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石溪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20
|本章字节:11784字
翻过山梁,就是猎户寨了。
这是个典型的滇北高原山寨,坐落在两架大山之间的一块洼地上。几十户人家清一色都是桦树皮木屋。大雪初霁,山林的空气格外清新。嫣红的晨曦,给木屋涂抹了一层辉煌。用柴柈子编织的一道道栅栏,围起一方方院落。不少人家的屋顶已冒着袅袅炊烟。整个寨子呈十字形格局,一条青石板小路贯穿整个寨子,一头通向山泉,一头连着崎岖的山道。在青石板路和山道土路的交接处,耸立着一扇高大的木门,门框上雕着虎、豹、鹰、鹫等飞禽走兽的图案。这些图案用植物颜料染成赭红,格外醒目。这是寨门,在当地称为龙巴门。
白眉儿被主人苦安子牵着,刚跨进龙巴门,就遇上了麻烦。一条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花狗发现了它,伸直脖颈发出一串报警的吠叫。立刻,寨子里狗吠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不一会儿,从一幢幢木屋里蹿出二三十条黑白黄各种毛色的狗来,聚拢到龙巴门前,形成了一堵狗墙,挡住了白眉儿的去路。
不管是脊椎动物还是哺乳动物,只要是具有群体意识,都有欺生的陋习,一万年也改不掉的。
白眉儿镇定自若地站在龙巴门下。它不怕这些矮小猥琐的土狗,可它也不想初来乍到就同整个寨子的狗翻脸闹僵。它决定采取有节制的忍让,只要它们不扑上来,就随它们去嚷嚷吧。它相信主人苦安子会替它解围的。
果然,苦安子一手攥紧套在它脖颈上的麻绳,一手操起一根细树枝,向狗群挥舞驱赶:“去去,别来添乱!一群瘟狗,去去,滚开,都给我滚开!”
狗毕竟畏惧人,纷纷退却。有一两条狗动作慢了些,被树枝抽中,哀嚎着夹着尾巴逃回家去。
眼看狗群就要溃散,突然,“汪汪汪”,寨子中央那幢大木屋里传来一串嘶哑的吠叫声。一条条狗像受了莫大鼓舞似的,又气势汹汹地围拢来。白眉儿好生纳闷,究竟是什么狗中英杰,对狗群有这么大的号召力呢?
主人苦安子使劲搔着脑壳。
一条黑狗出现在青石板路上,慢悠悠地小跑着,脑壳高扬,目不斜视,乍一看,很有一种绅士派头。远远地,围聚的狗群便自动闪出一条道来,并投以注目礼,仿佛在迎接什么贵宾似的。黑狗仍不紧不慢地小跑着,用符合自己身份的均匀步履走到龙巴门前。
不看不知道,看了牙笑掉。白眉儿等黑狗走近了,仔细一看,真忍不住要打喷嚏。它还以为是什么狗中英杰驾临了呢,闹了半天,原来是条不中用的老狗!怪不得要慢悠悠小跑,敢情是没力气跑得更快些。
瞧它那身黑毛,土不拉叽,干涩灰暗,像从积满灰尘的地窖里刚刚钻出来,一点儿光泽也没有,浑身有股子陈年霉味;两只狗眼似睁非睁,眼角糊满了浊黄的眼屎,显得无精打采,就像身上盯着瞌睡虫;两只耳朵软绵绵的,像两片晒蔫的叶子蜷伏在脑际;体格虽然较其他草狗要高大些,但并没高大到让白眉儿一看就肃然起敬的地步。这老黑狗或许也有过辉煌的年华,有过如火如荼的光荣历史,但日月如梭,岁月无情,容颜已老,生命萎缩得只剩下一具空壳。瞧它神情委顿,恐怕一天中起码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太阳底下、稻草堆上慵懒打盹消磨掉的。瞧它的脊梁,已塌陷成弧形,是不堪忍受生命的重负被压弯的。两侧的胸肋一根根暴突出来,瘦骨伶仃,再继续瘦下去恐怕不久就会变成一具骷髅。
老实说,这条黑狗,即使送给埃蒂斯红豺群做午餐,也很难撩拨豺的胃口,刺激豺的食欲。就这样一条风烛残年的黑狗,狗群竟然敬之如精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老黑狗旁若无人地走到离白眉儿两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来。对两条陌生的公狗来说,两步的距离已经是个极不友好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危险距离了。白眉儿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黑狗微蹲下身子,将丑陋的狗头刺探过来,耸动鼻翼,使劲嗅闻,两只浑浊的眼珠子,上上下下把白眉儿打量个透彻,简直像在进行某种资格审查一样。
狗群凝神屏息,眼巴巴望着老黑狗,好像在等待某种神圣的裁决。
白眉儿怎么也想不通,这条老黑狗有什么能耐竟然把狗群震慑得一动也不敢动。狗群里并不乏毛色油亮,耳朵坚挺,身强力壮的公狗,虽说身坯略略矮小些,但质量是大不一样的。青春与衰老相比,旺盛的生命与日薄西山的生命相搏,胜利一定属于年轻的一方。可那些正当年的公狗竟然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简直是不可思议。
假如在埃蒂斯红豺群,如此年纪的老豺,别说高高在上,连和年轻力壮的大公豺平起平坐的资格都没有,即便是退位的豺王,即便是曾将利爪捅进过牦牛肛门的优秀大公豺,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老了,失去了青春和力量,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地位和威望以及相配套的尊严,沦为苦豺,排列在群体的最末等。
白眉儿不相信“力量就是地位”这条生存规律在豺群中适用,到了狗群就变成谬误;不相信在狗群中真有尊老敬老这种习性。可眼前的事实却明明白白,这条老黑狗有效地统辖着猎户寨的狗群。
老黑狗嗅闻了一阵,打量了一番,昂起脑袋又沉思了一会儿,“汪——”朝白眉儿发出一声质问般的吠叫。老黑狗的眉眼间隆起皱褶,似乎藏着几分厌恶,又藏着几分忧虑。
假如换了一条年轻力壮的公狗前来审视质问,白眉儿可能会低眉顺眼做出一副臣服状的。毕竟对方是占据一方土地并有熟悉的群体作后盾的地头“狗”,自己今后要在这方土地上生存,要在这个狗群中厮混,关系闹僵了会有诸多不便,尽管它从心底里有点瞧不起这些猥琐平庸的草狗。可面对这条身上黑毛一块块秃落,露出难看的青白狗皮,像条癞皮狗似的老黑狗,白眉儿觉得低眉顺眼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污辱。妥协也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向老狗妥协,就等于把自己贬为兔子了。
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养成的对老者的蔑视习惯,使白眉儿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也昂首挺胸,摆出大眼瞪小眼尖牙对利齿的应战姿态。“汪呦”,它用还没摆脱豺的口音的很不地道的狗吠声,来回答老黑狗的质问。
——我可不是好惹的,别来自找没趣。
老黑狗微微一怔,立刻四腿叉开,脖颈抻长,脑壳慢慢在空中旋着圈儿,幅度大得就像在耍杂技。随着转头动作,镶嵌在颈毛里的护脖儿露了出来,这是一副很漂亮的护脖儿,用坚韧的野牛皮制作,宽约三寸,中间钉着七枚铜钉,熠熠闪亮。可别小觑这护脖儿,只有受到主人宠爱的优秀的猎狗才配佩戴,它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厚韧的牛皮和坚硬的铜钉能硌疼对手的牙齿,保护猎狗脆嫩的脖颈免遭伤害,类似人类冷兵器时代的铠甲和头盔。更重要的是,猎户寨其他狗的脖颈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它才有护脖儿,这是一种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浑账小子,你睁大狗眼瞧清楚了,我佩戴着护脖儿,我是猎户寨狗群的头儿,你快识相些,俯首称臣吧。
白眉儿对这一切都懵然无知,仍平平地举着那条尾巴。狗在高兴时竖直尾巴,愤怒时平举尾巴。这身体语言十分明确,准备格斗。
老黑狗忍无可忍,恶狠狠扑跳上来,张嘴就咬。它老态龙钟,笨拙得像熊。白眉儿轻轻一跳,就闪开了。
“汪汪汪”,老黑狗发出一阵粗俗的咆哮。
整个狗群像得到了攻击命令似的,你吠我嚎喧闹起来,有两条不怀好意的公狗绕到白眉儿背后,企图进行迂回袭击。白眉儿甩头蹬腿,竭力想使自己从苦安子手中挣脱出来,好和狗群斡旋。苦安子大约怕它惹祸,紧紧拉住麻绳不松手。
“嘘嘘,黑虎,别闹,别闹。”苦安子压低声音朝老黑狗呵斥道。
白眉儿明显地感觉到主人胆气不壮。这是怎么回事?何必要压低声音,我们并未理亏。遭受围攻,正当防卫,这恐怕是天底下最理直气壮的事了。老黑狗尽管有威风凛凛的名字,但毕竟是狗,作为万物之神明的人类,难道还害怕一条老狗不成?
老黑狗真不识抬举,竟然对苦安子龇牙咧嘴进行恫吓。狗群受到鼓舞,愈发围得紧,一场生死搏斗迫在眉睫。
白眉儿看见,苦安子抬起头来四面瞧瞧,神情诡秘得就像做贼,然后抡起枪托,给了老黑狗一下。苦安子并没敢用多大力气,砸枪托的动作缓慢得就像在舞蹈,也没砸在要害部位,而是落在狗的最无关紧要的臀部。看得出来,苦安子并不想要惩罚老黑狗,而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主人这种息事宁狗的态度,很令白眉儿费解。
老黑狗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仍不肯买账。“呜噜噜,呜噜噜”,喉咙深处发出一串恶毒的咒骂,钻头觅缝朝白眉儿身上扑。白眉儿受制于麻绳,躲闪不及,背上被叼去一撮毛。
“汪呦——”白眉儿急眼了,发出一声狂叫。
苦安子也似乎被逼急了,发狠地跺跺脚,脖颈上青筋暴突,呼吸也变得急促,“刷”的一声高高举起枪托,瞄准了黑虎的狗腰。这动作完全脱尽了舞蹈的韵味,是要动真格的了。
白眉儿心里一阵快慰,说真的,主人早该拿出点人的威严来了。按它狭隘的理解,怕狗的人就不算是人。
眼看枪托就要重重地砸下去了。这一下砸下去,不砸断老黑狗的腰,起码也砸得老黑狗在地上打七个滚。
“是谁呀,闹什么呢?”突然,传来一声喝问。
就像一头发怒的豹子突然踩空掉落陷阱,主人苦安子威风顿失,怒气全消,绷得像块生铁似的腮帮子骤然间浮起笑容,这笑真比哭还难看。硬实的胳膊也刹那间松软下来。
白眉儿又跌进了闷葫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普普通通一句问话就能把主人的骨头给问软了呢?它循身望去,哦,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背着一大篓柴火站在一道土坎上。他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两道浓眉像两柄剑锋刺向额际,双目炯炯有神。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主人苦安子和那汉子站在一起,立刻就显得猥琐。主人的腿似乎也有点罗圈,五官没长在该长的地方,左看右看都有点错位。
人不可貌相。它想,但愿这是真理。
“哦,阿蛮星村长,是您哪。我刚弄来一条猎狗。唔,白眉儿,见过村长。”苦安子将白眉儿拉上前去。
“尖耳宽胸,细腰长腿,模样挺俊的。”名叫阿蛮星的汉子卸下装柴火的背篓,蹲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一阵说,“好狗,是条好狗。苦安子大叔,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买的。”
“哪里有买这么好的狗种,我都想买一条呢。”
“这……我苦安子这两天交了好运,金丝活扣逮着一窝红角腹雉,跟过路的马帮换了这条狗。”
“苦安子大叔,你有了猎狗,趁冬天狐皮金贵,跟着大伙儿上北山猎狐吧,明年就不用再为柴米油盐犯愁了。”
“是哩是哩,等我把这狗调教好了,我就去。”苦安子点头如鸡啄米。
这时,老黑狗那股落潮的气势又开始涨潮,朝白眉儿龇牙咧嘴,伺机扑击。
“阿蛮星村长,瞧,黑虎又在淘气了。”苦安子尴尬地笑着说。
阿蛮星朝前跃了一步,飞起一脚,重重踢在老黑狗的屁股上:“发狗瘟的,竟敢欺生,看我不揍扁了你!”
老黑狗挨了揍,威风顿失,委屈地呜呜哀嚎了两声,夹着尾巴逃走了。
老黑狗一走,狗群也就自动解散。
白眉儿生性聪慧,到猎户寨没几天,就有了重大发现:狗的地位基本上是和主人的地位相一致的。狗本身的强与弱、聪明与愚笨变得次要,重要的是它所依附的主人在猎户寨扮演什么角色。
白眉儿是野豺出身的狗,面对这个问题未免犯糊涂。在埃蒂斯红豺群,即使豺王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也同样要凭自己的实力争取地位,就在夏索尔当政期间,夏索尔的亲娘三姣就是在履行苦豺义务时被那头狂暴的狗熊掴裂脑壳的。在豺的字典里,找不到裙带风这个词。白眉儿很难想象,一条肌腱发达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狗,就因为主人地位低微,就要处在其他狗之下。可事实是,在猎户寨狗群中,强弱颠倒比比皆是。
老黑狗老得都快跑不动了,还恬不知耻地占据在头狗的位置上,就因为它是村长阿蛮星豢养的就高狗一等,任何大狗小狗公狗母狗见着它都要不停地摇尾巴,小伢狗自动地去舔它的后腿,母狗则甜腻腻地用唇吻理顺它的体毛。舔这衰老的身体,也不嫌恶心。
不仅猎户寨的狗见了老黑狗像臣民见了皇帝般恭敬,即使猎户寨的人,见着老黑狗也礼让三分。只要有阿蛮星在场,总有人会笑眯眯抚摸着老黑狗绒毛芜杂的狗头,或恭维两句,或喂一块骨头。白眉儿亲眼看见,一个名叫阿凤的小女孩正吃着一块烤肉,手一抖烤肉掉地上了,被老黑狗一口叼了去,阿凤的阿爸只是朝老黑狗低声骂了句发狗瘟的,便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倘若换一条狗,不拿棒棒敲断狗腿,起码也得飞起一脚踢疼狗腰。
白眉儿算是懂得了人类社会的一条真理:打狗要看主人的面。
主人有多威风,狗也就有多神气。
白眉儿的待遇比起老黑狗来,真有天壤之别。它的主人苦安子在猎户寨算是顶不起眼的小角色,一个连小孩都可以捉弄都可以嘲笑的可怜虫,一个整天泡在酒坛里连骨头都快被酒精泡酥了的人人都鄙夷的酒鬼。他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光棍一条,穷得叮当响。除了到秃鹫岭下察看金丝活扣外,他整天手里都捧着那只被岁月和烟尘熏得乌黑发亮的酒葫芦,经常喝得醉醺醺。
好几次主人苦安子喝晕乎了就发酒疯,对着白眉儿又哭又笑地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白眉儿听不懂人话,但从主人夸张的身体动作和波澜起伏的表情中还是猜出点故事的来龙去脉。
主人把酒葫芦藏在背后,表明他过去是个滴酒不沾的规矩人。他咧开厚厚的嘴唇做出一副笑的表情,证明他过去的生活是蛮幸福的。或许,他曾经有过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哦,丈夫上山狩猎,妻子在家织布,一幅典型的农家乐图画。
突然间,主人拼命揪住自己的胸口,仿佛胸腔里盘着一窝毒蛇。他狂暴地拔出腰间的长刀,朝房柱剁劈刺捅挑砍。白眉儿不难想象,主人的生活***现了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就像独木舟突然遭到风暴袭击,就像空谷幽兰突然被泥石流淹没。哦,主人现在孑然一身,也就是说,老婆不翼而飞了。
这种生活悲剧白眉儿能理解,埃蒂斯红豺群也时不时有母豺从一只公豺怀里挣脱出来投进另一只公豺怀里去的事。这并不稀罕。梅灵和风娃原是一家子,还生过一窝崽,后来豺王夏索尔的配偶病死了,梅灵就跳槽跳进了夏索尔的怀抱。雌性都是向往更强壮更能提供优越生存环境的雄性。凡母豺跳槽,都离不开这两种原因:一是原有配偶身体衰老或者残疾,母豺和幼豺生存受到威胁;二是另一只各方面都比原配偶更强壮的独身公豺前来进行争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