里,朝窗外微笑着。她本来想说点儿什么,说点儿分手时让人难以忘怀的话,因为这是她的习惯,可又说不出口来。她那张干瘪的脸在帽子下面一动不动。真奇怪,这些蜜蜂居然带着如此的激情钻进她的脑袋。它们肯定是钻进去了,它们本来也应该做作一番,可惜不会。现在当她惊讶地望着朋友的双亲居住的这座四四方方的木头房子时,那种对于错过了的某种可能性的可怕的留恋之情咬着她的心。所有解决办法都从她心底逃遁而去了。有一次,在她解雇了的那个女仆那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她在一张松木梳妆台上看见一本关于做梦的书。她如饥似渴地、很快地阅了一遍,身上戴的那些珠宝在发黄的纸张上晃荡。她想从中找出一种含义。后来却大笑一场,把那本名不副实的小册子撕了,暗自庆幸没有让那些憎恨她或者尊敬她的人看见。现在,为了找到精确的含义,她望着老两口的脸,特别注意看老头那张脸。既因为他是个男人,又因为他那桔黄色的皮肤有一种静静的火的光辉。但是他没有看我,她心里想。她变换了一下坐的姿势,把那只戴手套的手搁在汽车的车窗上,就好像再向前挪动一下,她就会俯过身去,翻开他的眼皮。那样,他们就可以面对面地看着对方了。可是,她被那辆汽车拉走了,穿过那堆正在熄灭的火冒出的缕缕青烟。那火是他烧垃圾点起来的。她意识到,生命只能触摸,不能融合。即使在那燃烧着的楼梯之上,他们早然不时紧紧偎依在一起,目光所能触及的也只限于眼球细微的血管。艾米·帕克碰了碰她的丈夫。“天很冷,”她说。“我们回去吧,斯坦。待在这儿对你的腰设好处。还有我的腿。”她甚至喜欢把他的疼痛和自己联系起来。“我很高兴,她们总算走了,”她说,打了个呵欠,活动了一下牙床。“你不高兴吗?不过,你那阵子还没来。她是个让人快活的女人,还说了些可笑的事情。”客人走了之后,她沿着那条小路慢慢走着,身上穿着一件旧羊毛外套,十分舒适,还不时摩挲着她早已熟知的什么树的树皮直到恼怒地想到她的丈夫还一直没有说话。“她做姑娘时来过这儿,”她小心翼翼地说。“她是这么说的。住在我们这个地方什么人的家里,斯坦。”可是丈夫又犯了他那个老毛病,不答话,也不露声色。艾米·帕克“血气”尚存,立刻爆发出来。“不过她现在老成什么样子了,”她笑了起来。“吃烤饼时,奶油抹了一嘴。当然,她很快就擦于净了,可是已经有人看见了。”“如果在这个地区,她就只能是住在阿姆斯特朗的家里了,”斯坦·帕克说。“你注意她的头发了吗?是红色的。”“那是自己染红的,”艾米·帕克因为知道底里而冷冷地说。“有的女人就这么干。”你的头脑这样简单,或者你真是这样简单吗?她问自己。因为得不到回答,便走进那幢房子。他跟在她身后。这是他们休养生息的地方。薄暮时分,他对一切都怀着感激,对于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并不询问。夕阳火一样的余辉只剩下一线鲜红。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在那幢燃烧着的房子里,会有震颤着的竖琴和姑娘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