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代写书信的佘先生

作者:黄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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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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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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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972字

现在的通讯发达了,人们平常相互联系,很少再写信的。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一只手机,足可以把全世界收拢在方寸之间。


每次我到大通去,走在老邮政局门口,很自然地就想起代写书信的佘先生,他要是还在,该有一百岁了吧。


佘先生解放前在旧军队里做过一些什么事,但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所以街道上对他的管制也不像对别的人那样严格。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社会里,佘先生不很吃香。然而在我的印象中,佘先生并没有一般的管制分子脸上惯有的那种谦恭,那种诌媚,他的腰还是挺得很直的。政府对他这种在旧政府中做过事的人的政策是管而不死,街道上就照顾他坐在邮政局的门口代写书信,代写书信,这就是他的职业。


虽然那时候坐在老邮政局门口代写书信的很有几人,但佘先生的桌子前总是生意最好。所以说代写书信这碗饭不是什么样人都能吃的,首先得要人家信任你。来求代写书信的人,多少总有一些隐私,但这些隐私必须要说,不说,对收信的对方又怎么能知道呢?佘先生穿着一件中山服,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子,很有些仙风道骨,这就使得佘先生让人感觉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那一年我父亲被人整到很远的地方,每隔一段时间,母亲便要带着我来到邮政局的门口找佘先生代写书信。每逢这时,佘先生那不苟言笑的脸上就露出和善的面容。不等母亲诉说完毕,佘先生已经铺开纸开始沙沙地写开了。佘先生有时候是用钢笔,有时候则是用毛笔,因人而宜,也因价格而宜。后来我知道他所写的信开头部分一律都是“某某: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等我上了三年级,我也就学会代人写信了。我屋里的孤佬李奶奶总是让我替她给侄儿写信,找侄儿要钱,于是我也总是这样开头:“学成贤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直到我上中学以后,曾替人写过一封求爱的情书,那开头也是这样写的:某某同学,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是我学会的第一句成语,是佘先生教给我的。


除了代写书信,佘先生还替人写状纸。这样的事情一般的人是不肯做的,但是,佘先生却肯做。佘先生是一个好激动的人,听着听着,他就有些义愤填膺,于是就拍着桌子,发起怒来,好像他就是那事件的当事人。这就注定了佘先生的这一职业不能长久,果然,不久佘先生的桌子就被撤去了。后来我上中学的时候,就看到佘先生坐在我们学校的校医室里做起了校医。我想这是佘先生的因祸得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