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帕特里克·怀特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0:17
|本章字节:42830字
最近几年之内,沿着帕克夫妇一直居住的杜瑞尔盖的那条大路,另外一些人家又盖起了房子。原先那几栋薄木板房早已成了这一带风景的一个部分,现在却好像都被这些新房子挤到大路后边去了。那些木头房子立在那儿。每一幢房子都被树木包围着,就像荒漠蚕食中留下的绿洲。这些房子正处于被遗忘、乃至坍塌的过程中,最终将和曾经在里面逗留的那些人的白骨一起,被一扫而光。不管怎么说,他们已经无足轻重了,不是一事无成的人,就是些年事已高的老人。如果这旧村落的魂灵相互打扰的话,只要关上门窗,打开收音机,就可以从那砖砌的房屋中驱除掉不安的情绪。这些砖瓦结构的房屋显然占据了优势。有深紫色的、缸砖般的蓝颜色的、牛血红的,还有公共厕所。在这里,家庭生活形成了一套做法。已经忘记为什么是这样,但总是严格按照正统去做的。有一次献上了牺牲品。那是使用吸尘器时把一只猪给电死了。是在一个闷热的早晨,马缨丹的篱笆里散发出一股死猪的气味。这里有那些无足轻重的破旧的木头房子,有不透风雨的砖瓦房。还有另外一种房子,这房子让人看了就生气。为了反对盖这种房子,人们简直希望镇议会能够修改它的政策。这是用纤维板和水泥搭成的房子。这种房子像是露在地面的岩层,只不过是在不同矿层而已。这种房子支撑不了多久,这对他们当然有利。可是到底能支撑多久呢?与此同时,人们在这儿装模作样地过日子。年轻夫妇离家的时候,把门锁上,就好像它们是不住人的。有个孩子闹着玩,在一个屋子上踢了个窟窿。到了夜晚,这种纤维板搭的房子回荡着各种各样的响声,在爱恋或者争斗的重压之下,改变了它们的形状。然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在月光下仁立着,显得那样脆弱,渐渐地溶于梦乡之中。他们周围发生着的所有这些事情并没有影响帕克夫妇的生活。之所以不能影响他们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正发生着的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对于他们几乎都不可信。记忆中的那些往事能把砖头劈成碎片、研成粉末。那些仍将发生的事情,必须和生活的溪水平行地流淌,而不是在同一条小溪里荡漾。切切实实影响了这两位老人的事情是,他们的财产已经分成几份,而且大部分都卖了。这是从帕克先生生病之后不久开始的。在光线柔和的傍晚或者早晨,那几头无法改变的奶牛站在那儿,在灰颜色的木桩上蹭着脖颈。老头还像以往一样,向牛棚走去,不过比以前更加神情冷峻。有时候,皮肤突然一阵刺痛,搞得他脸上露出一个意想不到的微笑。他的妻子经常腿痛,而且屁股老大,日见衰老,牢骚满腹,总是依恋着那几头奶牛,似乎那就是她生存的目的,不敢拿别的任何事物代替。就像许多心理上很紧张的老年人一样,他们不能很有条理地控制自己,总怕一下子垮了下来。所以他们继续沉重、缓慢地干活。他们还是手工挤奶。帕克先生不用机器挤奶。他说,挤奶器对奶头没好处。年轻人望着老帕克掩口窃笑。不过,好歹他只剩下那么三五头奶牛了,而他那个地方实际上已经变成郊区了。他们的存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那样微不足道,所以也没人费心劳神去想这些事情。不过,既然活着,就得干点儿事情,这倒是显而易见的。女儿福斯迪克太太开着她自己那辆车来看他们——他们现在有两辆车了。大部分人都不认识福斯迪克太太,或者过去认识,但早就忘了这就是塞尔玛·帕克。对于那些可能认出她的人,她并不加以鼓励,总是眯细一双眼睛,直到皮肤完全遮蔽了她的道德之心。对于那些根本就不认识她的人们,她更是不屑一顾,坐着那辆锃亮的黑色小轿车,一闪而过,把那些平庸的、或者趣味低下的东西很快甩到身后。父亲等待着女儿回来。他的眼皮和手腕都已经像生了群屑似地粗糙,但他的牙齿还很好。他对女儿微笑着。“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塞尔?”因为福斯迪克太太曾经寄来一封便笺,说有些事情,她希望跟父母谈谈。她喜欢这个动词,这个词听起来谨慎,而且语气坚定。“哦,”她边笑边看着他,暗暗地为自己和这个地位卑微的老人、同时也是她的父亲,保持这样一种疏远的关系而高兴。“是一个小小的计划。我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个计划。倒不是因为这是我的计划,或者我想强迫你办什么事情,而是这样做合乎情理。达德利同意。”福斯迪克大太是这样一种女人,估计会遇到什么阻力时,就要搬出她的丈夫。“你看起来有点累了,亲爱的,”她说,从汽车里下来,向父亲走过去。她吻了吻他。她自己常生出些疲累之感,便希望别人也精疲力竭。但是她注意到,父亲的皮肤还颇有点活力,她不由得脸红了,不过也只是红到一定程度。她是个弱不经风的女人,但是很有劲地提着一只鳄鱼皮手提包。“我不比先前更累,”老头说。“不,爸爸,”女儿边说边从一个矮树丛上提下几只蜗牛,用脚踩死。“你要是不觉得累,那就是不累。”踩死的蜗牛使她退缩了几步,不过出于好奇,她还是回过头瞥了一眼。“你太爱那几头奶牛了,所以连累都不觉得了,”福斯迪克太太说。“爱那几头奶牛那是肯定的,”老头说。“奶牛是不错,可正如人们说的那样,我又没跟它们结婚。”“我一直在想,”女儿说,“有人跟他的牛还真的结下了不解之缘呢!”老头鼻子里哼了一声。“要是没有结下这种不解之缘,”塞尔玛·福斯迪克说,“那就好办了。”“怎么,好办?”“把它们装上一个那样的东西送走。那叫什么东西呢?木头筏子。第二天早晨在床上多躺一会儿,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要是喜欢的话,第三天早晨就再多躺一会儿。直到你习惯了啥事儿也不干。哦,我说什么也不干,意思是,你还可以有某种癖好。你不是干木匠活的吗?那一定十分有趣。刚砍伐下来的木头那气味实在好闻。再说,你还哪儿也没去过呢:晤,你可以出去走走嘛。和可怜的妈妈一起。有时候,你们可以在星期天去我们那儿。平常,星期天我们家很清静。因为大家都在家里待着,跟他们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你不喜欢这样吗?”斯坦·帕克没有说他是否喜欢这种生活。他当然喜欢长时间地坐在那儿,看一只幸兔于那只脚的践踏的蜗牛爬行。他愿意坐在那儿,在他有生之年,穿过层层雾霭,寻觅他走过的那条银光闪闪的、细长的小路。但是他没有说出来。塞尔玛·福斯迪克不耐烦地想,老年人总是很容易受刺激。如果是个小孩儿——她自然还没孩子——她就可以把她自己的思想植根于他的心中,而且眼看着它成长,就像沙土地里长出的芒果树。自从她脱离真正的生活,便忘记了自己的童年。但她并没有因此而不发表自己的宏论、尽管要说服这个老小孩儿也许会很困难的。事实上,他并不像女儿想的那样。他会考虑,或者说已经在想女儿说的那些事情了。即使不是为了这些理由,他也完全能够放弃。塞尔玛真自,他心里说,我不是那种笨蛋。当然,她的话也不无道理。他可以按照她的建议处理掉奶牛,甚至放弃更多的东西,土地,以至于他的全部生活。仅仅因为那不是他所应该死抱住不放的东西。这道理显而易见,简直耀人眼目。他看起来脸色不好,对他来说那就是苍白了。“你会体验到,休息下来可好多了,”塞尔玛拍着他的手掌说。因为他当时和以后都没有拒绝,所以在那个懒洋洋的早晨她离开那儿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怜悯和得意。怜悯的是,她看到这个可怜的老头已经日渐衰老,得意的是,她是作为指导这些愚昧的人生活的良师出现在这里的。她喜气洋洋,驱车而去,错把有助于人当作自己的力量。她走了以后,斯坦·帕克在他的牧场慢吞吞地溜达着,脸上是一副茫无目的的表情。这是脑子里的思维活动经常表现出来的一种表情。这当儿,心灵深处的波澜和周围的景色交融在一起,那田野的风光带着愈加浓烈的感情向他奔涌而来。树木包围着他,云彩怀着他从末体验过的柔情,在他的头顶聚集着。他简直能摸得着那团团云朵。现在,在他本来应当表现超然的时候,他却有点紧张,用一根小树枝不停地抽着裤腿。因为这属于他又不属于他的景色实在是太强烈、太生动了。于是他弯下腰,看几只蚂蚁拖着一个蝴蝶翅膀从一堆碎石上爬过。那是一群激动得发抖的蚂蚁专心致志的劳动。他突然把那个蝴蝶翅膀抢过来,向阳光明媚的空中扔去。翅膀上下团飞,闪着微光,又回归于自然。但是就在它仍然飘动着落下来的时候,他转身走了。心被上帝的逻辑所包含的冷酷撼动了。这以后不久,他们就开始分批变卖帕克家的财产。这桩买卖很好成交。因为地是好地,而且这地方是一个正在开发的区域。老头不用亲自插手这件事情,因为有他女婿,他的女儿更积极。在那些必要,但又没什么意义的事情上,他放手让别人去干,使得那些有关人士很高兴。因为他的驯良和对他们的尊重越发显示出他们略胜一筹的天才。很快,他们就对他这种要不然也许会被人看作平庸的表现,采取了一种颇为伤感的态度。这个可怜的老头,他们微笑着想,没有做生意的头脑。于是他们就特别注意他不让什么人,甚至被他们自己欺骗了。帕克夫妇把大片的土地都卖了,只给自己留下三四英亩。他们那幢房子后面是那条溪谷,旁边是一块围起来的牧场。他们还留了一头长了两只不对称的角的奶牛。冬天,帕克先生种了一片白菜。碰到天气暖和,他的妻子穿着一件旧毛线衫,在一行行白菜中间蹒跚着,不时弯下腰,拔起一株长得不是地方的小草。有一天,艾米·帕克在白菜地里溜达的时候——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极力想回忆起一点什么。一种联想造成的焦灼不安袭上她的心头。在这个圆白菜组成的世界里,年轻时的情景又回到她的眼前。她仿佛又听到装满了青绿色白菜的大车赶了过来,听到晨雾中大车套绳的劈啪声。她从窗口探出半个身子,跟丈夫说话。她想起了所有那些早晨。他把只有几片嫩叶的莱秧栽到事先已经用锨柄捅好的窟窿里。她想起他们在阳光下干活时丈夫那一双胳膊。想起他手臂上的汗毛、手腕上的血管。突然,她觉得好像再也见不着他了。于是她急匆匆地从那一行行圆白菜中间走过。那是大而绿的结实饱满的大白莱,不像记忆中那块菜地里闪着微光的纤弱的莱秧。她急于和丈夫在一起。他从不远离她。即使愿意,他们也已经无法从对方身边逃开了。“我们为什么不把白菜卖掉一些呢?”她气冲冲地问。他正在挖几个土豆,准备晚饭时吃。“我们根本吃不了。那些该死的大自莱,我们会吃厌的。”“为了几块钱,不值得费那么大的劲儿,”斯坦·帕克说。“还得装在大车上拉到市场。”“那我们拿它们怎么办呢?”她问道,踢了踢一棵鲜亮的、富有弹性的白莱。她站在自菜地里,有点不知所措。而且也许希望他也变得不知所措。“我们吃一部分,”他说,垂着眼睛,因为她至少使他停下了手里的活儿。“再送给别人一些。那头奶牛也得吃不少。而且我们还能想出些别的法子,”他说。他们站在那儿,过去和现在地里的“明珠”成了些可笑的、充满嘲讽意味的“胶皮蛋儿”。“你就爱没事生闲气,”他小心翼翼地说。只能这样解释。“我想弄清楚个所以然,”她一边看,一边揪着身上穿的那件旧毛衣磨损了的边儿。但是他没法儿解释,他们为什么还要继续在这同一块白菜、地上生存。喜鹊飞来了,还有叽叽喳喳的红嘴鸥,和一些不知道名儿的小鸟,落下来,在潮湿的泥土中啄食,就好像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不在那儿站着。别人,比如塞尔玛,说。如果你不知道该做什么,可以干干木匠活儿,织一件罩衫,或者到哪儿去旅游。艾米·帕克没有知识,不相信还有什么可以从这一片混乱中逃脱的办法,除非死了。不过有一次,她也确实想试试那另外一条路子——是开玩笑,嘲笑他们自己,但也还怀抱着希望。她说;“我们为什么不到什么地方走一趟呢?至少到城里逛逛。我的意思是,死以前正儿八经地游览游览,于点儿什么。我是说,即使失望,也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她的丈夫在心里琢磨,那得花多少钱,也许要花许多钱。当然,他不是个吝啬的人。他只是谨慎。妻子笑了起来,很为自己出的这个馊主意而羞愧;也很高兴,他们没有付诸行动。她想象过许多可能出现的可怕情况。甚至一天的旅行都让她便秘。他们担心吃不上煮得很烂的肉。他们只吃用自己的牛挤的奶做的炼乳甜食。所以,他们哪儿也没去。可是后来,他们突然要进城。那是一天傍晚决定的。他们打算在城里待一个星期,住一家价钱公道的旅馆。出门期间,请杰克·芬莱森来帮着挤挤奶,撒把细糠喂喂鸡。这个决定把斯坦·帕克激动得两手发抖,妻子则满脸通红。她兴高采烈,太阳穴和鼻翼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我要去海边,”她贪婪地笑着说。“坐在松树下面,看潮水涌过来。”“那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呢?”丈夫问。手上正揉着的烟草撒了一点儿。“你不懂,”她说,就好像她懂似的。因为她从来没有成功地、完全彻底地爱过他。有时候就必须刺一刺他。只是他已经不再为她的这种刺激而痛苦了。不管怎么说,这两个老人真的出发了。他们在一个素朴无华的旅馆住了一个星期。本来,他们可以在更好一点的旅馆下榻。可是怕人们以衣帽取人,便选择了一个里面铺的漆布旧了一点的旅馆。他们总是向那位拿房间钥匙的小姐道歉,并不是完全用言语,而是以他们那种谦恭的态度。但他们很高兴。他们高兴能活到今天,还活在世上。这一对体面的老夫妇在大街上逛,没有去看那没有个性特征的海浪。他们发现自己还很健壮,而那种远离尘世的生活也许为他们提供了这种健壮的支柱。有一天夜里,夫妇俩在大街上走着,听见收音机里一个圆润的嗓音在歌唱落日的余辉和对尘世的厌倦。“她在唱什么呢,斯坦?”艾米·帕克问。“不知道,”他说。“我一句也听不明白。”他们都笑了起来,还颇有点不屑一顾的优越感。一种奥秘,如果你拒之于思想的大门之外,也就无所谓奥秘了。不去理会它要比弄清楚它还好。于是他们继续走自己的路。城市永远不会长时间地静止不动。他们也不会,一切都如一场梦,只是少了几分个人色彩。两个老人朝一座玻璃镶成的大厦里面窥视着。这大厦似乎只是为别人开放的。特别在紫色灯光闪烁的夜晚。他们做着别人的梦。我们什么时候从梦中解脱出来呢?他们的面孔现出疑问的神色。他们自己那些没有色彩的梦要平淡得多。尽管有时候因仇恨而感到窒息,有时候又被爱恋折磨得死去活来。有天晚上,斯坦说他们该去看场戏。“是《哈姆雷特》,”他说,“莎士比亚写的。”“哦,”妻子说,对于她来说,这样大胆的举动简直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了。这个建议似乎把丈夫身上隐藏着的某种东西揭示出来了。她心里说,我不喜欢的正是斯坦身上的这种东西,我不喜欢他有什么秘密。因为尽管他要带她去看他说的这出戏,她还是觉得不能和他分享其中的快乐。不管怎么样,他们去看戏了。他们不时停下来喘着气爬上高处的看台,尽量找不起眼的地方坐下。他们从那儿向下望去,目光掠过门把手和墙上雕刻的小天使,一直射向这个形似碗体的金色剧场。那里已经熙熙攘攘,坐满了正等着看戏的观众。各种气味和灰尘,各式各样的笑声和热烘烘的气流,都从这只“大碗”的底部升起,使这位坐在“碗边”上的老妇人一阵阵地发呆。她看得不大清楚,这就越发让人恼火,也更少一些神秘的色彩。她看见一个女人好像没穿衣服,是真的没穿吗?只见她胸前捧着一束紫罗兰。灰色的雾气从她的肌肤缓缓升起,后来在她身上凝固不动了,显露出是她身上穿着的衣服。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音乐从乐师们坐的那个小而窄的乐池里泊泊流出,许多东西因为变得太牢固而无法再飞腾起来,连座位也太结实了。剧场里一股热烘烘的糖果和消毒药水的气味。“这些女人们这副打扮还能觉得出她们穿着衣服吗?”艾米·帕克问。“她们如果觉得没穿衣服,那大概就是她们的本意,”丈夫说。“戏要开始了。”大幕好像着了火一样。火焰熄灭之后,眼前现出他的童年。只是那些书中的字都幻化成一种形体,穿着长统丝袜走啊,跑啊。母亲也在那儿,患关节炎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正指点着,向他解释。但是不管现在还是那时,这出戏都无法解释,沿着自己的思路发展下去,像生活,也像梦。他能闻见那本印着一片片棕黄色水迹的旧书散发出来的潮气。妈妈告诉过他,这是有一次发洪水弄脏的,但他忘了。他想起了霍雷肖。他是他的一位朋友,一位对生活和他有相近的理解和相似的男子气概的朋友,年龄比他大一点。他的友谊曾经是他所向往的。可他几乎是在没有半点儿友谊的情况下度过童年的。他在高高的草丛中闲逛,在树枝堆里躺着,等待慢慢长大。他确实长大了,也曾经与幽灵、鬼魂打过照面,尽管谁也没有发觉。比如说,他跟那绿色的灵光说话时,他们大概连他嘴唇的翕动都不曾看见。这灵光像霍雷肖以及他的其他朋友那有血有肉的幽灵一样,带着某种预言,从天空中慢慢地、静悄悄地划过。这便是使得人们叫喊起来的原因,如果他们是那种爱叫喊的人的话。那些“霍雷肖”们——他后来认识的在战争中被杀死的好人们因他们自己粘乎乎、冷冰冰的肉体而大声呼喊。“亏他们想得出,鬼魂。这可是胡说八道了,”艾米·帕克说。她笑了起来,但很喜欢这出戏。她唯一看见过的“鬼魂”是从镜子里瞧见的自己的良心。它生着一张灰白的脸,而且只要不去瞧它,刹那间就消失了。可是这个绿色的幽灵头上还戴着一顶王冠。她想象着演员们的苦衷。这可不是男人们于的活,只是站在那儿说呀,说呀。可是生活不是聊天,生活是脚踏实地地过日子。于是,老太太抓着她正靠着的那根钢栏杆,心里想,她经历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她坐在门廊下放着的椅子里,听着倒挂金钟窸窸窸窸的响声。彼时彼地,她愿意看、愿意想生活中那些活生生的例证。利奥,那个男人。可是那一切都隐没了。只有这个剧场包围了她,对于那其中的一切她很不习惯。舞台上说的话在她听来没有什么实在的意思。“我从来没听人说过这么多的话,”她生气地说,那样子简直要骂街了。他不让她说话,她把脑袋扭了过去。他问自己,这个身穿黑衣、白皙瘦弱、在全剧出出进进的男人,难道就是我们一直在心底描摩的哈姆雷特?这是我们的哈姆雷特吗?两个膝盖瘦得可怜。记忆中那些从剧本里读到的文字努力让老头相信,这就是那个哈姆雷特。他有一次见过一匹名叫哈姆雷特的老马。是匹栗色马,不,是匹棕黄色的、阉过的老马,一匹拉车的马。它的主人是个名叫弗尼瓦尔的老家伙。是叫弗尼斯吧?他经常赶着马车到村子里买杂货,不时挥动着鞭子,撵“哈姆雷特”身上的苍蝇。那也算是个“哈姆雷特”。有时候,他穿着一件军用胶布夹雨衣,站在牲口棚里。这件雨衣战后好多年他一直穿着不脱,直到变成绿色,钮扣也掉了,和原来面目全非。那天早晨,或者说事实上许多个早晨,当他搅拌着很好的细糠时,那位真哈姆雷特浮游而来,似乎可以得到某种解释了。然而,那或许又是一种新的困惑?那些灰蒙蒙的早晨,空气里好像布满了一张张蜘蛛网,太阳从云彩织成的更为庞大的网络中升起,野草白色的草籽落下来,附着在大地之上。草籽“轰击”过后,哈姆雷特眼见着蓟花冠毛轻盈的飘动,糊涂了。老头在顶层楼座上,继续被剧中的台词“轰炸”着,几乎失掉了知觉。不过这也让人耳目一新。他心里说,毕竟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像这个剧这样内容丰富。他从倚靠着的铜栏杆上抬起头。他愿意紧紧地握着这个朴素的法宝。不过,我们也是头脑简单的人,他害怕地想,艾米头脑简单,我也头脑简单,连自己也不了解。于是,他又被那些台词表面的浮华吞没了。他在舞台上四处游荡,用探究的目光望着演员们一双双眼睛。因为,这才是他们的本来面目,哈姆雷特是演员扮演的。女人们从书本里读到他,躺在床上想着他。当那音乐的声浪从大幕下面旋卷出来,滞留于她们那裸露着的肩头时,她们颤栗了。有的在胸脯v字形的领口插着鲜花。然而,是斯坦·帕克跟那位温柔的姑娘,说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这些话跟现在舞台上说着的那些话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他还能记得他们站在楼梯口时他说的那些话该有多好,可惜他现在一个字也记不起来了。从那所燃烧着的房子里面升起的诗不是用语言写成的。他还记得,她那红色的头发是怎样燃烧,记得他们烧焦了的头发是怎样纠缠在一起,记得两个人的脑袋怎样紧紧地贴在一起。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说话,灵魂的交流是不需要说话的。“是谁疯了?”艾米·帕克问。他打手势不让她说话。反正不是我!她心里说。嗡嗡嗡,嗡嗡嗡,尽说废话。尽管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儿意思。啊,天哪!她说。她开始沿着那条路望过去。这条路她眺望了一生。远处一位妇人骑着马,胸前插着一朵紫罗兰。诗歌不是文宇写成的。而是她靴子上的马刺,或者缰绳——也许是勒马的链条发出的丁零声。有的人说这声音是残酷的。这位妇人并不颔首凝眸,她已经发现她和别人之间的距离。于是,那残酷的“诗篇”伴着蹄声,从往昔的回忆飘逸而来,一直溶进紫色的天空。她心里说,啊,我啥都不懂,实在是太差劲了。我要会乔装打扮,本来也可以为人所爱。艾米·帕克握着记忆的栏杆,从楼厅向下望去,开始认定那是马德琳。那束紫罗兰马德琳从来没有戴过,但是在那绿叶掩映的安逸的所在,她是应当戴的。于是老太太在黑暗中眯起一双眼睛,望着她那闪闪发光的、柔润的双肩。她看见马德琳抬起一只手,拢着满头秀发,或者是抹掉心中一缕厌烦。等到幕间休息,华灯齐放,那位妇人像肥皂泡一样消失了。“我发誓,那个戴紫罗兰的女人是马德琳,”艾米·帕克弯下腰说。“什么马德琳?”丈夫问。“就是准备跟汤姆·阿姆斯特朗结婚的那位小姐。她还是你从那座着了火的房子里面救出来的。”老太太简直可以弯下腰去采集那些紫罗兰。她记忆那么清新,似乎紫罗兰上的露珠都能看清。她的丈夫慢慢抬起头,带着做丈夫的蛮横,说:“马德琳现在早已经是个老太太了。她年纪比你还大,艾米。而你就已经很老了。”而且很蠢,他看得出。他可以不带偏见地看到这一点。但是爱那些愚蠢的、甚至让人讨厌的老妇人还是可能的。“也许是这样吧,”她说。“可不是,我刚才没想到这一点。”那些生性敏感的老太太,有时候敏感很可怕,而当她们处于这种状态时就越发愚蠢。就好像那种敏锐把她们完全搞垮了。事实上,艾米·帕克是累了。她慢慢地吃着一块巧克力,让甜丝丝的慰藉在没有别人分享的情况下流过心头。马德琳也许死了。不管怎么说,这无关紧要。但是她开始觉得悲伤,或者感觉到一股巧克力味儿。黑暗中,巧克力也有它自己浓重的忧郁。而现在,又是一片漆黑。老太太已经被推进记忆之中那条邪恶的长廊,并且自得其乐。那里面,喘息声和纸翻动的声音窸窸窸窸地响着,就像别人让他们自己的木偶跳舞一样。那些在舞台金色的框架内演戏的人缺乏真实感,因为他们在重复书里的话,而书是不可宽恕的。你不能按照书上写的那些话行事。于是,艾米·帕克——在一团漆黑的笼罩之下,看着舞台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微微点头——从这些话语或者格言之中飘逸而出,就像从她的心胸之中涌流而出似的。她裹着绫罗绸缎漫步。跟哈姆雷特说话的时候,几乎被迷迭香或者花园里别的带刺的植物钩住衣服。尽管她的衣服是红颜色的。身上的缎子传出这样的信息,很难把这位面孔白皙的哈姆雷特看做是王后——一位个头挺大、甚至颇有点五大三粗的女人的儿子。就连王后们也都承受着负担,也都困惑不解。哈姆雷特恨他的母亲吗?啊,雷,雷呀!她说,把你的嘴努过来,那怕一次,我便可以用亲吻告诉你这一切。可是那间房子,那个破旧的厨房,在她的记忆之中,像舞台一样空空荡荡,像哈姆雷特一样没有给予真实的答案。他已经走向漫漫长夜,夜空中布满了雷电和树叶。“哦,”她说,牙缝里塞了一样硬硬的东西,是焦糖,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这些人着起来真古怪。他们为什么要打扮成这副模样呢?”“他们是演员嘛!”斯坦·帕克说,他又在“读”那个剧本,而且对于这场戏他总是莫名其妙。“他们准备演一场王后对哈姆雷特的父亲如何不忠诚的戏。就是跟现在这位国王结婚的王后,在那儿。”“喷喷,”艾米·帕克咂着嘴。演员们很快就以死板而精确的动作表演起来。斯坦·帕克想起这场戏曾经怎样刺伤过他的心,就好像他自己被下了毒一样。可是现在,他并不觉得刺痛了。他仿佛看见那个角色偷偷摸摸地钻出来,坐着那辆蓝颜色的汽车扬长而去。看见那个流动推销员的大块头挤进车门。什么样的痛苦都会满满消失。老头开始在黑暗中搓他那双手上的老皮。他的空虚令他自己吃惊。他在什么地方曾经读过“一只空桶”这样的字眼儿。那天晚上,当他躺在街上呕吐,站在马路上朝上帝吐唾沫的时候,他已经把什么都倒空了。许多年以来,如果不是那些记忆的“豆粒”在脑子里滚来滚去、哗哗作响的话,他那轻松、和谐但也空虚的生活本来会很快乐的。现在,他生气了。这场戏是朝哪儿发展呢?他搓着一双手问自己。他虽然已经不再干活,可这双手依然像蟹壳一样粗糙。“这个做法可真是太怪了,”艾米·帕克说。“什么做法?通好?”“不是,”她哺哺着,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往那个男人耳朵眼儿里灌毒药。”她受不了人们治耳朵痛时,拿一只咝咝响的小勺往里灌甘油或者热油。她打了个寒战。这些想头从她头脑的每一个通道流过。是那些慵懒而漫长的下午毒害了她。她等呀等,简直能在墙上撞开自己的脑壳。那个男人,那个没用的家伙。装模作样,好像不想做那些事情,而事实上又确确实实在做着。黑暗中,她动了动,朝丈夫靠得更紧些。哦,你已经捱过了那个年代,你已经不需要这一切了。你现在到了什么都不需要的时候。她想。或者,惊慌之中,那个时刻像一缕光、一股声浪从灯光明亮的舞台照射过来,笼罩了她。你什么都需要,可又不知道到底需要什么。我要斯坦,我要雷,王后说。我说不准我有些什么,也说不准我是否知道我有些什么。当王后和那几个影子似地跟随着她的人看不下去那个表演死板的小片断,逃进黑暗之中,舞台上一片喧哗。看起来她是吓跑的。老太太坐在顶层楼座上怏怏不乐。她想重新得到她的小男孩。她正坐在那张大铁床上,在跟年轻的丈夫摩肩比膝。戏——《哈姆雷特》这出戏还在继续演下去,包括其中的疯狂以及所有别的内容。菲利娅不那么动人,她缺少个性。不像巴布有一次那样让我害怕。因为现在我已经习惯于这些事情了。当然,仍在学习。到时候,也许我也会捉摸透斯坦的。可是这股疯狂劲让人受不了。这出戏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疯子们就像受过教育的人一样,说着他们自己的语言。然而,你还是不得不面对一切——死亡和葬礼,倒是普普通通,合情合理。他们在埋葬她,泥土纷纷落下。末日即将来临的沉重的声音在整个剧场回荡,人们都忘记肌肉的痉挛、衣服上的皱折,以及行行诗句所无法忍受的压力。已经接近全剧的尾声了。所有的人都手执匕首,对准他们的心脏,或者他们胸口的紫罗兰。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反正都是这副模样。那些动作敏捷自如的男演员们很快便用真刀真剑,或者唇枪舌剑互相劈砍起来。哈姆雷特本人——到目前为止,他扮演第二个鬼魂,即记忆的那个鬼魂——欣然赴死。这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其他东西与之相比,都是过去,或者未来,是故事,或者展望。有一阵子,演员们都陷入沉默,难于启齿,说出尊重别人的话来。只是气喘吁吁,或者刀剑相击丁当作响。哈姆雷特出现在人们眼前,一盏灯闪闪发光,照耀着他那湿乎乎的衬衫。许多在黑暗中观看的人们也都在冒汗。因为《哈姆雷特》的结尾太复杂了,很难理解,除非自己经历过。当被杀死的人堆积在一起,斯坦·帕克——坐在楼上的这位老人相当冷漠,没有表情。整整一晚上,他在满舞台洒下的连珠妙语之上游逛,与演员们息息相通,并且经历了相似的梦幻。现在,在这出戏结尾的时候,他却退避三舍了。他在那儿坐着,“缕灰色的光——和早晨卧室里看到的光十分相似——不知是出于偶然还是有意,照耀着舞台。这是那种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要死的光。这么说,我要死了,他想。但是看起来还不大可能。“死尸”们从地上爬起来,鞠着躬,好像他们自己应该对这种变化负责。红色大幕徐徐落下,斯坦·帕克还在那儿坐着,想自己的心事。“你的外套在哪儿,亲爱的?没丢吧?”妻子问。她觉得应该强迫自己为现实生活做点事。“我想,在座位下面。我把它放那儿了,”老头说。“啊!”她说,“全是尘土。瞧,还弄得这么皱。这是你的好外套!”这么说,我是要死了,他想。可是因为这个主题太大了,难以把握,他便像个下了台的演员站起身来,问道:“你喜欢这出戏吗?”“我想好好喝杯茶,可是我们别指望能喝上,”艾米·帕克说。“你的外套全弄脏了!”她总是刷呀、拍呀,好像要恢复什么似的。不过他也总是由着她。他们沿着那道楼梯下来。她很高兴他没再向她提问题。因为她看到、听到的有些东西让她心神不安。关于那位王后,他们都说了些什么呀!哦,就好象她自己暴露无遗。还有些东西她也不明白,而只是通过回忆起来的一大堆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是什么意思。就这样,这场戏看完了。这以后不久,他们就回家了。他们的回归是一种对习惯的回归,以至于斯坦·帕克很快便能抛开对死亡的预感。他并不是故意要这样做,而是这桩事情自然而然就从他心里消失了。习惯代替了思想,或者从中抽走了它的刺人之处。他脸上挂着微笑,四处走动,腿更勤了,去干那些似乎是必须去干的事情,或者是为了去干,而使得这些事情非干不可。他脸上的微笑尽管是一种不经意的微笑,可是谁看了都觉得那是一种心满意足、和颜悦色的标志。他得了个“是位好脾气的老头”的好名声。可不是,哪里会有这样的邻居,竟然可以透过表面现象去探究到灵魂深处的情况呢?老头心里显然非常宁静。他干起了织网的活计,为了帮助他买的那对雪貂“狩猎”还专门织了几张网。很快,他就在这周围走动起来,到房后那条溪谷,也到还没有盖上房子的乡野。把雪貂装在一个小盒子里,背在背上,还挎着一支非常重的老式猎枪,身后跟着一条落满尘土的黑狗,狗耳朵上有一片疮。有天傍晚,因为发生了一桩事情,而使斯坦·帕克一直难以忘怀。那是一个静静的、冬天的傍晚。风停了,但还有丝丝缕缕的冷空气沿着小溪干涸了的河道流动,几乎像水一样能摸得着。老头和他那条老狗在似乎是由铅和铜两种金属构成的天空下面走着,听得见小树枝在脚下断裂的声音,连一声咳嗽都那么刺耳。这情景很容易让人相信,世界上只剩下了你自己。矮树丛僵硬的、针一样的叶子渗不出善良的树液。不过此刻谁也不企求善良。岩石和寂静,光它们自己就足够了。老头固执地走着,脚步不稳,突然滑了一下。他像一个破旧的稻草人,伸着两只木头做的胳膊,一支枪挂在一条胳膊上来回晃动。那个装雪貂的、上面钻了透气孔的古怪盒子在他的背上碰撞着,弹跳着。就在天空仿佛倾斜了的一瞬间,他扣动了枪上的扳机。这一切发生得非常快,但是在他心里却慢得让人难受。那颗“卷星”还在慢慢地从他身边滑过,灼热而又冰冷,实实在在而又令人恐惧。倒在地上之后,他才意识到差点儿把自己打死。那条黑狗绕着他嗅来唤去,发出打喷嚏的声音。然后,老头爬起来继续向前走着,把枪机上面的保险关死了。他当然很壮,而且一直干重活儿,摔一跤是经得住的。可是现在再走起路来,他有点战战兢兢了,虽然腰板还直。他的一双眼睛发痛,眼边儿红红的,就像人们常见到的一些老狗的眼睛的样子。那条在主人前头一瘸一拐地跑着的老黑狗开始对着一个洞穴吠叫起来。“好呀!咱们来瞧瞧,”老头叹了一口气,表示赞同。他绕着那个洞转了起来,朝地上瞅着,显然是找这个洞穴别的出口,如果找着了,就可以在那儿下网。可是他太没有目标了。过了一会儿,老头在一丘蚁家上坐了下来。他只是坐着,黑狗摇着尾巴吠叫,两只悬在空中的雪貂在它们已经习惯了的那个盒子的黑暗中转来转去,发出嘎拉嘎拉的响声。我马上就起来,老头想。可是他仍然坐在那里。蚂蚁钻出来,在地上爬着。“啊,上帝!啊,上帝!”斯坦·帕克说。他好像悬在半空中。然后,好多年来一直空空洞洞的、惬意的生活,又开始变得充实起来。让空虚占上风,显然不合情理。这种空虚迟早要塞满的。彗管是用水,还是用孩子,用尘土,还是用某种精神。因此,老头坐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吞咽着。他口干舌燥,而那天夜里,他记得在那条大街上,这张嘴吐掉了他的生命。想起这些,他便觉得不堪回首。他搞不清楚,这个世界对他有何打算,又替他做了怎样的安排。对此,他一无所知。当然,没有人回答他的这个疑问。过了一会儿,老头唤那条狗。它还卧在洞穴前面,灰鼻子唤来嗅去,摇晃着生疮的耳朵。然后,他们俩一起走了。老头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自己还继续存在于傍晚的天空下面而感到一种安慰。这天傍晚,他回家之后,看见女儿已经来了。她正站在厨房里,好奇地看妈妈从一个热汤滚滚的深底平锅里戳一块牛肉,就好像从来没见过这样奇妙的事情。塞尔玛·福斯迪克每次来看望父母都会被一种富于幽默感的让人惊讶的事情所触动。这种感觉是伴随她自己的飞黄腾达而产生的,代替了先前她因父母而生的羞愧。她经常回来,尽管几乎总是下午早早地就来了。这样,她可以在梳洗打扮、吃晚饭之前,赶回家休息休息。她爱洗澡,洗澡之后几乎什么都能忍受。戴上戒指就越发显得完美无缺了。不过,这一回,福斯迪克太太却要赏光跟父母度个周末,这可是异乎寻常的事情。是出于对父母的感激,还是另有所求,尚不清楚。反正她随身带来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任何不舒服的东西:一条火腿、一瓶浴盐、一只装在粉红色枕套里的精致的羽绒小枕头。这只枕头是用来对付她的失眠症的,可以放在家里那种质地粗糙的枕头上面。同时,她对这两位滑稽可笑的老人比平常更大惊小怪,情绪也更好。他们确实相当可爱,也相当古怪。父亲走进厨房,她向他迎过去,把脸伸到他面前,等他吻过之后,说道:“哦,爸爸,你的皮肤凉得太妙了。你上哪儿去了?”“到溪谷里瞎转了一会儿,”斯坦·帕克说。女儿却不听他的回答,她知道不会有太大的意思。她只是想,她多么愿意、甚至喜欢和父亲接吻——既然他是一位浑身冰凉的老人。“他有两只该死的雪貂,”母亲说。她一提起这两只雪貂就生气。我不跟她们说我刚才差点儿走火打死自己,斯坦·帕克心里想。这件事情的个人色彩太浓了,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这事已经成为他的不为人知的生活的一部分了。于是,他坐得远远的,径自切向去了,心不在焉地听他的妻子给他们的女儿讲别人生活中的故事。“我还一直没跟你讲,塞尔玛,”艾米·帕克说。“雷离开埃尔西了。是前些时候的事。或者你已经知道了?”“我怎么能知道?”塞尔玛说,垂下眼睛。这块牛肉真让人讨厌。“唉,不管怎么说,他离开她了。”母亲说。“他似乎是和别的什么女人在达林霍士特同居了一段时间,也根本不是什么正经的女人。”“这不正经的女人最后总得倒霉。”她怀着一种好奇心看那块肉的纹理,和一条灰色的软骨。“话是这么说,”母亲说,“只是可怜了埃尔西。”“哦,可不是。可怜的埃尔西,”福斯迪克太太叹了一口气说。“不过,应该说,可怜的埃尔西是得救了。”“塞尔玛,你对人也太不宽容了。”艾米·帕克说。她有点忘乎所以了。“我是不宽容,”塞尔玛说。“这是我的大罪。我一直祈祷,从这罪恶中逃脱。可是总也没有成功。”她确实祈祷过,而且还能像现在这样,眼睛湿润润的。能够洞悉自己是最令人悲哀,也最难达到的境界。她是通过亲身经历和认真学习才达到这一点的,与此同时,她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法语,穿上了裘皮大衣。“可是,不能全怪雷,”母亲说。“也不能全怪任何人。要是能这样,事情就简单了。把他们除掉就算了。”“这我不懂,”艾米·帕克说。“该怪我。”“哦,妈妈,”塞尔玛说。她真希望自己没回来。“可是我爱他,”母亲说。塞尔玛·福斯迪克退缩了。从爱的要求退缩回去。她常把“肉欲”当作“爱情”,因此出于习惯,她情愿只在“爱慕”的温水里躺一躺。那些面庞红润、性格暴躁、肥肥胖胖的男人——她的哥哥雷是其中之一,从各个角落窥视着她。“真遗憾,”她说,“杜瑞尔盖再没有第一个卖肉的。竞争会改变一切。”“这块肉也还可以嘛,”父亲说。因为是他该说话的时候了。他一直在想他的孙子,并且因此而得到一点慰藉,同时生出一种负疚之感。“这是你能找到的差不多最好的肉了,”他一边敲着那块肉,一边怀着一种敌意说。“对待肉和对待别的东西一样,在于你取什么样的标准。按照标准决定取舍,”塞尔玛快活地说。“他连工作也扔了,”老太太说,“天晓得在干啥呢!他现在听那个婆娘指挥。年轻时,她似乎一直跟男人们厮混。她年纪也不轻了,还不干好事。”“妈!我真不想听了!”福斯迪克太太说,捂住了两只耳朵。可是她捂不住一双眼睛。“不给我们上点儿布了吗?孩子他妈,”斯坦·帕克问。艾米·帕克拿来一块葡萄干布丁。她自己喜欢这玩意儿。塞尔玛默默地吃着。傍晚,当亲切的气氛又重新笼罩这间小屋,肚子已经咕咕作响,一股烟草的气味四处飘荡,斯坦·帕克说:“我想明天早晨去做礼拜。”“好嘛!”妻子回答道。“塞尔玛也去。我在家给你们做饭,等你们回来时,吃着可口、热乎。”“我想去做的是早礼拜,是圣餐礼,”老头说。“哦,是这样,”艾米·帕克说。“你已经好久没去了。我不知道你是这个意思。我从来不喜欢圣餐礼。又没有唱圣歌的。”“不爱去就用不着去嘛,”老头说。“愿意去也只是为了求得良心的安宁。”“我跟你一起去,亲爱的爸爸,”塞尔玛说。她低下头,脸上露出一丝庄重的、甜甜的微笑。他更希望她别去。“我开车送你去。”“用不着,”老头说。他不想坐她那辆车去。“我那辆旧车也没毛病,”他说。“蛮好的。”他们会挺直腰板坐上那辆车去的。艾米·帕克没有吱声。这一点,我也弄不明白,她心里说。有时候,对跟上帝保持某种关系的人的怀疑会袭上她的心头。当然,她自己做祈祷,而且要继续做下去。可是她对于那些祈祷的话并不像对于她那双手——她正躲在手的后面呼吸——以及她在黑暗中看见的许多熟悉的东西认识得更清楚。只有当她怀疑甚至像丈夫这样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因得到上帝的恩典也会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时,她才开始变得烦躁不安。“这种早礼拜太冷了,”她叹了一口气说。“干巴巴地坐在那儿,就好像脚都冻掉了。我奇怪他们怎么不等天气暖和了再举行这种仪式。我敢肯定,谁也不会因此而遭到更大的不幸。罪过和大多数东西一样,也能保存得住的。不过第二天早晨,等斯坦去给那头长了一双挺丑的角的母牛挤奶时,她去洗脸了。她在屋子里颤抖着。除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还能干什么呢?她只得抖抖索索地爬起来,扣上衣服上的钮扣,然后准备出发。塞尔玛戴着手套,衣着华贵,态度谦卑。斯坦从鼻子到嘴巴线条显得十分柔和。在这个寒冷的、静悄悄的礼拜天,大家都比平常更安静。尽管艾米·帕克好像听得见自己颤抖的声音。我能修炼得更好一点吗?她经常站在教堂前面充满期望地问自己,而且不无羞惭地承认,自己居然像年轻姑娘一样,盼望出现奇迹。“你也去吗,艾米?”斯坦问道。“是呀!”她说,因为丈夫明知故问很不高兴。她已经戴上帽子了。“你们都去了,我待在家干什么?你从没听见汽车从院子里开出去过?你总在汽车里面呆着嘛!”她被斯坦的蠢笨气得满脸通红。不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一边往外走,一边计算着身上带的钱。这天早晨,黑黝黝的泥土上覆盖着一层寒霜。人们会把我捧到天上呢?还是会把我踩到脚底?福斯迪克太太坐进父亲那辆旧车时问自己。她的一双眼睛泪汪汪的。老头很严肃地开着汽车,带着她们在银白色的树木间穿行,驶向教堂尖塔上那口敲响了的钟。杜瑞尔盖的教堂正是先前那座整齐端正的教堂。在这座教堂里,人的灵魂已经睡了,鸟已经死了。罪恶也已经在圣水洒在孩子们的身上他们大声哭叫的时候,逃遁而去了——总是这样。教堂在酸模草和蓟草中屹立着。有的墓碑已经碎裂了。可是那些结实的新墓碑——那是用黑色的花岗岩或者做盥洗盆用的大理石做成的一更衬托出它们那种可怕的无用。当帕克先生的汽车到来的时候,别人正往教堂里走。老太太和浑身冻得冰冷的姑娘们,穿着黑色或灰色的衣服。比较体面的男人们,衬着硬领,领边靠近脖子的地方微微泛黄。还有一条黄狗,眼下不知道谁是它的主人。它站在那儿,肋骨看得清清楚楚,湿乎乎的鼻子伸向周围一片阴冷之中。塞尔玛·福斯迪克除了理论上还算帕克家的一名成员之外,已经不再是帕克家的人了。此刻,她咬紧牙关,准备忍受痛苦。她欣赏宗教活动中富丽堂皇的紫色。然后,她的灵魂也像紫色一样,做出某种回答,或者和那些可尊敬的牧师们探讨个人的信仰。有时候,她似乎升得很高,可又无法在那高处停留。因为除了上帝,谁也不能给她以支持。而她,在与上帝建立起这样一种亲密关系之前,就畏缩不前了。“那是韦斯特莱克太太,”艾米·帕克说。“她刚取出个瘤子。”人们都瞧着帕克老两口的女儿,瞧着她身上的衣裳。老年人想起她拖鼻涕时那副模样。不过他们都装着并不记得这些。年轻姑娘们因为难以置信而圆睁双眼。他们就这样心神恍惚地走进教堂。这个盒子似的厅堂里还没有坐满人。洪亮的钟声仍然回荡着。没有几个人勇敢到带头开始这场仪式的地步。那几位勇敢分子也还没能唤起心头的英武之气。他们打开祈祷书,读那些和这个场合全无关系的话语,似乎这样做就可以找到与眼下相通的条条线索。看起来在这座散发着冷木头气味的小教堂里,谁都呆头呆脑。一张张踌躇的脸都渴望上帝降福。与此同时,手脚的冻疮却在啜泣。教区牧师走进来,砰地一声关上祈祷室的门。大家都极其笨拙地站起来,几乎忘了他们来这儿的目的。因为他是个自信心十足的人,穿着结实的靴子,福斯迪克太太便怀疑,他也许不会对她的富有表示足够的尊重,心里不禁生出几分懊悔。牧师也帮不了什么大忙。他已经把那张笃信神明的脸擦洗得一干二净,直到任何可以使某位个人得到安慰的怀旧之情都消失殆尽。看起来他相当壮实。不管怎么说,几年之内,他与自己已经无关紧要的迹象搏斗时,那身肌肉还不至于让他生出疑虑。这位拉奥孔身上的毛孔总在出汗。有时候亮晶晶的,有时候只是流汗罢了。福斯迪克太太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信仰的苍白与萧瑟又笼罩了她。这么说,我并不相信这一切,她心里想。她真想以一种令人羞愧的速度,抛弃贵重的裘皮大衣,逃遁而去。母亲没有意识到她这种情感的变化。她正极不自然地捧着一本祈祷书,用老年人的动作翻着书页。谁也没有留意这位福斯迪克太太。这是这场仪式中奇怪、可怕,甚至带有悲剧色彩的一部分。因此,在缺乏做祈祷的心情的时候——这种情况的确时有发生——她就怀着对上帝的冲动,紧紧抓住自己的企望,就好像它们会打碎似的,强迫自己在那些为纪念死人而镌刻的墓碑和扁额中漫游,除了想到自己不生育之外,还由于看到周围这些丑陋的东西而使自己也变得悲悲戚戚。仪式在一片清冷中开始,渐渐变得热乎起来。调子越来越高昂的大理石般的词句与教徒们的热情以及呼吸撞击着——他们跪在那儿,或者把屁股靠在长椅上,做出跪的样子。人们身上的血液开始流动,那些大理石般的词句开始变得有血有肉。于是艾米·帕克受到感染,似乎虔诚了一些。她似乎感觉到了那些话语的存在。听见它们在怎样咝咝作响。她边打瞌睡边听那些话。那咝咝声是在亲吻吧。话确实是可以亲吻的。恰在此时,几个哈欠和一种亵读神明的想头使她慌乱起来。她张望着,想弄。清楚是不是有人从他们认识的这位老太太身上看出些什么问题。其实他们没有。每个人都沉湎于自己的奥秘之中。他们低着头都做着祈祷的样子暂时压制了他们的个性。甚至当孩子们跪在那儿,在自己身上东搔搔西掐掐的时候,他们也都面无血色,脖子细长,简直认不出来了。艾米·帕克,这位身穿黑衣的老太太,或者实在说,还算不上多么老,她的皮肤有时候还显得活力尚存。她听着这位壮实的牧师怀着那样一种力量讲出来的话。这些话自然是针对别人而言的。因此,就是最糟糕的部分,她也还是可以忍受着听下去。它们落在她低垂着的头上,并没有穿透她那顶帽子黑色的“屏障”,因此,她终究还能从这笨拙的姿势中站起来——她的腿让她阵阵发痛——而且满怀挚爱和热情宣布她的信仰。这种信仰以一种记熟了的话语的形式,通过她那湿润润的唇涌流而出。她在身前挂着一双手,还有两只手腕。透过上衣,还搓着她那两条颇能领会周围一切的胳膊,使它们再“活”过来。艾米·帕克心里说,我看我永远不会喜欢这种仪式。可是仪式就在她眼前曲曲折折地进行,甚至在更为幽暗的神秘之中依然闪闪发光。那个男人的声音回荡着,她倾听着,本来可以将她那双温暖的手放在腿上,止住她的疼痛。难道我错了吗?她问自己。她斜眇了丈夫一眼。眼下他已经把她忘到了脑后。他垂着细长的脖颈,看起来相当瘦弱、可怜巴巴。老太太很想欣赏欣赏从耶稣圣像玻璃边儿射到地板上的殷红的光。那细碎的光洒在地板上、尘土里,深红深红。当她轻轻摇晃着脑袋——这已经成了习惯——倾听这场仪式雄浑有力的布道声时,颗颗宝石在她的眼里闪闪发光。她完全可能笃信某个适合自己需要的宗教,并且达到很高的水准,可是丈夫不允许。此刻,与他比肩而立,她心里纳闷,对于斯坦,到底什么是上帝呢?我自己也不知道何为上帝,斯坦不让我知道。她喜欢责怪别人,替自己开脱,而且几乎总能奏效。现在她嘟嘟哝哝、含糊不清地说着一些话。是他把我弄成这副样子的,她说,然后就想一些生活琐事,让自己轻松一下。她想起今天要用瓶装的菜和板油做布丁。这还是今年头一回做呢!不过,这天早晨,斯坦·帕克从钻进汽车就没有想起过老伴。站在教堂里,他脑子里越发空空荡荡。这可能是失败之后的心理状态,要嘛就是虔诚所致。我不能祈祷,他心里说,也不去试试。因为他知道,这是毫无用处的。因此,就那样站着,或者跪着,做了自己躯体的囚徒。教区牧师已经开始强行把信仰灌输进他的教徒们的灵魂。如果需要,他简直可以用一柄榔头给你钉进去。“聆听给你以慰藉的训示……”他那谦卑而又刺耳的年轻人的声音在回荡。“聆听圣保罗的教诲……还要聆听圣约翰的教诲……如果有谁犯罪……。啊,倘若果真如此就好了,塞尔玛·福斯迪克心里想,这倒不是故意亵读神明,可是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她边想边颤抖着往裘皮大衣里缩了缩。一股穿堂风在吹,因为他们没有关门。只有她会感冒。她一边打颤一边试图相信这没什么关系。哦,“信仰”,真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字眼。这倒并不是因为她没有信仰,而是信仰也有神灵启示的不同深度。这样想着,她便向四周张望,看哪张脸会被内在的信仰所拯救。那位曾经长过瘤子的老太太,那个头发一缕缕地粘在脑门上的男人——他曾经学过宗教仪式的训练课程。还有几个长得很丑的人。他们由于一阵冲动刚从床上爬起来,或者是让一个弹簧弹起来的。你也必须安一套为宗教献身的必要的机械装置,才能把你弹射到天堂里去。可是我确实相信,我相信,我相信,塞尔玛·福斯迪克祈求着。那位上帝派来的牧师用手指尖捏起一块面包,一张嘴似乎是摸摸索索地尝着酒,而且他在面包与酒的面前,也竭力显示出自己的超脱。可是要把这个动作做得庄严、崇高就太困难了。他那让人讨厌的腮帮子继续大声嚼着。一块面粘在了牙龈上面。人们开始走过去,在圣餐的栏杆旁边跪下。他们的躯体令人敬畏,一双双鞋底暴露在教堂的中殿,加倍显示出他们的苦修。这是这场仪式最糟糕的部分,塞尔玛·福斯迪克心里想,我真有点儿害怕。她收起她那条价钱很贵的手帕。这条手帕香味扑鼻,被她团成了软绵绵、潮乎乎的一个球。她也走了过去,很为她的父母亲担心。此刻,在她的眼里,他们都成了病人。人们都走过去,跪了下来。不知是谁,骨头吱吱嘎嘎地响着。期待确实是可怕的。有的人一般来说也就算是上了些年纪,而如今却已经跨越老年而接近死亡。他们那副死板的面孔全无喜怒哀乐。在他们惴惴不安地等待的时候,显得相当完美。其他人却是饥饿的样子,肚子咕咕叫着,不只是因为这天早晨没有吃东西,而且因为他们一生都处于饥饿状态。因此,轮到他们吃圣餐的时候,那么贪婪,那么鬼鬼祟祟,即使旁边没人也是那副模样。然后,从掌心舔掉面包渣儿。他们的生活似乎就从这掌心上展开。这一双双手的胆大妄为,确实让人不寒而栗。尽管那双结实的靴子十分沉重,而且竭力把他固定在地毯上,年轻牧师还是终于在台阶上向上挪动了脚步。在艰难的行进过程中,他变得更加高大。他的身高增加着,又被及时遏止了。当他沿着那条绳子走的时候,一缕从极其漂亮的玻璃上射下来的紫色的光,穿透了他那似乎是大理石做成的袍子。耸立在身体之首的头颅,充满了他那洪亮的声音。这头颅终于因其取得成就而显得楚楚动人。相当大的面包块由于它们的体积而愈显真实。就这样,人们挨个儿吃了圣餐。有的人觉得蒙上帝的恩泽,罪恶已经从他们身上洗净。另外一些人则因为那罪过根深蒂固,只是更看清了自己这些罪恶。要想得到宽恕,就得像我的父母一样非常单纯、非常善良,吃圣餐的时候塞尔玛·福斯迪克这样想。她接受圣餐的动作极轻。”别人看起来,就好像她这个动作并没有发生。当然,她早就学会了干什么事情都要十分谨慎。不过我的父亲和母亲……她心里想。他们正跪在她的身边。他们的存在比那圣餐给她的安慰更大。在这早晨阳光的映照下,他们的生命明晰而美丽。塞尔玛·福斯迪克跪在那儿,她崇尚清白无辜,这便是对罪恶唯一的偿还。因为就好像再也不能恢复塞尔玛·帕克那女儿身一样,她也不能恢复这一切。罪恶便不得不留在她的身上。想到这儿,她准备用手帕擦擦嘴角。可是因为她吃不准这样做是否得体,便咳嗽起来。再说,她的手帕还扔在长椅上。那是一种声音很响的干咳,或许她的老毛病又要发作了。斯坦·帕克眼下像他的女儿所希望的那样单纯、素朴。他拿着面包吃着,一双手很结实。如果知道怎样祈祷,他会祈祷的。可是他的喉咙发干。他的一切举止都准确无误,只是嗓子干。我干嘛要来这儿……主?他问自己。他最后说出来的那个字眼,没能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尽管他能够感觉到它,也知道它。他闭上眼睛,也许是为了掩饰心头的空虚,也许是为了避开一缕太强的阳光。但是无论哪种情形,眼皮都不会给他以保护。跪在那儿,他似乎一切都披露在外。那缕阳光在地毯的尘土上面闪耀,地毯的图案已经磨得看不清楚了。疲倦几乎也是一种幸福。花瓶里的花儿插得那样密实,正是因为它们静止不动,自然法则使它们不会四散而开。当牧师把酒杯端到每个人面前时,祝福的话像珍贵的鲜血汩汩流出。现在,他们之间除了他那双关节粗大的手腕,什么都不存在了。那杯酒和祝福的话十分仁慈地溶为一体。因此,那些特别爱感恩戴德,也特别自惭形秽的人们,让酒从他们的嗓子眼里热乎乎地灌了下去。轮到艾米·帕克接受主的宽恕了。她接过酒杯,高高举起,倾斜到几乎要洒出来的地步。因此,她能感觉到嘴唇上那无限小的酒的微粒。她不敢再多沾酒,就是眼前血液与毒药一般的对往事的回忆已经开始像电流一样,从她的脖颈流了下去。那位王后跌在舞台上死掉以前,也是这样举起一个杯子——那是个木头杯,或者听声音像是木头的。他们毒死了那位王后。她也曾有自己的良心,并且在一段时间内起过作用。酒起作用了。我已经恨过了,老太太说。现在我是爱还是恨?在那顶最好的丝绒帽子下面,她脑子里糊里糊涂。我恨的是酒。她心里想,哦,是斯坦怀着爱或者恨看我,斯坦。不过,现在他当然不能。然后,她意识到,最终问题出在她与上帝之间,她很可能永远也不能打开丈夫的心灵,向里面瞥上一眼——他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关闭着自己的心灵。然后,牧师从老太太手里拿过酒杯。看起来她好像为了什么原因正紧紧地握着那个杯子。艾米·帕克心里想——还打了个寒战——如果我像那个喝了毒酒的王后一样,把杯子掉在地上,人们听起来一定如雷贯耳。殷红的酒从她全身流过,似乎潺潺作响,看起来让人无法忍受。牧师径自拿过杯子,递给她那位腰板挺直的丈夫,就好像她压根儿不存在似的。老头接过杯于,试探性地撅着嘴唇喝酒,下巴向前努着。在这个下巴上面,曾经淌过呕吐出来的东西,似乎现在还有,胆汁在嘴里和热酒混在一起。不过,他还是把它咽了下去,然后便求助于上帝。跪在地毯上面,心里充满安谧。一旦倚着上了清漆的栏杆跪下,这种感觉就油然而生。虽然那栏杆在炎热的季节让酷热晒得爆起了漆花。安溢就其自身而言,是一样值得向往的东西,他心里想。因此,在不能肯定会得到更多的静谧的情况下,他怀着谦卑和感激,接受了眼前的一切。那么,在牧师已经掉转身,在这场仪式已经结束之后,他为什么还像另外那几个人一样,在那儿等待?一只在栏杆上爬行的苍蝇又从老头手上爬过。但是那只手没有感觉到它的爬行。他全神贯注地等待着,倾听着,瞅着某个固定的点。他心里思忖,我不可能连被人再瞥上一眼的回报都得不到。这想头使他现出一个明朗的微笑。或者是因为在这个寒冷的早晨,温暖开始流遍他的全身。要嘛就是有些老人在走向生命终点前为他们的伙伴所完成的善行使然。这已经够啰嗦的了,他的女儿想。她办事总是喜欢干脆利索。她把一只手伸到父亲的胳膊肘下面,引导他进入一种逐渐恢复健康的状态。或者又回归到孩提时代——将她的双亲赶到教堂里面,就好像他们的两条胳膊下面一直套着缰绳,而她正驾驭着他们。然而,这毕竟是令人伤感的,塞尔玛·福斯迪克走在他们身后的时候这样想,这些老人们竟然信服这一切;他们丝毫也不想怀疑,这一点令人嫉妒。有一会儿,在爱与仁慈的冲动之下,她自己的灵魂企图飞腾而起。可是那力量太微弱了,很快又跌落下来。这之后,跪在长椅上,她不停地捋鼻子,几乎没怎么听最后那些祈祷的话。这些话跟她无关。因为她已经尽了责任。她确信自己是患了预料之中的、叫她害怕的感冒。无论母亲还是父亲,都不会充分理解她付出了这样的代价——母亲戴了一顶除了她谁也不会买的黑帽子,父亲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老年人特有的气味。他们走出去的时候,斯坦·帕克在前头带路。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恢复了他的权威,尽管在安排某些事情时,依然与人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台阶上,他走在熟人中间,跟他们谈论牲畜和蔬菜的时候,脸上现出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声音缺乏底气,但并未深究。因为在这个喜鹊喳喳、青草湿润、无与匹敌的早晨,由于他们腹中空空,一切似乎都浮动起来。他们都悄没声地走了,那似乎是正在苏醒的脸上现出一副出于善意的、犹豫的表情。帕克一家也走了。两个女人正在告诉斯坦干这干那,因为他看起来相当痴呆。他正在思考、摸索。他正在琢磨自己的缺陷。缺陷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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