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究竟什么行为才是同性恋行为

作者:徐兆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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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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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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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388字

要界定什么人是同性恋者,首先得界定什么行为是同性恋行为。这是难的。


一般地讲,同性恋是指指向同一性别的人的性活动,其对应词当然是异性恋。可是这个定义远不清晰,因为经过伦理的选择后,一个人的性行为和性活动在表面上至少是较为简单的,但是,在私下里,在无意识中,人的行为又会怎样呢?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我们今天对同性恋的定义其实仍然在表面,还没有进入本质,因为进入本质,就意味着要把私下里的行为放大,那么伦理就会变形,甚至坍塌。因为这种危险,所以绝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将它讲出来。


20世纪中期以来,许多学者试图用统计学的方法来说明同性恋的比率,想以此来为社会提供一个如何正确看待同性恋问题的基本的准则,但发现这是很难的,原因也在于这种危险性。人们不愿意在伦理上冒险。


即使是将同性恋问题这层纸捅破的金西教授,仍然遇到了这样的阻力。弗洛伊德也一样。不过,他们的问题远比这种阻力要多。


什么是同性恋行为?同性之间的亲昵行为是不是同性恋行为?难道只有产生了性行为的才是同性恋?这个问题越问越难以回答。从***望的角度来看,从个人如何认定自己的身份的角度看,目前还没有一种尺度能恰当地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同性恋者。例如,只要对一个同性的人产生了爱恋就是同性恋了,还是必须把他的性行为也联系起来才算?如果一个女人在看别的女人时出现了性唤起,但是她又只和男子***,那么她算不算一个女同性恋者?如果她仍自认为异性恋者,对不对?同时,人在一生之中经常改变他的性行为,这就很难根据他在某个时期内的性行为就把他认定为同性恋者。例如,有个男人过去确实有过同性性行为,但是现在和异性结婚了;或是和异性结婚已经20年,现在却和同性一起生活了,这算不算同性恋者?一个人在监狱中有过同性性行为,出狱后改变了,他算不算同性恋者?


从金西教授的调查来看,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似乎都是双性恋者。在调查中,最大的麻烦有两个:一是同性恋者不容易调查到,这从电影《断背山》就可以看出来;二是双性恋者多不承认自己的同性性行为。


这仍然是一个伦理情结。所以金西强调,并不存在一个判断同性恋的单一尺度,不可能把人类划分成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两个泾渭分明的群体。


后来的研究是由外而内的,即人们把“同性性行为”变为“同性恋行为”,一个“恋”字将问题内在化了。也就是说,人们更强调同性之间的爱情,而把单纯的性行为弱化了。这其实是一种价值判断、道德伦理判断。也似乎只有从这个角度来判断同性恋者,同性恋世界才是高尚的、圣洁的。《断背山》深深打动人们的正是这种纯洁的爱情。


当然,这就使学术界产生了混乱。世界同性恋问题权威哈斯教授1979年给同性恋定义为:“同性个体间肉体亲昵的性行为,一种双方情愿,但却被视为违反习俗的性行为。”而其他一些专家如玛莫尔、格林等人,则把同性恋的范围扩展为“对同性成员的强有力的***吸引”,也就是说,只有同性之间的爱慕之情而没有行为表现也算是同性恋了。


在我看来,其实这种分歧才是正常的,才是学术界应有的分歧。人们常想把问题单一化,即把学术问题当成政治问题,想用学术来统治人的思想。这是错误的。从人的认识的角度来看,从古至今就有所谓唯物的唯心的两种甚至三四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同性恋的认识也一样。如果光从性的角度来研究,显然是简单的,但我们也只能将它与动物相比了。如果与动物相比,人类也就等同于动物了。如果从精神心理的角度来研究,问题便成为人类的,也就是价值的、道德的,人类的崇高就显现了,但我们仍然可能是片面的。当我们强调物性的时候,我们最终也许仍然会陷入迷茫:为什么生命界会有这样一些现象?究竟是谁创造的?这就进入了精神世界,宗教就产生了。当我们强调精神性时,也一样会面临终极问题:人类在一开始时的性是什么样子?那时有没有同性恋?


这就是哲学问题、宗教问题。所以,在我看来,人类的所有问题都暂时是一个纷乱的谜,它需要回答一个系统的终极问题后才能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