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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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陈瑾昆[1]的信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瑾昆同志:
十月八日来示敬悉。国内外大势观察正确,不会有第二个方向,进度亦快,不会稽延不决,诚如尊论。惟我们宁可作从长打算,估计到一切可能的困难,以自力更生精神,准备付以较长时间,似属有益。兄及诸同志对于宪草惨淡经营,不胜佩慰。惟发表时机尚未成熟,内容亦宜从长斟酌,以工农民主专政为基本原则(即拙著《新民主主义论》及《论联合政府》中所指之基本原则),详由王谢[2]二同志面达。弟身体有时略有毛病,大体尚好,勿以为念。天寒尚祈珍摄。敬祝安好!并问陈夫人及诸小弟妹好!
毛泽东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青附笔祝全家安好!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注释[1]陈瑾昆,当时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
[2]王,指王明,即陈绍禹(一九○四——一九七四),安徽金寨人,当时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谢,指谢觉哉(一八八四——一九七一),湖南宁乡人,当时是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负责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