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霍夫曼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4
|本章字节:11418字
正是在这个晚上,就着新酿的酸葡萄酒,为了扫清文坛的积弊,迎来新的曙光,他们庄严而正经八百地决定发起一次“新的狂飙突进运动”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发生在18世纪70年代,歌德、席勒为其主要代表。,也就是说要有计划地制造出那样一个思潮激荡的时代,因为只有这样的时代才能产生新的文学巨匠。
可是,作出了重大的决定,他们就没事可干啦,一会儿就都垂下脑袋,不得不上床睡觉去了。要知道,这伙预言家连好酒也喝不得,更别提劣酒;对于每一小小的放肆行径,他们都是头昏脑涨、大呕大吐地赎罪了事。
他们走后,那个独自留下来十分开心地在一旁看他们胡闹的老先生问侍者,这是些什么人?“其中的两个,”侍者回答,“是外出做生意的商人,也就是施托特勒先生和胡贝尔先生。第三位叫施特拉劳厄先生。只有第四位我比较熟悉,他自称梅维斯博士,去年冬天在我们城里住过四个星期。他在我当时做事的‘蓝色梭子鱼’舞厅作过报告,是关于德国文学的,可内容逐字逐句都是从一本书里抄来的。这本书,从装订看,是某一家公共图书馆的藏书,让他给偷来了。书里满是折痕和墨迹、油迹。除去这本书他还有一册皱巴巴的法语会话指南和一副纸牌,牌内暗藏着春宫画,对着亮处一照就看得清清楚楚。为了节省取暖费,他总是在被窝里抄那本书,终于有一天打翻了墨水瓶,被子毯子全弄脏了。店里给他账上加了一点点赔偿费,他就威胁说要在他的文章和‘杂文’中叫‘蓝色梭子鱼’声名狼藉。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丑恶的习性,终于被赶出了店门。他也用库尼伯·冯·梅尔这个假名,模仿别人写一些软绵绵的东西。”
“见鬼!”老先生说,“你谈起这类事情来蛮在行呢,格奥尔格伙计!”
侍者红了脸,有点儿结巴起来,最后说:“我乐意承认,本人也做过一年半作家。”
“我的老天!”老先生惊叫起来,“那你写过些什么东西呢?”
“这我可就讲不清楚了,”侍者回答,“我曾在一家咖啡馆跑过堂,那儿整天聚着大堆大堆咱们今天这样的客人。他们这儿歪着,那儿倒着,无所事事,满腹牢骚,在报纸堆里翻来找去,为别人的不幸高兴,为别人的幸运恼火,偶尔也跑回家去,漫不经心地匆匆涂写个十页二十页;他们反正不学无术,也压根儿不懂什么是责任。我很快就跟这些先生混熟了,觉得他们日子过得是比我这个听人差遣的好得多,于是同样当上了作家。在我寝室里藏着一大捆读破了的旧法文报纸,是我在从前干活儿的一家家店里搜集起来的,起初只是用来学习拼读法语,就像一个年轻侍者理当做的那样。后来我却从这些过期废报中翻译杂七杂八的文章和故事,包括那些我压根儿不了解的大人物的故事。由于对德语语法一窍不通,我不只经常将法语词序语序照搬过来,对所有的法语习惯说法也依样画葫芦,就连从自己脑袋瓜里拼凑的一些个胡说八道,我同样写得跟蹩脚法语似的。这样的玩意儿,当时在我看来就是地道的文学。等我如此这般地涂写完了一厚叠稿纸,我就把它当做自己的创作交给与我要好的先生们。瞧,他们好不欣喜地接受了,并且很快使它印了出来!这些滥文人真有些特别。他们尽管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得人的狭隘刻薄的家伙,却同时有种怎么也丢不掉的喜欢扎堆儿和拉帮结伙的习气,在一定程度上为的是对上边形成压力吧。我的那个小册子立刻被宣告为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作家非常值得注意的处女作,说他大概是旅居巴黎多年,笔下融合了德意志的深刻和法兰西的华丽。事实上呢,我是在巴黎待过半年,给一位德国老板跑堂罢了。在我翻译的那本大杂烩里,不乏蛮有刺激性然而却被遗忘了的逸闻趣事。它们很快被各种报刊转载援引,并且注明出自我的著作。我在书的封面上署名为“格奥尔格·德·厄冉”。厄冉者,我本来的姓氏“纳热”调了个个儿而已此人原姓nase,nase的德文意思是鼻子。倒过来后成了esan,并在前边加了一个法国姓氏中一般用来表示贵族出身的d。。于是,无处不在盛传:格奥尔格·德·厄冉在他那本妙趣横生的书里写了这个,写了那个;而我呢,也就春风得意,趾高气扬,像枚出膛的炮弹,在已经涉足的文坛上向前猛冲,一刻不再停歇!”
“活见鬼!”老先生又说,“可你究竟有什么好写的呢?你总不能永远啃你那一捆旧报纸呀?”
“不不不!我根本什么也没有,我只要所谓的写作本身就够了。我往笔里吸墨水,我就写这个墨水呗。我一发现自己被称之为作家,我立刻就写作家的荣誉、职责、权益和需要,写他们必须抱成一团对付其他等级。我还写关于作家这个称呼本身,写的时候尚不知道它是一个地道的、古已有之的德语词儿。我提议废弃它,同时挖空心思想出另一些自以为聪明和正确得多的称谓来,建议同仁们斟酌考虑,诸如什么写家、墨客、文士、书者以及弄笔艺术家和著书师傅,等等等等。我还力主创立一个包容一切作者的大联合会,以确保每一个会员得到稳定而丰厚的收入。一句话,我就用诸如此类的胡思乱想,搅得文坛乌烟瘴气,有好一阵子成了其他烂文人眼里顶呱呱的好汉。事无巨细,我们全扯进我们的问题中,而最后归结为一件事,即作家的‘权益’。尽管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肯读书看报的人,却偏偏去写那些我对他们的个性全然未作考察的作家,经常杜撰出《与某x闲聊》或《某n访问记》或《会见某p》或《与某q一夕谈》,以及诸如此类的玩意儿,竭尽无中生有、胡扯乱谈、幼稚愚蠢之能事。与此同时,我还起劲儿地经营着一家马路通讯社,把各种乌七八糟的“新闻”传播到各个角落。要遇上现实正好没什么好写的,我就干脆——大概第二十次吧——翻译《塞森海姆之歌》,把歌德带田园风味的优美语言改成我粗鄙的行话,然后作为研究新成果寄给某个偏僻小镇的报刊。我还摘录某些名作家时下不再为人提起,或者至少是据我所知不再提起的作品片断,加上一些愚蠢的注释后作为新发现的逸文散布出去。要不我就从一部新出版的集子中抄写一封信或一首诗,然后把它说成是作家本人的手迹。每当看见这样的东西在所有报刊不胫而走,我总感到心满意足。特别是诗人海涅供给了我极其丰富的养料;就像温床中的萝卜,我在他的病榻旁长得十分茁壮。”
“你可真是个十足的无赖呀!”老先生不禁惊呼。
“我不是无赖,”格奥尔格老兄回答,“我只是个可怜的傻瓜,只是把当侍者的习气带到了新的职业和新的环境里。对这种职业,我压根儿一窍不通,不知道什么是道德和不道德。再说,我这么干也不对任何人有一点儿真正的损害嘛。”
“那么,你又怎么放弃了这一轻松愉快的生活呢?”老先生问。
“非常简单,就跟我开始它一样!”前“写家”回答,“尽管声名显赫,当作家我却觉得不舒服,特别是吃得不好,我很怀念我干过的营生常有得喝的杯中剩酒;而且穿着也很寒碜,无论冬夏,我都只在完全磨破了的侍者燕尾服上罩一件薄薄的外套而已。有一天,不期而然从老家汇来一笔钱。由于老早就怀着有朝一日也穿得光光鲜鲜的渴望,我立刻为自己订做一套上等料子的新燕尾服和一件考究的背心,买了一块精工镀金的怀表,以及一件胸前饰有皱襞的高级衬衣。可是,等我如此这般穿戴打扮好了往镜子前一站,我才恍然大悟。我突然发现当作家太委屈自己,觉得自己已满够资格在一家中等饭店做个侍者头儿。于是我就按图索骥,找到了一个差事。”
“可怎么会呢,你现在对当初的那些勾当竟看得如此深透,评得如此准确?”客人继续问。
“可能是这样的,”侍者头儿纳热笑了笑回答,“现在我才真正努力在业余时间提高自己,不过仅仅为了个人的消遣罢啦!”
这以后,老先生终于付了酒账。可是在离开之前,他还对侍者发出邀请,希望他在将来能参加客人们的谈话,是的,希望他就记忆所及,不失时机地讲一讲他那些有趣的事迹和经历。如此一来,酒店中天天光临的老客人加上这位侍者头儿,他们所具有的文学修养和知识,就超过了眼下在同一座屋顶下打瞌睡的那个小小的作家协会。
第二天,作家先生们各奔前程;自然在分手前,又把开创“狂飙突进新时期”的事大谈了一番。他们已经预先分配了角色,都说通过维吉·施托特勒很好地沟通了与瑞士的关系,实在是万幸。他呢,就暂时兼二任,既扮演波德玛波德玛为瑞士文艺理论家。,又扮演拉瓦特尔拉瓦特尔为瑞士神学家。,以便接待和鼓舞新一代的克洛卜施托克、维兰和歌德。
维吉·施托特勒回到故乡,完全让新的前景和新的计划冲昏了头脑。他留起梳到耳朵背后的长头发,架上一副纯粹平光的眼镜,蓄起尖尖的山羊胡子,为的是表里如一,使他的模样符合因结识那三位新交而一下子提高了的身份。按照自己担当的使命,他开始在乡里摸情况,觅知音。一旦打听到某人曾给历书投寄过一则小故事,或者写过几节双行押韵的打油诗——塞尔特维拉这座城市的所谓文学仅此而已——他便立刻去拉人家参加他们的“狂飙突进运动”。然而,那些机灵的人们一发现他的企图,明白他的荒唐要求,就把他变成他们的笑柄和写新的打油诗嘲讽的对象,并且将这些诗拿到酒馆饭店里朗诵,令他大为恼火。一次,在市政府的招待会上,他非常婉转地向市政府秘书对“库尔特·冯·瓦尔德”评价如何,不想秘书先生却回答:“库尔特·冯·瓦尔德?那是头什么驴子?”这下维吉真受不了啦,从此又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做生意。
回到家,他开始观察自己的老婆。他发现,格丽特莉戴着她的小软帽坐在纺车边,红红的嘴儿,颤巍巍的胸脯,小小的脚儿,样子真叫妩媚动人。突然,他灵机一动,下决心提高她的文学修养,使她成为他的缪斯。他当即叫她把那架用骨头刻的小环儿和小铃铛精致地装饰起来的纺车扔到一边,松掉转轴上的绿色皮带;与此同时,他却塞一部古老的人类学著作在她手里,命令她。他自己呢,则到账房去工作,免得在此期间耽误营业大计。他对自己的突发奇想很满意,工作也就顺顺当当。可是,等他回家去吃饭,急不可待地准备与他的“缪斯”作第一次思想交流,他老婆却直摇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一开始弦可别绷得太紧!”他想,因此吃完饭换给她一本《一个孤寂女子在春天的书信》,让她一直读到晚上。他自己却去到库房,发走一批染料木,随后走进森林中,参加一片橡树林的拍卖会。在会上,他成交了一笔好买卖,心里一高兴,又继续散一会儿步,但仍然不无实际收获。他把营业笔记揣起来,掏出一本有钢锁扣的小一点的记事册。
他抱着本子站到正好在近旁的一棵树面前,细细地端详后写道:“榉树干。浅灰色带更浅的斑痕和横条。表面覆盖着两种苔藓,一种几乎是黑色,一种是金丝绒一般的亮绿色。此外还有淡黄、浅红和白色的地衣,它们经常缠绕纠结在一起。侧面攀附着一根常春藤。光照情况得下次考察,因为树处于阴影中。也许在写强盗的场面时能派上用场。”
接着,他又在打进地里的一截木桩前停住脚步。桩头下不知是哪个小孩挂了一只死蜥蜴。他写道:“有趣的细节。地上插着根小木桩。桩上缠着条银灰色的蛇尸体,表现出死的痉挛和挣扎。蚂蚁在其空空的腹腔爬进爬出,带给悲惨的一幕以生机。几茎红穗野草摇摇摆摆,把一切全罩在了自己的投影里。是神使麦扣利死了,把他缠着一条蛇的游杖插在了这儿?这一暗示更适合于商业。大概因为麦扣利同时为商业之神。再者,此杖或曰桩子已老朽风化,颜色同蛇一样;在阳光照射下,它想必像长着银灰色的发辫。(后一观察可能颇具新意)”
他还停在小推车的车辙前,写道:“乡村的题材:车辙半淹没于水中,水里游动着小生物。低洼的道路。地面潮湿,深褐色。脚印里也灌满了水,铁锈似的浅红色。路中间有一巨石,部分新碰伤,像是车轮所致,争斗与暴力。”
再往前走,他碰见一个乡村女乞丐,叫住她,给了她几个铜子儿,要她一动不动地站上五分钟。待到从头到脚细看她一遍以后,维吉·施托特勒写道:“形容枯槁,赤脚,尘土一直扑满脚踝之上。蓝条纹长裙,黑色紧身胸衣,民族服装的残余,头上包着红底白点子花的头巾……”可是突然之间,女乞丐拔脚就跑,活像背后有恶鬼追来似的。维吉死死盯住她的后背,奋笔疾书:“精彩!平凡而具魔力的形象,原始的野性。”老远地,那女乞丐才站住脚,回头张望,看见他仍然在写,又转身逃跑,一边还用手拍打了几下臂部,最后消失在了森林里。
维吉回到家,像一只蜜蜂采够了花蜜。“喏,亲爱的小缪斯!”他喊他妻子,“你的书念完了吗?我的收获很大,带回来许多精彩的素材,今儿个咱俩就要谈谈如何派用场喽!”谁知他妻子又一次无言以对,因为她整个下午都坐在园子里,悠悠闲闲地剥嫩豌豆来着。这次维吉不禁摇了摇脑袋,心想,真奇怪!也许从实践开始,发挥女性感官敏锐的特长更好一些吧!于是,晚饭后他就给她念白天做的那些速记,讨论他这些观察的用场,并且建议她做同样的记录并向他报告搜集所得。随后,他要求妻子说一说对所有这一切的意见。“所有这些我一点儿不懂!”这就是她的全部回答。维吉强耐住性子,说道:“那咱们干脆整个儿从头开始,这样对你也许清楚些,再高深、再复杂的细节也不怕闹不明白!”
说着,他拿出他最新的手稿,开始朗读;只是那满篇删节和修改的地方,还有时时滑落的眼镜的耀眼反光,给了他干扰,使他读得断断续续。哪知读了半个钟头,他才注意到,他的缪斯太太已经酣然入梦。
维吉抓起餐刀在金属烛台上敲了几下,格丽特莉猛醒过来,只见他板着面孔不耐烦地说道:“这样子可不行,亲爱的太太!你看见了,我花了多大的工夫来提高你,缩短你我之间的差距。可你呢,却不肯配合!你知道,我已走上充满荆棘的作家之路,非常需要一位女人,一位志趣相投的妻子的理解、激励和充满爱意的感应共鸣,可你却撇下我睡着了!”
“哎,亲爱的丈夫,”格丽特莉被数落得红了脸,回答说,“我倒觉得,一位真正的作家用不着有这个替他打气的女人,也能取得成功。”
“好哇!”维吉嚷起来,“你不但不鼓励我,帮助我,反倒对我进行讥讽!好哇!上帝作证,咱就自己走自己的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