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官晴
|类型:武侠·玄幻
|更新时间:2019-10-08 03:02
|本章字节:12082字
黄副官看出小凤仙的疑惑,从行李中取出一封信递给她,她一看,是蔡夫人?信件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在北京的时候,刘侠贞就察觉丈夫故意制造声势与自己离婚是有原因的,当刘侠贞踏上了回云南的火车后,就彻底想明白了丈夫的一番用意。蔡松坡回到云南向她讲述了怎样脱离袁世凯的软禁,刘侠贞就对小凤仙佩服有加,并且十分感谢她的倾力相助。如今,丈夫已不在人世,但是,生前不放心小凤仙,希望刘侠贞能够帮小凤仙离开云吉班,给她一个安定的生活,于是,刘侠贞遵照丈夫的遗嘱,吩咐黄副官前来北京接小凤仙到云南。
读完蔡夫人的信,小凤仙欣慰地笑了,她虽然与蔡松坡,相识、相交只有两年时间,但炽热的爱情已经矢志不渝。她的命运已和蔡松坡紧紧地连结在一起。
“凤仙姑娘,你看我们何时动身?”
“我明天想去公祭。”
“那行,我陪你去吧,回来我们就动身回云南。”
“黄副官,你替我谢谢蔡夫人。”
“这……”黄副官看出小凤仙的犹豫。“凤仙姑娘,如果你有什么顾忌的话,大可放心。”
“我想,以我的身份,是配不上蔡将军的,我想……我还是宁愿做将军的红颜知己。”
国民政府在北京中央公园为蔡锷将军举行隆重的公祭,肃穆的大厅里,哀乐犹如凝固的铅液一般哀伤、沉重,空气中充斥着悲壮的气息,前来参加祭奠的人有黎元洪、孙中山、冯国璋、段祺瑞、杨度等首脑以及政府各部、驻华公使、各界群众,灵堂大厅里摆满了花圈和挽幛。
孙中山写的是:“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
梁启超写的是:“国民赖公有人格,英雄无命亦天心。”
堂中一副用白缎书写的挽联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只见正文前有一行小字,写着:“今世知音来生续缘松坡先生小别”,落款“筱凤敬挽”。正文写着:“九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怜他忧串余生,萍水相逢成一梦;十八载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不一会儿,好事的记者就在公祭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身材娇小,身穿蓝布大褂,手上捏着一朵百花,低着头随人群走进灵堂的女子,当她步入灵堂向蔡锷遗像鞠躬时,被记者发现了,这名女子正是蔡锷将军的红颜知己小凤仙。今天的小凤仙,不若往日的艳丽动人,她双眼红肿,苍白的脸上有着一种绝望,却也有一种出尘的静美。
好事的记者想上前挖掘新闻,她却在一名副官的保护下,匆匆离开了灵堂。一时间,“名将配名妓”的新闻在北京城沸沸扬扬,小凤仙这个蔡锷将军的红颜知己也成了京城的大名人,很多政商名流都想一睹小凤仙的风采。
可惜的是,小凤仙对蔡锷将军的爱情是坚贞不渝,公祭的第三天,人们在云吉班的北厢房里看到了一封绝命书,小凤仙留下一封绝命书:“妾与蔡君,生不相聚,死或可依。或者精魂犹毅,飞越重洋,追随蔡君,如或不能,妾愿化恨海啼鹃,望白云苍莽中,是我蔡郎停尸处,夜夜悲鸣罢了。”
从此她便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一年,小凤仙17岁,蔡锷将军,年仅34岁。
这是一间花卉满园的四合院,院子里青砖铺地,墙壁上爬满了青色藤蔓,四合院被打扫得简洁干净。晌午十分,暖暖的阳光投射到四合院里,有股清新,干净的味道。院子的一隅,有一张木藤摇椅,上面静静地躺着一个微闭双眸的女人,她眉如黛,唇似樱,一头青丝轻巧地盘在脑后,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摇椅的摆动随着录音机里的戏曲声缓缓而动。不一会儿,女人睁开了双眸,刺眼的阳光直直射了过来,她抬起白皙的手,用手背遮住阳光,这女人约莫二十多岁,在她身上,不用加任何修饰,却也可以秀美可人。简单的淡紫色绣花旗袍包裹着娇小玲珑的身材。
“嘎吱”一声,四合院的房屋被人推开了,操着天津话的房东太太走了进来。“朱小姐!”这房东太太姓王,有着一副大嗓门,是这周围院落的房东,心肠不坏,也热心肠,可就是嘴碎。
坐在摇椅上的女人起身了,挪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王太太,什么事?”
“你不是说房租太贵,让我找一个合租人吗?”
“什么人?”
“一个师长,姓王。”
男的?女人一听微微隆起细细的眉头。
“哎哟,这合租人不好找,找了几个,都不愿意合租,我是觉得这师长出手阔绰,人嘛看着也不坏。”张太太知道这朱小姐的顾虑,毕竟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合租,这长此以往,名声不好,可问了几个,人家都不愿意合租,她也没办法。自从六年前,这朱小姐来到这里就住了下来,张太太看她一个女人,身上总有一股子悲凉,时常坐在院子里露出悲痛的神情,十分同情,心想在这乱世里,准是因为战争死了家人,要不就是心爱的人战死沙场,才会独自一人隐姓埋名,见她喜欢绣花,还常常在房间里看见笔墨纸砚,于是为她介绍了几份活。
“王太太,我一个女人,和一个男的……毕竟不方便……我觉得……”
“如果朱小姐觉得吃亏了,那我出三分之二的房租。”朱筱凤话还没说完,一道低沉有力的话音从四合院门口传来,紧接着,一道高大魁梧的身影闯入了朱筱凤的眼睛。
王玉魁身穿军阀服装,黝黑的肌肤,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张线条分明的脸,有一股军人的刚硬气质。看到身穿军服的王玉魁,瞬间,朱筱凤有些闪神,记忆硬生生地被撕开了一道缝,很快,她低下头,掩住了方才的慌乱。
王玉魁在见到朱筱凤的瞬间,有些愕然,以为王太太为自己安排的合租人应该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至少也是带着孩子的女人,这样一来,闲话就少了许多,可见这朱小姐,年龄也就二十多岁,看着眉清目秀,看那气质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不该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住在这个四合院里。
王太太把朱筱凤拉到一边,小声劝说:“别挑了,朱小姐,你看,有谁愿意合租,还分担三分之二的房租,原本他可以和将士们一起住在其他的院落,可就想自己图个清静,我安排到别处,也觉得不合适,一想,你这里平时也挺安静的,所以……”
在王太太的劝说下,朱筱凤心动了。
“王……师长,你与我合租,倒也可以,可我们得定个规矩。”
这一提,王太太头就大了,人家出三分之二的房租,她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提条件,要是把这王师长气走了,她上哪儿去找出手阔绰的租房人。
“朱小姐请讲。”
“第一,房屋卧室各自为政,互不干涉;第二,客厅白天归我,晚上归你,至于厨房……这是公共区域;第三,院子里的任何东西,不能随意搬动;第四,得提前交一年的房租……”说到最后,房东太太都快吐血了,这再说下去,到底是她是房东,还是这朱小姐啊。
“行!一切就由朱小姐说的规矩办。”
“别急,口头允诺不算,白纸黑字才作数。”
王玉魁看着转身离开院子,进屋写合租条款的朱小姐,这朱小姐脾气怪异,可就是有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魅力,单单瞧上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
很快,朱筱凤就与王玉魁签订了合租条约,当朱筱凤站在炙热的阳光下,手里捏着那纸合租条约,才恍然自己怎么那么轻易就签下了,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这白纸黑字,上面还有自己的大名。
原来,这朱小姐就是当年“护国运动”的幕后功臣,已故的蔡锷将军的红颜知己,当年名满京城的小凤仙。那天公祭完之后,黄副官准备回云南,临行前给了她一封信,是蔡松坡临终前强忍着病痛的折磨写给他的信,本想到了云南之后,再把信给她,可她始终没有答应。
她本不想独活,于是,写了一封绝命书,带着蔡锷留给她的一封信和一张照片,踏上了开往天津的火车,她本来想在车上服药自杀,但意外的列车事故,打断了她自杀的念头,列车一直没有开动,她走出包房想问清情况,却在火车包房外的走廊里碰到了几个年轻慌慌张张朝她走来的年轻人,紧接着又听见有人吆喝着抓革命党人,原来是袁世凯的爪牙正发动恐怖暗杀,四处捕杀革命党人。她料到刚刚那几个年轻人就是革命党人,此时,她无暇顾及自杀的念头,只想着怎么帮助这几个年轻人逃脱,情急之下,她利用包房做掩护,帮助这几个年轻的革命党人躲过了搜查,这一突发事件,也就她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可是,火车重新启动后不久,其中有一个小年轻认出了她,迫不得已,她只有在半路又下了火车,经过几个月,才辗转到了天津,当她第一眼见到这个四合院,就爱上了这个平和、安静的院子,于是,毅然租下了这个简陋的四合院。在这里,她结束了逢场作戏的生活、埋葬了那段不为人知的感情,开始了隐居生活。时间荏苒,6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几天后,王玉魁搬进了四合院,两人开始了合租生活,按照朱筱凤的规矩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各不干扰。
每天傍晚,在朱筱凤做好晚饭的时候,王玉魁总会从街口的饭馆带回几样小菜,然后顺理成章的和朱筱凤搭伙吃饭。起初,朱筱凤怀疑这王师长是不是故意的,可时间一久,朱筱凤也懒得去求证他是不是故意的,反正也只是添个碗筷吃个饭,何况人家也不是白吃,还带了街口饭馆的菜来搭伙。这天,王玉魁像往常一样回来,带来了几样小菜,两人就坐在饭厅里吃饭,虽说是饭厅,却十分简陋,最里边是厨房,灶台被朱筱凤打理得十分干净,外边是碗柜和饭桌,碗柜和饭桌都是王太太在她租房的时候看她一个女人孤苦伶仃,搭配进来的。原本朱筱凤坐在饭厅是绰绰有余,可王玉魁一进来,就感觉这饭厅狭小了许多。朱筱凤静静地扒着饭,王玉魁则听着收音机里的时局,这王玉魁是奉军司令部的师长,家里世代都是军人,这是太太多嘴告诉她的。看着这情景,不禁让她想起许多年前,她弹奏着古筝,蔡松坡品茗的景象。
两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朱筱凤不会主动找王玉魁搭话,除非是王玉魁开口,否则,王玉魁会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吃饭,只除了收音机里发出的声音。她不懂,这王玉魁率军住进了大杂院,如果他要清静,大可以找一间比这里舒适、宽大的房子,为什么非要和她挤在这个四合院里。
“朱小姐。”
听到有人喊她,她抬起头看着眼前和自己吃饭的男人,这男人长得没有蔡松坡俊朗,脸部线条有些刚硬,在看人的时候不若蔡松坡那样不怒而威,甚至有些温和……想着想着,她就走神了。
见她不说话,王玉魁又喊了一声:“朱小姐?”
“嗯?”回神的朱筱凤赶紧低下头,掩饰住方才走神的思绪。“王师长有什么事吗?”
王玉魁见她搭理自己,才又继续发问:“那么些天了,我只知道朱小姐姓朱,不知道朱小姐叫什么?”从第一眼见到这朱小姐,王玉魁就看出这个深居简出的女人身上有一股不凡的气质,不像那种流落在外为了生活而奔波苦恼的人,时间久了,也知道她脾气乖张,不喜欢与人说话,以至于在这里住了那么多年,也没有和其他院子里的邻居说上几句话,邻居也只认得她姓朱,至于她是哪里人,从哪里来,家里都还有什么人都无从得知。他记得第一天傍晚,他在饭馆买了几个小菜,想回家喝个小酒,可回到家中,却看到了这朱小姐坐在四合院的摇椅上,怀里抱着一个精致的盒子发呆,从她的眼眸中流转出一股难舍难分的情愫,令他久久不能忘掉那个景象,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上了这个谜一样的朱小姐。
朱筱凤不想回答,可人家“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也不好拒绝。“朱筱凤!”
“莜……凤……好名字,一只生活在乱世中的凤凰。”两人吃饭的时候,多半都是王玉魁一个人自言自语,而朱筱凤则是他最好的听众。
抬眼瞥了一眼王玉魁,朱筱凤继续扒饭。
“筱凤!”
这一叫,让她抬起头,有些讶异。
“我可以这样叫你吗?”王玉魁见她没有反应,以为她没有反对,又继续说:“你看,我们这样生活在一个院子里,虽说是合租人,可也算得上是邻居,这每天朱小姐、王师长的叫,不就生分了吗?毕竟我们……”
朱筱凤不置可否,只是吃饭的头垂得更低了,她从没遇见过这样话多的男人,那一箩筐话,听得她头大。
“对了,筱凤,我听你的口音,不像是天津人,像是地道的北京人,怎么会在天津住了那么多年呢,你的家人呢,你是怎么来到天津的?”
很快,朱筱凤的忍耐就到了极限,这个男人,就是一个话唠,没完没了地问个不停,又不是查户口的,也不是军警处,问那么多话,有什么目地?
“吃个饭,你话怎么那么多?”王玉魁的话惹怒了朱筱凤,她不想询问王玉魁的过去,她也没有兴趣知道,可为什么偏偏就有人想要探听她的过去,
王玉魁被朱筱凤的话一吼,有些愣住了。“我以为这么多天,我和朱小姐已经是朋友了,所以才贸然……”
“王师长。”朱筱凤打断了王玉魁的话,第一,我不是你的部下,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向你说明什么;第二,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我没有交浅言深的习惯,顶多也就是在这乱世中恰巧碰到一样,指不定那一天走着走着就散了。”一口气说完,朱筱凤就被自己的话惊呆了,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对话,似曾相识。
见朱筱凤凝着一张微怒的脸,王玉魁反倒笑了:“朱小姐,你怎么那么喜欢一、二、三呀?”见面第一天就订了四条规矩,如今又为了嫌他话多,摆出了一二三。
“如果你觉得非要问出个什么名堂,那么对不起,我只有离开了。”朱筱凤严肃地说完,“啪”的一声放下碗筷,起身准备走进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她不愿意过多与人交流,这也是她从小生活环境造就的性格。
“朱小姐!”就在朱筱凤一只脚跨进房门的时候,王玉魁在她身后站了起来。朱筱凤的在门口停了下来,依旧背对着王玉魁。“我奉军进入天津,也只是一时,能够与朱小姐认识,我想这并不是在乱世中的巧合,我认为是一种缘分,让我们能够做朋友,就像你说的,说不定哪一天,走着走着就散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珍惜这种缘分呢?”被这么一说,王玉魁的火气也上来了,他诚心待人,却在这朱小姐眼里看到了不耐烦。
因为王玉魁的话,朱筱凤紧紧握着把门的手指有些泛白,甚至有些颤抖。她知道王玉魁在等自己转身说话,可她不想将过多的情绪透露出来,硬逼着自己进入房间,“砰”地一声把房门关上了,她的背靠着房间门,紧闭着双眼,静静地听着门外的动静,不一会,她听见脚步声走远,“嘎吱”一声,房门打开了,又关上,王玉魁走了,她睁开双眸,眼底浓得化不开的愁绪透露出了压抑在心底的痛苦。她当然看得出这王师长从见到他第一眼就喜欢她,她熟悉那种眼神,她也曾经在某个人的眼眸中读懂了这种情愫,可是,她已经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任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