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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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古代·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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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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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48字

我在路上行走的时候没有注意马路上的行人,就像行人也没有注意我一样。我的心情糟糕透了,比树叶被秋风剥离母体还要痛苦。我不知道我到哪里去,一点也不知道,好像一个失忆的人在秋风中寻找着从前的记忆。可当我找到那些记忆时,我没有一点愉快。我知道我在往江边走,我想看渔船、大轮和江鸥,我想听江水的流动声,想跟着江水一泻千里。


我行走的这条街叫江沿街,我已经很久没在这条街上行走了,第一次走这条街是去找王可,哦,王可,我怎么又想起了这个王八蛋!还有何羽,两个气味相投的臭男人,我怎么又想起了他们?


是不是女人总要跟男人纠缠不休,因为这种纠缠不休才产生了故事,令人激动难眠的故事,心灰意懒的故事。此刻,我真不愿意多想这些事,我怕我泪流不止。


我走了一个上午总算走到了江边,秋阳把端庄的脸露了出来,她微笑着,让我感到温暖。我对她做了个鬼脸,就沿着江边行走起来。


大江一望无际,如果把这片土地比作男人,江水就是男人的领带,它镶嵌在男人的衣领上,使这土地有了别开生面的风情。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吟诵过这江水。我正看着,一声呜鸣,江面驰来了一艘轮船,轮船从远方来向远方去,它承载着许多人的梦想从一座城市漂移到另一座城市。我盯着轮船,那白色的轮船,我能看见它的头等舱和二等舱。轮船消失的时候,太阳端庄的面孔也偏离了我的视线,继续往前走,我看到一座山岩,上面刻满了字。我顺着一条细窄的路爬了上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石碑,碑上写了这样几个字:想一想,不能死。


我从石碑的位置往下看,万丈深渊,湍急的江水。显然这是人们寻短见的地方,是把不该结束的生命结束的地方。我恐惧地后退着,这时我看见一对男女从我的右侧走了过来,女的跟我年龄相仿,男的有些苍老,女人挽着男人的胳膊,从他们亲昵的神情看,不像父女。果然,在我的视线与他们相遇的时候,老男人俯身吻了一下女人的眼睛,这一动作告诉了我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


我迅速转过脸,我的眼睛不想多摄入这样的镜头。这时,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温声,是温声吗?”


我回过头,那位年轻的女孩已经站在我面前了,“我是丽莺,你不记得我了吗?”


丽莺是我在幼儿园工作时的同事,两年不见,我差不多已经快认不出她了。她烫了头发,高高地蓬起,就像一朵鸡冠花,眉毛似绣过的山水,眼圈也是文出来的,眼影画得很深,嘴唇红得几乎要淌血。明黄色的上衣露着肚脐眼,好像一只眼睛朝你神秘地眨动,牛仔裤的腰很低,丽莺说话时不停地往上提裤子,像是怕裤子突然脱落似的。我看着丽莺,半天说不出话来,她这么酷的打扮,很令我意外。


丽莺说:“前段时间,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作者叫温声,我猜肯定是你,这个世界叫温声的人只有你一个。”


我的心情一下子放松开了,想不到这年头还真有人看。于是说:“感觉怎么样?”


丽莺两手一拍说:“棒极了,你把男人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拍手叫绝。”


我说:“两万字的稿子只发掉八千字,如果能发全文,那才叫拍手叫绝呢。”


丽莺又说:“你现在当自由撰稿人了,这可是个既有名又有利的职业。”


我问:“你呢?你离开幼儿园以后干什么呢?”


丽莺笑着指了指走远的那个老男人说:“陪人聊天、看电影,赚些精神陪护费。”


我心里一下子明白丽莺现在干什么了,望着走远的那个老男人,他的白发在阳光下愈发显得堂皇,我心里忽然生出一阵鄙夷。


丽莺见我沉默起来,便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她的住址、电话和手机。丽莺说:“看了你的,就一直想找你,今天总算碰到了,这是天赐的缘分。怎么样,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电话写给了她。我想写作需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说不定丽莺可以为我提供很多的素材。


丽莺念了一遍我写给她的电话号码,然后冲我做了个媚眼,就去追那位老男人去了,她跑了几步,又回头向我招手说:“过几天我会给你打电话。”


几天以后的一个傍晚,我正在房间闲得无聊,电话铃响了,是丽莺。丽莺在电话里说:“晚上能不能出来一下呀?带你去一个新开业的酒店,据说这家酒店的一张消费卡要五十万元呢,里边玩什么有什么,小姐都是上海来的,你如果想游泳,那里还能用数码相机为你拍裸照。”


“天呀,这是什么鬼地方呀?我可消费不起。”我拿着话筒问丽莺。


“有人请客,你只管陪着玩就行了。”丽莺在电话里安慰我。


“玩什么?”我有点紧张。


“陪吃陪喝陪看……”丽莺细说着。


“不会比这些内容更多了吧?”我还是不放心地问。


丽莺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到时候随机应变就是了,这全看你的灵敏度。你这么智慧的女人还能吃亏吗?”


我仍是犹豫,这些地方我从未去过,听丽莺说得天花乱坠的,真不知里面有什么陷阱。我经历过王可、何羽以及何羽介绍的男副主编,对男人大体有了个认识,男人对女人的最大兴趣是姿色,特别是青春的姿色,令他们着迷。但眼下我可不愿意为男人提供过多的青春服务,我不是他们私欲的工具,不是。于是,我跟丽莺说:“我很想跟你单独聊聊,想听听你这两年的见识,可能对我的写作有帮助。”


丽莺说:“你只要来,我会告诉你一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啊?”


我被丽莺说动了心,答应了她。


放下电话,我就开始翻找衣服,把衣柜里的衣服全翻出来了,将它们堆成一堆,觉得能穿上身的就扔在椅子上,不能穿上身的再扔回衣橱里。这样折腾了半天,妈妈温晴终于从她的屋里走了出来,她站在一旁瞪我,两只眼睛射着白炽的凶光。我装作没看见,仍然我行我素。


我这才发现我是多么穷啊,连一件能穿出场的衣服也没有,我的穷是谁造成的呢?而谁又能让我脱离贫穷呢?


妈妈终于说话了,她的话一出口竟令我大吃一惊。妈妈说:“去大酒店要穿旗袍,我有件旗袍你穿去吧。”


我回头看看妈妈,看了一会儿我忽然笑了,觉得妈妈仍沉浸在三十年代的风花雪月中,而如今旗袍已不是什么礼仪的装束了,它成了大堂小姐的工作服。


最后,我的服装定为一件棉布连衣裙,上边一件线织的白色罩衫。


幸好我还有一双高跟皮鞋,黑色,尖头,很时尚。我走入夜幕中,就像走入一种新的生活,内心一片惶惑。


丽莺在酒店门口见到我时,对我的穿着没发表任何意见。我看了看她脚上的鞋子,是意大利袋鼠牌,声震八方的名牌。丽莺回身指了指宽阔明朗的楼梯说:“你从这里走到二楼,找‘玫瑰厅’。我等客人,马上就来。”


我回头望了一眼酒店大厅,金碧辉煌得刺眼。一位小姐正在弹钢琴,这是一家星级酒店,我从未光顾过这样级别的酒店,有点不敢涉足。于是,我跟丽莺说:“等会儿我们一道进去吧。”


丽莺看看我说:“也好。”


大约等了一刻钟,丽莺要等的客人来了,大约有五六个人,他们自己驾车,前后两辆,一辆宝马,一辆奔驰。浩浩荡荡,很是气派。我认真数了一下人数,是六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年轻的少女,一束马尾辫高吊在脑后。


丽莺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我随着丽莺上楼,奔“玫瑰厅”。


“玫瑰厅”好大,厅里还有小厅,是包厢。此刻,包厢的门关着,看不清里面的陈设,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大家坐下后,丽莺首先将我介绍给大家:“这是当代文坛年轻的女作家温声。”


我站起身,微笑了一下。我看到有几位男士的目光箭一样向我射来,我的皮肤感到了灼痛。然后,丽莺又把客人一一介绍给我,李总、王总、郭总、赵总、马总,那位梳马尾辫的小姐是一位跳水明星,马总带来的。


这家酒店是全市最讲究口味的酒店,它的菜在全市同行业酒店中名列榜首。今晚马总做东,请大家吃鱼翅羹。菜上到一半时,鱼翅羹才端上来,每人一碗,盛在金边小碗里。这么精贵的东西,价格肯定不菲。但我又不好问丽莺,怕她笑我见识少。果然,丽莺说话了,丽莺说:“马总请我们吃鱼翅羹,真是天大的面子了。这么一小碗就两百元,是下岗职工一个月的生活费。为了感谢马总的盛情,我奉献一曲王菲的《明月几时有》。”


宋代大词人苏东坡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在现代人的演绎下,成为酒楼的时尚歌曲。倘若苏东坡九泉有知,该作何想?


包间里的卡拉韵运,跟舞厅里的没什么区别,音响也是一流的,丽莺的声音被音响处理后极尽缠绵和柔媚。在幼儿园时,丽莺就会唱歌,她最喜欢唱王菲的歌,那时王菲还叫王靖雯。


一曲终了,掌声如雷。丽莺要我接着唱,我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场合,真不知唱什么,面对面给人唱歌,与唱堂会没什么两样。可我又不能不给丽莺面子,于是就说:“我唱一段昆曲吧。”


我估计唱歌我唱不过丽莺,唱昆曲一定会爆冷门。妈妈温晴将她的才艺在遗传基因里就传给了我,我会把“碧云天,黄叶地,北雁南飞”的古典诗词用细腻委婉的嗓音处理得传神。果然,一曲唱罢,我赢来了更为热烈的掌声。几个老总都在以不同的眼光盯着我,我心里毛悚悚的。


这时,跳水明星端起金边小碗说:“我们可以喝鱼翅羹了。”


一旁的马总不客气地夺下她的碗,“你还没表演节目呢,两位小姐都有拿手好戏,现在要轮到你了。”


跳水明星用手指掐了一下马总的手背说:“你总是霸道,逼人。”说罢就站了起来,将外衣脱了,露出三点式内衣。


马总说:“下面欢迎跳水明星给我们表演几个过硬的跳水动作。”


在掌声的盛邀下,跳水明星离开座位,走到厅中央,很流利地做着跳水的动作。但因为没有水,这动作显得很滑稽。有一个动作显然超出了她的动作范围,将一只腿抬起来,贴到脸上,像芭蕾舞演员似的。


当她的腿抬起来的时候,她的***只有一道红色的布条,让人想入非非。我特别注意地看了一下身边的男士们,他们的眼睛都在那红色的地方定格了。


这个动作做完,马总带头鼓掌。然后大家就埋头喝鱼翅羹,我挨马总最近,他的左边是我,右边是跳水明星。马总喝汤的声音很响,从这声响可以判断他的不高雅以及他出身底层。我正出神,马总的一只手拍在了我的肩上,只听他说:“你那昆曲唱得好哇,你把我带回了附庸风雅的年代。怎么样,温小姐,陪我跳个舞吧?”


我刚要拒绝,丽莺使劲咳了一声,我知道这是她示意我行动的信号。我只好站起身,跟着马总进了包间,包间很宽敞,既能跳舞,还有长沙发可以坐下休息。马总关上门,突然把我抱住了。他说:“漂泊在外十几年,你是我在大陆发现的至爱。”


我惊慌地退到一边,悄声说:“你这个年龄的男人肯定有老婆,还有跳水小姐。”


马总无奈地一笑,“在美国跟老婆分居已经两年了,跳水小姐是刚刚认识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比不了你呀!”


我故意躲开他说:“我有什么好啊?”


马总将我抱得更紧了,我嗅到他呼出的酒气。为了躲避他的脸,我只好陪他旋转起来,这时我才想起没开音响,我试图去开音响,马总却抢先一步把音响打开了。


舞曲使我的舞步规范起来,马总陶醉在音乐中,不像刚才那么荒唐了,他很文雅地跳着慢三,我渐渐感到了他的绅士风度,毕竟是在海外有过见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好闻的气息,男人的气息,是王可和何羽都没有过的。


音乐真是门伟大的艺术,它可以把人的情绪从低谷调至高潮,又可以从高潮降至平缓。当人们情绪平缓的时候就会想到清风明月,想到流水淙淙,想到原野花香。一曲跳罢,马总安静下来了,他搂着我的肩说:“能做我的情人吗?”


我沉默,因为内心里不知怎么回答他。


马总见我不语,又说:“我真老得让人讨厌么?”


我急忙说:“不是这样,而是我从未扮演过情人的角色,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情人。”


马总的脸上忽然泛起欣喜的表情,他轻吻了我一下说:“我要找的就是你这样的女孩子,有文化有品味,又不芜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如果想通了,就给我打电话。”


当我走出包厢的时候,饭桌上的客人把目光全对准了我。丽莺的眼神有点得意,跳水明星的眼神有点黯淡,她肯定吃醋了。于是,我挨她坐下解释说:“我只陪马总跳了一支曲子。”


跳水明星很敏感地说:“我有情人,比我小九岁。马总他不会***,他***时像做俯卧撑。”


一桌子人轰然笑起来。


我忽然想呕。难怪马总说跳水明星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她真简单。


我从包厢里出来以后,丽莺就进去了,而后一个一个的老总也都进去了。丽莺再也没有出来,直至我们相继离开酒店。


数天以后,我跟丽莺通了电话,丽莺在电话里说:“这年头要活得识时务,你没听人说吗?有个三陪小姐搭上了一个县委书记后,竟在法院当了法官。这个时代是男人的时代,你要活得滋润,必须傍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我无言以对。


三十八


喜病在北方俗称闹小病,闹小病的女人是这么一种状态,应该躺着的时候,偏偏想站立,等站立起来了又想躺着。想吃鱼的时候必须马上吃到嘴里,吃到嘴里竟感觉无味,于是又想吃猪肉,或猪肉做的饺子。


温婉这天早晨忽然想吃饺子,馅要韭菜、腊肉、鸡蛋混合的,有点三鲜的味道,又不完全是。她在想象饺子的滋味时,口水就流了出来。


她的肚子已经出怀了,像一座丘陵隐隐地凸起在平原之上,致使她行动有点困难。但即便这样,她也每天把自己梳理得干干净净,她的发髻总是高高盘起,髻上插了一根自制的九连环,银光闪闪的链子耷拉在脑后,为她平添了一种富贵和气派。从前的衣服大多穿不起来了,她就去镇上的当铺当掉一些首饰,买布重新缝做。布都是平纹布,温婉知道这时候也穿不出什么好样子来,只是自己缝制的时候,将前襟和袖肘都绣了花花草草,于是那简单的服装也别致新颖起来了。


温婉梳洗干净,就到后园子里割韭菜。韭菜是李散香栽的,前后六垄,吃了割割了生,生长的速度总是很快,三天两头就能炒一盘子,韭菜地里的蓊郁,让你看不出四季的轮回衰败。李散香喜欢往韭菜地里浇大粪,韭菜叶子就长得宽厚翠绿,油锅里一滚就像发情的女人一样鲜嫩清爽。


温婉挎了个小篮子往门外走,她的腰朝前挺着,走路的姿势就没有飘的艺术感了。在她朝菜园里走的时候,李散香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站在早晨的太阳地里,手搭凉棚遥望着温婉的背影,当她确信那个大肚子的女人奔了门外的菜地时,便忍不住吼了起来:“喂,你去干啥?”


温婉装作没听见,继续往门外走,她对李散香的控制已经不以为然了,这是个很没趣的女人,你越软她越欺,你一旦强硬起来了,她又奈何你不得。郭大曾说过一句话:“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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