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世界上最后一位嬉皮士(1)

作者:奥利佛·萨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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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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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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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546字

未来的道路茫茫,似乎永无尽头;


眼下的时光短暂,却如此易逝难收。


罗伯特·亨特


格雷格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纽约皇后区的一个家庭舒适地成长,他颇具天赋,从小就富有吸引力。他的未来应该一帆风顺。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从事一份安定的职业,并以此谋生,或者成为一名词曲作者,因为他很早就在写歌上表现出天分。但是,就像20世纪60年代后期所有的青年人一样,他逐渐变得不安分,变得愤世嫉俗,拷问周围一切;开始厌烦父母那一代人循规蹈矩的生活,憎恨好战的政府的统治。他要反抗,要寻找自己的理想,梦想找到自己生活的向导,找到自己崇拜的偶像和引路人。1967年,他要寻找的这一切全都有了,就是那一年著名的“爱之夏”运动。他去听了艾伦·金斯柏格的演讲,并为此日夜守候;他喜爱摇滚音乐,尤其是迷幻摇滚,他最喜欢的就是“感恩而死”乐队。


渐渐地,他和父母、老师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在父母面前表现得狂躁好斗,在学校里对老师也有诸多不满。1968年,蒂莫西·利里喊出了一句响亮口号,要美国的年轻人“审视内心,关注社会,退出世俗”。格雷格留起了长发,本来是个好学生的他,也从学校退学。他离开家,住进了纽约“东村的嬉皮士之家”,在那里他放下了迷幻摇滚,融入了纽约“东村”的大麻文化,和他那一代的年轻人一样,寻求乌托邦的理想,寻求内心的自由和“更高层次的觉悟”。


不过,仅仅“关注社会”并不能让格雷格感到满足,他需要的是一种更为系统化的生活。1969年,他和许多迷惘的年轻人一样,开始被印度教的吠檀多派教吸引。在这个社团所在的第二大街,在克利须那意识的影响下,格雷格和其他人一样,停止使用致幻药物,用信仰的提升来代替致幻药品带来的快感。威廉姆·詹姆斯认为,解决耽酒症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宗教迷恋。哲学、伙伴、吟诵、简朴的生活和那位印度教偶像的独特魅力,这一切对格雷格来说就像是天意的启示,几乎就在那一刻,他成了一名虔诚的信徒、一名皈依者。现在,他的生活有了中心,有了目的和意义。在他转变宗教信仰最初的几个星期,他在纽约东村四处游荡,穿着猩红色的长袍,嘴里吟诵着印度教克利须那神颂歌,20世纪70年代初,他就搬到布鲁克林区最大的寺庙修行了。最初,他的父母激烈地反对,后来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他的父亲很有哲学意味地说:“也许这会对他有所帮助。谁知道呢?也许这就是他需要去走的道路。”


格雷格在这个寺庙的第一年过得很好:他很顺从、直率、虔诚,而且尽职尽责。一位同他一起修行的印度教徒说,格雷格成了一位圣者。到了1971年初,格雷格已经对信条极其效忠,他被派往新奥尔良的寺院。在布鲁克林的寺庙中,父母偶尔还能够看到他,但是现在和他的联系几乎彻底中断了。


在格雷格转变宗教信仰之后的第二年,他开始抱怨自己的视力变得越来越模糊。不过,因为宗教活动,和他一起修行的人会说,那是他的内心被神的光明彻底照亮。他们说,这是他的“内心之光”在逐步变得明亮。最初格雷格还很担心自己的视力问题,但是这种灵性的解释让他安下心来。他的视力变得愈加微弱,但是他不再抱怨了。不仅如此,他看起来确实变得更加具有灵性,在突然之间获得了一种迷人的宁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表现出此前的那种不耐烦。胃口也开始大减,有时候还会出现晕眩,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微笑(有人说是“显灵”了)。他的导师说,这是一种至高的境界,他正在变成一位圣人。寺院的人认为,在这个特殊的阶段,他需要被保护起来。于是,他不再外出,做任何事都有专人陪伴,与外部世界的接触差不多都被禁止了。


尽管格雷格的父母不再和他保持直接的联系,他们还是能偶尔从寺院里获悉一些格雷格的近况。寺院提供的情况表明,格雷格的精神修炼突飞猛进,他已经“大彻大悟”。在父母眼里,格雷格已面目全非,性情大变,他们开始为他担心。他们曾直接给格雷格的印度教导师写信,之后便接到一封充满宽慰的非常可靠的回复。


永远活在60年代


转眼3年过去了,格雷格的父母决定亲自去看一下自己的儿子。当时格雷格的父亲身体状况已经变得很糟糕,他担心自己再也见不到这个多年不见的儿子。获悉情况之后,寺院最终决定允许格雷格的父母去探视他。于是1975年,在分别4年之后,他们在新奥尔良的寺院里见到了格雷格。


当他们看到他时,吓了一大跳:那个消瘦的留着长发的儿子,已经变成了一个头发光秃的胖子;他脸上一直挂着一种傻呵呵(至少他的父亲是这么形容的)的笑容;他时不时地会唱出几句歌或押韵的词句,并作出独特的评论。但是除此之外,他已经不再表现出任何更深层次的情绪活动(他的父亲说:“格雷格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样,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对周围世界的一切,他完全失去了兴趣。他的神经已经彻底错乱了,而且彻底变成了一个瞎子。在他的父母提出申请后,寺院竟然允许他离开,也许他们现在也觉得,格雷格的修炼有些过头了,他的状况已经有些让人担心。


格雷格住进了医院接受检查,后来又被转入神经科接受治疗。脑电图表明,格雷格脑子的中间部位长出了一个异常大的肿瘤,肿瘤破坏了脑下垂体和临近的视觉交叉区,并且扩展压迫到了两侧的额叶。肿瘤还向后伸展到了颞叶,并且向下压迫到了中脑还有前脑部位。诊断发现,肿瘤并非恶性,只是一个脑膜瘤,但是它已经长到了一个橘子那么大。尽管医生有能力把它完全摘除,但是它所造成的影响已经很难彻底消除了。


现在,格雷格不仅双目失明,而且神经和精神系统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也许只要有一点基本的医学常识,或者在他刚刚开始抱怨视力微弱的时候就到医院进行诊治,这些灾难性的后果都可以完全避免。不幸的是,现在已经完全不能(或者可能性微乎其微)指望他彻底康复了。于是,格雷格被送到了威廉·布里奇医院,一所专门收治慢性病患的医院。一个年仅25岁的小伙子,正值活跃灿烂的青春年华就此完全终结了,他的症状在医生看来,毫无挽回的希望。


我第一次见到格雷格是在1977年的4月,当时他刚到威廉·布里奇医院。脸上没有胡须,举止就像个孩子,他看上去要比25岁的真实年龄还要小些。他很胖,一动不动地坐在轮椅里,面孔苍白、迷惘,视力丧失的眼睛随意地翻动着。他看起来完全缺乏正常的反应,也没有和人进行现场沟通的能力,可是我在和他交谈的时候发现,他的应答还是很迅速,而且很得体的。当然,有的时候他会说出一些奇怪的话,并由此引发一些相关的联想,有时还会突然唱起歌,或者嘴里念念有词。在问题和问题之间,如果间隔空闲时间比较长,他就会陷入深深的沉默;如果间隔的时间超过一分钟,他还会哼起克利须那经文,或者是咕咕哝哝地念咒语。他说,“一个全心全意的信徒”会毫无保留地为组织的信条和目标献身。


从他那里,我几乎得不到任何关于他自己经历逻辑连贯的描述。一开始我问他,怎么会到这家医院来。他并不确定是什么原因,还给出几种不同的答案。他先是回答说:“因为我不太聪明。”后来又说:“因为我以前吸毒。”他知道自己曾经在克利须那主圣堂(“那是座红色的房子,在布鲁克林亨利大街439号”)待过,但是他并不记得自己曾被派到新奥尔良。对于他在那之后开始出现有病的征兆(最主要的就是视力开始变得越来越弱),他也毫无记忆。而且,他似乎对自己的现状和身体出现的问题并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已经失明,不能再平稳地行走,甚至对自己的病症也完全没有意识。


无意识而且漠然。他看上去平静淡定、坦然自若,内心似乎没有任何情绪。也正是这种异乎寻常的平静,让他的那些教友把这看成了一种“极乐”,确实,格雷格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我一度重复问他同一个问题:“你现在感觉如何?”他总是回答:“我感觉自己处于极乐的境界。”“我害怕重新堕落到那个物质的世界。”在格雷格刚开始住进医院的那段时间,他的教友还经常会去看他。我数次在楼道里看到他们穿着藏红色的僧袍进出他的房间。他们来探视这位可怜的、失明的、虚弱的格雷格,围绕在他的身边,他们认为他已经顺利得到了“超度”,已经“大彻大悟”。


当我问他现在的一些人和事,我发现,他对时间地点的迷惑和错乱程度还是相当深的。我问他现在的总统是谁,他回答说是林登·约翰逊,接着又补充说:“就是被枪击的那个。”我提示说:“那是吉米……”他马上回答说:“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大声笑了起来。他说:“让一个音乐家入主白宫,也许是个好主意。”我又问了几个问题,这更让我确信,在格雷格的脑子里,对过去事情的记忆,几乎没有一件是发生在1970年之后的。而且他所能记住的事件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也都是不对的。他的状态停留在或者说搁浅在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他的记忆、他内心的生活,从那段之后,就已经停滞不前了。


格雷格的肿瘤发展得很慢,不过到1976年彻底割除的时候,也已经长得很大了。在肿瘤发展的后期,大脑的局部遭受了破坏,才导致他无法记住任何新的事物。格雷格确实在记忆60年代后期及其之后的事情上碰到了不少困难尽管不是完全的,而只是部分地无法记忆。而他对该时间段之前的事情,却记得相当清楚。肿瘤的发展除了让他无法再记住新经历的事件,还侵蚀了他对肿瘤发生之前已发生的事情的记忆,他只能记得一部分,或者偶尔还能想起;而在1970年之后发生的事情,则几乎没有记忆(逆行性遗忘)。这种遗忘也不是从某一个时间点就被彻底清除,而是存在一个发展的梯度:在1966年到1967年之间发生的事情,他全部记得;1968年到1969年之间的事则几乎毫无记忆。


不难发现,他的即刻遗忘症也非常严重。我给他一组词汇,一分钟之后,表中的词汇他就一个都记不起来了。我告诉他一个故事,然后让他重复给我听。他在复述的时候非常吃力,而且感觉迷惑,会在复述中添加很多原故事没有的东西,还加入很多错误的联系有的挺好笑,还有的非常诡异5分钟左右的时间内,他说的事情就和原故事大相径庭了。比如我告诉他一个关于一只狮子和一只老鼠的故事,他很快就会离开这个本来的故事,说老鼠要吃掉狮子在他的故事里,老鼠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老鼠,狮子变成了一只幼小的狮子。故事的两个主角都发生了变异。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故事,格雷格解释说,老鼠和狮子都是他梦中的角色,又说这是一段“从另一个角度讲述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老鼠才是真正的丛林之王。5分钟之后,他对原来的故事已经没有丝毫印象了。


我从医院的义工那里听说,格雷格非常热爱音乐,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的摇滚乐。一走进他的房间,我就看到一堆一堆的唱片,在他的床边还放着一把吉他。于是,我就开始问他一些关于音乐的问题,一谈到这个话题,他突然之间像是变了一个人,那些思维的不连贯、对外界的冷漠,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滔滔不绝地和我谈论起他喜欢的乐队和钟爱的作品,首当其冲的就是“感恩而死”乐队。“我看过他们的演唱会,就在中央公园那边的菲尔莫尔剧院。”他记得整场演出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节目,其中他最喜爱的就是《烟草路》。歌曲名称触发了旋律,于是格雷格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唱歌时,他情绪饱满、神采飞扬,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类似的情感。此时此刻他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格雷格,一个非常健全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在中央公园听他们的演唱会的?”我问道。


“有一阵子了,恐怕得有一年多了。”他回答道。实际上,乐队最后一次在那里表演是在1969年,这早已是多年之前的事了。当时的那个菲尔莫尔是著名的摇滚演出剧场,格雷格曾在那里看过这个乐队的演出,剧场在上世纪70年代早期就关闭了。他继续告诉我说,他在亨特学院听过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演奏,还有奶油乐队,杰克·布鲁斯是贝司手,埃里克·克莱普顿是主音吉他,“绝妙鼓手”则是金格·贝克。“吉米·亨德里克斯,”他沉思着追问说,“他现在怎么样?现在很少听到他演奏。”我们还提到了滚石乐队和披头士乐队格雷格评论说那真是伟大的组合。“但是他们都不能像‘感恩而死’乐队那样,几乎可以让我灵魂出窍。多好的一支乐队啊。再也没有一支乐队能够像他们那样了。杰里·加西亚,他就是一位圣人、一个天才。米基·哈特、比尔·克鲁兹曼都是伟大的鼓手。还有鲍勃·韦尔、菲尔·莱什,罗恩·皮格彭我真是太喜欢他了。”


这种对音乐的痴迷让他的健忘症显得没有那么严重。他清晰地记着从1964年到1968年间所有的歌曲。他能够记得1967年“感恩而死”乐队每一个成员的名字。然而,他并不知道,皮格彭、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妮斯·乔普林都早已经不在人世。他的记忆从1970年或者更早一点就被切断了。他被遗忘在了20世纪的60年代,不能再继续前行。他成了一块活化石,成了最后一位活着的嬉皮士。


起先,我不想直接让格雷格直面自己得了健忘症的事实,不想让他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甚至不想给他任何这方面的暗示(他对异常的东西和声音都是非常敏感的),于是我转变话题,只是告诉他:“让我来帮你检查一下。”


就像我提到的,他的身体已经很虚弱,四肢都有痉挛,就症状而言,左半身比右半身厉害,脚比手厉害。他已经无法自己站着。他的眼部肌肉出现了大面积的萎缩,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但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明了。他会猜测说,我拿给他的是一只蓝色的气球、一只红色钢笔,实际上我拿给他的是一把绿色的梳子,还有一块怀表。实际上,他似乎根本就没有用眼睛看任何东西,在我和他谈话的时候,他也没有要转过身的打算,所以常常并不是和我面对面地交谈。我问他看东西还方便吗,他回答说,自己的眼睛“不是那么好”,但是又补充说,他很喜欢看电视。后来我注意到,他所说的“看电视”,只是在跟着电视机或者电影里的声音进行联想,自己在头脑中创造画面(他甚至脸都不朝向电视的方向,看也不看一眼)。这就是他所说的“看电视”,在他现在的头脑里,人们看电视也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可能他早就不明白“看”到底是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