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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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古代·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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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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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372字

外婆温婉的执着,放在当今社会,只能说是患了痴呆,情欲上的痴呆,俗称“一根筋”。


这也许是一种时代的熏染,时代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现在我越来越相信时代的烙印了。


比如我吧,最初我对爱情是崇拜的,也是迷恋的。我读了十八、十九世纪一大批文学名著以后,对《简·爱》式的爱情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我能将简·爱与罗彻斯特那段对话有声有色地背诵下来,其声情并茂的魅力丝毫不亚于上海电影制片厂的著名配音演员丁建华。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与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的人,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的身边没有罗彻斯特,我就把空气当成罗彻斯特。事实上,空气中的罗彻斯特比生活中的罗彻斯特不知要好多少倍,因为他是我凭空想象的,跟书上或电影上的人一样,不具体,而一遇到具体的人,罗彻斯特就要大打折扣了。


爱情说到底是想象的产物,真正的爱是不存在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艺术家面对世俗生活的美好愿望,艺术家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寄托在人物形象中,去骗那些不谙世俗的男女,说起来艺术才是真正的大骗子,而且是永远的赢家。


我对外婆的不理解,使我长时间陷入一种苦闷。我苦闷的时候不喜欢到大街上行走,也不喜欢说话,只是对着窗外发呆或者抽烟。


我家的窗外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工地,推土机像一个蛮不讲理、生怕自己变成哑巴的悍妇,没日没夜地向你说着她想说的话,管你爱听还是不爱听,反正说出来她的心里痛快。其实,令人厌烦的女人说话就像撒尿,你一听就想呕吐。还有那个高高的吊车,张开锋利的牙齿,一口一口把旧式的房屋啃成废墟,让人们再也没有从前的记忆了。


真不知道这两个铁面无情的东西什么时候把血盆大口对准我和母亲的小巢,眼下我真怕它横扫过来,我和母亲连个寄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成为我生活的救世主,尽管我的肉体经历过他们。方总已经算是慷慨大度的了,可他对我的赏赐最多可以让我不吸劣质香烟,而绝不可能买一幢终生寄身的房子,更别说是像方总那样拥有一幢别墅,就是拥有别墅的一角也是好的。


钱啊,我真不知道该给钱下怎样的一个定义。我不是那种嗜钱如命的女人,但我直觉人没钱是什么事也做不成的,这已被大众公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有钱的人可以活得潇洒,可以做一些钱之外的事情,俄国许多大诗人、大文学家都是贵族和庄园主,普希金是贵族,列夫·托尔斯泰是庄园主,他们站在一个把钱施舍给穷人的角度,其道德和思想水准都有一个悲天悯人、俯视世间的高度,所以文学史上出现《致凯恩》和《复活》那样的文学名著是理所当然的,是不奇怪的。


这样想来,丽莺是对的。丽莺曾经说她个人没有什么精神目标,只有一个属于非精神的目标那就是赚钱。


说到底,赚钱的目标是再实在不过了,它让你丧失所有的意念,像一架机器一样在能赚钱的范围内运转。没有头脑,没有欲望,没有道德,只有目标,所以看到任何一个男人的脸时都是符号,人民币的符号,这个符号就像轮回的风水一样,时机一到,就全部属于你了。


我属于方总的时候大约就是这种状态,在一段时间内,我是他的签约小姐,按他的意愿安排我的微笑,我的柔情,我的快感。可是后来我愚蠢起来了,我想永远拥有他,用我青春的爱情,然而我很快失去了他。


这个社会,已经拥有了很多绝顶聪明的男人,他们不想负担,只想感受,把过程看得比结果重要。人生嘛,就是一个行走和经历的过程。


相比外婆温婉那个年代的男人,郭大就显得迂腐了。他在醒红院遭遇了外婆以后,一定要把她娶回家,做他的二房,成为他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外婆温婉也就没有任何想法地向生活的深渊挺进,哪怕刀山火海也在所不辞。


那个年代的痴男信女啊,演绎了多少令现代人叹为观止的经典爱情故事。


而我如今再也不把男女之事视为爱情,是不是外婆和母亲的伟大牺牲让我知难而退了呢?


窗外的铲土机声音越来越大了,已经成了我无法忍受的噪音。我想起早几年王朔编剧的一部电影,片名好像是《英雄无悔》。有一个女孩住在简陋的房子里,她的房子离工地不远,她就每天听那铲土机的声音……现在我的处境就很像那个女孩,所不同的是那个女孩身边始终有一个男人在关心着她,而我身边却没有。


我接着吸烟,一根接一根的。目前我的吸烟算是初级水平,不知什么样的烟好,什么样的烟不好,我只是抽个口味,国外的、清淡得不像烟的东西,而它所含的焦油量不知道是不是真实。


即便这样,我仍是把房间弄得乌烟瘴气。幸好妈妈不在。她一大早就出去了,她说街心花园有一拨老人每天学唱京剧,她在那里恰好能派上用场。


比起外婆,妈妈温晴的精神领域要比她充实多了,这与她念过私塾有关,也与她经历过的男人有关。她离开上海以后,在距上海不远的一个小镇,习书做画,这个小镇是吴文化的发祥地,虽然闭塞古朴,文化却像神灵一样被当地人供奉,妈妈在那样的小镇靠自己的技艺生存下来,直到那场举世闻名的“大动乱”。


好了,现在不说妈妈了,还是说我自己吧。


上次跟何羽在酒吧里喝过茶后,他给我的感觉比较穷酸,而我从前绝没有这样的感觉。这是跟丽莺打过交道以后产生的感觉,是经历了方总以后产生的感觉。金钱是一种腐蚀剂,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观。


我正在房间吞云吐雾,妈妈回来了。她的神情有点慌张,不像从前那么舒展和放松。


我料定妈妈心里有事。


妈妈果然说:“我们的窝要被拆了,是政府实施的二期工程。”


“拆了好哇,拆了我们就有新房子住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一脸轻松。


妈妈瞪了我一眼说:“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拆了这个窝,我们到哪里去住呢?”


“新房子啊!”我挺自在地说。


“新房子,你想得倒美,你拿什么住新房子?那新房子是要靠钱买的,你妈妈把老骨头榨成油也不值钱了。”妈妈的脸上掠过一丝悲凉。


我立刻明白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已经摆在一老一少的面前,而这一老一少在金钱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


妈妈又说:“二期工程只要两年的时间就实施了,明年下半年政府就要动员我们拆迁。你说,我们能到哪里去呢?我们的全部家当也换不起一处新房……妈妈老了,写字也换不来钱了,唱戏更唱不动了。”


妈妈说话的时候,我认真地看了她一眼,那是一种真切的忧愁,面对生活中实质性问题的忧愁。


我想起民间流行的一句老话: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现在是到了看子敬父的时候了,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那就让人们看着我的面子敬我的母亲好了。


我能有什么面子呢?眼下对我来说最大的面子就是赚钱。


我又开始给丽莺打电话了,丽莺在电话里阴阳怪气说:“不是说好不再跟我联系了吗?怎么又想起我来了。我看你是想钱了吧?”


丽莺话语直奔主题,我气得真想把电话扔了,可想到为此可能会丧失与己相关的利益,只好耐着性子说:“丽莺,我现在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想起了友谊,我想你,真的好想你,我已经在夜里呼唤黎明了。”


丽莺听我这么一说,立刻缓和了语气说:“那就到我这来吧,过会儿有个老总正准备请我吃饭呢,大家在一起热闹热闹。”


这可是一个好时机,我立刻行动,在赶往丽莺那里的路上想:人所获得的成功,大多是对机会的把握。


我轻而易举就跟这个姓厉的家伙搭上了,我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一个更为新鲜的目标,这个家伙甩开丽莺奔向我也就理所当然。


不过,丽莺好像一点失落感也没有,她从容地对着我的耳朵悄悄说:“祝贺你!”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厉总长相有个特点,个子高大,又肥又胖,一双脚却出奇地小,只穿四十码的鞋子。而这么高大的男人,起码要穿四十五码的鞋子才能撑起他的体重,因此他走路就有点打晃,好像台风对准了他肩膀的左右,左吹一下右吹一下,他也跟着左一下右一下,一副站不稳的架式。


厉总虽然身子晃,主意却很坚定,是个有了主意便不轻易更改的男人。他跟我有了第一次以后,就给了我三个月的订金。我把钱拿在手里的时候,他说:“拿了这订金,就必须对我有个承诺,知道么?”


我微笑了一下回答:“诚实守信。”


厉总很满意地说:“我第一次看到你吧,就觉得你比丽莺稳靠。”


“是吗?”我装作不解地问。


厉总说:“你总是这样明知故问,你大概早就猜透我的心了,我这个男人啊,就是不喜欢深刻的女人,不喜欢女人们对我指手划脚。我太太就是一个喜欢指手划脚的女人,她毕业于大学哲学系,脑子里全是诡辩的道理,我跟她在一起就像受难一样。”


“那你为什么不离婚呢?”我问。


“离婚?离婚太复杂了,分钱分物的。我的朋友们外边都有女人,但谁也不离婚,在我们国家,婚姻只是形式而已。”厉总说。


“这是你们男人的想法,女人大多还是想结婚,找个可靠的男人成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这么一番话,是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吗?


厉总见我说出这样一番话,便认真地说:“温声,咱俩可事先说好啊,三个月一过就解除合同,你再不许跟我纠缠。我还是信奉那句话:


女人是衬衫,该脱的时候一定脱掉。”


我的心突然灰暗起来了,一时不知用什么话回敬他。


有天晚上,趁厉总不在的时候,我在他的豪宅给丽莺打了一个电话,我把厉总说过的话告诉了她,丽莺在电话那边说:“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男人都这样。就是女人也跟从前不同了,你的脑子要换细胞。


既然男人不断地找女人,女人也应该不断地找男人,现在你找男人是为了钱,等你将来有钱了,你的生活中一定要有三个男人,一个给你钱,一个给你性,一个给你爱的柔情,那才是五彩人生呢。”


跟丽莺通完电话,我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我似乎不知道该怎样把握变幻莫测的生活了。我先糊涂吧。


我没钱。


五十一


有大师说,时光是雕刻出来的,岁月的每一处刀痕都在人间沾了鲜血,才使岁月有了沧桑。


妈妈温晴在这个文化充盈的小镇一住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使她从青年步入了中年,但多才多艺的妈妈始终没寻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嫁做新娘,直到外婆温婉怆然地老去,临终前因为妈妈不曾为人妇,还遗憾地流下不舍的眼泪。那眼泪的内容只有妈妈能懂。


外婆去世以后,中国大地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像一夜之间人们就达到了群情激愤的状态,又好像一夜之间人们就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从前在茶楼里喝茶的朋友,忽然就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敌人,相互揭发相互谩骂,相互将唾沫吐在对方的脸上。这个原本安静的小镇,再也逃脱不了“文化大革命”的喧嚣了。


如果按这场运动的本质分析,揭批“封资修”黑货,妈妈温晴逃不了干系,她应该是被重点批判的对象。工宣队敲锣打鼓进驻小镇以后,急需一位写大字标语的人,镇上的人就推荐了温晴。镇上的人又补充说:“这个女人还会唱昆曲,是从上海来到这里的。”


工宣队长是上海人,努力说着普通话,但仍是“阿拉阿拉”的尾音。


第一天晚上,他就派人把温晴叫到他的办公室。


温晴的家早被抄了,绫罗绸缎都在火中化成了灰烬。温晴见工宣队长的时候,穿了一身布制的衣服,蓝袄黑裤,平底布鞋,头发也是被人一剪子断掉的,她自己又修理了一下,整齐地将一半头发掖在耳后,显出了利索干净的气质。加之她从未结婚和生育,虽是半老徐娘,仍有姑娘的柔情和身材,往人群里一站,超俗得令人仰视。


工宣队长虽然来自上海,却是一家不怎么出名的工厂里的钳工,家境也是贫农的底子,没接触过戏剧之类的艺术,也不会挥毫泼墨,唱歌就是粗门大嗓的《东方红》,写字只会用圆珠笔和钢笔,从未捏过毛笔,听说这镇上有个女人会唱昆曲,还会用毛笔写字,内心就生出了一种好奇的向往。又听说女人应该被划到“四类分子”之类,归他的权力管辖,内心便有一种侥幸和想入非非。


温晴夜里出门以后,踏着一地柔和的月光。她走得很慢,已经很久没有心思享受月光了,宁静的夜被喧嚣的口号和标语笼罩起来。她走着,平心静气地走着,感觉夜晚的月光非同寻常。这样明亮的夜晚,她只在小时候读书的古镇上感觉过,而那个跛脚的老师却早已不在了。温晴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还是很跳跃的,在这样的晚上,这么紧张的时候还想到从前,从前早已“樯橹灰飞烟灭”了。


温晴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从前唱戏品茶的茶楼,如今这个茶楼已改作了工宣队的办公室,该砸的东西都砸了,不砸的就成了办公用品,檀木的桌椅,还有写字的墨宝,都归在工宣队的名下。


温晴进门以后,凄惶地站在那里,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茶楼里静悄悄的,好像没人,她的心有点慌乱,便用眼睛东看西瞅,盼着哪里发出一个声音,她好立刻迎上去。


声音终是出现了,是从楼上传下来的,就像在很远的地方呐喊一样,把温晴吓了一跳。


“来了还愣在那里干嘛?还不快上来干活。你们这些人,真他妈不识抬举!”一个粗野的男人的声音,把茶楼从前的情调一下子就改变了。


温晴匆忙跨上楼梯,她的麻利动作仍然像从前在舞台上一样。站在楼梯口,她看到有个细长的中年男人正在桌上摆弄纸墨,他的命令掠过空气传送到她的耳朵:“快来写标语,马上要张贴出去!你不是‘神笔’吗?今天无产阶级红色政权就要试试你这只‘神笔’!”


温晴一下子明白自己今天所处的位置了,她要干什么是别人的分配,她在这里得一切服从上级的命令。


她走上前,对工宣队长微笑了一下,发现工宣队长的眼窝深陷,眉毛很浓,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好像掉在山坳里一样,在四处的险峻包围中,仍闪烁着顽强的光芒。


工宣队长没有微笑,板着面孔。他不屑于跟这个可以划为“四类分子”的女人微笑,尽管她很有女人的样子,堪称这个镇上的精华素。


但他现在要的,只是她挥毫泼墨的本事。


工宣队长用眼睛打量着温晴,那目光像两束黑色的探照灯将温晴里外照个透。然后,他指着桌上的纸笔说:“现在,你的任务是写十条标语,字要大,要端正,要笔锋有力。我现在就念标语,我念一条,你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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