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1:15
|本章字节:3360字
冯唐读:
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资治通鉴卷二》,显王八年,公元前三六一年)
冯唐译:
公孙鞅是卫国皇族远亲,刑名主义者,在魏国丞相公叔痤手下干活。痤知道鞅能干,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提拨。痤病重,魏惠王探视,问:"如果您这次过不去,谁帮我打理江山?""我手下鞅可以。他年纪不大,但有奇才,可托付社禝。"王嘿嘿笑笑。"您要是觉得可笑,不重用鞅,就杀了他,别让他活着离开魏国。"王点点头。
痤急急见鞅:"我先王后臣,先为王谋,再为你着想。你快跑吧。"鞅说:"王没听您的让我接班治国,怎么会听您的杀我呢?"没急着跑。
王离开痤宅,和隨从说:"痤公可怜啊,病糊涂了。先劝我把国家托给一个毛头小伙儿,马上又劝我杀了他,真病糊涂了。"
冯唐评:
公孙鞅姓姬。古代汉人和近代少数民族类似,以名为重,对姓氏比较隨便。公孙鞅不是姓公孙,祖父是侯就叫公孙,父亲是侯就叫公子,常在卫国,就叫卫鞅,后封商地,就叫商鞅。
一般的人材有一般的培养套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读万卷书,能读进去,充分吸收二手信息,比较、鉴别、总结、归纳前人智慧,形成自己的见识。行万里路,能沉下去,亲尝一手信息,懂事、懂人、懂自己,管事、管人、管自己,修炼自己的成事能力。"我注六经,六经注我",多几个反复,世事通明,人事练达,对自己欲望和肉身驾轻就熟,仿佛骑了一匹骑了几十年的马,仿佛挥舞一把用了几十年的剑。这样知行合一,如果运命风水阴德等等人为不可控因素在正常范围内,事儿会越做越大,官会越做越大,直到才德不济。
但是不可否认奇才的存在,天生能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年纪轻轻,论天下如拨云见日,二把菜刀出门闹革命,满村满镇的姑娘小伙争先恐后跟着赴汤蹈火。如果不信,可详读曾国藩早期的家书和日记、毛泽东一九二零年十二月一日给蔡和森、肖子昇的长信。不知道公孙鞅那时几岁,但是一定还年少,他在此处记录中对于魏王的判断以及在可能灾祸面前的淡定,也是奇才存在的佐证。
奇才少见,但是更难用。奇才有超人之处,能成奇功,但也往往有可恨之处,常见的包括:张狂、好色、贪财、刻薄、滥杀、不耐烦、没情趣、和正直中和不沾边。世上向来千里马多,伯乐少。光有伯乐,伯乐影响力不够也没用。最好伯乐自己是第一决策人,次好是第一决策人近乎盲目地信任这个伯乐的判断。后来的历史证明,鞅是奇才,痤也是伯乐,但是魏惠王不是伯乐,对痤这个伯乐也不能盲目地信任。伯乐一定是个老狐狸,必然知道使用奇才一定会有相当的负作用,常常会破坏官僚体系的和谐稳定。使用奇才最后一个重要条件是时机。这时机可以是一个危胁政权的内乱,一个危及生存的外族入侵,一个第一决策人大过金字塔的野心。没有这种时机,伯乐也不会轻用奇才。
这也是为什么在绝大多数的平淡日子里,高层无奇才,二流人才领导奇才,奇才怀才不遇。这几乎是定数。
像痤这样先君而后臣、在生死大事面前也恪守行为规范的人,古时候就不多,所以才被记录。到了现世,这样的人基本灭绝。
后来,鞅跑到秦国,行贿嬖臣见了秦孝公。秦孝公是伯乐,也是第一决策人,又有大过金字塔的野心。秦孝公重用鞅,奠定了统一六国的一切基础。
再后来,秦孝公死了,鞅被车裂,上半身和下半身一东一西飞奔,血流一街。对于被重用的奇才,这也几乎是定数。