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漱溟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07
|本章字节:14102字
小说。
第三辑我的主要经历
第39节抗战以来自述(10)
我问张闻天先生那两个问题,亦向毛先生问过。对于造成1927年后分裂斗争的客观因素,他有答复。大致分别为国内的因素,国际的因素,而取今昔不同,对照言之。即如国际一面,在那时各帝国主义者虽彼此有矛盾,而同惧中国之赤化,却使他们可以统一起来。于是他们就来分化中国内部,使国共分裂。国共之分裂,此盖为有力因素。但到今天来则相反。今天国际上有侵略的日德意一边,有反侵略的英美法苏一边,而统一不起来。他们就不能共同来对付中国。侵略者如日本人,固然利于中国之分裂,而行动适足以反迫成中国之团结。反侵略者则不愿中国再有内战,处处从正面助成我们团结。上年(指廿五年)西南两广为要求抗日有所举动时和“双十二”事变之时,英美友人的心理和其活动,皆为最好例证。他说:这就是今昔客观因素之不同。由于这些因素(国际的更甚国内的),他相信国共前途只会团结,不会分裂。——这是一段。
对于中共要不要取得政权问题,他先转问我:我们(他自指)不是已经有一部分政权了吗?假如国民党邀我们参加到中央政府去,我们亦可以参加。他如不邀,我亦不强求。即使他来邀,而我们亦待考量大局相宜否。倘于国际情势有所不便时,我们还是不参加的。但往长远里看,国共必是长期合作;长期合作中,少不了参与政权。——大意不否认要有政权,而表示不夺取政权。这又是一段。
我又问他一个问题:中国共产党过去最大错误是什么?听说共产党朋友常作自我检讨,不知亦曾检讨及此否?是否亦可说给我们外边人。他笑着答我道:你且说一说看。我说据我所见,有两个对照:
一是十五、六、七年北伐时,革命军并非以兵力或战术战略制胜,而成功在政治上适合当时大势需要。对照来看,十年间共产党之革命无成,即是其政治上的失败,政治上路线错误。因其在政治上若适合时势需要的话,则配合起军事,应当早成功了。
一是抗战之前到现在(指谈话之时),共产党博得国内大多数的同情拥护和期待,声光出于各党之上。这其中并无别的缘故,只为放弃对内斗争,倡导团结抗日,适合人心要求,政治上所走的路线走对了。对照来看,过去十年之劳而无功,仅仅靠军事来维持党的生命,政治路线之不对可知。
我末了说:我们祝望中国共产党今后继续争取政治上的胜利,而不要再靠军事维持一条党命。毛君笑颜相谢,说你的意思很可感!
意见的交换
我迫切地要求统一,但我绝对不承认有武力统一中国的可能。我相信只有在国人意志集中意志统一上,得到国家统一。这一信念,被抗战前后的事实证明了。在抗战上中国表现了从来未有的统一。然而这是不是从一个武力中心向四外发展,征服全国的结果呢?谁都可以看见没有这事。反之,谁都看见是全国各方甘心情愿来拥护一个中心(各方的人都到中央来,各方的力量都贡献给国家),中央亦开诚接纳的结果。
但这个统一明明是外来的。只为暴敌愈逼愈紧,使不同的中国人感受到同一威胁,眼光不容旁视,心念自然集中,不期而造成全国人意志的统一。由意志统一于对外,而国家内部统一了。这全为暴敌之所赐,其势不可久恃。我们必须乘此时机,从内部自己奠立永久之统一。
从内部自己奠立永久之统一——这如何可以做到呢?这并不难做到。只从本身“如何建设新中国”大题目上,能集中全国人意志而统一之,当然就行了。
我去延安考察中共的转变,同时亦是测探统一前途的消息。我既见中共正在转变中,因进一步提出这一问题,问中共负责人毛泽东。以下便是交换意见的大概。
我问他:以我看中国问题有两面,一面对外要求得民族解放,一面对内要完成社会改造(即建设新中国);你看对不对呢?他答:完全同意。
我问他:这两面问题应当分别解决呢,抑或一并解决,不得分开?他答:这原是相关的事,不应分开来谈。但究非一事,在进行解决上或时有轻重宾主之异。譬如眼前应当一切服从于抗战,第二问题只能附在第一问题里去作。
我说,这在我亦没有疑问。不过我却要求在今日民族对外之时,决定我们本身社会改造之事。我认为此一决定,正为对外抗战所必要,有两个理由在这里:
一则必团结而后能抗战,团结不力则抗战不力。但如今日的团结明明植基甚浅,几乎是一时手段,甚感不够。完成社会改造为吾民族自身基本问题,必在此问题上彻底打通,彼此一致,团结才是真的。否则,隐略不谈,必生后患。
二则抗战必求与国,而我们的友邦一面有资本主义的英美,一面有共产主义的苏联,若我们自己国策未定,恐难交得上朋友。中国要决定自己要走的路,并坦然以示友邦,不招猜忌,不启觊觎。胸中无主,外交无成。我们必须认定自己的前途,而把握自己前途走去,才能打开在国际环境中的局面。
第三辑我的主要经历
第40节抗战以来自述(11)
他对于我的话认为很对。
我于是提出我的主张,要确定国是国策,所谓国是国策,就是对民族解放社会改造两面大问题,及其所涵细目,均有确切之订定。尤其要紧的,在建国的理想目标,并其达于实现的路线步骤。如何来确定呢?这当然要全国各方开诚相商,共同决定。
他表示单为抗日而团结,诚不免一时手段之嫌。但他又虑社会改造问题重大,牵涉甚远,各方意见或未易接近。倘各方意见不能归一,岂不又影响眼前抗日?似不如走一步,说一步。
我说你这种顾虑亦是应有的,不算过虑。但遇此困难,当以热心(热心于彻底团结)、信心(相信彼此说得通)克服之,而努力以求得最后结果。
他说你的意见是好的。此事最好由国民党来倡导进行,或其他方面来推动提倡。中共方面,因为刚将抗战促动起来,不过六个月又吵动什么社会改造问题,似乎不便。假若国民党或其他愿为此根本商讨,那他们共产党当然欢迎之至。
他又对我说:此时(1938年1月)他们正请得国民党同意,两党起草共同纲领。在武汉有八个人——国民党为陈立夫、康泽等四人,共产党为陈绍禹、周恩来等四人——正在蒋先生指导下起草。共同纲领和你所说国是国策亦甚相近。假若由两党的扩而为全国的,由侧重眼前抗战的,进而包括建设新中国,便是了。你何不赶回武汉,去推动推动呢?
毛君屡次对我说,中国现在已是团结,但仍须求得进一步的团结。我便说,你想进一步的团结,除了我这办法还有什么办法呢?我又问他,并问张闻天,假如国是国策定下来,则党派问题即将得一根本转变,是不是?他们都答复是的,那样全国将可以成为一个联合的大党。
关于党派问题,我从来认定中国社会形势散漫,各党说不上有什么截然不同的社会基础,而从中国问题看去,恰又有其共同任务。因此,“绝不相容”只是人们的错误,而非形势所必至;大家合拢来,乃是问题所需要,而形势甚有其可能。不过解决党派问题的主张,在当时我胸中尚未具体化,所以亦未向下商量,即到上面所谈为至止。
所谓意见的交换,除团结统一问题略记于上之外,大致还有两种:
一种是关于那时时局的。我在那时(1938年1月)眼见得崩溃之象,当然不免悲观。他从国际方面、敌方、我方三下分析给我听,转换我的悲观见解不少。而说到当时各种问题的主张上,彼此多半相合,没有相乖之处。事过境迁,记忆不全,记亦无味,从略。
再一种就是关于中国前途的了。我对于中国前途一向有我的见解主张。我要求确定国是国策,其意正在要认清民族的前途,而把握着自己前途去走。而他们共产党呢,一面既有其世界前途的理想,一面又有其独具之历史眼光,当然他们对于中国前途是有他们之见解主张的。我有一套,他们更有一套。所以通宵达旦,谈之不尽的就在此。
关于这一问题,彼此所见就不同了。假如他们是“三段论”,那么,我便可说为“一段论”。他们的三段,前文曾提到过,就是:在抗战中实现民主;由于民主进步,和平转变到社会主义;末了进步到共产。我所见如何?我认为中国政治上趋于民主化和经济上趋于社会化,是同时的。其前进是同时前进,互相推动着前进,相携并进,以抵于成。因为分不开,所以他们的前两段,在我就是一段。又因为我只信社会主义,而不大相信共产,又少却他们的第三段,于是我便成“一段论”了。——其实在我并无所谓“一段论”。
问题太大,话说起来太长,现在记不胜记。他们的书报刊物甚多,读者不难考证。我亦有一些出版物,外间流行却少(内地及上海尚可得,香港甚难)。今将旧文摘几句于此以见意:
中国政治问题必与经济问题并时解决,中国经济上之生产问题必与其分配问题并时解决;圣人复出,不易吾言矣!求中国国家之新生命必于其农村求之,必农村有新生命,而后中国国家乃有新生命焉;圣人复出,不易吾言矣!流俗之所见,或以为政治问题解决,而后产业得以发达,而后乃从容谈分配问题;或以为必由国家资本主义以过渡于共产主义,而当从事国家资本主义之建造。是或狃于欧洲国家之往例,或误于俄国布尔塞维克之企图,而皆昧于彼我之异势,谬欲相袭者,曾何足以知此!
这是民国十八年为河南村治学院所写旨趣书中的话。又后来《乡村建设纲领》第十八条有云:
吾人所见,中国政治得进于民主化,将有赖其经济生活之社会化,此与西洋政治之民主化得于个人主义者适异。经济上之社会化,有助于政治上之民主化;政治上之民主化,复有助于经济上之社会化;如是辗转循环向前进,自微之著,由下而上,经济上之社会主义与政治之民主主义,同时建设成功。
这些话均待另外详谈,才得明白。彼此对中国前途看法之不同,从何而来呢?当然由于对中国老社会认识不同,从而对近百年所起变化的了解不同,从而对前途估计不同。所以从谈未来问题,就追溯到过去历史文化。我总执持两句话:中国老社会有其特殊构造,与欧洲中古或近代社会均非同物。中国革命是从外面引发的,不是内部自发的;此其特殊性即由老社会之特殊构造来。他相当承认我的话,但他说,中国社会亦还有其一般性,中国问题亦还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视其特殊性而忽视其一般性了。我回答他: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其特殊之处;你太重视其一般性,而忽视其特殊性,岂可行呢?
我与毛先生两人间的争论,到此为止。
第三辑我的主要经历
第41节抗战以来自述(12)
六、国民参政会
我访问延安后于1月25日回抵西安,29日去开封。在西安、开封均略作考察,以便复命参议会。2月2日到山东曹州与旧日山东同人会晤。2月4日到徐州,一面系应李德邻(宗仁)先生之约,一面亦系谋与鲁西、鲁南同人恢复联络,鼓励抗敌。留于徐州者一个月之久(住北关农场内)。
3月3日回到武汉,访闻所谓八个人起草共同纲领的事,已陷于停顿。蒋公曾一度热心混合全国为一党,旋亦作罢。所以我想求得进一步团结的事,那时不便谈。
4月曾往潢川,往长沙等处,5月曾往南阳、镇平等处,6月曾入川往返于重庆成都。跑来跑去,无非为了抗战,第以其中事情叙起来太烦,均从省。现在只记一记7月的国民参政会。
在前叙国防参议会时,已论到国民参政会。因有前次提到的三点困难不易解决,人数时有增改,产生不由选举,职权只备咨询。第一届人选发表,舆论尚表满意。第一次开会,各党派互相约定要会内保持一致,故团结精神很充分。其后,此种精神便一次不如一次。第一届延到廿九年底为止,第二届产生。二届人数又有增改(初公布增至二百二十人,临时又增多二十),但党外人数(其他党籍或无党籍者)则显著减少,所增多为党内人士。一个并无决定之权的机关,并不需在表决票数上竞争,这样增减宁有必要?而当初国防参议会务以党外者在野者为主的精神,遂不可见。
现在不欲作何评量,略述我在会内一点经过,以存客观事实。
我在第一次参政会上,提有一个建议案,三个询问案。那一个建议案是请政府召开战时农村问题会议,并于政府设置常设机关,其原文录后:
(理由)中国自1930、1931而后,农村急剧崩溃,除1936年以全国农产丰收,市价又不坏,稍得喘息外,问题之严重未解,而大战遽起。此时国家抗战,所需人力物力,既无不责之于乡村,乡村负担加重若干倍,而农产或以贸易停顿不得输出于外,或以运输困难而滞销于内,正苦无负担之力。此为农村战时最大问题之一。又地方制度(尤其省县以下),自清末以来日在纷更,迄未确立。自治固不能谈,即官治亦且难言。加以数十年来受西洋影响,无论政治教育经济,皆使人才钱财集中都市。都市有拥挤充斥之患,而内地乡村空乏,几同一片荒原沙漠;即下级行政机构之不能充实健全自属当然。此时国家百事责之地方,地方一切归于乡村。乡村无力负担是一个问题,办理不善是第二个问题。例如兵役问题其最著者也。在上级政府嫌其质量两差;在中级(专员县长)已竭蹶万状;在乡村则扰乱痛苦直匪言可宣。不独痛苦,抑且前途危险之至!此为战时农村最大问题之二。国家抗战既依靠于农村,农村问题严重如此,岂容忽视!拟请行政院召开战时农村问题会议,集合了解下情之人详加讨论,亟筹整理补救之方。
会议后所以必须更有常设机关者,以一次整理未尽得宜,下情必须不断了解,此其一。农村问题,关涉许多方面,虽在政府各有职司其事者,而互相间联络不够,必须加以推动,使其常得商讨设计,而后分别执行,庶乎事业可举,此其二。
(办法)战时农村问题会议由行政院或军事委员会召集之,其组织及工作进行应注意下列各点:(下略)
我此一提案,所以录原文于此者,以见内容平常,并未能替农民说话,而仍是为国家为政府设想,政府实不必害怕。果能实行,则上下之情得以稍通,乡村实际好处却不小。同时各部门各机关互得配合联络,一切事业才得进行起来,于工作效率关系亦大。原案经审查会修正(增加与会人员)通过,送经大会照案通过。秘书处咨送政府,经国防最高会议发交行政院核议。行政院又交经济部核复。经济部翁部长文灏、何次长廉,私人请我商谈一度后,具复行政院认为事实可行。行政院又照样具复于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亦曾将经济部行政院的核议可行,通知国民参政会秘书处。但除公文往来复去而外,事实上并无下文。——此会经廿七年到廿八年,又到廿九年,以至三十年(1941)的今天,还没有召集。
此外之三个询问案,第一案大意如下:
查抗战建国纲领第十八条,有以全力发展农村经济之文,此诚当前首务。惟此中关系方面甚多,例如,农村金融系统之树立、农业技术之改进、农产之输出与流通、合作组织之普遍推行、农民教育以及农村治安诸端。想在政府必有统筹之规划,切实之进行。规划者应请提交本会议决,进行者应请提交本会报告。
此案后经政府答复说,在经济部工作报告中,不另答复。
第二件询问案大意如下:
查抗战建国纲领第廿五条,有发动全国民众,组织农工商学各职业团体,改善而充实之,为抗战而动员之意。在各职业团体中,应以农会为最关重要,诚以民众动员大部分为农民之动员也。各地农会素来有名无实,或并其名而无之,只临时为应付选举而设。究应如何改善而充实之,想在政府必有至计,请答复。
此案当时经政府中的军委会政治部答复说,本部对于农会正在一面调查,一面计划改善,现尚无可报告。我于是在第二次参政会上,再提询问,事隔几个月,究竟调查所得如何,改善计划确实否,请答复。而这次忽然变了,由行政院经济部出来答复。说本部调查得全国农会共有一万几千几百几十几个,改善计划早经确定,并已实行云云。这桩事不知究竟应当归谁掌管?
第三件询问案大意如下:
查抗战建国纲领第十四条,有改善各级政治机构使简单化合理化,并提高行政效率以适合战时需要之文,又风闻内政部于省县各级制度,亦曾有改订拟议。在各省地方如湖南、江西各省政府对于地方行政力求革新,除办理行政人员训练外,并已涉及制度之变更。究竟此一问题,在中央正计划者如何,已实行者如何,请答复。
此案当经政府回复说,已有提案到会。会中果亦收到政府提案,内容涉及各省县制度、保甲制度,还有省县参议会问题。这是属于内政方面的,应归第三组审查会审查,我正负第三审查会召集人之责。当时经过颇有许多曲折,外间知者不多,我今亦不说的好。第二次在重庆开会,我又担任第三审查会召集人。我们审查内政部工作报告时,何部长键亲自出席审查,彼此面谈,又有出人意料者,我现在都不说。到廿八年冬有“新县制”之颁定,并有以廿九年为“新县制年”之说,是此一问题中一极重大改革,然而并没有经过参政会。
在第二次参政会内,我提有改善兵役一案,将来另记。当时正是廿七年10月广州武汉相继不守之后,大局严重,我特临时动议,开全体审查会,请政府当局出席切实检讨抗战工作。所谓全体审查会,是出席人数与大会同,而不作为大会,因为大会发言有限制,而审查会较容说话。那次,曾以末一天的半天功夫,由参政同人和政府负责诸公作了一次检讨。——这算比较重要的一事。
第三次会在廿八年2月,第四次会在廿八年9月,我都未参加。因为那八个月功夫,我正在安徽、江苏、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六省战地旅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