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概念第六节 限制和概括

作者: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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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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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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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880字

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是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


一、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概念内涵有多少之分,外延有大小之别。概念内涵的变化相应地会引起外延的变化,并且呈反变关系。


所谓反变关系就是概念的外延越大,其内涵越少;反之,概念的外延越小,其内涵越大。


比如:国家亚洲国家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


内涵:少多更多


外延:大小更小


二、限制。


1定义: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比如:哲学家→中国哲学家→中国现代哲学家


上面的例子中,哲学家这个概念经过了二次限制。第一次增加了中国这一内涵,其外延就缩小了。对中国哲学家再增加现代这一内涵,其外延就更小了。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限制是通过增加内涵来实现的。内涵每增加一次,外延就缩小一次。


例如:旗→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概念的限制可分为一次限制和连续限制。


2规则(注意):


(1)限制必须是由属概念推演到种概念。


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限制不当”的逻辑错误。


比如:天安门→雄伟壮丽的天安门。(是全同关系,不是属种关系)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不是属种关系)


(2)单独概念不能限制。


单独概念是限制的极限


三、概括


1定义: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比如:中国古代哲学家→中国哲学家→哲学家。


上例进行了两次概括。每减少一次内涵,外延就扩大一次。可见概括是通过减少内涵扩大外延实现的。


2规则:


(1)每一次概括必须是由种概念推演到属概念。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


比如:把“北京大学”概括为“大学生”就犯了“概括不当”逻辑错误。因为大学与大学生是全异关系,而不是属种关系。


(2)哲学范畴不能概括


哲学范畴是概括的极限。比如物质、意识这样的概念,没有比它们更大的属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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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解析


例题(1)“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析:定义不同于陈述句,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因此,“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不正确的。


答案:“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错误的,违反了“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的定义规则,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例题(2)“犯罪集团分为主犯和从犯”是否表达了划分?


解析:划分是把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成若干种概念。“犯罪集团”与“主犯”、“从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属和种的关系。


答案:这是分解,不是划分。


例题(3)“a可以分为b、c、d”是一个正确的划分,则b和c的外延是a。全同关系b。交叉关系c。矛盾关系d。反对关系


解析:根据划分的规则,首先,划分子项b、c、d之间不能相容,所以,可以排除全同关系和交叉关系。其次,子项b、c、d的外延之和等于a的外延,若b和c的外延是矛盾关系,二者外延之和再加上d的外延,肯定大于a的外延,犯“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因此,排除矛盾关系。


答案:选择d。


例题(4)下列对概念的限制中正确的是a。把“北京市”限制为“西城区”


b。把“书籍”限制为“《法律逻辑学》”


c。把“黄山”限制为“风景秀丽的黄山”


d。把“数学家”限制为“陈景润”


解析:“北京市”和“西城区”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书籍”和“《法律逻辑学》”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和反映个体对象的概念之间的关系;“黄山”和“风景秀丽的黄山”反映的是同一个单独对象,单独概念不能进行限制。以上三组语句都不是限制。


“数学家”和“陈景润”之间是属种关系,从“数学家”到“陈景润”,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是正确的限制。


识别概括和限制的正确与否,首先,确定概念之间是否是属种关系(可以用概念之间能否说明来判定)非属种概念之间不能进行概括和限制;其次,考察原题表述的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还是从种概念到属概念,从属到种是限制,从种到属是概括,反之,是错误的。


答案:选择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