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一人权自由之所以不见(1)

作者:梁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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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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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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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176字

人权自由之观念,诚非中国所有。然从其初输入中国时,人们之不感兴趣,维新家之以为非急务,革命家且嫌过去自由太多(以上均见第一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一章《绪论》。——编者注),种种看来,就可知道事实上中国人未尝不自由,只是观念不明。或者说:中国人恰介于自由不自由之间——他未尝自由,亦未尝不自由。这种怪事,从下文可以明白其所以然。


这必须借镜于西洋:人权自由之着见于近代西洋人之间,乃是由于近代人一个个都强起来,使你不得不承认他。旧日梁任公先生有几句话,说明得好:前此惟在上位者乃为强者,今则在下位者亦为强者。……两强相遇,两权并行;因两强相消,而两权平等,故可谓自由权与强权本同一物。(见《饮冰室自由书》,《饮冰室专集》第二册。)


自由者,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譬之有两人于此……各扩充一己之自由,其力线各向外而伸张;伸张不已,而两线相遇,两力各不相下,而界出焉。……苟两人之力有一弱者,则其强者伸张之线必侵入于弱者之界,其自由即不能保。(同见前书)个人为自由之主体,自由为个人之无形领域;言自由固不得不以个人来说。然而从人类历史上看,自由之受屈抑,并不开始在此一人对彼一人之间,而是在集团对集团之间,集团对其分子之间的。恒为自由之敌者,是作为代表一集团之权力机关——这在国家就是政府。所以小穆勒的《自由论》(严译《群己权界论》)上说:“其君所守之权限,其民所享之自由也。


”前在第九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九章《中国是否一国家》。——编者注,根据西洋历史所讲“民主期于尊重人权,而始于限制王权”一段,正亦指明问题出在阶级对阶级之间,问题之解决尤必待阶级起来相抗,个人是抗不了的。此时固然要个人强起来才行;但既不可能是某一个人先强起来,亦不可能是所有个人普遍同时强起来。乃是其间一部分之个人先强起来的,这就是所谓新兴阶级了。社会形势至此一变,个人自由乃借阶级相角之均势而得以保障。新兴阶级本由经济进步而来;经济继续进步,阶级更有兴起(第四阶级),个人强起来的又以加多,享有自由者随而增广。末后可能有一天,所有人们普遍强了起来——人人知识能力都很高很高——亦就普遍自由了。这是从西洋过去社会形势发展上,可以望见之人类前途。


前讲民主始于承认旁人,今亦可说:民主始于不得不承认旁人。承认旁人,出乎自己理性;不得不承认旁人,正由这种社会形势使然。由外而内,从事到理,西洋之路如此,或者一般亦都是如此。我们在前既曾指出过:理是产生于两力之上的,是由事实发展而逼出的。不是人类理性演出来历史,倒是历史演出来人类理性。(第十一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十一章《循环于一治一乱而无革命》。——编者注)中国恰好不然。中国恰好是先自动地承认了旁人。为何能这样呢?要知“行于家人父子间者为情,而存于集团与集团之间、集团与其分子之间者为势”。(见第十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十章《治道和治世》。——编者注)在情如一体之中,时或忘了自己而只照顾旁人。周孔因之以为教化,就推演而成中国之伦理社会。


伦理社会彼此互以对方为重,早已超过了“承认旁人”那句话。这明非形势所使然,而且就此遮断了形势之路。形势乃因彼此相对,两力相较而见。在伦理社会一切都是情谊之中,形势盖已被化除,无从得见了。但当我们推家人相与之情以及于社会国家,把阶级消融于伦理之时,集团生活偏胜之西洋人却把集团与集团相对之势,集团与其分子相对之势,推演到此一人与彼一人之间,虽父子夫妇不免相对起来。梁任公先生尝叹息说:权利观念,可谓为欧美政治思想中之惟一原素。——乃至最简单最密切者如父子夫妇相互之关系,皆以此观念行之。此种观念入到吾侪中国人脑中,直是无从理解。父子夫妇间何故有彼我权利之可言?吾侪真不能领略此中妙谛。(梁着《先秦政治思想史》第一四七页)还有遍游欧美的孔大充先生数道其感想:中国人是泥与水(混在一起),西洋人是钢铁与石头(硬碰硬)。


中国人的劲儿,就是一个“混”字,而西洋乃深得一“分”字。(见孔着《大地人文》,战地图书公司出版)中西显然是两回事。事实上中国人未尝不自由,但人权自由观念却不得明白确立,就是为此。——这是就中国社会之为伦理本位那一面来看,它没有像西洋那样的社会形势,先叫人失去自由,再叫人确立其自由。


但决定中国人不得确立其自由的,更在其社会之为职业分途的那一面。何以言之?中国虽说融国家于社会,颇不像一国家;然其为国家,终不可免,是一个国家,便少不得强权势力。尽管收敛而不多用,亦还是用。临到这时候,形同散沙一盘的中国人,缺乏阶级以相对抗;限制王权的话,始终喊不出来。每个王朝只有等待它失尽人心,自行倒毙;总不能形成一种均势以立自由。这是从封建毁于士人,阶级化为职业以后,所必有之结果。伦理本位使中国人混而不分,不成对立,不过使自由不得明确而已。而遇着对立时候,又无可以对立者(个人抗不了),则自由不立,此职业分途之局实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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