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因英语而改变(2)

作者:陈鲁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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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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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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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114字

我在私底下是个散散漫漫、不拘小节的人,但有一点值得称道,就是绝对不买盗版产品。每次我在香港的hmv和owerrecords花高价买正版cd、dvd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一身正气,悲壮极了。这时,我就会想起james。


大学时,我还遇到过一位变态的外教。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她碰巧是个美国黑人老太太。因为身体肥胖,她走路的时候一喘一喘的,教室的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老太太每天早上6点起床锻炼。说是锻炼,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跑道走路。有一天老太太走高兴了,在班上宣布,以后每天早上全班要派一个同学上门接她,然后陪她一起跑步,边跑边练习口语。


严冬时分,6点钟天还黑着呢,又冷。老太太可不怕,她胖,几步路走下来就大汗淋漓,却苦了我们这些陪跑的,一个个冻得哆里哆嗦,哪还顾得上说英语啊,嘴都冻木了。


一个星期下来,全班怨声载道。


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讲课方式。


一个问题如果有a、b两个答案供选择,老太太就要求我们举手表决: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


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


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


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


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


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


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


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we egoingohaveaesoday,andisgoingobecounedasparofhefinal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


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


“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


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杀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


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


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opwriing!imeisup!im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


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


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


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


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


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


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


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何来了。


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


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


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


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


weseehefireinhesky


wefeelhebeaingofourhearsogeher


hisisourimeoriseabove


weknowhechanceishereoliveforever


forallime


handinhandwesand


allacrosshend


wecanmakehisworldabeerpceinwhicholive


handinhandwecan


saroundersand


breakingdownhewallshacomebeweenus


forallime


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


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


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


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in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speakreallygoodenglishwheredidyoulearni?”(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


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


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么棒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到:“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


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


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部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


我心情平静地去参加决赛。


决赛的评委中有我最敬重的胡文仲老师。胡先生从来没教过我,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他让我领略到英语的魅力。


胡文仲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着名教授,80年代初期,他曾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一档由bbc制作的趣味英语教学栏目《followme》(跟我学)。节目播出时,我是一个连abcd都背不出的小学生,可这丝毫不影响我每天准时收看《跟我学》的兴致。胡先生的讲解生动形象,他不说语法,只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正确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从一开始就认为,学习语言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决赛好像是在中国剧院举行的。


那天,北京电视台的转播车就停在大门口。我早早化好妆,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后台,站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地架机器、调灯光。一个导演模样的年轻女人拿着步话机,威严地站在舞台中央,冲着台下的人比比划划布置工作。


我屏住呼吸,惊喜交织地看着这一切,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大声地说:“iwanobeparofhis”(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分子。)


那一天,就在剧场的大幕后面,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属于电视。


决赛的时刻到了。我穿着一件淡粉色膨体纱毛衣,腰间绣着孔雀图案。脸上的妆现在想来有点可怕,我搽了鲜红的唇膏、眼睛贴了又长又重的假睫毛。头发和现在的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刘海剪得齐刷刷的。


比赛结果,我获得了第一名。领奖的时候,我看见坐在台下的外教james,他带着全班同学来给我打气。一听见我拿到了冠军,james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在那里又叫又跳。记得,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冠军的奖品是一台巨大的电动打字机。我居然一个人挤公共汽车把它扛回了家。


爸爸从来不当面表扬我。那天,他只是微笑着用手摸了摸打字机,想了半天,终于说:“可你还不会打字呀!”


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


演讲比赛之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但直觉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1992年3月的一天,班主任通知我去系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系主任裘国英老师和两个陌生男子。裘老师说:“这两位是来挑节目主持人的。”


我心里兴奋得怦怦乱跳,脸上却始终是一副矜持的表情。


“我们是中国民航机上节目的编导,正在筹拍一个旅游节目,名叫《空中博览》,准备要去世界各地拍外景,所以对主持人的外语能力要求很高。”两个男的,一胖一瘦。胖的开始介绍节目的拍摄计划,那个瘦子不住地打量我。


我有些沮丧,还以为是电视台的呢。不过,坐飞机周游世界也着实令我心动。


我表示对节目有兴趣,裘老师更是说了不少夸奖我的话。


那两个人一直点头微笑,然后客气地留下名片便告辞了。


我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我知道,他们是慕名而来,失望而归。早就听说广院外语系有个女生得了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估计是个可造之才。没想到,亲眼一见,却是个毫不起眼的黄毛丫头。


平心而论,实在不能责怪民航的同志不是伯乐。要怪,就怪我当年完全没有半点千里马的风采。已经3月份了,我还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清汤挂面的头发,胖乎乎的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那副样子,任凭想象力再丰富,也不可能把气质、明星魅力这些词和我联系上。


虽然觉得自己的外形不够靓丽,可我还是暗暗希望民航的导演能选上我。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民航的回复。


现在,我常常坐国航的班机。每次机上播放《空中博览》,我总会边看边孩子气地想:“当初他们没选我,如今一定在家后悔得拿头撞墙呢。”


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倒。很快地,我就将国航的事抛到了脑后。


那一阵,我像中了邪一样在准备考托福。每天除了上课、睡觉、吃饭,就是背单词、做托福试题。我刚刚失恋,于是一心想要出国留学,想马上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于要去哪、学什么,完全不知道。我只是一味地要走,电视,被我完全搁置了。


天气渐渐地暖和了。4月的一个星期六,班主任通知我,王纪言院长要我下午去电视系演播室试镜,中央台导演要来挑主持人。


我的心又有些活动了。


吃过午饭,我照例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我喜欢做托福习题,一做就上瘾,一上瘾,就忘记时间。等我赶到演播室,其余试镜的播音系女生已经到了。我找了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心里还琢磨着没做完的题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几乎想溜走了。我最讨厌和别人争一件事情。这种时候,我会变得很不自信。


这时,王院长带着一群人呼啦啦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大胡子男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看他的样子,想必是导演。


“这位是中央台文艺部的张晓海导演,今天来咱们学校是为中央台一个新的栏目挑主持人。”院长指着大胡子冲我们介绍。


“这些都是播音系88、89级的学生,哦,还有一个88级外语系同学,陈鲁豫。”院长在演播室里找了一圈,终于发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她刚获得了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院长叉着腰站在屋子中央,另一只手远远地指向我。于是整个演播室里三十几个人的目光刷一下都转向我,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


张晓海只是对我扫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


试镜开始了。每一位候选人要做一段现场采访,被访者就是张晓海,采访内容不限,可以把张晓海假设成任何一个人。


这下子,我的兴趣来了。采访是我大学的专业课啊,尤其是那些外教,几年来,给我们成套地灌输了西方式的采访技巧:第一个问题是关键,要让对方明白,你对他很了解;问题要尖锐、要抓住对方回答中的漏洞穷追不舍……这些理论,今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播音系的女孩一个个上场了。她们声音圆润、吐字清晰,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修长的身材和飘逸的长发。和她们相比,我显得太另类了。我的另类并不是酷,而是指我的外表没有一样符合传统美的标准。


不过,这反而让我信心十足。因为,我的逻辑是: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


所有的同学都考完了。从张晓海礼貌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没有惊喜。


该我出场了,我拿着麦克风对张晓海说:“我就采访你。”


“行!”张晓海老实地点点头,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不耐烦。毕竟,他已经站了两个多小时。


对张晓海我并不了解,只知道他是中央台文艺部最有潜质的年轻导演之一,广院毕业,仅此而已。但我隐约记得中央台文艺部还有两个大胡子导演:赵安、张子扬,也颇有名气。于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就从大胡子开始:


“为什么文艺部的导演都留大胡子?你、赵安、张子扬。”


张晓海愣了一下,我紧接着提出了问题的关键:“你们3个人是中央台最年轻有为的导演,你们之间的竞争厉害吗?”


后来,张晓海多次提到我对他“恶狠狠”的采访,说我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逼得他没处躲没处藏。


如今,我已经采访了许多人,我知道,温和、宽容远比咄咄逼人要有力得多。可我一直很欣赏自己当年对晓海的提问,那是真正的锋芒毕露、畅快淋漓。


感谢晓海,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还能不计前嫌,从众多靓丽的广院女生里选中我来主持《艺苑风景线》。


从此以后,我和电视结下了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