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郦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9
|本章字节:6748字
这一点还可以从她面对秋胡调戏时的回答看出来。秋胡在得官回家的路上经过桑园,见一美丽女子正在采桑,便遗金相诱,面对巨大的物质诱惑,一个女人该怎么办?我记得美国曾经拍过一部这样的电影,什么名字我记不住了,只记得一个富翁对一个贫穷的已婚妇女一见钟情,最后只要求这个女人能陪他一起渡过一个美好的夜晚,而他则肯为此付出一百万美元。电影最后还是结束于女主人公去与不去的犹豫与矛盾中,这个问题引发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热烈讨论,有人主张将道德退位,让位于现实的生活需要;有人主张应严守婚姻中的道德底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其实我以为这都没有说中要害,要害不是道德的底线,而应该是情感的底线,是那个妻子对她自己丈夫的情感底线。所以面对此时已不相识的秋胡,《烈女传》记载秋胡妻没有半分犹豫地立即回答说:
“嘻!妾采桑奉二亲,不愿人之金,所愿卿无外意,妾亦无淫佚之志。”
翻译成白话就是,把你的臭钱拿开,金子不是我的愿望,我的愿望是我自己对我的丈夫没有二心,所以也愿你别有非分之想。这样的回答足以见出秋胡之妻对自己爱情理想的坚定与执着了。
第二个特点,敢恨。秋胡妻在回家之后听婆婆说日思夜想的丈夫回来了,那份高兴应该是可想而知的。可见了面,突然发现就是刚才在桑园里调戏自己的那个臭男人,这份突然、这份意外、这份失望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的反映都会象秋胡的老婆一样,但生气与失望都肯定会有的,只是像秋胡妻那样由生气和失望上升为愤恨与谴责的恐怕不会多。她面对羞惭的秋胡说:
“子束发修身,辞亲往仕,五年乃归,当扬尘疾至。今也,乃悦路旁之人,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忘,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娶矣。妾亦不嫁。”
这话有三个层次。开始还只是数落,说你离家这么久,不想着尽早回家,还有空在路上生事非。后来就发展成了谴责,说你将赡养父母的钱给路边的女子是不孝,家中有妻还要调戏妇女是不义,对父母不孝对国家就不会忠,对家庭不义当官就不会是个好官。这话说得上纲上线,已经是无比的重了,再说下去就充满了愤恨,说你不忠不孝不善不义,我和你这种人还有什么共同语言,这日子还有什么过头!
不要以为她说到这个份上,只是一些气话,《烈女传》记载,她说完之后,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秋胡妻“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
从她临终的这段话来看,逻辑很清楚,条理很清晰,且充满了理性的光辉,所以不应该只是一时的冲动。所以她这时的表现不只是生气,而应是恨,敢爱敢恨的恨。这在汉代女子的身上表现得很明显。《后汉书》记载,东汉黄允为了高攀大司徒袁槐,休掉结发之妻夏侯氏,与袁槐的侄女订婚。夏侯氏假意说要先会会宗室亲友再告别,大会宾客的时候,当着在场三百多人的面儿,夏侯氏当众扯住黄允,数说他不为人知的丑陋及丑恶事件多达十五件,然后登车扬长而去。结果使黄允声名狼籍,袁槐也解除了婚约。夏侯氏的作为,那才堪称是一个敢爱敢恨女人,这一点正像此时的秋胡妻。
第三点,敢选择。这里的选择不是说在生与死之间选择,而是说在面对秋胡时情感上原谅不原谅上的选择。在封建社会,女人在面对男人的时候,其实选择的余地是很小的,甚至在夫权社会的道德约束下,女人是基本上没得什么选择的。后来清代的沈复写过有名的《浮生六记》,回忆他和妻子芸娘的幸福的婚姻生活,而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芸娘主动帮沈复娶小妾,后人大多嘲笑甚至是批判芸娘的迂腐,可事实上却是:在那种时代的思想与情感的禁锢下,芸娘此举正反映出她作为一个女性在那种强大的男权与夫权威势下,已经没得选择。幸好,秋胡妻所在时代不是明清,而是汉代,所以王昭君作为一个待诏掖庭的皇帝的女人也敢于选择走出深宫去寻求真爱,更不用说,卓文君选择了用爱情与父亲作对,而朱买臣的老婆则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合毅然选择休掉了自己的老公。秋胡妻在面对已经惭愧不已,也就是已经有认错倾向与认错表现的丈夫,依旧选择不原谅,虽然极端了些,但可以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个性的真女性。
第四点,敢爆发。鲁迅先生有句名言,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觉得秋胡妻的行为远比鲁迅先生想得还要绝,她是在爆发中死亡,用死亡来爆发的。汉代的女子就有这种果敢与绝决,没什么大不了,死,也死得何其突兀,何其壮烈!后来刘兰芝在与焦仲卿复婚无望的情况下,在与知府公子新婚的当夜,在灯火辉煌中,从容赴水而死。这种死亡,简直就是一种行为艺术,反倒有着无比丰富的生命内涵。秋胡妻完全可以不死的,她可以改嫁,甚至可以像朱买臣的老婆那样来场惊世骇俗的“休夫”,但她没有,她直接就选择了投河而死。后世很多人不理解,晋代傅玄在《秋胡行》里说她“此妇亦太刚”,说她果然是烈女,脾气相当的烈。唐代刘知己就直接批评她的死是一种“强梁之悍妇”的行为。事实上我们从她在桑园遇夫到家中斥夫的表现来看,这个女人根本不是那种让男人“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的悍妇。她在桑园里面对陌生男人时的调戏,既不是“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又不是破口大骂,完全是有理、有据、有节的,其形象与《陌上桑》的那个聪慧的罗敷是完全很接近的。我认为刘知己的这种说法纯属诬蔑,是他不懂一个女人在对支撑生命与希望的爱情信念倒塌后,那种爆发时的决敢和大无畏。
有了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知道,在这场秋胡戏妻的故事里,在这个故事的原型里,真正的主人公、真正要褒扬的是秋胡妻而不是秋胡。但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在秋胡妻的光辉下,尤其是在她这种投河而死的大胆爆发下,秋胡的形象就显得难以入目了,也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男人形象让封建时代的所有男人都难以接受。于是最晚到唐代时候,对秋胡的谴责就有很大程度的降低,敦煌出土的《秋胡变文》虽然残缺不全,但秋胡桑园戏妻一段则将《烈女传》的“遗金相诱”发展得有理有节,秋胡只说是“为你的气质而倾心,能不能将我这儿所有的金子都给你,只求人生片刻的依偎。”说得还是很美的,所以后人就说秋胡不过是遗金相诱,又不是流氓调戏、土匪劫色,既不曾说过什么污言秽语,也没有什么动手动脚,况且最后还是自己的老公,这女人至于要去死吗?这不是陷她老公于不义之地吗?所以许多人据此推测,虽然唐代的《秋胡变文》没有了结局部分,但结局不应该像《烈女传》那样,也就是秋胡妻不一定会再去投河而死的。到了后来的戏曲里,罗梅英就在发了一大通火之后最终还是熄火了,也就是原谅了秋胡,全家大团圆。
而且还有一处最关键改变就是,为了遮掩秋胡这个男人,其实也是中国所有男人的尴尬,戏曲将秋胡桑园戏妻改成了秋胡故意的试妻,也就是说他是故意装成流氓来试探老婆的对自己的忠贞。
我觉得这种改动尤其可笑,就像我们开头说的那样,对一个女孩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确实在传统观念下有些失礼,有些唐突,甚至有些不应该,但也并不说那就一定是个坏男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尤其指的是男人。秋胡确实不应该,赶着回家看多年不见的老婆,还要顺便把路边的野花采一采,但要像是唐变文里说的那样,我也觉得并非就是十恶不赦,况且在妻子的斥责下,他也已面露惭色。虽然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但作为一个男人,他毕竟还有可以让人理解的一些地方。戏曲里为了把这些遮盖,说他故意试妻,在我看来,这倒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反倒暴露了男性更多的阴暗面与猥琐处,实在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败笔。
秋胡,这个男人一时的糊涂,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大错,也把自己晾在尴尬的历史舞台上。所以,那句歌词虽然说的俏皮,但却好像也是真理,它告诉所有的男人: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说到路边的异性相遇,秋胡大概想不到,他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结果唱出了一场悲剧;但就在他同时代的某一个地方,一个女子对一个男子唱着“对面的男孩看过来”,却唱出了人生的喜剧。用小品演员范伟的话来说,“这人和人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请看下回: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天赐的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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